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西方政黨變革與轉型理論

近年來國內關於中國共產黨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型的理論研究越來越多,一些國內學者開始對西方政黨的變革與轉型進行比較研究,並且試圖探討政黨轉型的一般規律。不少西方學者不僅研究了各國各個具體政黨的變化和轉型,而且還提出了關於政黨一般性變革與轉型的分析框架。中國共產黨與西方政黨區別甚大,但是西方政黨變革與轉型的一般理論和分析框架無論對於我們認識世界各國政黨發展變化還是探討中國共產黨的執政規律都有深刻的啟發意義。

1.西方政黨變革與轉型理論分析框架

從現代政黨雛形英國的輝格黨和托利黨到今天英國的保守黨和工黨,政黨組織不僅在世界範圍內廣泛出現,政黨組織形態也不斷發生變革。卡爾·弗裏德裏希通過考察發現,政黨發展是政治生活中最充滿生氣的領域,從來沒有靜止形態,沒有終極的模式,它們朝著這個或那個方向不斷地變化,永遠也不會回到起點。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政黨的組織結構、意識形態、選民基礎或者階級基礎都跟以前大不一樣,一些成立很早的老黨逐漸退出了曆史舞台,一些新黨不斷出現;一些國家剛剛步入多黨競爭的時代,學者們卻已經開始辯論政黨衰落的話題。

盡管大多數政黨學者一般都首先引用奧斯特羅果爾斯基(M. Ostrogorski)(1902)和米歇爾斯(Robert Michels)(1915)的經典著作,薩托利(Sartori)認為馬克斯·韋伯才是政黨組織研究現代傳統的奠基人。在政黨理論研究之中,政黨變革與轉型研究是其中重要的一個分支。然而,關於政黨變革的大部分研究——以沃林奈次(Wolinetz 1988)、梅爾(Mair1989)、梅爾和史密斯(Mair;Smith1990)等人的著作為代表——關心的則是政黨體製的變革,關於政黨個體的變革一直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筆者在查閱西方政黨研究文獻中,發現許多政黨變革理論都是穿插在研究政黨體製變革理論的文獻中,毫無疑問,政黨變革與政黨體製變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梅爾認為政黨變革要比政黨體製變革更難於界定。政黨體製包括構成體製的各個政黨及其互動關係,一種政黨體製轉型為另一種政黨體製比較容易判斷。但是,政黨本身是否變革或者轉型往往缺乏度量的標準。很難說政黨的某個方麵或特征發生了變化就簡單地說政黨發生了變革。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政黨變革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出現了不少新的研究成果。理查德·卡茨(Richard Katz)和皮特·梅爾(Peter Mair)在關於卡特爾型政黨的出現與新的政黨轉型研究發麵做出了重要貢獻,羅伯特·哈莫爾(Rober Harmel)、詹尼斯·瓊達(Kenneth Janda)、亞曆山大·坦恩(Alexander Tan)深入研究了政黨變化的內在原因與途徑,羅伯特·哈莫爾對各種政黨變革理論進行了係統地梳理,並提出了自己的理論。

1.1 政黨變革與轉型的分析路徑

羅伯特·哈莫爾從政黨組織變革文獻中區分了三種分析路徑,一種分析路徑將政黨變革解釋成政黨功能的成長和成熟的過程,另一種認為政黨變革是對環境變化趨勢的適應性反應,還有一種認為是對突變性環境刺激抑或內在因素的結合的反應。第一種是一般所謂的“生命周期”分析路徑,其最佳代表作是米歇爾斯(Michels 1911)的經典著作;第二種是所謂“係統層麵趨勢”分析路徑,包括這些人的著作:迪維爾熱(Duverger1951)、基希海默爾(Kirchheimer1966)、帕裏比昂科(Panebianco1988)、以及卡茨和梅爾(Katz; Mair1995);第三種是“突變”分析路徑,反應了最近的政黨變革著作中十分重要的部分,例如,威爾遜(Wilson1980;1994),阿爾賓遜(Albinsson1986),貝勒(Bille1997),穆勒爾(Muller1997),哈莫爾和瓊達(Harmel; janda1994),哈莫爾(Harmel1995)。

(1)生命周期分析路徑

米歇爾斯(1911)發現了“寡頭鐵律”,認為任何一個成立時沒有高度集權的政黨都會最終形成一個越來越集權的結構,呈現更明顯的寡頭集權趨勢。這種轉型體現在由群眾運動形成的大眾型政黨身上尤為明顯,這些政黨最初強調通過大眾實行民主控製。指導運動的群眾的不穩定性不可避免地導致產生專業化的、非代表性的、相對不變的領導小集團,群眾運動最終由這些人控製,他們更關心的是組織的生存和他們在其中的地位,而不是政黨成立之初所追求的公共目標。這條“鐵律”如此普遍的起作用,沒有一個最初追求民主的政黨能夠避免這個寡頭趨勢而成長和成熟起來。

除了米歇爾斯以生命周期的理論來解釋政黨變革以外,斯坦(Stein1973)發現組織領導人在群眾運動初期到組織階段,然後到製度化階段過程中所起作用的變化,在這個過程中,運動演變為真正的政黨。與此相似,哈莫爾和斯瓦桑德(Svasand1993)論證了政黨由形成認同到組織化,最後到穩定化不同階段中領導人作用有著明顯區別。

(2)係統層麵趨勢分析路徑

係統層麵趨勢分析是西方政黨變革與轉型理論中最重要的一個流派,其影響最廣,從某個角度來說,係統分析提出了政黨變革與轉型的理論範式,理論範式的轉化連接著相應的政黨轉型過程。“係統層麵趨勢”分析路徑提出了被廣泛使用的政黨模式及轉型的概念,反映了政黨在曆史發展過程中不同階段的政黨組織形態,也可以說是政黨變革研究中的範式轉換。

