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用,你負責去對接那對夫婦,看看他們想要什麽,盡量拖延時間。”傅燁寒沉聲說道。
宮也應了一聲,“我知道,這些事情我會做好,傅總再見。”
這邊,孟薇和周安安達成了協議,她根本不需要做婚禮場地的設計還有婚紗,隻需要專注於對付她那個未婚夫就行。
“lisa姐。”南安推門走了進來,“樓下公司門口有個女人找你,說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找你商量。”
“有個女人找我?”孟薇皺眉不解,姐姐人不在鄴城,唐棠最近都在家裏,還有什麽女人能找她?更何況南安還是認識唐棠的。
孟薇縱使不理解還是下樓去看看是怎麽回事。
剛到門口,孟薇伸頭看了一圈都沒看見人,剛想轉身回公司,從角落裏突然跑出來一個人影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喂?你幹什麽?鬆手!”
突如其來的情況讓孟薇慌了神,陌生人的觸碰更加讓她覺得惡心,她拚了命的去推胳膊上的那隻手。
“小姐,我求求你了,我就這麽一個兒子,你為什麽要見死不救?為什麽看見我兒子受傷了要拉著司機走啊?”
中年婦女哭的聲淚俱下,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還伸手擦鼻涕抹在孟薇名貴的衣服上。
孟薇這才回過神來,仔細的看著這個中年女人,總算是想起來了這女人是誰。
“我們根本就沒碰到你兒子一根汗毛,是你兒子再次出車禍才死的,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別什麽都賴在我們的身上。”
孟薇對於這種隻愛錢連自己孩子都不愛的人很厭惡,這樣一看,她甚至都感覺那天孩子跑出馬路不是自己貪玩,而是受到了傅母的蠱惑想要碰瓷騙錢。
中年女人哪裏肯這麽放過孟薇,死死拽著她的胳膊不撒手,“我不管,就是你們撞死的我兒子,我兒子才五歲啊,你們怎麽就這麽狠心啊。”
隨著中年女人哭喊的聲音,周圍有不少路過的路人多圍了上來,包括LE公司的人也紛紛出來看熱鬧。
為首的楊天娜雙手環抱在胸前冷嘲熱諷道:“lisa,做錯事了就得認,人家說的也沒錯,你們撞到她兒子駕車逃跑,本來就是你的不對,何必不承認呢。”
“我沒做過為什麽要認?”孟薇鐵青著臉,被人圍觀的感覺讓她很不舒服,“我由始至終都沒碰到她兒子一下,照片裏那麽多的血,至少要把人撞飛出去才行,不要想冤枉我。”
楊天娜撇了撇嘴說道:“知人知麵不知心,誰知道你會做出什麽事情,撞死人了還不承認,我要是你我現在就趕去醫院給受害人跪下賠禮道歉了。”
中年婦女聽見有人幫她說話,瞬間氣勢就上來,哭喊的聲音也就更大了,“天老爺的,你睜開眼睛看看吧,沒有天理了,害了人還不承認,我兒子死的好慘啊!”
“啊?這個女人穿的這麽體麵,沒想到做的事情這麽惡心人啊,撞死人了還逃跑,我就沒見過這種人。”
“就是啊,我要是撞到人了我都趕忙送人去醫院了,還逃跑,白白害死了一個人。”
“你沒聽到剛剛說的嗎?那孩子才五歲,這未免有點太可憐了吧。”
“壞女人,讓人惡心,用手機把她拍下來發到網上去。”
有一個帶頭的,就有無數個紛紛舉起手機拍攝眼前的場景,絲毫不會管他們聽到的看到的是否是真的,他們在乎的是能不能知道瓜。
事實的真相對於網友來說,根本不重要。
孟薇知道這一點,也知道自己不能被拍到,否則這件事情會越來越麻煩,她下意識的伸手去擋住臉,可中年女人扒著她的手,勢必是想要通過網友來網暴她。
就在孟薇手足無措的時候,頭頂上的光被遮住,她抬眼隻看見了有一件西裝遮住了她的頭,低沉熟悉的聲音也在耳邊響起,“別怕,有我在。”
傅燁寒把孟薇護在懷裏,一旁的沈北幫忙護著,更有幾名保鏢在攔著那些路人不要拍攝。
“不行!你們不能走,你們害死了我的兒子,一定要給我兒子償命,我不能讓你們走!”中年女人看他們要走,死命的抓著孟薇的衣服不肯撒手。
“滾開。”
傅燁寒得到消息後本身就揣著一肚子氣過來的,對著中年婦女的腰上就是一腳,把人踢飛了出去,旋即護著孟薇進了LE公司。
把孟薇帶到安全的地方,他看到孟薇已經嚇到臉色蒼白,輕聲安慰道:“沒事的,有我在,這些事情我都會處理好的,放心吧。”
孟薇怔怔點頭,好一會才緩和過來,“為什麽,你為什麽會在這裏?”
“沈北在網上看到了相關的熱搜,不降反升,那些人遲遲沒找上傅氏集團,我就猜到可能會先來為難你,正巧碰上了。”
傅燁寒輕輕拍著她的肩膀,“事情我已經找人在處理了,也查的差不多了,那對夫婦的兒子不是我們造成的,你不用有心理壓力。”
“既然不是我們造成的,那為什麽會冤枉我們?那些監控畫麵是怎麽回事?”孟薇不解的詢問道。
“監控畫麵的事我還在查,關於那孩子的二次車禍原因我還沒查到,不過有人在離我們離開的那條路段不遠的村路上發現了可疑的血跡,我想應該是那孩子的。”
傅燁寒說著話,回頭瞥了一眼門口,門口看戲的人已經被沈北驅散了,公司的人也全都回來了。
傅燁寒冷著一張臉在進來的人臉上遊走著,最後落在一張妝容精致的女人身上。
冰冷的眼神凝聚在身上,讓楊天娜不由得背脊一涼,莫名的有些心虛的準備上樓。
“等一下。”
傅燁寒冷聲看口,目光直直的看著樓梯口的女人,“剛剛那番話是你說的?”
楊天娜硬著頭皮縮回了腳說道:“敢做還不敢讓人說?又不是我撞死了人被人找上公司的。”
“在沒有實質的證據前所有的話都是誹謗,你作為LE公司的設計師連這條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