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娜並不知道阿狼是個“練家子”,固有思維,她到現在還以為他不過是個南下打工的普通農民工,不想因為自己的事而牽連到對方,畢竟王自強這種級數的人不是他一社會底層人士能夠招惹得起的。

她故意提出讓阿狼報警,不過是說給王自強幾人聽的,希望三人會因為此點而放棄猥褻她的行為,那樣她最少可以少受點罪,而錯過了今天,她自有辦法能夠躲脫對方的騷擾。

不過看王自強滿臉寫著不在乎三字的樣子,隻怕自己的想法會是妄想。

“報警?我從不同官府的人打交道。”阿狼淡淡的回答著林美娜,完全沒有半點要出手的意思。

聽見他這麽說,林美娜的心瞬間沉入穀底,果然是個自私膽小的男人,虧自己以前還覺得他與眾不同,覺得他冷冷的外表不過是保護自己的偽裝,本身一定是個不平凡和有故事的男人,到這一刻她才真正明白,原來他的冷漠——那是真的冷漠啊……

而王自強臉上卻是露出得意的笑容,同心中的想法一樣,對方不敢得罪自己,也或許是現代人特有的涼薄特性,犯不著為個關係不深的女人把自己陷入麻煩中。

“明智的選擇,小子,出去後我會找你的……”大有深意的看了阿狼一眼,王自強得意的說著,意思是不會讓對方吃虧的。

“我欠你多少錢?”理也沒理王自強,就仿佛對方是空氣一樣,阿狼朝躺在地上的林美娜平靜的問道。

“錢?什麽錢?”林美娜腦袋一時轉不過彎,他到底什麽意思?

“我幫你解決麻煩,賬單一筆勾銷。”阿狼秉承著一貫的口吻,語不驚人死不休,淡淡的述說,卻表明他並不是想袖手旁觀。

“小子,你說什麽?”王自強幾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

“你……你可別做傻事……”林美娜臉上出現了擔憂的表情,就算這個臭屁男人不怕惡勢力,但他那淡薄的身板如何是王自強三個大塊頭的對手?他真有心,還不如假裝妥協,然後出去報警來得好。

“這麽說你是同意了?”冷冷的轉過身軀,阿狼看著王自強說道:“抱歉……”

下一秒,房中一道人影閃過,就在王自強以及他兩個狗腿子手下不及反應是怎麽回事前,阿狼的身影已經離開原地——簡單的劈手,對付三個普通人,實在用不著什麽精妙的招式和死腦細胞的計算,就一個普通的動作,已經足夠了。

嘭嘭嘭……

三聲脆響就是三人的喪鍾,當阿狼定住身形,卓立於林美娜身前時,三人不分先後,一起栽倒在地上,如果是有心的人會發現,三人心口中招的位置在同一個地方,一樣的胸口凹陷,一樣的心脈震斷……

短暫的驚愕後,林美娜從地上翻了起來,好在衣服隻是扣子被扯開了,其他地方並沒有撕爛,在雙手的配合下,勉強遮住內裏的褻衣卻是能夠做到。

“現在我發現你真的很像個男人了,嗬嗬……原來你是武林高手,他們都被你打暈了嗎?”臉上沒有因為險些遭受到強暴而有的惶恐和後怕,林美娜睜著雙迷人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起阿狼,原來一切都不是猜想,他真的是個有故事的男人……

“不得不說,你眼神很差,”淡淡的諷刺了句,阿狼轉身朝後走去,“不用感謝我,我隻是還賬而已……還有,他們不是暈了,而是死了……”

話音落下,人已經接近於門口邊緣,可也就是這句話,使得原本還能勉強保持鎮定的女孩林美娜心頭大駭,死了?

怎麽這麽簡單就會死了?

……她不是沒見過死人,相反,她還見過許多的死人。

自小便是孤兒,跟著叔叔一起長大,沒有父母的孩子,本身就已經失去了得到關愛的權力……

林美娜是在打罵中成長起來的。

叔叔是一個盜賊團夥的頭目,並不是像小說裏寫的那種神偷門之類的江湖門派,僅僅隻是個普通的犯罪團夥而已,不過話又說回來,現實中是否真有什麽所謂的神偷門還是兩說。

領著一幫大約十幾個小孩,遊走於各大城市,靠著小孩們每天的乞討,叔叔的日子過得還算滋潤。

林美娜現在還記得當時的情景,其實某些東西一直不曾遺忘過,隻是自我保護的把他們深鎖於心靈最深處而已,當需要時,即便是加了厚厚一層枷鎖的記憶,依然會如決堤的江湖,狂湧入腦海之中……

