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在一起的時候,林誌純已經沒在學校的動漫社了。但是他一直在外麵有個社團,每年那個社團都會排演COSPLAY舞台劇。一群年輕人,穿著或遊戲或動漫裏人物的衣服,頂著各色假發,走在路上頗為壯觀。林誌純喜歡動漫,之前學校動漫社裏有個女生在那個社團,她就邀請他加入了。因為男人少,他們很歡迎林誌純去。林誌純並不是出得熱的人,好在第一年那個社團還有個帥哥,林誌純就樂得逍遙隻演了配角,很多時候都隻需要一邊涼快著就行了。第二年就沒那麽幸運了。那個男人和他們社長鬧矛盾走了,林誌純這種又乖又聽話的,被社長求了兩下,也就接下了自己根本不喜歡的主角角色。
林誌純有次告訴我,他演了這麽些年,也從未演過一個自己喜歡的角色。“畢竟在一個集體裏,也不能那麽任性。”如果放在我身上,我絕對沒有興致為一個自己根本不滿意的角色花大錢買演出服裝和道具。林誌純說,他不過是想多交幾個朋友,和大家聊聊天解解悶兒。確實,他有些內向,很少參加什麽活動,加上自己那個專業,大部分時間宅在自己的世界裏,我也希望他多交些朋友,雖然我自己也是個寧缺毋濫的。
第一年,他們在北大教學樓的地下室排練。他每個星期都要擠地鐵進城。那會兒我和他剛認識,但居然周末都沒有時間聚聚。反倒是他們社團有兩個小0,每個星期都能和他一塊兒進城,一塊兒排練。那段時間,我一直想,我們什麽時候能去開房。因為林誌純讓人難以捉摸——有時我試探地觸碰他,他並不討厭,卻也未給我明確的回應。我也認識一些人,在這件事情上比較有潔癖,習慣大家先熟悉一陣,隻好暗自想象他也是如此——雖然後來事實證明,林誌純並不是在這件事上有潔癖,而是在感情上。你長得不錯,身材好,或者確實很喜歡他,他也會跟你開房間,彼此盡興——前提是你不怕自己被他的冷漠凍傷。他若是對你沒更進一步的興趣,就會很絕情,但是他在床上給你的感覺,好像愛你愛得要死。逢場作戲這種惡習,是某些隻能脫了衣服才能證明自己是男人的人引導出的時代潮流。林誌純從來自詡高潔,不同流合汙,但他一旦自暴自棄,就像在演戲一樣戲劇化,目的隻是——讓我關注他——或,盡興演戲。而這演戲中,也難說毫無真情實意,隻是誇張的東西難免失真。
我去看過他第一年的排練。他們演的是誅仙,我沒看過,也不太清楚他們演的角色。劇本是根據原著寫出來的,似乎也有直接演原著劇情的社團。人物角色或依原著,或根據個人喜好略有改動。除了這些,基本也和普通的戲劇社團一樣。
演主角的那個確實長得不錯,身材也很結實。林誌純排練的樣子讓我想起我們第一次見麵,在金廳裏時。他還是一樣,話很少,那幾個女孩子已經和他混熟了,他們常常在角落裏小聲聊天。而那個主角,一到休息時間就開始照鏡子,舉手投足都很刻意,排練也不太服從社長安排。林誌純就要聽話得多——多具有欺騙性。
我去的那天,他們社長邀請我入團:“漢子太少了,你懂的。”我婉拒了。那群女生和那兩個小0逼問林誌純我是不是他男朋友,林誌純趕緊擺手搖頭否認了。其實那會兒我倒不介意他承認。
地下兩三層在那個初秋很冷。空曠的地下停車場飄著些汽油味兒。那天他們排練完,他和與自己同路的兩個小0告別。那兩人說:“你還不承認他是你男朋友!”林誌純笑笑沒說話。我說,我們在城裏吃個飯吧。林誌純同意了,讓我覺得有希望踏出第一步。他那天穿的黑色夾克袖子上,有一些金色丙烯顏料的痕跡。我說:“你可以用汽油洗掉的。”他笑說:“讓它在那兒吧。”我當時還不太明白,後來有次,他買了一本新書,是那種硬殼珍藏版,可買來書頁裏就有被壓爛的地方。我說:“換貨吧。”他說:“就這樣吧。”他右手臂外的傷疤,熱愛護膚如他,也從未想過要將它們消除。到今日,我才漸漸明白了這冷漠的深意。
雖然第一年演配角他也從來沒有遲到曠練過,但第二年演主角,他連遲到曠練的機會都被剝奪了。這年他們起先在東單公園排練。東單公園是什麽地方啊……這讓一向淡定如我,也非常不放心他去那種地方排練。他時常回來給我說:“男廁所太可怕了!”他說這話的時候,臉上可沒有一點害怕的神情!他還說:“今天早上去太早了,居然有個男人在假山邊上……”那已經是公然猥褻罪了吧!“還有一對在假山上公然接吻。”他那羨慕的語氣……東單公園可比去年的北大遠多了。要說去年是因為有兩個小0能在路上陪他擠地鐵,他因此還挺樂意的話,那今年讓他每周往相距十萬八千裏的東單公園跑的動機,根本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他們社長被嚇慘了,說:“以前在東單排練,怎麽從沒有這麽多人圍觀過?”而且圍觀的人都是男的。林誌純在那裏排練,可謂如魚得水。他還慫恿我去:“有個長得挺好看的,背了個手提包,屁股很翹呢。”“我去哪裏做什麽,我又不約炮。”我幹笑。“我們可以一起去假山上逛逛啊。”他委屈道。他到底在想什麽?真沒轍。
