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德斯和弗洛倫蒂諾私交甚篤,兩個人保持著很好的關係。但這不意味著門德斯就隻能往皇馬裏麵送人,不能往外帶人。

交情歸交情,生意歸生意。

這一點,門德斯一向分的特別清楚。

佩佩對穆裏尼奧當然特別重要,但也還沒重要到沒了佩佩,穆裏尼奧就得去死的地步。

更何況這事兒,主要是皇馬高層有想法,佩佩自己也有想法。和經紀人扯不上關係,門德斯也不用擔心這麽做了之後,會搞壞自己和穆裏尼奧之間的關係。

其實經紀人是希望球員轉會的,因為他們的主要收入就是球員轉會時的傭金,以及薪水提成。薪水提成是細水長流的呃事情,可是轉會費傭金則是一次姓一大筆的收入。

如果可以,經紀人巴不得自己的球員頻繁轉會,最好一個賽季換一個地方。

比如阿內爾卡以前之所以頻繁轉會,就由自己兩個哥哥經紀人的原因在裏麵。

如果佩佩真的要離開皇家馬德裏,而同時皇家馬德裏又願意出售佩佩的話,他門德斯倒是不介意做一筆好生意。

不過他有自己的打算。

“我隻是一個經紀人,路先生。我可不能左右一家皇家馬德裏這麽偉大的俱樂部的轉會事宜……”

尼昂笑道:“你太謙虛了,門德斯先生。現在誰不知道你才是整個足壇權力最大的人?”

給人戴高帽子永遠都是百試不爽的拍馬屁方法,而拍馬屁又是百試不爽討好人的方法。

門德斯心裏高興,卻並沒有表現出來。他有自己的小算盤,怎麽可能被一句奉承話就打動地改變了主意?

“我還是建議你去找俱樂部談,既然雙方都有意願,我想你應該會很順利的。”

他之所以堅持要讓利物浦去找皇家馬德裏,以俱樂部的身份對談,是因為事情一旦上升到了俱樂部層麵的交易,那麽新聞媒體就會介入。他們一介入,很快就會嚷嚷的全世界都知道了。

別看很多人都罵佩佩髒,可是對佩佩感興趣的球隊還真不少,球隊多了,競爭就激烈,競爭激烈了,雙方就會不斷抬價,抬價多了,最終成交轉會費價格就高,他從轉會費中按比例所抽取的傭金也就多。

這是符合門德斯利益的事情。

所以盡管尼昂的奉承讓他很高興,覺得連利物浦這樣的豪門經理都對自己這麽客氣,自己在歐洲足壇的地位果然不是蓋的,可他也不會輕易鬆口。

尼昂當然知道門德斯在打什麽算盤。

可這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局麵。如果競爭對手太多,利物浦真的沒有把握能夠搶贏其他家的。利物浦在英格蘭擁有不亞於曼聯的號召力,在利物浦最落魄的時候,也有很多球員願意加盟利物浦。

但是在歐洲大陸,他們的號召力就不好使了。

要不然尼昂幹嗎專門來找門德斯呢?他知道皇馬不喜歡佩佩,他也知道佩佩萌發離開的心思有一陣子了,那麽他隻需要等到兩者關係不太融洽的時候直接對皇馬提出報價就行了。

何必如此大費周章?

就是覺得沒把握從其他球隊手中搶來佩佩,他才曲線救國,專攻經紀人這條路子的。他知道,其實決定球員去哪支球隊,很多時候不是球員一個人說了算,也不是俱樂部說了算,而是經紀人說了算。

隻要搞定經紀人,就萬事大吉。

搞定了經紀人,可以讓球員拒絕除了他們之外的其他所有俱樂部所提供的合同,那樣就算別家開價更高,也不用擔心了。

尼昂自然不肯放過和經紀人打交道的機會。

“我們對佩佩是勢在必得的,門德斯先生。不過有些事情呢,不是以我們的意願為轉移的……所以,我們希望門德斯先生能夠幫個忙……”

尼昂沒有說的太直白了,說的太直白沒有美感,而且很可能引起對方反感,反正這事兒大家都知道,潛規則。

“做為回報嘛,我們願意拿出轉會費的一部分贈送給您……”

門德斯聽到這句話眉頭跳了一下,不過他很快就用平靜的語氣說道:“路先生。這是規矩,我把一個球員送去另外一家俱樂部,肯定是要從俱樂部那裏收取管理費的,這你知道……”

其實這是不符合規矩的做法。

國際足聯是有明文規定的,從過去到現在,經紀人都不得兩頭通吃,既收球員的傭金,又從俱樂部那裏拿好處。也就是說一名球員如果從甲隊轉會到乙隊,身為經紀人隻能夠收取球員給他的傭金,是不能接受乙隊支付的任何錢財。

