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白雲,大草原。
春日的陽光並不耀眼,柔和地鋪灑在整個大草原上,微風徐徐,吹動剛剛破土還不強壯的青草,混合著泥土的香味,讓人狠狠地吸進一口,就再也不想吐出來。
柔和,讓人想罵街的陽光!
舒服,讓人想撒野的春風!
這是蒼茫寂寥的大草原,隻要見過一次就再也從腦海中驅趕不散的大草原!
在這蒼茫之中,在這寂寥之中,在柔和陽光之下,在和煦微風之中,每一個人都要直麵自己的內心!
直麵自己內心中壓抑不住的想要撒點野的欲*望!
放歌!
長嘯!
聽著自己的聲音不斷向四方擴散,一瞬間已經占有一切的錯覺,讓人激動得難以自已!
策馬奔騰!
無為謂方向,用最快的速度,衝向天邊!
羅蘭也想衝向天邊!
但是他悲哀的發現,這個想法,在現在來講,就是做夢!
四個人一個精靈,共有馬匹……一匹,還是最淒慘的布裏特拉帶來的,皮毛黯淡斑禿,老得已經快走不動了。
這種馬還衝向天邊?直接衝向死亡還差不多!
一行人的行程,倒有一大半,是被這匹老馬耽誤的,多次勸說布裏特拉無果後,隻能帶著這匹老馬亦步亦趨地行走在大草原上,羅蘭的心情可想而知。
“老頭,到底還有多遠?”
羅蘭舔了舔已經幹涸得發裂的嘴唇,惡狠狠地問提圖斯。
雖然羅蘭也好,精靈公主愛麗絲也好,都可以通過水係魔法製作出清水,但是羅蘭喝了以後,總是感覺有一種怪異的味道,所以在沒有幹渴到會死的時候,羅蘭寧願忍一會,也不想喝那種水。
“快了!就快了!”
提圖斯順口回答著羅蘭,眼睛緊緊盯著前方,好像在尋找著什麽。
“老頭,你糊弄誰呢?這是你三天來第四十七次說快了,你給我說實話,到底還有多遠?!”
羅蘭不幹了,一把拽住提圖斯。
“真的快了,”提圖斯麵對著凶神惡煞的羅蘭,不自覺地抹了一把額頭,沒有冷汗,卻是一把黏糊糊的油脂。
“以前我走這條路,不到三天就能見到一個大部落的,這回也不知道怎麽回事……難道他們搬家了?”
羅蘭看著擦冷汗都擦不出來的提圖斯,一陣無語,到了最後,抱著最後的一絲希望問道:“你上回是怎麽去的?”
“騎馬……”
“……”
狠狠一巴掌抽在提圖斯的後腦勺上,把吟遊詩人抽得一個趔趄。
“你腦子有水是麽!?上回騎馬用了三天,這回步行也是三天!?”
羅蘭爆發之後,看著同行的一個個家夥,滿腦門子黑線!
太不靠譜了!
三天前,從貝奧武夫的寶藏處出來,羅蘭曾經和精靈公主愛麗絲產生過這樣的對話。
“愛麗絲公主,精靈一族的要求是護送你大草原一行,咱們就要前往大草原了,現在告訴我咱們的目的地吧……”
“沒有目的地……”
“……,那麽咱們是幹什麽去的?”
“隨便轉轉……”
“……,好吧,但是我隻有四十天的時間……”
“好的,咱們一個月以後就回歸……”
“……”
“還有,別叫我公主了,我不想別人知道我精靈的身份……你可以叫我愛麗絲阿姨……”
“……”
最後,一行人還是在提圖斯的建議下,決定去觀光一下大草原五年才舉辦一次的那達慕大會。
羅蘭想了想,本著賊不走空的原則,來到大草原上,情況允許的話,也許能為家裏弄回去一些戰馬呢,就同意了提圖斯的建議。
同時提圖斯拍著胸脯子保證,自己上一次來到大草原,受到了多麽熱烈的歡迎,大包大攬地將一行人的日程安排全部包圓了。
本來羅蘭還盼望能和原來一樣,在旅途中過著衣來張手飯來張口的日子,舒舒服服地在大草原上走上一圈。
但是,羅蘭萬萬沒有想到,提圖斯一到了廣袤的大草原上,徹底失去了他引路的天賦!
別提什麽“熱烈的歡迎”了,提圖斯帶著一行人,簡直就像一群沒頭的蒼蠅一樣亂撞,弄得大家疲憊不堪!
別說人了,就是一條狗,都沒有看見!
看著依舊風輕雲淡的愛麗絲,可有可無的格裏菲斯,亦步亦趨的布裏特拉,滿臉諂媚的提圖斯,最後還有已經累得氣喘籲籲的那匹老馬,羅蘭很明確地意識到,自己的草原之行,從一開始就是那麽不靠譜!