後來天氣漸熱,他們似乎轉移到中戲去排練了。排練從秋天開始,第二年春天才比賽。那時,已經是風采大賽之後了。他偶爾講起他們社團排練的事,也沒有以前那麽滔滔不絕、樂此不疲了。隻是我問到的時候,他禮貌地說一下情況。沃爾瑪那次之後,我們的關係回暖了一點,但他明顯已經不再信任我。以前我們一起吃飯,他從來不看手機,但現在,他變成了大忙人,連三句話就得回一條短信。有很多短信是他們社團這次和他一塊兒演主角的那位發來的。
那個人是中戲表演係的學生,叫張同,比我們矮一級,但年紀差不多。林誌純跟他熟絡,一是因為他也是一路人,二,他長得挺好看,雖然因為專業關係化妝太多皮膚差了點,不過可忽略不計。林誌純對我說,他不太喜歡張同,因為張同太急功近利,不切實際。而在他麵前時,林誌純卻從不潑他冷水,甚至是讚同鼓勵他。因此他們一副關係很好的樣子。
“他想出名。”林誌純說,“不知道他們中戲是不是就是那種風氣。但是我覺得玩COS就是為了交幾個朋友,大家歡歡樂樂的;他非要逼大家,要大家進決賽,他要當名COSER。”人怕出名豬怕壯,這一點上,我和林誌純倒是所見略同。
中戲在南鑼,他每個周末都要往南鑼鼓巷跑,這也成了他周末不和我見麵的最佳借口。不過我主動給他發短信,他漸漸也回我一些。他說南鑼的阿拉伯烤肉很劃算,中間“彈丸之地”賣的章魚燒很好吃,北邊有家長沙臭豆腐把他辣得流淚。“不過你這個四川人可能不覺得有多辣。”他發短信說。但短信裏再沒有了那些表情符號,他也再沒說過我們什麽時候一塊兒去吃吃。
那個暑假吵架分手前,我們的關係表麵上好像回到了從前。他要比賽那天,讓我去幫他在漫展看攤。他們專業很多人都很宅,每次漫展大家都會一塊兒畫本子去賣,他也是其中一員。那天不巧是英語六級的考試時間,他們那一夥人很多去不了,他又要在漫展場子裏比賽,因此才叫上我。
我從來沒來過這種場合,雖然之前也聽他說過,漫展就是一群動漫愛好者拿自己的創作或商品去賣,然後另一群動漫愛好者去買。其間大家穿著動漫人物的裝束遊玩。不過一去,我還是嚇了一跳:一大早,國家會議中心前就排起了長隊,見首不見尾,堪比春運買票。排隊的人個個稀奇,假發五顏六色,衣服七彩繽紛,濃妝豔抹,大都是學生。林誌純一路上話很少,我們一人拎一大包東西,他還扛了幾根鋼架子,並拒絕我幫他拿。六月的北京,即使是清晨也略微炎熱,警車也停到了陰影裏。中心地下灰色的水泥地冷冷拒絕著外頭的熱氣。
他們社團在地下室一頭化妝,我隻遠遠看見張同穿著紅色的衣服,林誌純則換上藍色的服裝。我一整個上午都獨自孤坐在攤前。一個穿黑衣的男人走過來詢問,衣服前擺仿佛北美野牛甩動的胡子。我對照著林誌純寫給我的單子幫他找貨;又有一個女生戴著摩羅樹花色彩的假發,一直在攤上挑來挑去,最終什麽也沒買就走了。一個身後背著捕蠅草花盤一般的人在攤前被圍觀拍照,還有一個穿著吊鍾海棠一般裙子的男人在攤前被按倒。
舞台那頭早已喧嘩起來,卻好像泡在暴雨天的池塘裏,什麽也聽不清,隻看得見倒轉的水麵煮沸了一般,喧鬧嘈雜。等他們演完回來的時候,林誌純已經卸完妝了。“我帶你去逛逛吧。”林誌純一邊招呼張同進來,一邊說,“沒事,他會幫我們看的。”他就挽著我走出去。他已經不會再顧忌我是否會生氣,隻拉著我往他想去的地方去。會場好像熱鬧的魔幻森林。林誌純剛摘了假發不久,立起的短發蜷曲,仿佛蝴蝶剛破繭的翅膀,曲皺而柔軟。那時,正好有個女孩子穿著蝴蝶一般的衣服,背著一對玫瑰色的翅膀,從我們中間穿過。翅膀上閃閃發光的亮片,恰似林誌純頭上晶瑩的汗水。薄薄的汗水匯集在一起,最終從他的鬢角滴下,小蟲一般鑽過細軟的汗毛,那感覺應該,有些微癢。
那天,我還看到有些攤上有賣顏文字掛件的,其中有個是他以前常常發的表情。白白圓圓的掛件像軟軟的饅頭。無論怎麽捏,那張臉都在笑。而我回過頭時,林誌純已經不知所蹤了,周圍都是些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