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刀上還有牆頭上的麵粉,以及牆壁與窗台上的鞋印,莊重基本斷定這個翻牆而入的人就是殺害元良駿的凶手。

這必是有目的有計劃的謀殺,否則這凶手撿到了韓川的刀卻有很恰巧的潛入他的屋子,將同寢室的人殺掉,並栽贓於他這未免太過於巧合了。若是為了謀財,方才搜索屋裏的時候,元良駿值錢物件全都還在箱籠裏,連翻動的痕跡都沒有。

雖說衙役後來將屋子翻亂,把現場破壞掉。可莊重未入之時就將現場大致記住,他的記性很好,尤其對靜態圖像更是如此,隻要刻意去記,幾乎像是拍成照片儲存於腦子裏一樣,隻是這樣的記憶隨著時間推移會慢慢淡化。不知怎麽穿越到這裏,還比從前小一圈之後,記憶力更好了。

若是因被發現而慌張而殺人,可根據現場分析,凶手非常冷靜,並不像倉促殺人的樣子。下手快狠準,一刀斃命甚至不屑補刀確認。事後還將刀藏匿於韓川被褥之下,行事之間沒有發出任何動靜,不管是膽大包天還是早有預謀,都是藝高人膽大。隻是元良駿與何人結怨,會讓對方起殺意?又或者是韓川引來的殺手,陰差陽錯讓元良駿命赴黃泉?

所有線索串聯,真相一點點在眾人眼前浮現。

封煥問道:“元良駿在外頭可有仇家?”

湯白杉道:“元兄為人豪爽仗義,待人誠懇,不管是在太學還是在外都人緣甚好,從不惹是生非。據我所知並無仇家,除了與江遜有些許不對盤,從未曾聽說與人有過口角。且元兄並非京中人士,在外相熟之人不多。隻有沐休時才會出去品茶飲酒,而且每次都是與許多人一起,若有仇家我們應都知曉才是。”

大司成也道:“元良駿乃江南富庶人家子弟,我對元家也有所了解,在當地頗有名望,乃仁厚之家,未曾聽家族與他人有何仇怨。”

“雖死的是元良駿,可從種種跡象看來應是衝的是韓川。”封煥點了點頭,他也不覺得與元良駿有關,畢竟天下怎會有這麽巧的事。正好撿了或者偷了同寢的刀子,然後將他殺死。就算凶手與他有所關聯,韓川也脫不了幹係。

“韓川可與人結怨?”

封煥這話一落,在場的太學生都不知該如何應。韓川那性子還真是不討喜,非常喜歡占別人便宜,又是言辭厲害的,若對方不依,便會被他說是太小氣沒有君子氣度,還會在整個太學傳得沸沸揚揚。雖然事都不大,卻也著實令人窩火。明明也是個有些才氣的文人,不知怎的就沾染了一身市井之氣,卻不以為恥,反而稱其為雅趣。

若偶爾行之大家日後提起,也確實覺得有意思,士人之間這般逗趣不是沒有。可次次如此那可就變味,那就是貪小便宜而已,披上個文人衣袍也無法掩蓋。隻是文人說話做事都不幹脆,又覺得為這點小事斤斤計較實在難堪,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韓川連忙否認,“我也並非京中人士,人緣也不比元良駿差,不可能有人想殺我。”

一旁太學生都紛紛低頭,雖韓川所作所為確實不至於怨怒到殺死,可竟然敢把自己人緣位同元良駿,還真是太沒有自知之明了。場麵頓時鴉雀無聲,個個不知望向哪,原本應極為尷尬,韓川卻依然未發覺自己說得有何不對,隻是一臉莫名其妙。

湯白杉幹笑一聲,出聲打圓場,說的話十分含蓄:“韓兄雖有時行事令人詫異,卻也不至於招來殺身之禍。”

有些人得罪了人都不知道為什麽,莊重便換了一種方式詢問:“你可曾在外頭與人有所爭執?”

