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知情不報
卻說江南正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生那二起”涉嫌違紀”事件後,江南局黨組立即啟動應急方案,采取了二方麵的措施進行應急處理。一方麵是動用一切力量,想盡一切辦法,盡可能挽回經濟損失;另一方麵是對樹大明等“當事人”進行內部臨時處理,穩定全局幹部職工特別是離退休人員的情緒,將負麵影響降到最小。
在案件沒有最後結果時,對當事人進行內部臨時處理,這是一種特殊的人事管理製度。具體做法就是案情發生後致最後處理前,將當事人調離原來的工作崗位,換到其他合適的崗位上去,從事一些具體的事務性的工作。正常情況下,是由上級崗位往下級崗位調,或重要崗位往不重要崗位調。它實質上是一種對當事人的臨時勞動改造措施,讓當事人進行自我反省。
在此期間,如果你有什麽思想需要向組織匯報,有什麽問題需要向組織交待,有什麽心跡需要向領導表白,你都可以在此期間進行。這實質上是給當事人一個反省的時間。在組織上沒有最後處理你時,如果你在這個時期把握得好,對以後組織上對自己的處理有很大的幫助。
話說那二起”涉嫌違紀”事件發生後,樹大明、方建軍、方麗紅三人立即被宣布停止一切職務,然後就是配合公安機關、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江南局案件調查小組,被詢問,被審查,最後是上庭作證。幾個月後,偵破工作暫告結束,樹大明被調到白水局正氣大廳打雜,方建軍被調到黑山局金蛇辦事處打雜。而方麗紅則停止會計工作後,繼續留在機關後勤保障中心辦公室,配合龔仲做一些事務性工作。
而龔仲這個所謂的當事人之一,自從上次被叫到八樓會議室,被趙一局長親自詢問,以及黑山公安局辦案人員電話威脅未果後,司法部門和以趙一局長為首的江南局黨組,就再也沒有為案件的事找過龔仲了。龔仲還是繼續擔任機關後勤保障中心辦公室主任職務,還是一如既往的工作。董昕副主任給他安排的工作越來越多,不久還被再次安排負責物業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隨著時間的慢慢流逝,隨著司法機關的介入,那二起“涉嫌違紀”事件很多不為人知真相,逐漸暴露在人們的麵前。特別是黑山司法機關不停地找樹大明、方建軍、方麗紅等當事人進行詢問、審查、上庭作證,就連出納敬菲也曾上庭作證,但其中卻沒有龔仲的身影。對於這種奇怪的現象,江南局的幹部職工以及離退休人員,私下的議論聲也就慢慢地大了起來。
有人疑惑地問道:“這案子不是樹大明等四個人一起搞的嗎?為什麽司法機關隻審查樹大明等三人,卻不審查龔仲?” 有人微微一笑,解惑似地回答道:“你不知道呢,龔仲是被樹大明、方建軍、方麗紅等人冤枉的,他根本就沒有參與,司法機關當然不會找他。”
有人再疑惑地問道:“局黨組不是公布龔仲是四個當事人之一嗎?難道局黨組還會冤枉他龔仲?”有人偷偷地往四周看了一下,將聲音再降低八度,在那人的耳邊悄悄解惑道:“你不知道呢,當時樹大明等人異口同聲地說是他們四個人一起搞的,龔仲畢竟隻有一張嘴,怎麽說得過他們三人?!”