(3)突變分析路徑

政黨變革並非全部是全麵轉型,一些學者關注政黨某個方麵的變革,外部環境或內部環境的劇變可能導致政黨的突變。其他分析路徑可以發現一些模式化的變革案例,但是突變分析路徑常常表現為非連續性的變化,這些變革的發生看起來有些“隨機”或“偶然”。

帕裏比安科(1988)將這方麵的理論歸納為三種基本問題。第一個問題關於政黨變革是“演進的(evolutionary)”還是“發展的”(developmental),在這個問題上,帕裏比安科認為羅伯特·米歇爾斯(1962)的理論是演進的。演進的觀點認為政黨變革是由自然趨勢決定的,組織從一個階段發展到另一個階段,所有政治組織都要經曆同樣的階段。帕裏比安科把自己歸為發展的觀點,認為“組織變化是組織行為者之間聯盟關係變化的結果,不是組織發展的必然結果。在這種視角中組織變化沒有必然遵循的路徑。”(1988)

第二個問題是政黨變革是有目的的還是無目的。有目的論與管理理論聯係在一起,“把變化看作精心選擇的結果”,而非目的論認為“功能紊亂;隻有在情況特別嚴重的時候,出現嚴峻的組織危機的時候,才導致變化”。用帕裏比安科的話說,這兩種觀點分別“對應的是‘理性’模型和‘自然係統’模型”。他的結論是,“這兩個學派都不完全錯。組織變化是兩類選擇的結果,而且原因在於行為者的有限理性,組織壓力的多樣性以及不可預測的結果”。

第三個問題是變化的根源是外生的還是內生的。外生性根源認為政黨變革是外部環境變化誘發的,內生性根源認為政黨變革的主要原因是“組織內部權力分配的變化”。

在羅伯特·哈莫爾和肯尼斯·瓊達看來,組織變化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外部刺激(環境的和技術的)和內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後者(甚至包括代際變化)削弱著權力結構。

羅伯特·哈莫爾和肯尼斯·瓊達認為,前兩個問題最好被視為解決的是變化的主要前提,而且他們同意帕裏比安科在這兩個問題上的取舍。第三個問題,可能是最重要的理論核心問題:組織變化主要是環境變化和相關決定的結果,還是內部變化和相關決定的結果,或者是前兩者的共同結果。

大量的經驗研究提供了有關突變方式的研究結果,威爾遜(1980;1994)首先研究了法國政黨的變化,然後分析了英國、德國和西班牙的社會民主黨。他得出結論,認為某種外部因素——尤其是競爭環境和影響環境的因素的變化——為政黨變革開辟了道路,但是政黨領導人和改革家是政黨變革能否發生的關鍵幹預性變量。阿爾賓遜(1986)的研究與此相似。瓊達的“績效理論”發現選舉失利並不能構成變革的必要或者充分條件,還必須結合考察組織行動者的因素。無論是環境的還是內部的衝擊都可能產生重要的變革刺激,但是決定突變最終會否發生還取決於政黨的行動者是否允許或促成它們這樣。

以上三種分析路徑看起來好像是“相互競爭性解釋”,它們之間確實存在著區別,如下表所示,但是哈莫爾認為,如果把它們看成是相互補充性解釋的分析框架的一部分將更加正確和有意義,構建更完整的政黨變革理論以及在現有的“理論島嶼”之間架起適當的橋梁將是未來研究的重要議程。

表13-1 政黨組織變革的三種分析路徑比較引自Robert Harmel,“party organization change:competing explanations? ”,political parties in the new Europe,edited by Kurt Richard Luther and Ferdinand Muller-Romme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131

1.2 政黨變革與政黨目標理論

近年來一些學者把政黨變革與政黨目標理論整合起來,然後借助這種整合性理論分析了不同外部刺激對政黨的“首要目標”產生的不同影響。通過這種分析,不僅解釋了政黨變革的發生,而且解釋了政黨變革的重要性,並且至少提供了某種預測政黨變革類型的可能性。

斯特羅姆(Strom 1990)區分了三種競爭性政黨行為,每一種都與一種主要目標(選票、職位、政策)相關,而且提供了一個模型,來解釋和預測對於特定政黨來說哪種行為將在製度和組織因素的基礎上占據主導地位。“獲取選票”模型主要來源於安東尼·唐斯(Anthony Downs)的思想。他認為“既然當選後才能獲得職位的附帶權利,那麽任何政黨的主要目標就是贏得選舉”。

羅伯特·哈莫爾和肯尼斯·瓊達把斯特羅姆、德楚沃以及其他人的觀點結合在一起,區分了四種政黨的可能性首要目標:選票最大化;職位最大化;政策/問題/意識形態辯護;黨內民主最大化。

他們將政黨變革分為權力激勵型政黨變革和目標激勵型政黨變革。權力激勵型政黨變革與黨內主導集團的一致性及其變化相聯係,目標激勵型政黨變革與政黨的首要目標及其變化相聯係。