韓川更是搖頭,“我向來待人和善,況且出門不多,從未曾與人爭執,連一句重話都沒有說過。”

此時一旁的方翔臉色不大好,目光閃爍,欲言又止。被一直關注場上所有人表情的封煥發現,怒斥道:“你,有話就說,扭扭捏捏成何體統!”

方翔嚇得連忙作揖行禮,瞟了一眼韓川最終開口道:“欠,欠債不還算不算結怨啊?”

韓川頓時臉色不好,怒瞪著方翔,“你莫要胡亂說話,我豈是那種占便宜之人。”

方翔頓時猶豫起來。

封煥眯眼,“快說!若敢有所隱瞞,現在立馬滾回家。連話都不敢說,以後就是做了官也是個昏官。”

方翔聽到這話哪裏還敢藏著掖著,“就是蝌蚪粉那家店子,自從韓川得知開店的老板娘與他是老鄉,隻要沐休時都會去那記賬吃東西。每次還會領著一群人,不過都沒昨日人多,我,我每次都跟隨著,所以知道韓川都是賒欠,一次錢都沒掏過。”

韓川怕自己名聲被毀,連忙解釋,“我並無不還之意,隻是那玩意不值錢,每次零零碎碎結賬麻煩,所以我才說先記著以後一起結,我絕無強賒商戶之意!若是不信可以去問老板娘。”

“老板娘?蝌蚪粉的老板是女子?可是婚配?”封煥問,在大佑對女子束縛並沒有明清多,有不少女子也會拋頭露麵做活。不過開店的大多都是已婚婦女或是寡婦,待字閨中的一般不會出麵做買賣。

“梳的是婦人頭,是有丈夫的,但是不常見,店子主要都是老板娘在管。我有一次打眼瞧到一個男人晃過,還問起那人是不是她的丈夫,是否也是同鄉……”韓川頓住了,擰眉在想些什麽。

封煥厲眼掃來,韓川連忙道:“結果被那婦人岔開了,表情也極為古怪。當時我還與方翔說,自個男人還有何不好承認的,且不說明白這不是讓人胡思亂想嗎”

方翔也回憶起來,“我記得你當時還逗趣說兩人莫非是私奔到了京城,所以才會這般遮遮掩掩。我還訓你莫要胡說毀人名聲,你還不以為然,說你們那還真有這樣的事,說是一個富人家的護衛把主人家的妾室給拐跑了,還重金懸賞呢。”

莊重眼睛一亮,心中激動無比,“昨日韓川請我們去吃蝌蚪粉,而後大家又直接回了太學,那把刀很有可能就是在蝌蚪粉店裏掉的。而蝌蚪粉是用麵粉做的……”

封煥拍案而起,“去蝌蚪粉店抓人!”

封煥雷厲風行,直接大步一跨離去,護衛以及差役也齊刷刷跟著衝出太學院奔向蝌蚪粉店。那些護衛就罷了,本就得守著封煥,可差役都是官大威的手下,卻連招呼都不打都尾隨而去,著實把官大威氣得夠嗆。幹脆守在太學,不摻和抓捕之事。嗣昭王不是喜歡多管閑事嗎,那就讓他折騰去。最好人已經給跑了,一無所獲。

正這時江遜被人攙扶著走了過來,莊重連忙迎了上去,“不是說要好好休養嗎?怎的過來了?”

江遜虛弱的咳,雖是被人架著,可這麽一大段路也足以讓他氣喘籲籲,“我,我來說昨天之事。”

莊重沒想到江遜會這麽快恢複過來,不過江遜看上去不太好,臉色發青,整個人都在發顫,聲音十分虛弱,可好歹不似方才一般充滿死氣,精神不佳卻清醒了過來。

攙扶之人道:“方才江遜突然就從床上爬起來,硬是要過來,說是有事與大人稟報。”

官大威嗤了一聲,“你還真是會挑時間清醒。”

