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通房丫頭送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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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處農莊據京城不足百裏,有良田五百畝,還有果園和魚塘。
這裏是金炳文生母高氏夫人的陪嫁,莊子上有幾位高氏從娘家帶來的家生子,幾十年過去,這些人早已在此處落地生根,他們將莊子管理得潑水不進,金老太太掌管金家後,雖然接管金玖的財產,但高氏夫人的這處莊子,她卻無法插手。
別的地方大多都已被金老太太母子淘成空殼,唯獨這裏絲毫未變。
這也是金玖選擇這裏的原因,兩年前他拿回自己的財產,暗地裏便和這裏的管事通了消息,他是高氏夫人留在世上唯一的後人,莊子裏的人不認金老太太,卻要認他為主人。
農莊是高氏夫人的陪嫁,多年來一直延用舊名,就叫高家莊。
管事也姓高,名叫高義,自幼在莊子長大,祖父和父親就是前前任和前任管事,他是第三代。
金玖一行到了莊子,高義立刻讓所有人封口,無論誰來打探,都不能說出主子的情況。
次日,一頂青布小轎抬進高家莊,轎子裏坐的並非孔毓涵口中的神醫,而是孔家的一位老嬤嬤肖媽媽。
當然,金老太太派來打探的人並沒有看到肖媽媽從轎子裏走出來,隻能透過半遮的轎簾依稀看到裏麵是一年紀不輕的女子。
直至此時,所有人全都到齊了,孔毓涵並沒有走,而是請人幫他收拾了一處房間,在這裏小住。
林安兒很興奮,在京城住久了,她非常想念鄉間的生活。高家莊附近隻有一處土包一樣的小山。那山很矮,一盞茶的功夫就能爬上去,可她還是挺開心的。她是太想太想家了。
春日的山坡上桃紅米分白,綠草茵茵。早上下起了小雨,雨絲細如牛毛,若有若無,把樹葉衝洗得鮮鮮亮亮。
金玖被林安兒硬拽著出來踏青,沒想到孔毓涵也跟著一起來了。
三個人都沒有打傘。朦朦朧朧的細雨中。原本柔媚清新的山色多了幾分空靈。踏在潮濕的石階上,感受著濕濕涼涼的空氣,年輕的心出隨著變得靜謐。
“金哥哥。你說這山上有野味嗎?”
家鄉的山裏有野兔、山雞,還有野豬呢,爹爹在家時,常常會帶著她和哥哥去打獵,哥哥還捉小鬆鼠給她回來養著玩呢。
金玖搖搖頭,他也隻是很小時跟著父親來過這裏,但這座小山緊靠著莊子。應該不會有猛獸。
“野兔山雞肯定是有的,那邊有片林子,說不定能有鬆鼠。”
說這番話的不是金玖,而是孔七。他的聲音並不大,在這靜寂的山上,卻如山穀鍾聲一般清越。
林安兒的興致來了。沒等孔七說完。她便拔腿向那片林子跑去,金玖回過頭來。瞪了孔七一眼,我和自家娘子說話,啥時候輪到你插嘴了。
孔七仍是那個淡淡的笑容,可心裏卻已有些後悔,搶人話頭這樣沒品的事,當真不是他這樣的人能做的。
林安兒在林子裏真的發現了鬆鼠,京城附近並不寒冷,這裏的鬆鼠同北地的不同,但和林安兒當年養的那隻是一個品種,個頭不大,小小的耳朵,蓬鬆的尾巴,灰色的毛毛,上麵還有一道白痕。
隻是小鬆鼠太靈活了,林安兒身手不錯,可還是捉不到它。兩年來,金玖被林安兒硬逼著也學了些拳腳,身板比以前壯實了,但捉鬆鼠這種技術活兒,他還真是幫不上忙。
孔七也是同樣,大成重武,文士們更是仰慕魏晉風采,大多會習上一兩套劍法,卻也隻是為了彰顯名士倚劍登高台,悠悠送春目的風|騷而已。所以他和金玖一樣,隻能做個圍觀群眾。
林安兒上竄下跳,從一棵樹上碰到另一棵,有幾次就要夠到小鬆鼠的尾巴,可還是被它逃脫了。
那日他們在林子裏待了大半日,雨早就停了,雨後的落日依舊紅得深烈,莊子裏升起炊煙,三個人這才下山。
林安兒累得氣喘籲籲,還是兩手空空,可還是興致勃勃。沒有捉到小鬆鼠她並不遺憾,當年哥哥送給她的那一隻,也不是徒手捉來的,是哥哥略施小計也捉住的。
她對自己有信心,隻要再多試上幾次,她一定能把小鬆鼠手到擒來。
記憶中的上一世,輕功這種高大上的東西早已是傳說,即使是她這個身手靈活的片場女英豪,也要吊在鋼絲上才能飛開飛去,至於那種跳樓跳海的高難度動作,一半靠的是技巧,另一半則是靠膽大,和輕功沒有毛線關係。