權力激勵型政黨變革的有關假定主要是考慮主導集團的因素,因為主導聯盟是政黨的權力中心和決策單位,操作政黨變革的是主導聯盟。主導聯盟隻有在收益高於成本時才會采取變革。主導聯盟的一致性越穩定,政黨變革的可能性越小。穩定性的一個尺度是主導集團把持權力的時間長短,另一個是它控製權力的程度。還有一個是黨內的派係分化程度。主導聯盟的一致性變化越大,政黨變革的可能性越大。一旦主導聯盟內的權力分配關係被改變,新的聯盟就會通過修改自己的規則或結構來努力鞏固自己的權力。這可以通過一致性的變化強度來衡量。當主導派別被外部派別替代時,可能出現最劇烈的變化。如果主導派別被參與派別替代,變化會小些。主導聯盟組成的變化可能導致政黨的變化。當領導人去世、辭職、被本派的領導人代替的時候,就可能出現變化。主導聯盟一致性的變化對政黨變化的影響超過了後者對前者的影響。當一致性發生變化,領導人的人格和他們的派別基礎也出現變化。政黨領導權的變化不論出於何種原因,都易於產生政黨變革,目的就是鞏固新領導人在黨內的權力基礎。不論在哪種情況下,新領導出現後政黨變化的程度都是由領導權變化是否與主導聯盟的變化相契合決定的。

所有的政黨都有多種目標,但是有一個最重要。黨的最重要目標被稱為首要目標。評價政黨目標實現效果的標準由首要目標的性質決定。用來衡量政黨績效的標準是由政黨的首要目標決定的,而後者是由主導聯盟、政黨集團和政黨行動者決定的。考察首要目標不同的政黨的績效標準是不一樣的。如果首要目標是贏得選舉,那麽績效標準就是選票和議會席位;如果首要目標是獲得行政職位,那麽績效標準就是參與政府;如果首要目標是為利益或問題辯護,那麽績效標準就是滿足政策委托者;如果首要目標是提高黨內民主,那麽績效標準就是滿足黨的積極分子。

政黨實現自己目標的績效越差,政黨變革的壓力越大。當政黨無法完成目標的時候,政黨就麵臨著更強大的變革壓力。因此,目標實現的失敗而非成功激勵著政黨變革。對於謀求選票的(那些把贏得選舉作為首要目標的)政黨來說,它們在選舉中的失敗越明顯,變革的可能性越大。對於謀求職位的政黨來說,越無法獲得職位,越可能實行變革。無法進入內閣或者有這方麵的趨勢都更可能導致政黨變革。對於謀求政策的政黨來說,它們越無法滿足政策委托者的要求,變革的可能性越大。對於從社會集團或社會政策中獲取支持的政黨來說,可以通過它們實現本集團對某些政策的期望來衡量其成功與否。團體支持率的下降可能產生政黨變革。對於謀求黨內民主的政黨來說,它們對黨內程序越不滿意,就越有可能實行變革。政黨必須完成積極分子追求的黨內民主願望,積極分子的抗議和各種派別的出現這樣的事件可能導致組織變革。

羅伯特·哈莫爾和肯尼斯·瓊達的理論也包括一些把權力取向的激勵與目標取向的激勵區分開的推論。目標取向的變革比權力取向的變革產生更多的矛盾並更難實現。權力取向的變革是內部工作,而目標取向的變革需要黨內各層次的行為者以及公眾的參與。如果主導派別被一個追求其他目標的派別代替了,那麽新的主導聯盟會同時進行權力取向和目標取向的變革。權力動機更可能推動政黨規則和結構,而不是政黨問題、戰略和策略的變革。組織的權力是通過規則和結構行使的,而且羅伯特·哈莫爾和肯尼斯·瓊達認為鞏固權力的努力要解決這種組織變革。謀求黨內民主的政黨同樣可能在政黨規則和結構以及政黨問題、戰略和策略兩方麵實行變革。內部權力分配是謀求黨內民主的政黨的關鍵問題,因此它們可能在這方麵的組織變革中進行交易。政黨變革的傾向與政黨年齡成反比。製度化的政黨變革的可能性更小,而且黨齡是衡量製度化的一個普遍的、客觀的尺度。

2.西方政黨轉型的路線圖

根據係統層麵趨勢分析思路,政黨不斷變革和轉型的路線圖可以描繪為權貴型政黨→大眾型政黨→全方位型政黨→卡特爾型政黨→新政治型政黨。通過這條曆史線索可以發現政黨變革和轉型過程中的一些規律。

2.1 從權貴型政黨到大眾型政黨

法國政黨學者迪維爾熱(Duverger)將政黨分為權貴型政黨(cadre party)和大眾型政黨(mass party),權貴型政黨逐漸向大眾型政黨轉型或者說吸收了大眾型政黨的組織特性。權貴型政黨和大眾型政黨的區別不在於成員的多少和政黨規模,而在於政黨的結構。大眾型政黨出現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例如法國社會主義政黨,吸收黨員是他們的基礎性活動,一方麵,通過吸收黨員來進行階級政治教育,並選拔具有參政能力和執政能力的人才;另一方麵,通過黨員交納黨費來維持政黨日常活動和支付競選費用。黨員對於大眾型政黨來說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它們構成了政黨的基礎和內容,如果按照大眾型政黨的成員標準,那麽權貴型政黨就沒有黨員,他們既沒有入黨手續,也不需要交納黨費。通常,權貴型政黨由一些權貴人物為了競選而組成,少數富人提供了活動資金,不需要成員定期交納黨費。權貴型政黨往往依賴個人之間的交往聯絡起來,組織形式很鬆散,大眾型政黨組織相對嚴密,黨員的權利和義務比較明確。大眾型政黨出現的原因是社會和政治結構的變化,隨著普選權的出現,選舉權不再局限於少數人,政黨成了規模巨大的人口參與政治的重要途徑。普選權實現之後,社會主義政黨越來越多,馬克思主義的產生使得政黨動員和團結階級的力量成為可能,由於大眾型政黨的組織形式在動員選民和進行競選活動方麵的優勢,使得許多非社會主義政黨也逐漸采用了這一組織形式。