一共十多個小孩,其中有男有女,有長相機靈的,也有天性木訥的。

並不是每個小孩每天要回的錢都是一樣多,要回錢多的,叔叔會賞賜他們一塊紅燒肉吃,運氣好的,更是會被恩賜一顆糖果。

隻是七八歲,或許十一二歲的小孩,糖果對他們的吸引力不亞於貓見了耗子。

而那些得錢少的,卻是承受是悲慘的命運。

先是藤條皮鞭加身,被叔叔指責偷懶,是沒用的東西,再就是餓上幾頓不得飯吃。

如果一段時間下來,“業績”一直是所有小孩中倒數幾名,那麽就不僅僅是藤條與饑餓的懲罰,迎接他們的是被掰斷手腳,以傷殘之軀博得路人的同情與施舍。

林美娜並沒有因為是叔叔親侄女而得到特別的優待,叔叔的冷酷是對每一個人,包括她在內。

在被打過多次,被饑餓折磨過多回,眼睜睜看著一些同伴由完好之軀變成四體不全的殘廢後,她暗下決心,一定不能變成那樣……

每天的乞討,也不是一點好處都沒有,至少開闊了她的視野。

當時還隻是個八歲小女孩的她,已經開始懂得為將來做打算了,將來還有幾十年的生命等著她,如果變成同伴們那樣的殘廢,那這一輩子就算完了。

叔叔的要求就是每天拿會夠多的錢,卻不管你使用的手段。

所謂窮則變,變則通,在偶然一次撿到一個路人錢包,拿著厚厚一疊*交到叔叔手裏,被大肆讚歎一番,得到期盼已久的糖果後,小小的林美娜就在心中暗下決心,以後不再靠乞討,辛辛苦苦在一個地方跪一天,或許不如偷走一個錢包得的錢多……

或許是她可愛如瓷娃娃般的外表具有很強的欺騙性,使人很難把她同小偷聯係在一起,再加上她本身的聰慧與機心,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裏,她屢屢得手,每天拿回的錢最多,吃的飲食最好,得到的糖果也最多,她成了眾多小夥伴崇拜和爭相巴結的對象。

都說小孩間相處久了容易產生感情,可那群過早接觸社**暗麵,每天為著一塊紅燒肉而拚命的小孩子們,卻並沒有產生出什麽深厚的友誼,有的隻是猜忌與嫉妒,這或許也與叔叔刻意安排他們競爭的因素在裏麵——每天拿錢最少的四個人沒飯吃,而拿錢最多的兩個人不僅有菜有肉,還有小孩子夢寐以求的糖果。

時間就這樣一天天的畫著圓,有小孩因為殘廢感染傷病而死去,當然,更多的是新的小孩加入到這個隊伍裏。

這一年,林美娜十二歲,已經算是隊伍中的老人了,跟她同期的小孩子裏,死去的占一大半,見慣了生死,她對那些死去的孩子變得一點感覺都沒有,如果硬要說有什麽,那就是慶幸,慶幸死的是別人,自己還活著,盡管活著也是受罪……

雖然每天都能交些錢到叔叔手裏,可林美娜依然活在恐懼當中,機靈的她在很久前就開始瞞著叔叔攢錢,把順來的錢包多餘的部分存起來。倒不是想逃跑,在見識了幾個逃跑被抓回來活活打死的小孩後,她壓根就沒想過逃跑這個詞,隻是為了如果哪一天沒有偷到錢,可以拿些存貨上交,那樣最少能避免餓肚子。

長期的良好表現,再加上跟叔叔的日子最久,更或許是叔叔親侄女的關係,終於有一天,叔叔私底下告訴她,不用再出去拋頭露麵的乞討或是偷東西了,就幫著他管理整個乞丐團夥吧。

叔叔需要信得過的人幫忙,因為那時候整個團夥已經聚集了近三十名小孩,叔叔憑著鐵血手段,雖然能震住那些小孩子,可一個人管起來也算吃力,急需要人幫忙。

能不出去冒險當然是好的,林美娜欣然答應,就那樣,她成了叔叔的幫凶,這個團夥的二把手。她知道叔叔的行為是違法的,可她沒得選擇,她隻是個十二歲的弱小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