現在維克多沒有經得自己同意,就將自己和他們一起傳送出來,再是作為草原之行最重要人物的精靈公主,竟然提出而來隨便走走的說法,最後是提圖斯帶著大家一頓亂轉……
“啊……”
在這柔和的陽光中,在這和煦的春風中,羅蘭仰天長嘯!
他終於如願以償地撒了點野,但是怎麽聽,怎麽覺得羅蘭的長嘯聲中,沒有什麽直抒胸臆的痛快,反倒是不高興的憋屈更多一點……
……分割……
大草原,廣袤無垠,放眼望去,藍色的天,綠色的草,一直延綿向遠方的天邊,和天邊的白雲混合到一起,直到看不見為止。
大草原有多大?
就算是世代都生活在片大草原上的人,都說不清楚,據一些部落的老人說,最好的馬,最好的騎手,從大草原的最東麵,跑到最西麵,或者從大草原的最南麵,跑到最北麵,都要足足跑上一個月的時間!
一個月的時間,剛生下來的小馬駒,都能歡快地圍著它的媽媽撒歡了吧。
所以,就算是大草原上最野的漢子,也沒有跑馬過整個大草原!
大草原有多美?
就算是剛剛學會說話的小孩子都知道!
高聳的中央山脈,將來自東方的冷空氣全部阻擋,讓整個大草原,即使在冬天的時候,也不是那麽寒冷。
更不用說春天了,輕柔的春分一遍又一遍地吹過,吹柔了陽光,吹綠了草原,吹開了人們的笑臉!
坐在馬上,放牧牛羊,拉上一首大草原特有的長調,愜意,舒暢!
別說時代生活在大草原的土著了,就是第一次來到大草原的霍根,也忍不住愛上了這美麗的大草原和大草原上安定富足的生活。
霍根跟誰都沒有提起過,他護衛著商隊來到大草原的第一個晚上,就夢見了自己脫下了隨身的皮甲,放下了刀劍,拎起長長的套馬杆,坐在馬上放牧牛羊。
看著牛羊產下小崽,摟著紅彤彤臉膛的草原姑娘,端著大草原上最濃烈的馬奶酒……
那該是多麽快樂的一種生活啊!
但是霍根對這樣的生活,也不過是向往向往罷了。
隻有他這種平民家庭出身的家夥,才知道自己三級鬥氣的水平,能夠到大商會中做護衛,是多麽難得!
這可是自己年邁的老爹,手捧著三十個金幣,求爺爺告奶奶才換來的!
霍根就算再向往大草原牧民平靜的放牧生活,他也會把這種向往深埋在心底,好好地做好護衛才是正經!
三十個金幣啊!自己一家人勒緊褲腰帶足足一年才積攢下來,霍根可不能讓它白花了!
“啊……”
一聲長嘯,撕金裂石,即使距離很遠,也有刺破耳膜的趨勢!
嘯聲中的憋屈和憤懣,讓霍根相當疑惑,是誰,能在這麽安寧的大草原上,發出這樣的聲音?
這的受了多大的委屈啊?!
“霍根!去看看……小心點!”
“是!”
霍根高聲應和,聽著護衛統領最後一句“小心點”,心中一暖。
雖然跟隨商隊的時間並不長,但是小小年紀的霍根實實在在膽大心細,又總是搶著幹點髒活累活,將心比心之後,也算是成功地融入了這個集體之中。
這一句“小心點”,就是對霍根以前努力的最大肯定。
“駕!”
霍根檢查了一下身上的武器,催動戰馬,跑向嘯聲之處。
按照大草原的規矩,霍根隻是摘下了長弓,沒有搭上羽箭。
手持長弓代表著戒備,沒有搭上羽箭,就是告訴對方,大家還有成為朋友的可能!
和煦的春風,在高速戰馬的奔騰下,顯得有些淩冽。
但是這些東西,還影響不到霍根,雙眼緊緊盯著前方,想獵鷹一樣銳利,仔細尋找著是誰發出了長嘯。
在那!
還不是一個人!
對方根本沒有躲避的意思,即使發出長嘯之後,聽到霍根戰馬奔馳的聲音,幾個人影隻不過是略略改變了一下站位,就站在那裏,等著霍根的到來。
一箭之地,霍根停下了戰馬,手裏緊緊握著長弓,仔細觀察著對麵的一行人。
不看還好,仔細一看,霍根差點樂出聲來。
五個身影一匹老馬,雖然都穿著旅人慣用的直綴帶帽長袍,但是也掩飾不了這幾位的風塵仆仆。
難道這幾位,妄想用自己的腳掌,丈量廣袤無垠的大草原麽?
那還帶著那匹老得要死的老馬幹什麽?
準備殺了吃肉麽?
雖然霍根的心裏已經樂開了花,但是這個年紀輕輕的小子可不敢把嘲笑的表情帶在臉上,誰知道這個怪異的組合是幹什麽的?
“你們好,風塵仆仆的旅人,我是槍炮玫瑰的護衛,霍根……”
Ps:今天要順下麵的細綱,可能就這一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