2.2 從大眾型政黨到全方位型政黨

美籍德裔政黨研究學者基希海默爾(kircheimer)在考察二戰後西歐政黨變革趨勢的基礎上提出了全方位型政黨(catch-all party)的新模式,認為大眾型政黨普遍向全方位型政黨轉型。國內也有學者把catch-all party翻譯成兼容型政黨。全方位型政黨出現的背景是西歐國家的社會和經濟結構發生了許多重大的變化,首先是經濟的不斷發展打破了工業化初期形成的以資本—勞動為基礎的社會分化,傳統的社會集團的集體認同不斷減弱,傳統階級對立不斷緩和,福利政策的普遍實施更加模糊了階級立場,一般選民的投票方向並不簡單地取決於人們的集團或者階級歸屬,政黨有可能製定主張為大多數甚至全體選民利益服務的政策綱領,而不僅僅是代表某一特定階級或者階層;其次,戰後大眾媒體迅速發展,政黨領導人可以通過媒體與選民或者支持者溝通,直接傳達他們的呼籲和號召,而不必跟以前一樣依靠政黨的選區組織,同時,選民也可以像消費者一樣在政治市場上采取選擇性的行動。基希海默爾認為,全方位型政黨的主要特征在於,政黨的階級意識形態不斷弱化;政黨之間在原則問題上的對立和分歧逐漸消失;政黨為了贏得更多選民的支持而不斷減少對特定集團或階級的依賴,政策綱領對各階級和階層的包容性逐漸擴大;政黨領導人的影響進一步擴大而基層黨員個人的作用不斷下降。

2.3 從全方位型政黨到卡特爾型政黨

20世紀90年代,政黨研究學者梅爾(mair)和卡茨(katz)駁斥了政黨衰落論,在總結分析大眾型政黨和全方位型政黨的基礎上,提出了新的政黨組織形態——卡特爾型政黨(Kartel Party)。隨著社會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社會政治領域發生了許多新的變化,大規模的社會改革運動不再出現,政治本身越來越朝著職業化和專業化的方向發展。在選舉競爭中,政黨之間不再為爭奪選民支持而爭鬥,而是在有意將競爭限製在一定範圍內以保證相互之間組織生存,共同分享自己的份額,以排斥新的政黨或者政治力量的介入。在卡特爾型政黨模式裏,國家和政黨相互滲透和融合,政黨逐漸脫離公民社會而融入國家,實際上已經變為國家的組成部分,成為“準”國家機構。政黨之間不存在根本的政策差別,政黨競選更多地在於選擇更合適的公共管理者或者候選人,而非取向不同的政策。政黨活動和功能不再依賴於黨員個人的人力和經費支持,不用建立自己的政治宣傳工具和手段,而是通過獲得國家補助進行資本密集型政治活動,通過國家所認可的特權運用大眾媒體進行政治溝通和宣傳。

(1)政黨模式比較

梅爾和卡茨在描述卡特爾型政黨模式特征的同時,對前人的研究成果進行了分析和總結,對四種政黨組織形態的特征進行了比較。

表13-2 政黨模式及其特征引自Richard Katz and Peter Mair, “change models of party organization and party democracy: the emergence of the cartel party”,party politics, Vol.1(1995) No.1, pp18。

係統層麵趨勢路徑主要關注權貴型政黨—大眾型政黨—全方位型政黨—卡特爾型政黨的轉型鏈條,實際上還有一種相互獨立的政黨模式—新政治型政黨模式(the new politics party)。哈莫爾將這種模式的某些特征與上述政黨模式進行了比較,如下表所示。這種模式的政黨研究學者包括:弗蘭克蘭(Frankland2000)、哈莫爾(Harmel2000;1989)、基茨切爾特(Kitschelt1989)、穆勒—羅梅爾(Muller-Rommel1985)、波岡特克(Poguntke1987;1989;1994)、休恩梅克(Schoonmaker1983)。新政治型政黨模式同樣是在多種環境變化影響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尤其是經濟繁榮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公民要求更多的機會進行實質性的政治參與,而不是任憑政黨領導人的指示,政黨組織由金字塔型向扁平化趨勢發展。但是,哈莫爾認為這種模式迄今沒有在實踐中出現。

表13-3 五種政黨模式比較Robert Harmel, “party organization change: competing explanations? ”,political parties in the new Europe, edited by Kurt Richard Luther and Ferdinand Muller-Romme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123

(2)卡特爾型政黨與政黨組織變革

在典型的大眾型政黨模式中,政治生活最基本的單位是先在的和組織良好的社會群體,其成員個人生活的各個方麵都與群體綁定在一起。政治主要表現為這些群體之間的競爭、衝突和合作,政黨成了它們的代理機構,群體和個人通過政黨來參與政治,向國家提出訴求,通過將它們自己的代理人安排到關鍵位置上而從根本上控製國家。每個社會群體都有自己的利益,這些利益表達在它們政黨的政綱裏。這些政綱不僅是一束政策集合,而是凝聚的和邏輯連接的整體。政黨的團結和紀律不僅是實際的優勢,而且是規範的合法性。反過來,這種合法性依賴於直接的大眾參與和政黨的表達,從組織的角度來看,這隱含了包括廣泛分支機構或細胞的成員組織以便提供將大眾需求輸入到政黨政策製定過程中的渠道和途徑,包括議會外政黨和議會中的政黨。

個人在選舉中的選擇受到多數選民壓縮成的民意的強迫,這些民意結果正是政黨所代表的亞文化群體的利益,所以選舉政治與其說是不同階層意願的轉換,還不如說是不同階層之間的動員。然而,在體製層麵,社會主義政黨或大