江遜身體虧損,並沒有心思理會官大威的嘲諷,隻想趕緊把話說完,平了平氣虛弱的回憶昨日之事:“我昨夜大約與卯時從藏書閣離開,走到西南涼亭,突然看到一個黑影從旁邊樹林掠過。心中有疑,便是朝著那人消失的方向追去。那人跑得很快,我也不知是看錯還是確有人潛入。後來便是走到了元良駿屋子附近,還看到了湯白杉。我心想若真有人他必是看見,見他不在意轉身離去,我也就未在原地耽擱,省得第二日元良駿知曉,必又是嘲笑我大晚上鬼鬼祟祟到處亂晃。”

官大威猛的拍桌,“好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你明明知道有人潛入院中意圖不軌,卻未及時出言提醒,害得元良駿死於非命。”

江遜臉色煞白,本就未完全恢複,如今被這麽一激,眼神又變得恍惚起來,“是啊,都是我害死了元良駿。若非白日我咒他短命鬼,見有人又不願聲張,他又怎會死去?都是我,都是我……”

江遜自言自語整個人哆嗦得厲害,莊重連忙命人叫來大夫,掐其人中,不停用言語安慰他。“這些都是意外和巧合,元良駿的死於你無關,最應該被譴責的是凶手。”

大司成惱怒,“官大人!這裏是太學,所有學生都是國之棟梁,豈容隨意惡意揣測!你今日一而再再而三與我太學過不去,真當我沒脾氣嗎!明日上早朝我必是與官家說道說道。”

太學大司成可直接與皇帝匯報太學情況,聲望地位於朝中非同一般。從此出去的官員大多也對大司成頗為尊敬,隻是大司成脾氣軟和,不喜與人爭執。官大威見封煥離去,覺得欺壓自己的人終於走了,所以將心中之氣一下發在了江遜身上。若非這些太學生老是湊巧誤導,他又怎會判斷失誤,像個傻瓜一樣丟盡臉麵。哪曉得這大司成竟是翻臉了。

官大威心中發虛,嘴裏卻硬撐,“審問本就如此,若不使些手段如何能套出真相。”

大司成卻不欲與他深言,隻道:“到底是為何官大人自個清楚。”

江遜沒撐住又暈了過去,被人抬回了屋子。大司成心中煩悶,不久便要公試,卻鬧出這樣的事,真是多事之秋。他原本很看好江遜,這麽看來公試時能堅持都不容易。

半個時辰之後,有人過來稟報,凶手已經被抓住。

這次嗣昭王直接越過官大威成為主審,莊重心底浮動,上次嗣昭王雖也插手卻並沒有越過府尹。這次卻直接插手,看來完全不信任官大威。而且他隻是個嗣王,並未就任相關的官職,按理是不能為主審官。就算再囂張,也不能打破規矩。那麽隻有一種解釋,嗣昭王已經被授任相關官職,所以才敢這般作為。

嗣昭王雖上次不明分說就灌他一堆酒,可就這兩件案子看來,可比官大威一類官員靠譜得多。若有他負責,乃百姓之福,而自己也會有嶄露頭角的機會。莊重可以肯定,嗣昭王還是挺欣賞他的。

“冤枉,大人冤枉啊。”

堂中跪著一男一女,即蝌蚪粉的老板和老板娘,分別名為趙雄和徐媚娘。趙雄長得高大健壯,而徐媚娘如同名字一般頗有一番姿色。

驚堂木狠狠拍下,頓時一片肅靜。

封煥冷哼,“既然冤枉,方才你跑什麽?”

趙雄連忙解釋,“草民隻是被嚇的。”

“若非做了虧心事如何會怕衙役!死到臨頭還要狡辯,應罪加一等。”

徐媚娘拉扯著趙雄,一邊拭淚一邊道:“趙郎,還是招了吧。你我二人今生注定無緣,隻盼來世再相見,莫要再如同今生這般苦楚。”

趙雄抓住徐媚娘的手,信誓旦旦,“媚娘,我就算是拚了性命,也絕不會讓那個狗財主將你奪去的!”