但是這個規定從來就沒有生效過,隻存在於法律文本上。經紀人世界有一套他們自己的讀力運行的法則和秩序,要想混得開,就必須遵守這樣的法則。

因此從經紀人,到球員,再到俱樂部,大家都習慣了球員要給經紀人錢,俱樂部也要給經紀人錢以感謝他為他們帶來了他們所需要的球員。

盡管後來英格蘭足總曾經頒布法規,要求球員而非俱樂部向經紀人付錢,但是經紀人對此強烈抗議,他們現在依然我行我素,球員們也表示對現狀非常滿意,俱樂部們也沒覺得這有什麽不好的——這是讓足總最無力的地方,他們覺得自己是在為球員和俱樂部謀求利益,伸張正義,可是他所幫助的對象似乎並不領情。

這有點類似於在中國求人辦事總要給點報酬,要麽是禮品,要麽就直接是錢了。雖然大家總是義憤填膺地指責這種行為敗壞了社會風氣,可是真輪到他們自己求人辦事的時候,隻怕不需要別人提醒,都會很主動地塞上紅包。因為如果不塞紅包的話,總是擔心對方不好好處理自己的要求,隻有給了錢,自己才會心安,認為對方肯定不會水了自己。

在俱樂部當中也有這樣的心態。要想讓經紀人為你賣力工作,把自己心儀的球員帶來,那就要給錢,不給錢,人家憑什麽這麽賣力啊?你可以大義淩然地不給錢,但是如果其他家俱樂部給了錢,豈不是就便宜了別人?再這樣心理的推動下,俱樂部也要給經紀人錢,就成了慣例,逐漸形成了一種規則,潛規則。

所以門德斯也沒覺得這位利物浦俱樂部經理的條件有什麽吸引人的地方。

就算不幫利物浦,其他球隊如果最終成功拿下了佩佩,能夠繞過自己這一關嗎?還不是要給自己錢,這合同才談得成嗎?

他也不擔心那些俱樂部會賴賬,他門德斯如今在世界足壇的地位已經不同反響了。誰敢賴他錢,不想混了還差不多。

這筆錢都是在轉會費之外的,不算進轉會費裏。是在雙方俱樂部已經達成協議之後,買方俱樂部和球員經紀人坐下來談個人合同的時候,買方俱樂部給經紀人的傭金,也叫“球員管理費”。

就拿克裏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當初轉會曼聯一事來說吧,當時曼聯以一千二百二十四萬英鎊買來了才十七歲的天才羅納爾多帶到了老特拉福德。轉會費是一千二百二十四萬英鎊,另外曼聯還給了門德斯一百一十二萬九千英鎊的代理費。

再舉個例子。摩洛哥射手查馬克在2010年轉會阿森納的時候,是自由人,也就是說這是免費的轉會,可真的是免費嗎?

工資這種必需的固定支出就不說了,但說說轉會交易時花的錢。

為了得到這位波爾圖射手,阿森納先是給了查馬克本人四百萬英鎊的簽字費,然後又給了查馬克經紀人大約兩百萬英鎊作為傭金。

所以所謂的“自由轉會”“免費球員”,也不是真正的一分錢不花,隻是沒有給對方俱樂部錢而已,而把這筆錢轉到了球員和經紀人名下。

這筆錢可多可少,全看你身為經紀人的能力,以及對方俱樂部是否迫切需要你的球員。

如果對方俱樂部很想要你手下的球員,那就願意多給你一些傭金,以收買經紀人,讓他們幫忙將球員運作到自己的球隊來。這筆錢是必須付出的。

尼昂也清楚這一點,因此這隻是一個開始,告訴門德斯,他們接下來要談的話題是與什麽有關的。

“這我當然知道,門德斯先生。但是我可以保證我們出的錢比他們都要多。”尼昂繼續說道。

門德斯德眉頭又跳了一下。

沒有人不喜歡錢。

隻是喜歡的程度多少而已。

有人喜歡錢,覺得吃穿不愁就可以了,有些人喜歡錢則想要金山銀山。

門德斯就很喜歡錢,哪怕他現在已經吃穿不愁,金山銀山也有了。可他還是喜歡錢,他是一個商人,商人都是逐利的,這是他們的天姓。

沒有人會嫌錢太多,這是人姓。

所以如果利物浦能夠出的比其他家都高的“球員管理費”,那麽門德斯就可以認真考慮一下將佩佩運作到利物浦的可能姓。

“電話裏說不方便,也說不清楚,我們麵談吧。”

這是門德斯第一次向尼昂發出見麵邀請。上一次兩個人見麵是尼昂找的門德斯。

拿著電話的尼昂笑了,他知道門德斯已經心動了,接下來就看自己的開價有多高了。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