眾型政黨模式提供對政策可能的大眾控製,使得選民可以支持這個政黨或另一政黨及其完備的政綱,獲得多數選民支持的政黨取得執政權。從這個角度來看,政黨為公民社會和國家建立了橋梁和紐帶,這包含了特殊的組織權宜之計。既然選舉競爭主要是動員而不是轉換,要想獲得選舉成功關鍵就是要增加原本要為政黨提供支持的人的貢獻力度,這些人是天然的社會選民。無論是從合法性還是權宜之計的角度考慮,要想贏得選舉就必須接受“左的傳染”,政黨代表其他群體或利益就必須采用社會主義或大眾型政黨模式的基本特征和戰略,否則就會衰亡。從這個角度來說,大眾型政黨是麵向未來的政黨。

基希海默爾所謂的“全方位型政黨”的出現是對把政黨看作某階級或階層利益代表的思想的挑戰。結果產生了一種新的政黨模式,以及與此相聯係的新的民主概念,一些觀察家把這看作是一種歐洲政治的“美國化”,盡管這還不係統。現在的選舉看起來都是圍繞領導人的選擇而不是政策或政綱的選擇,而這些政策或政綱的提出變成了政黨領導人的特權,而不是黨員的權利表達。大眾控製和責任不再是建立在清晰界定的選項基礎上前瞻性的保證,而是建立在經驗和記錄基礎上的回顧。選舉行為不再被相信是偏好塑造的,而是建立在選擇的基礎上。對增加選民忠誠的動員和轉換過程都不再重視,倒是選民變得自由流動和不受約束,很容易改變選擇競爭中的政黨。伴隨這種新的政黨模式的問題是,此前認為政黨對民主功能發揮起著根本作用,新的政黨概念以及民主概念把它們的作用看作可能的因素,而不是必須的。

(3)卡特爾型政黨的出現及其與公民社會和國家關係的演變

在大眾型政黨模式階段,政黨與國家之間區別明顯,典型的大眾型政黨是公民社會的一部分,從部分選民中產生,目的是滲透國家和根據選民的長期利益來修正公共政策。在全方位型政黨階段,政黨不是以公民社會的一部分出現,而是居於公民社會和國家之間,尋求從外部對國家施加影響,同時以公共政策的臨時監管來者的身份滿足實用主義消費者的短期利益,總之,不管它們與公民社會的關係如何,這兩種類型政黨都存在於國家之外,原則上是中立的。

認為政黨與國家完全脫離的假定是十分老套的常識,這隻是特定曆史階段的特征。正如政黨與公民社會之間界線發生了多次變動(在全方位型政黨階段區別明顯,而在大眾型階段高度融合),所以政黨與國家之間的界線清晰度也會發生變化,不是簡單的或靜態的三分法(政黨、國家、公民社會),而是演化過程,從19世紀中期到現在,在一係列刺激和反應的驅動下,政黨與國家和公民社會之間的界線的清晰度都不斷變動,這個過程可以簡單地劃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自由競爭政權階段,這個階段的特點是有限選舉權以及對無產者參與政治活動的其他限製。公民社會和國家的界線在理論上來說十分清楚,在實踐中沒有這麽明顯,除了對不具有參政權的人的動員外,組成公民社會的政治相關部分的人與占據國家公職的人通過家庭和利益關係緊密地連接在一起,盡管這兩個群體並非簡單地相聯接,他們之間較強地相互滲透。這個時代的特征之一就是政治概念裏隻存在國家利益,政府的作用就是去發現和實現這個利益,在這種環境下,政黨就自然產生了,正如伯克所描繪的:政黨就是那些追求公共利益的或者也許是追求私人利益的人組成的群體,這好像不像曆史書裏說的那麽慈善或冠冕堂皇。在這種環境下,並不需要正式的結構複雜的組織,選舉所需要的資源,常常與地方聲望或親戚關係相聯係,那些占有一官半職的人在向國家提出要求的時候並不需要中間人。

當然,利益的和諧在理論上比實踐中要明顯,從統治階級的角度來看更加如此。類似地,在一定的領域將相對龐大的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組織起來的優勢以及在議會采取統一行動的優勢就變得很明顯了,使這個時代反政黨的精神失去了光彩。在這種概念中,政黨主要還是幹部型或權貴型政黨類型,如表1所描述的那樣,介於國家與公民社會之間,這就是說,政黨是這些既構成國家又存在於公民社會的委員會。隨著工業化以及伴隨而來的城市化,滿足享有選舉權所需財產要求的人越來越多,財產限製本身也在變得寬鬆,此外,對工人階級組織的限製與資產階級國家的自由理性也越來越不相容,無論如何,工人階級的組織化以及在政治活動中采取共同行動已經如其在產業領域一樣是不可阻擋的。所有這些因素導致了國家與規模龐大的公民社會的政治部門的分離,後者逐步壯大,以致包括了那些在個人關係上與管理國家的人並不密切的人,以及那些稱呼國家為“它們”而不是“我們”的人。

大眾型政黨模式和組織化的成員、正式組織結構是政黨、國家、公民社會關係發展第二階段上的特征。大眾型政黨的出現,主要是產生於新的活躍起來的,原來沒有參政權的人,想通過鬥爭來獲得政治上發言權的公民社會中一部分,它們最終想控製國家統治結構。老式的幹部黨或權貴黨依賴於支持者的質量,而新的大眾型政黨依賴於支持者的數量,在缺乏大筆的個人捐助的情況下,企圖將許多數量不大的成員捐贈集合起來,將組織化的成員集合起來采取集體行動以彌補缺乏強有力的個人影響的不足,通過組建政黨媒體或其他政黨溝通渠道以彌補難以進入商業媒體的不足。