“趙郎……”

“媚娘……”

兩人含情脈脈跪在公堂上對視,惹得莊重雞皮疙瘩直掉。

啪——

“把公堂當是戲台子不成?!趙雄,你昨夜潛入太學院,將太學生元良駿殺死,又嫁禍於同寢的韓川,你還不快速速招來。”

你眼中隻有我,我眼中隻有你的一對情侶,聽到這句話都嚇得不清。

“大人冤枉啊,我昨夜一直在家中,何曾到太學院裏殺人?方才你們來抓人,我隻以為是我和媚娘私奔終於被尋到了,所以才一時慌亂逃走的。”

“是啊大人,我與趙郎打小青梅竹馬,可無奈家窮我便被父親賣給一個富貴人家做妾。沒想到數年後竟又見到了趙郎,他還成了這富貴人家的護院。那主人不是東西,對我非打即罵,有一次差點把我的命給打沒了,卻從不為我找大夫。後來趙郎知道了,便是買了藥托人送給我。我本早已死心,不敢想其他。可後來實在是耐不住虐待,便與趙郎一同私奔至京城。又因當時離開的時候,還偷走了那富貴人的錢財,一直忐忑不安,所以一見到衙役抓人就跑了。可那什麽太學生絕不是趙郎殺的啊!”

徐媚娘口齒伶俐,又知如何表述更加動情,很好的表述了一對苦命鴛鴦的無奈和惶恐。雖攜他人妾私奔也會受罰,卻比殺人要輕得多。

封煥笑了起來,目光卻依然陰冷,“故事說得很動聽。”

徐媚娘連忙磕頭,“民婦隻是實話實說而已。”

趙雄也梗著脖子道:“大人,草民知道自個犯了事,若是被受罰那是活該。可草民絕不承認自己殺了人,還請大人明察。”

封煥冷笑,“早便知你們會這般狡辯,所以之前命差役未及店鋪就開始叫嚷要抓捕殺人凶手,閑人退讓。若非殺人,如何會驚嚇逃跑。若非早就埋伏,指不定還得如何費周章。”

徐媚娘連忙道:“大人,我們當時正在忙碌,並未聽見這句話。隻聽店中客人說差役要抓人,便嚇得什麽都不管不顧了。”

封煥並未與二人糾纏,使了個眼神,差役捧著一個盤子走上來,上麵放著一雙鞋還有一把匕首。

“趙雄,這把刀你可認識?”趙雄望了一眼,直接搖頭,“未曾見過。”

“你確定?”

“小的敢用項上人頭保證,未曾見過。”

“你既然這般不稀罕這顆腦袋,一會就幫你取了。”封煥站了起來,走到趙雄跟前,“這把刀就是殺害死者元良駿的那把,上麵還沾了少許麵粉。必是凶手無意中沾染上去的,可見必是經常與麵粉打交道。而在太學院牆壁上發現的腳印與死者窗台上的一樣,那牆頭上也發現了少許麵粉。證據確鑿你還敢狡辯!”

趙雄連忙道:“大人,小人是做蝌蚪粉的,確實常與麵粉打交道。可這不能就證明我是凶手啊,平日沾麵粉的人多的是。”

封煥並不理會他,又接著道:“這把匕首的主人韓川,一直在你店中吃霸王食,且與你是同鄉,曾懷疑你們二人乃私奔。而你,又身懷武藝。不管動機還是行凶條件,以及現場的痕跡,都可以證明你就是那個殺人凶手!”

趙雄頓時大喊冤枉:“大人,小人冤枉啊。雖事事湊巧卻也不足以證明我就是殺人凶手啊!身懷武藝又沾染麵粉,卻也不能證明是小人啊。”

封煥似笑非笑的盯著趙雄,“到了這節骨眼還不肯認罪?原本還想給你個痛快,可如今看來,你與你這小娘子都該死。”

趙雄瞪大眼,正要說什麽卻被徐媚娘搶先一步,“大人!我夫君絕不是那殺人滅口的惡賊,若僅憑這些就定我夫君的罪,民婦不服!天下巧合何其多,麵粉又不是獨我一家有,會武藝之人也不止我夫君一個。而那韓川我們更是未曾放在眼中,難道就因為韓川賒欠我們的錢就是我們殺的嗎?那這條街的商鋪不知多少人受他欺壓,是不是都應該抓起來!”