有知道內情的人對這種解釋嗤之以鼻,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你說的隻是表麵現象。我了解到的真實情況是,當時調查小組是伍鋼副局長負責的。而他與樹大明是私交深厚的好朋友,他們有幾十年的感情,當然維護樹大明,按樹大明三人的說法,將那案子說成是四個人一起搞的。”
有人思考了一下,又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你說的這情況我也知道,但趙一局長那樣精明的人,難道就沒有自己的判斷?再說,這案子的事,參加了就參加了,沒有參加就沒有參加,這是要有真憑實據的,不是象一說句話那樣簡單喲!”有了解趙一局長的人回答道:“這有什麽奇怪的?!趙一局長把自己的政治生命看得比自己的個人生命還重,現在樹大明等人搞出這樣的事來,隻要是與案子沾上邊的人都會被嚴厲處罰的。”
又有人提出了疑惑:“那為什麽樹大明、方建軍、方麗紅三人被撤職了,怎麽龔仲還是繼續任辦公室主任?這不是明顯的不公平嘛!”對於這種疑問,又有人進行了解釋:“這很正常嘛!公布四個人一起搞的,是在案情暴露後不久;處理他們當事人,是在司法機關介入,並且已經有基本結果以後。”
對於這些議論,有明哲保身漠不關心的人提醒道:“是三個人還是四個人搞的,關你們什麽事?與我們又有什麽關係?還是少議論這些是非,做好自己的事,睡好自己的覺,玩好自己的牌就行了。”在機關裏,是最忌諱議論一些單位上敏感性事件的,就如大家都知道的事,上麵卻被一張薄薄的紙遮蓋著,但大家都能接受一樣。
當黑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傳來後,在江南局裏,這案子是“四個人”一起搞的那種說法慢慢變淡了,最後徹底破產了。但龔仲的處境並沒有任何改變,他的心理壓力也更大。因另外一種新的不利於龔仲的說法,又慢慢從局黨組那裏傳了出來,另一個“莫須有”的帽子又牢牢地扣在了龔仲的頭上。那就是龔仲雖說沒有參與,但他“知情不報”。
有人振振有詞地說:“龔仲雖說沒有參與,但他的責任比樹大明、方建軍、方麗紅他們三個參與者不得小。”旁邊有好事者配合地問道:“這是為什麽?”那人以自己獨到的見解說道:“你們想想,如果當時樹大明問龔仲那個所謂的好機會有沒有風險時,龔仲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後,及時報告局黨組,樹大明等人就不會上當受騙了,那五百萬元資金就不會轉到黑山去了,正氣物業公司就不會麵臨這樣巨大的經濟損失了。”
旁邊的人聽了以後,有些恍然大悟地說道:“你說的是有道理。”另一個也支持這種觀點,好象發現新大陸式地說道:“你們這樣一說,我也想起來了,五月份,龔仲與方建軍、方麗紅曾一起去了黑山,當時明明知道資金已不在物業公司的賬戶上,但他卻沒有報告。你們想想,如果他報告了,我們現在也就沒有這樣被動了,與建行黑山分行的官司就沒有這樣被動了。”
最後形成了共同的意見:“龔仲雖說沒有參與,也曾提出過反對意見,但他沒有報告局黨組,才讓樹大明等人搞出這樣的事出來,使江南正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麵臨這樣巨大的經濟損失。如果龔仲及時報告了,哪怕就是向財務處透露一點信息,樹大明等人就不會搞出這樣的案子出來。因此,龔仲雖說不是參與者,但卻是知情不報者。他與樹大明等三人,應該承擔同等的責任。”
就這樣,龔仲在不知不覺中,“參與者”的身份被莫明其妙地取消了,但又莫明其妙地變成了“知情不報者”。角色雖說轉換了,但扣在他頭上的那個“屎盆子”卻越扣越牢。對此,**設處長說道:“你怕得罪樹大明,那就會得罪局黨組。”
對於這樣的說法,龔仲卻是欲哭無淚,無可奈何。但他沒有作任何申辯,他覺得現在不是申辯的時候。再說局領導也沒有找他談話,正式明確他應承擔什麽責任。龔仲認為,組織上正式處理他個人問題時,應該還會進行告知,給他正式申辯的機會。
當然,江南局也有很多幹部職工對此有不同的看法,認為這事與龔仲沒有任何關係。樹大明將那個所謂的“好機會”谘詢龔仲有沒有風險時,龔仲提出了其中存在的風險,也提出了自己明確的反對意見。而且,樹大明谘詢時並沒有明確地說他會做,隻是說有個“好機會”。龔仲又怎麽能憑此向趙一局長報告:“報告趙局長,樹大明有一個想法!”
當然,如果龔仲將樹大明的這個想法報告了趙一局長,這事可能是辦不成了,物業公司也沒有什麽損失了。但當局黨組詢問樹大明時,他會怎麽回答呢?他會承認自己確實有這樣一個想法嗎?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局黨組總不能僅憑龔仲報告說的一個什麽想法而責問樹大明吧?
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其中的危害性已經明明白白地擺在了幹部職工的麵前,那些站在岸上不腰痛的人,就用這樣莫須有的罪名指責龔仲。當然也有實事求是的同誌說,這是龔仲的命苦。當樹大明問他能不能做時,他命中就注定了有這一劫。如果報告了,全局上下的人看到龔仲,隻怕都會往一邊躲,因為龔仲是一個捕風捉影打小報告的小人。
這事發生後,江南正氣管理局發生了嚴重的信用危機。全局上下,都是你防著我,我防著你,相互之間感覺不到內心深處那種親密無間、彼此信任的情感了,辦任何事時都是謹小慎微,生怕一不小心上了什麽當,誰知道誰內心怎麽想的啊。
難怪古人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江南正氣管理局這種相互防範的心理,龔仲這個“參與者”轉換為“知情不報者”,再一次驗證了咱們老祖宗的偉大與英明。
(今天是2013年中秋佳節,祝廣大讀者朋友節日快樂!家庭幸福!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