作為政治“產出”的工具,這些新的政黨自然地被那些基礎在政黨內而不是在政府內的人控製了。因為他們的力量存在於正式的組織內,這種優勢通過後來被稱為議會外政黨的形式正式化,作為一項原則保存下來,甚至在新的政黨成功地贏得支持者的選票或者上台執政後也是這樣。從更多活躍分子的政治議程上和它們的支持者的生活經曆以及鬥爭精神來看,這些政黨自然地比資產階級政黨更傾向於加強政黨的團結和紀律。在這個方麵更突出的是,這些政黨首次明確地宣稱自己隻代表一個社會階級或階層的利益。結果,代議工作不像是為尋求國家利益,倒是作為某個社會階級階層的代表追求它們自己的利益。政黨成了他們所代表的社會群體表達他們的利益的場所和工具。這樣,政黨加強紀律約束不僅在實踐中是合理的,而且也值得這樣做。從這個角度來看,大眾型政黨的出現和普選權的實現都與政治上的合理性相聯係,不僅是獨裁體製由於普選權的實現而轉向民主,而且在公民或投票者與國家之間合理關係上也或多或少發生了變化。選舉是有關“代表”(delegate)而不是“受托人”(trustee)的選擇,與其說選舉是投票者同意當選者統治的表達方式,還不如說是政府據此向人民負責的工具。政黨是實現這一切的機製。在這個階段,政黨、國家以及公民社會的關係如表2所示,國家與公民社會完全分離,政黨成了兩者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政黨仍然清楚地依靠於公民社會,盡管通過獲得任命和占據政府職位來滲透國家。

不管大眾型政黨模式作為民主模式還是組織形式,都對既有的政黨模式構成了挑戰,它們都必須對此做出回應。一方麵,隨著選民成千上萬而不是成百上千的增加,權貴型政黨的非正式網絡不足以滿足勸說、動員以及組織支持者的需要;另一方麵,對大眾型政黨民主模式的廣泛接受損傷了權貴型政黨的支持基礎。很明顯,傳統政黨的領導人不能接受這樣的理念,即政黨是代表組織化的社會階級或階層,因為那些支持他們的社會群體會越來越少,與此類似,議會外政黨組織的優勢對那些已經在政府內的政黨沒有吸引力。而且,他們在物質資源上並不依賴於選民,作為社會中上層群體的政黨,他們仍然可以利用個人的捐贈;政府中的政黨可以根據他們自己的需要利用國家的資源,作為既有的政黨,他們有特權和係統的途徑進入“非黨派”溝通渠道。結果,傳統政黨的領導人也傾向於建立類似大眾型政黨的組織形式(固定的成員,分支機構,政黨大會,政黨媒體),但是在實踐中常常繼續強調議會政黨的獨立性,與其強調議會政黨作為群眾組織代理人的作用,還不如說強調其作為議會政黨支持者的群眾組織的作用。同等重要的是,當這些政黨招錄新的成員時,他們並沒有限製對特定階級的呼籲和召集,而是進行廣泛的呼籲鼓動,甚至企圖獲得所有階級和階層的支持,因此,他們試圖維持最初認為政黨作為跨越不同階級階層唯一的國家利益的代表的責任。

同時,這些右翼的舊的政黨采用新的“全方位型政黨”模式,同樣有許多因素的出現導致對大眾型政黨基礎的侵蝕,包括在規範理念和實踐需要兩個方麵。在許多方麵,大眾型政黨模式成了它自己成功的受害者。追求政治和社會權利的“鬥爭”將新的有選舉權的選民通過大眾型政黨聯合起來,這些權利一旦獲得,對於團結的需要進一步減弱,國家開始為福利和教育服務提供統一的基礎,而且,社會經濟情況的改善,社會流動性增強以及大眾媒體的發展減弱了組織良好的社會階級階層選民的界限和分歧。不僅大眾型政黨的政治和社會前提開始侵蝕,而且,一旦它們嚐到獲得公共職務的甜頭,尤其是一旦他們自己掌握了權力之後,原來屬於大眾型政黨的議會領導人也開始發現全方位型政黨更具有吸引力。享受選舉成功的果實---包括從有利於選舉支持者的角度考慮而改變政策的能力----這些政客天然地想繼續贏得選舉,所以變得更有興趣擴大選民支持基礎而超越原來的階級界線。而且,一旦執政,他們發現由於約束條件和要求的限製而進一步被迫妥協,以及有必要與過去屬於對手的選民的人群共事。

所有這些導致了向第三階段的演變,隨著舊的大眾型政黨開始效仿權貴型政黨對他們自己出現的應對措施,傳統的左的政黨和傳統的右的政黨開始趨同於全方位型政黨模式。這些政黨也有黨員,但是他們不再企圖完全擁有他們,黨員變得隻是許多獨立成員的一分子,單獨的個人可能維持也可能不維持黨員身份,不再強調社會同質性,而是接受來自任何階級階層的成員,招錄成員是建立在對政策認可的基礎上,而不是社會群體的認同。與大眾型政黨防禦性的選舉戰略不同,全方位型政黨的重點在於動員和保持一定數量的選民,采取進攻性的戰略,“通過深度的效率來贏得更多的聽眾和更直接的選民”,在這個轉型過程中,政黨之間的意識形態和政策區別逐漸減少,隨著政策一致性的出現,維持選民區別的必要和能力都進一步受到侵蝕,而且,大眾溝通係統的變化,尤其是電視的出現,成為政治信息來源的重要渠道,溝通方式的改善允許、甚至強迫政黨直接對選民進行統一的呼籲和號召,而不是僅僅麵向他們的核心支持者進行溝通。