她們司空家族,不但有祖傳的偷神秘笈,更有自成一派的輕功心法。但這是傳子不傳女的。爹爹說過,司空家的男人做賊就夠了,女兒家隻需嬌養著,學些武功強身健體就好。
爹爹傳了些基本的心法給哥哥,哥哥又偷偷教給了她,隻是那時她還太小,對這些不能完全領悟,好在她背書不行,對於學武功卻有天份,那些心法她背得滾瓜爛熟,這兩年就是根據這些在練習輕功。
從這一天起,林安兒每日都要在這片林子裏待上半日,名曰捉鬆鼠,實則是練習武功,尤其是輕功。
不過這不是最主要的事,暫時按下不提。
高家莊管事高義的娘子義嫂隻有二十多歲,但整弄飯菜很有一手。林安兒這兩年吃的喝的,都是出自自己丫鬟之手,這幾個丫鬟都很能幹,做廚藝卻是一般般,金玖更不用說了,金大少這些年雷打不動就是那幾樣食物。
孔家詩禮傳家,更有祖傳的私房菜肴。被孔七用來冒充神醫的那位肖媽媽便是個中高手。
來到莊子裏的第二日,三人從山上回來,吃到的便是肖媽媽和義嫂準備的一大桌子美食。
林安兒運動量大,金玖和孔七又是半大小子,三個人都很餓了,一頓飯吃完,天色已全黑。
這時管事高義走進來,湊到金玖耳邊說了幾句,他早就在外麵等著了,隻是看主子正在用膳,這才沒有進來。
金玖皺了眉頭,臉上現出氣憤之色,孔毓涵冷眼旁觀,站起身來,對一旁服侍的書僮侍墨道:“走啦。”
他是個聰明人,自是明白金家定是又有什麽事,而他是外人,不方便在這裏。
果然,看他離去,金玖使個眼色,大鳳和林安兒的幾個丫鬟也全都退下,他這才對林安兒道:“翠喜和鳳喜來了。”
林安兒怔了一下,這才想起金玖說的是誰。哎喲喂,金玖的兩個喜追過來暖床來了。
說真的,林安兒雖然看兩個喜不順眼,可也隻限於她們是色|情暗探、糖衣炮彈,並沒有如金玖所想那樣,上升為情敵的層麵。
林小姑娘隻有八歲,雖有前世記憶,可她這輩子還隻是個真小孩兒,更何況腦子裏記憶中的前生,有吃有喝有打架,卻沒有兒女情長這碼事。
也就是說林安兒的情商細胞還沒有長出來呢。
所以她那副呆萌的小模樣讓金玖看了很心塞。
好在這裏不是金滿園,他想做什麽也不用擔心大柱那些人通風報信,他隻要不讓兩個喜貼身服侍也就可以了。
林安兒終於想起來她要做什麽了,她放下手裏的筷子,在金玖麵前晃晃小拳頭:“金哥哥,看到了吧,我的拳頭比以前更厲害了,她們膽敢來害你,我就揍扁她們!”
金玖的臉比苦瓜還要苦,這種事情你就不要見義勇為了吧,你這麽英勇,派你來的人知道嗎?
金玖沒見兩個喜,讓高義把她們安置在離他住的地方較遠的下人房裏。整個金滿園的人要麽是大柱的手下,要麽是些隨風倒,除了大鳳,沒有一個是他得力的人,他這次來莊子治病,便隻帶了大鳳一人。
大鳳雖然看著他長大,畢竟是個女子,以前在家裏有小廝服侍著,來到莊子裏隻能由她照顧金玖起居,金玖覺得很別扭,尤其是他已經十六歲,有些事上也挺不好意思的。
高義的兒子板兒今年十四了,年紀雖小卻生得眉清目秀,念了幾年私熟,知書達理很是懂事,金玖便讓他做了貼身小廝。
翠喜和鳳喜雖然還沒有爬上金玖的床,可在府裏早就是通房的待遇,不論月例銀子還是吃穿用度,都比普通丫鬟高出一籌。
高義問過主子的意思,便讓義嫂找人把她們看管起來,既然金老太太送她們過來,直接打包回去就太過明顯,況且莊子外麵肯定有和她們接應的人,稍有不甚便會讓人懷疑金玖來到這裏的真正目的,索性先看管起來再說。
說是看管,卻也並沒有限製她們的自由,隻是不允許她們往主人住的這裏來,理由也充足,隻說是不能影響主人治病。
不過金玖還是想得太簡單了,十六歲的少年未經人事,沒想到會有人那麽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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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玖對林安兒的感情還不是你們想的那種男女之情,否則也太奇葩了,十六歲的人了什麽都懂,但對八歲小女孩還真不會動什麽心思。他有一半是出於對以前的林安兒的愧疚之情,另一半則是責任,不論真假,林安兒都是他的妻子,古人大多都是先婚後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