第三百八十章 主動出擊(3)

“那如何分辨敵軍騎兵的數量?”李德謇輕視的眼神變了,虛心請教道。

小胡子獵人對李德謇行了一禮,解釋道:“也是可以從獵鷹的叫聲分辨。獵鷹發現獵物之後,之所以會叫,是為了提醒獵人,此處有可獵殺之物。可一旦獵鷹發現獵物太過強大,或者數量眾多,無法獵殺時,鷹叫就會停止。”

聞言,李德謇若有所思的點點頭,沉默片刻後,繼續問道:“能否估算出具體數量?若是隻知道敵軍有為數眾多的騎兵,卻不知道數量的話,對我們來說絕對是一種絕大的威脅隱患!”

小胡子獵人沒說話,衛宏衝小胡子獵人一笑,擺了擺手,示意小胡子獵人退下。隨後站起身來,親自為李德謇解釋:“這就需要一個簡單的推理了。九隻鷹全部放飛,可以大體推斷出敵軍的騎兵數量在百人以上,且聚集在同一處。若是如此,便可斷定敵軍的騎兵為數眾多,畢竟三萬大軍,若是攜帶騎兵,絕對是將騎兵當做利器,不會隻帶幾百騎,畢竟幾百騎兵對大戰場根本起不到絲毫作用,反而還要抽出專門的人物財妥善照顧這些戰馬。”

經過衛宏這麽一解釋,李德謇心裏就明晰了,不再說話。魏征對衛宏用獵鷹偵查推理敵軍騎兵的方法很感興趣,以前大唐打仗,也有用獵鷹偵查的,但隻是偵查敵軍動向,並不能起到這麽大的作用。現在這獵鷹到了衛宏手裏,居然像在空中生出兩隻眼睛般,時刻盯著敵軍,恐怕大唐也就衛宏有這能耐。

大戰在即,刻不容緩,在魏征的授意下,衛宏當即讓獵人將獵鷹放飛。由於敵軍主力距離涼州城足有七十餘裏,哪怕是獵鷹神速。往返也要一個時辰。再加上下麵還得跟著獵人,時刻掌握獵鷹的動態,判定獵鷹是叫一聲,還是一直叫,或者不叫。因此,時間更是被無限延長。眾人在正堂眼巴巴從上午等到中午,吃過飯,又從中午等到傍晚。就在眾人有點不耐煩的時候,令人望眼欲穿的小胡子獵人終於回來了。

小胡子獵人一進門,眾人連同魏征在內。都是急不可耐的圍了上去,詢問不止。小胡子獵人是從部落出身的,跟權貴很少打交道,此時被這麽多大人物圍在中央,令小胡子獵人受寵若驚,說起話來結結巴巴:“叫了,是一直叫……”

“一直叫?”在場之人雖然被衛宏普及了一下關於獵鷹的常識,但對獵鷹還是有些陌生,經過一番回憶才想起獵鷹一直叫代表的含義。魏征最先想明白的。邁步走回上首位坐下,一隻手放在肚臍眼處,拍著肚皮,哈哈笑道:“好!即刻整備大軍。兩日後,主動出戰!”

程處默腦子比較慢,魏征都已經下令出戰了,他還沒想明白究竟是怎麽回事兒。用手指頭戳了戳衛宏的肋下。小聲問道:“怎麽回事?”

此時衛宏已經從靠著門口的末席晉升為靠著魏征的次席,見程處默沒明白過來是怎麽回事,衛宏便不厭其煩的解釋道:“獵鷹隻叫一聲。說明敵軍有騎兵,但數量眾多,無法獵捕。而不叫的話,則表明敵軍沒有騎兵。最後一直叫,則代表敵軍有騎兵,不過數量極少,甚至連獵人都可以獵捕。”

聞言,程處默恍然大悟,拍著腦袋,懊惱道:“瞧我這腦袋,先生今日已經說過一次了,我怎麽給忘了。”

主動出戰的決策就這麽定下了,魏征下令,出戰之前,任何人不得沾半滴酒,尤其是點名提醒程處默這個酒桶。次日,眾人忙活整備軍隊,忙活一天,累得上氣不接下氣,倒床就睡。一覺睡醒,眾人便穿上鎧甲,帶上兵器,前往前城門匯合。衛宏吸取了上次拖後腿的教訓,為了避免再拖群眾後腿,這次起了個大早,穿上事先準備好的盔甲,帶著一劍東來,跟著魏征一同前往前城門。

在去的路上,魏征坐在高頭大馬上,甚是好奇的掃了一劍東來幾眼,而後甚是疑惑的衝衛宏言道:“聖上讓你帶女侍前來涼州,是為了在路上照顧你,你為何將其帶上戰場?”

衛宏早就知道魏征會對一劍東來感興趣,駕馬與魏征走了個平行,用自己的身體擋在魏征和一劍東來之間,避免魏征將念頭一直放在一劍東來身上。隨後打了個哈哈,語氣輕鬆道:“不瞞閣老,此女乃是我的貼身保鏢,武藝超群,幾次救我於危難之際。”

“哦?”一聽這話,魏征更感興趣,畢竟女護衛還是極少的,就連聖上身邊也隻有寥寥幾人。魏征有心想要再看一劍東來一眼,奈何衛宏擋在麵前,隻好作罷。但卻不死心的問道:“她為何輕紗遮麵,不以真麵目示人?”

魏征的這個疑問,衛宏也早就做好準備了,故作為難,欺身上前,貼耳輕言:“此女相貌奇醜無比,老人見了少活十年,嬰孩見了會嚇得嚎哭三日。為了避免汙了閣老的眼,我這才命她遮住臉麵。”

“原來如此……”魏征隨口應了一聲,不相信衛宏的鬼話,卻也不懷疑,說白了,根本就沒把一劍東來放在心上。既然衛宏願意帶著就帶著吧,誰讓聖上特許的。隻要上了戰場別祚出什麽幺蛾子來就成,否則便是衛宏的貼身女侍,老夫也定將其一刀斷魂!

說話間,到了前城門,出門一瞧,好家夥,一萬五千人組成的純騎兵軍隊,氣勢滔天,鬼神不近,連衛宏都是第一次見到。衛宏差點被驚掉下巴,魏征也好不到哪去,別看魏征久經沙場,經常帶領大軍,卻也從未見過規模這麽龐大的騎兵。這年頭,三、五萬步兵就已經是大軍了,有個七八千騎兵,就已經了不得了。一萬五千騎兵?無論是邊陲重鎮,還是皇宮重地,都未曾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