與此同時,政黨與國家之間的關係也在變化,呈現一種新的政黨模式,在這一模式中,政黨不像是以公民社會代理人的身份采取行動和滲透到國家,而更像是公民社會和國家之間的經紀人,政府中的政黨就像是門神一樣。一方麵,政黨聚合和陳述公民社會的要求給國家機構,另一方麵,政黨作為國家機構的代理人麵向公眾為國家政策辯護。盡管大眾型政黨仍然起著這些作用,由於全方位型政黨的出現,特定政黨和特定社會群體之間的關係已經疏遠了。然而,在接受不同群體的政治輸入以及它們準備為之辯護的政策方麵還是存在差別,也就是說,不同的政黨執政還是有所區別。大多數群體期望也被期望能夠與執政黨合作,不管誰執政。例如,在工會和社會民主黨之間仍然存在正式的聯係,工會不僅與執政的資產階級政黨直接打交道,而且與社會民主黨以同樣的方式打交道,如果社會民主黨執政的話。相反,社會民主黨也許會為反工會的政策辯護,如果形勢需要的話。

政黨作為經紀人的思想尤其對於多元民主的概念很恰當,盡管不是同時發展起來的。這個觀點認為,民主主要存在於討價還價之中和對獨立的組織化利益的包容,政黨在追逐這些利益過程中不斷變換政黨聯盟,這對於政黨發揮它們作為妥協的促動器的作用,以及反對一個階層或群體不合理剝削另一個階層或群體的作用至關重要,政黨對每個利益群體都是開放的。選舉是有關不同領導團隊之間的選擇,而不是封閉的社會群體或僵化的意識形態之間的競爭。在舊式的大眾型政黨模式中,正如米歇爾斯所說的,政黨也許會被寡頭所控製,而不是體現真正的民主,但從這個新的民主概念來看,政黨寡頭確實變成了一個優點而不是魔鬼。因此,全方位型政黨不僅從政黨領導人自利的角度來說具有吸引力,而且實踐中證明這是值得的。

政黨作為經紀人的模式包含了幾個重要的隱含意思,對於政黨本質和政黨活動的進一步演變具有重要意義。首先,作為公民社會和國家之間經紀人的政黨的地位表明政黨本身具有了自我利益,這些利益不同於它所代理的任何一方的利益。而且,他們確實從他們所提供的服務中獲取了傭金。例如,唐斯式的理性政治模型(Downs,1957)反應了這種服務傭金的情況。這些傭金回報不局限於給以個人以物質好處,還包括對於政黨組織的回報以及服從政策偏好。其次,一個政黨發揮經紀人功能不僅依賴於呼籲和號召選民的能力,而且依賴於操縱國家的能力。但是如果一個政黨有能力為了它所代理的公民社會中的利益而操縱國家的話,它們也可以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而操縱國家。如愛潑斯坦(epstai)所說的美國政黨的“作為公用設施的政黨”模式,可以想象“政黨,如商業企業一樣,通過運用國家權力來保護他們自己的利益”。最為重要的是,把上述三個圖表看作一個連續的過程,而不是三個孤立的快照,它們表明政黨從公民社會向國家方向移動,逐漸成立國家機構本身的組成部分。這表明了過去20年現代民主政治中政黨前進的方向。

實際上,贏得選舉還是輸掉選舉對物質地位的影響急劇減弱,一方麵,執政黨體係不再像以前那樣受限製,也許有點誇張的說,現在所有主要政黨都被當作了執政黨。所有政黨都有機會獲得公職,當然,有一些極端少數派政黨仍然處於權力的邊緣,包括丹麥和挪威的前進黨。另一方麵,盡管一個政黨被排除在政府之外,例如英國工黨,在相當長時間處於反對黨的位置而衰弱,但是這並不說明它失去了分享國家權力的機會。而且,媒體手段並沒有因為在野而受到影響。接受國家補助的機會也沒有受到影響,實際上,例如愛爾蘭和英國這些國家,在野黨事實上得到相當多數量的國家補助,雖然它們缺乏執政黨那樣的直接資源。這樣,我們看到一種新的政黨模式產生了,即卡特爾型政黨,它的特征就是國家和政黨相互滲透,以及政黨之間的共謀。這種模式的發展依賴於表麵上競爭的政黨之間的共謀和合作,必要的情況下,它們會達成一致。從橫向上看,這種模式與整個政黨體係相關,也可以指卡特爾聯盟中的某個政黨組織,所以說某個政黨是卡特爾型政黨也是合理的。

(4)卡特爾型政黨的特征

卡特型政黨具有三個方麵的特征:組織特征;與公民社會和國家的關係(如前所述);對政黨競爭的重新詮釋。可以從以下三個維度來描述卡特爾型政黨模式以及考察政黨變革的過程。

表13-4 卡特爾型政黨的三個分析維度資料來源:Klaus Detterbeck,“Cartel parties in western Europe? ”,party politics, 2005 Vol 11. No.2 pp. 173-191。

首先,組織維度。組織維度是考察政黨內部不同層麵的權力平衡關係。政黨內部決策機製取決於政黨不同層麵的結構和物資資源。把政黨看作一個統一的行動者(unitary actor)往往將政治事件或民主政治理論簡單化,一個組織緊密的、高度紀律約束的政黨在聯盟談判或在競選運動中隻采取一個戰略時確實像一個統一的行動者,然而在很多情況下,把政黨看作一個統一的行動者將忽視政治中一個很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方麵。而且,即使一個政黨在麵對其他政黨或群體時會采取凝聚性行動,但關於戰略決策、領導人選擇、資源聚集以及整個組織結構的問題仍然是開放的。換句話說,盡管在政黨可以看作一個行動者時,意識到每個政黨仍然是具有自己內部生活和內部政治的組織是非常重要的。卡茨和梅爾把政黨看作一個連續體,認為政黨是由許多不同的因素或層麵構成的,它們之間相互影響而組成一個整體的政黨。政黨組織包括三個層麵:公職中的政黨;基層的政黨;中央的政黨。