封煥卻未反駁,而是將裝著匕首的盤子拿了過來,“你們再仔細瞧瞧,這把刀是否見過?”

“絕對沒有!”二人齊聲道。

封煥眼眸劇冷,“不知死活!莊重——”

莊重連忙從一側走出。

封煥走到椅子前,用力甩衣袍坐下,“讓他們心服口服。”

莊重拱手:“是。”

莊重將身上的箱子放下,一邊打開一邊道:“每個人的手印都是與其他人不一樣的,世間絕不可能找到重複的。由於身體自然分泌物汗液,很容易沾染塵埃等轉移形成的指紋紋路,然後在觸碰其他物體的時候,就會在那物體上留下相應的紋路。因並不明顯,所以用肉眼看不見,可隻需用特別的藥水,就能提取出來。

你說你從未曾見過這把刀,那麽現在我先提取你的指紋。若與刀上的指紋重疊,那麽就證明你們二人是在撒謊。更可以證明你趙雄就是殺人凶手!”

這次莊重沒有刻意將一些詞匯轉換為這世的習慣,就要生澀才顯得高深,讓人感到畏懼。

徐媚娘眼中盡是驚恐,望向那把刀,“不可能,這那上麵什麽都沒有,怎麽可能印出指印?莫要用這個故意誣陷!”

趙雄也同樣臉色劇變。

“所以說人啊不管什麽時候都要多讀書,否則就會被自己的淺薄害死。”莊重笑得十分溫和,可眼神裏卻沒有半點溫度。一邊說著還把放大鏡放在自己的眼睛上,趙雄正對著一時不防被這‘牛眼’嚇了一大跳,說話都不利索了,“這,這是何物?”

“放大鏡,嘖嘖,你們連這都不知道?這可是我這些寶貝中最普通的一件,哎,還是讀書太少啦。”

封煥坐於堂上憋著笑看莊重耍寶,可沒一會又反應,他也不知道還有放大鏡這玩意,這莊重豈不是連同他一起罵了?封煥頓時覺得整個人不好了。

莊重的箱子裏一堆稀奇古怪的器具,剪子都有好幾把,還有些東西壓根不知道是什麽玩意,這讓趙雄和徐媚娘二人看得心中發涼。莊重從勘察箱裏拿出幾張古怪的紙片,“這就是指印、掌印卡,來,過來按一下,這是左手,這是右手,莫要弄錯,左右手的紋路也是不同的。你們也應聽過關於指印的歌謠吧,一螺窮二螺富……”

趙雄直接大喊起來,“大人!元良駿是我殺的!是我一人所為,還請大人放過媚娘,她什麽都不知道!”

徐媚娘癱軟在地上,眼神空洞。

趙雄認罪,這讓莊重舒了一口氣。這把刀不知道被多少人摸過,他儀器又不足,所以指印並不好搜集,也更不好辨認。所以他才故意這般嚇唬,希望能夠省了這一道程序。他帶來的相關化學藥劑並不多,自己又做不出來,能省則省。

趙雄和徐媚娘確實如方才所說,私奔來到京城,並偷走了富商不少錢財。趙雄從前是個遊俠兒,也是有些人脈。便是幫徐媚娘重新弄了戶籍,隱姓埋名,奔走他鄉。徐媚娘還故意打扮得和從前完全不同,借以掩蓋,趙雄也盡量不出現在人前。

兩人拿著那筆錢在京城開個小食店,日子原本過得很和美。哪曉得韓川無意中進入,聽到徐媚娘的口音,認出是老鄉,還笑說好似哪裏見過。每次過來從不付帳,強行賒欠,這讓兩口子覺得認為他是不是看出什麽,所以才敢這般理直氣壯。

後來見韓川越發囂張,徐媚娘還曾聽他與同窗提起‘私奔’二字,心中更是惶恐。眼見韓川胃口越來越大,這讓趙雄心生歹意。他趙雄何曾怕過別人,況且這是個無底洞,想要不破災那就讓其消失。

