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不詳之吉 訟

訟(卦六)

?(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九四,不克訟,複既命渝。安貞吉。

九五: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帶,終朝三褫之。

人常說,萬事開頭難,頭三腳難踢。生之易,蒙講的是如何來對待這開頭之難。需講的是如何來應付第二個難題。那麽第三個困難又是什麽呢?

蒙之難,是天生的困難,因為沒有誰開頭不難。需之難是境之難,大環境凶險,也隻有等。訟之難是人之難,人與人之間不可能不發生關係,也避免不了要爭吵、爭訟。天難、地難、人難,這就是易作者為我們指明的最初的的困難。

天之難,看似困難,其實並不難。現在大家大概沒有誰不會做十以內的加減法。所以天之難會隨著人的成長自熱而然地解決。

地之難,確實難。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既然大地是“無平不陂”,那也就相應地“無陂不平”。大地有平原就一定有高山,有高山就一定有平原。所以有凶險之時也一定有順利之時。地之難,不過是一時之難,挨過了這一段時間就好了。

唯有人之難,無時無刻,無處不在。人之難,即便是心懷坦誠,仍然是凶多吉少。人之難受最能磨礪人的,所以“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這再次印證了我們關於易作者不是處理困難就是處理關係的觀點,尤其是這困難時由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產生的。

訟,天下之難,莫難於人之難,即便心懷坦誠、小心翼翼、中正而行、不偏不倚,也隻能算勉強及格,混個“中吉”。而然人難一旦產生,必有凶險。所以人之難最能磨礪人、拖累人,讓你什麽事也做不了。處在人難當中,你必須全力以赴地去應付人,也不應該再去做什麽別的事。

初六:小事,非原則性的,就難得糊塗吧!千萬別陷入對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的糾纏之中。這樣最終可獲吉祥。

九二:輸官司,不要輸理,這樣自己可以名正言順地玩消失。輸官司,讓人之難曝於天下;不輸理,讓己之行曝於天下;玩消失,把輸官司的害處甩了個一幹二淨。真是好處占盡,害處丟幹。絕!

六三:“食舊德”,用的依然還是老規矩、老辦法。“或從王事,無成”,為朝廷公幹,卻沒有辦成。此一爻何意也?說的是這樣:有某些原則性的雙方都不肯讓步的爭訟,幹脆就擱置下來。相信我們的子孫後代有能力有智慧會解決好。這樣問題根本就沒有解決,而是擱置下來。擱置爭訟總比一直爭訟下去要好。當然,把問題放到未來,更加增添了未來的不確定性,所以“貞厲”,但這不解決之解決最後會獲得吉祥。

九四:萬試萬靈之法,放棄。我不爭了,你與誰爭?這樣雙方都平安無事,未來充滿吉祥。

九五:天下有地,地上有天,天地間有人。人之難是天地間不可或缺的事。人本就生活在左鄰右舍、家長裏短之間。所以“訟,元吉。”我們說訟為“不詳之吉”,就在此爻。

上九:花一輩子爭來的富貴榮顯,卻在一天之內一連三次被剝奪。“或錫之?帶,終朝三褫之。”此情此景,栩栩如生。古語曰“凡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爭來的會被爭取,訟來的會被訟走,該是你的就是你的誰也爭不去,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訟也訟不來。

訟之為人難,與需之為地難一樣,也幾近曲折。有小事,不值一爭;有大事,爭則兩傷,訟則兩敗,隻能擱置;有占盡好處耍賴皮,溜之大吉;有為求平安而放棄,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之後易還點明,人之難即人之事,原本就是吉祥。最後上九爻定下對人之難、人之爭、人之訟的觀點:是你的就是你的,以不變應萬變。爭來的被爭去,訟來的被訟走,爭來訟去,唯有不爭不訟方得清淨,這亦屬於生之易冷眼看世間情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