徐媚娘從韓川口中套出韓川的具體住所,趙雄又借著太學院之前補修庭院而充當瓦工混入其中踩點。一切具備,隻等時機。趙雄見韓川這次竟是喚來這麽多人白吃白喝,心中的火燃得更瘋狂,便趁亂將韓川身上的匕首偷走。

當晚就潛入太學,想將韓川殺死。隻是剛到韓川屋門口,隔壁的湯白杉正好推門而出,趙雄倉促翻入屋中惹來聲響。湯白杉被嚇了一跳而質問一聲,正這時元良駿又恰巧翻身,趙雄以為聲響將元良駿驚醒,直接將他一刀殺死。

原本趙雄想殺了韓川,讓室內另一個做替罪羊,這般一來官府就不會尋到他頭上來。如今殺了另一個,雖有不甘卻也沒將韓川殺死。隻是將刀塞進被褥裏,然後離去。未曾想一把刀也會留下作案的痕跡,讓他不得不伏罪。

“我,我什麽都不知道啊,我隻是,隻是為了套近乎才說眼熟而已。而且我隻是暫時賒欠而已,又不是不還錢。”韓川聽完整個人癱軟在地上,怪不得老板娘每次對他都十分熱情,與他說許多話,原來都是套話。他還自作多情以為這徐媚娘對他有旖旎之心,沒想到背後竟是藏著毒牙。

原來所有一切都是因他而起,現在就算證明他是清白,卻也不可能可再在太學裏待下去了,前途盡毀。

趙雄和徐媚娘因心中有事,所以並不喜與他人打交道,也就不知道這是太學生的常見德性。做賊心虛還以為韓川知道些什麽才敢如此大膽要挾,否則一般的文人都講究清譽,太學生又非等閑之輩,又怎麽會行這種齷齪之事。其實歸根結底是心底有鬼,所以杯弓蛇影。

趙雄與徐媚娘此時得知真相也已經無法挽回,人已經死了,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大人,這事與媚娘無關,全是我一人所為。您要罰就罰我吧!不管是淩遲處死還是五馬分屍,我都願承擔。”趙雄猛的在地上磕頭,沒一會腦門就染出鮮血。

徐媚娘連忙拉住趙雄,哭嚎道:“趙郎,你若死了我也不活了。”

趙雄眼淚也落了下來,“媚娘,都是我害了你。若不是當初我不夠決絕,眼睜睜看著嫁給他人,又如何會有後麵這些事。又是我勾得你拋下榮華富貴,與我顛簸一路,一世隻能擔驚受怕的活著。現在又害你沾染是非,我真是,真是……”

趙雄猛的扇了自己一巴掌,被徐媚娘攔住。

徐媚娘不停搖頭,“不,不,這些都是我心甘情願的,隻要能與你在一起,多苦都是甜的。”

趙雄含淚笑著摟住徐媚娘,“媚娘,答應我要好好活下去。”

這般場景應是感人淒美,可隻要想到元良駿無辜慘死,就不會有人同情。莊重看了甚至更為惱怒,既然這般不舍,又為何非要觸犯法律,殺人性命!莫非自己或是自己的愛人的命是命,其他人的就可以隨意糟踐了嗎?現在知道後悔,當初幹嘛去了!

驚堂木響起,打斷二人纏綿。

“趙雄殺害元良駿一案,證據確鑿,判於秋後處斬。徐媚娘協同作案……”

“大人!”趙雄突然嚷道:“我這有樣東西,想要用它換取媚娘的性命。”

徐媚娘驚恐,“趙郎,不可啊。”

趙雄笑了笑,“如今我們都已經這般了,還有何顧忌?若是交出尚且還有一線希望,若是不交,你這般嬌弱如何受得了牢獄之災。”

封煥冷哼,“徐媚娘雖未直接殺死元良駿,卻也逃不了幹係,雖不及你卻也是大罪。想要贖她身上重罪,還要看你的東西夠不夠格。”

趙雄卻一臉自信,“大人,我偷了那富商的錢財,還拐走他的小妾,之所以他不敢報官,隻敢私下懸賞,是因為我手裏有他一件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