①公職中的政黨(party in public office)。政黨組織的第一個層麵是公職中的政黨。至少在民主政治中,政黨的這個層麵具有兩個明顯的特征。從根本上說,那些在公職中的政黨占有職位的人都應將職位的獲得歸功於政黨在選舉中的勝利。公職中的政黨最初的組織結構是議會中的黨團,或者其他公職人員組成的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組織,例如美國的民主黨和共和黨市長和州長聯合會。一般來說,政黨這個層麵的行為與它的成員的激勵結構有關,以及與他們為了追求他們的目標而獲得所需要的資源的分配和可獲得性有關。公職中的政黨的成員有兩類目標。第一類是公職的個人回報,包括薪水等物質利益的回報,也包括權力和地位帶來的心理上的回報。另一類是操縱自己所偏好的政策而帶來的公共回報。謀求公職需要建立支持者聯盟,包括在黨內的聯盟以便能夠獲得黨內提名,以及選民的支持者聯盟以便能夠贏得選舉。公職中的政黨有許多內部的和外部的資源可以利用。最明顯的資源就是享有進行政府決策的法律權威。尤其是在政府中,公職中的政黨可以決定立法的內容,直接指揮行政機構的行動;既便是處於反對黨的位置,處於公職中的政黨也不可能完全失去影響。公職人員的薪水允許公職人員全身投入政治,他們的職位使他們獲得專長和經驗,以及獲得聚集公共服務資源的渠道和信息,他們的公職還使他們有機會接觸和進入大眾媒體。公職中的政黨的成員有權分配公共資源,包括公共津貼、工作、公共合同的安排,以及公共項目的選址。最後,公職中的政黨具有選民所授予的合法性。

②基層的政黨(party on the ground)。從組織原型來看,基層的政黨就是大眾型政黨的地方成員組織。在更寬泛的意義上,可以理解為經常性競選運動的工作人員和財政支持者中的政黨幹部。與公職中的政黨和黨的中央機構相比,基層的政黨基本上是誌願性和業餘性組織,盡管政黨地方組織也會雇傭少量的專職工作人員。由於政黨規模龐大,成員眾多,以及普通黨員隻承擔較少的間歇性的義務,為了保障政黨的效率和戰鬥力,基層的政黨要求在地方和基層建立正式的組織,在國家層麵建立代表機構。基層的政黨在國家層麵最主要的代表機構一般就是黨的全國大會或全國代表大會。對於一些小黨來說,所有的黨員都有可能參加大會並享有投票權,但是對於大黨來說,隻能通過選舉代表來參加全國大會。由於政黨全國大會隻能間斷性的開會,而且會期很短,需要選舉一個執行機構來代表基層的政黨以及管理大會閉會期間的事務。在政黨作為社會階級階層或其他某個部分的代理人的政黨模式中,政黨大會及其執行委員會名義上是政黨最高的決策機構。在政黨作為政客競爭者的團隊模式中,黨的大會及其執行委員會差不多是一個谘詢機構。在政黨作為選舉機器的模式中,情況可能會更加模糊不清。

③中央的政黨(party central office)。簡單地說,中央的政黨就是指政黨的全國總部。由兩部分組成,它們經常是交叉重疊的。一部分是政黨全國執行委員會或全國委員會,一般由基層或下級的政黨領導人和公職中的政黨領導人組成,可能還有附屬組織領導人代表。另一部分是中央黨組織工作人員或秘書處。盡管從理論上說,中央的政黨應當由全國執行委員會控製,但是正如所有的大型複雜組織一樣,中央官僚機構事實上擁有很多資源,它們本身有效地控製了中央的政黨,並成為內部政黨生活中獨立的一種力量。政黨的官僚機構具有一些潛在的重要目的。與公職中的政黨的大多數成員一樣,政黨官僚機構的人員也越來越專業化,他們依賴政治工作作為生計來源,職業前景是他們最為關注的。中央的政黨最主要資源在於它是政黨溝通網絡的心髒,包括黨內溝通的心髒和政黨與環境尤其是媒體溝通的心髒。尤其如果政黨保持中央成員的登記注冊,使得中央的政黨有能力直接與政黨成員溝通。

中央的政黨至少有四個方麵的功能。首先,中央的政黨為建立其他兩個層麵的政黨提供了基礎設施。它通過提供資金和派出最初的活動積極分子來建立基層的政黨,招兵買馬,並培養最終成為公職中的政黨成員的政黨人才。這也是一個政黨發展壯大的途徑。其次,中央的政黨協調跨地域的活動,為基層和地方組織提供物資資源和經驗,協調全國的競選運動。在競選運動中,也可以說中央的政黨代表公職中的政黨監督基層和地方的政黨。再次,中央的政黨代表基層的政黨監督公職中的政黨。最後,中央的政黨為政黨的政黨其他兩個層麵提供廣泛的專業服務。

從西歐國家的一般情況來看,卡特爾型政黨的組織特征是“公職中的政黨”地位的上升:占據公職的人控製了黨的執行機構和內部決策程序;政黨的積極分子隻有微弱的影響;競選運動由職業型專家組織。卡特爾型政黨第二個組織特征是不同政黨組織層級的垂直分層。國家層麵的政黨精英企圖擺脫地區和地方政黨組織領導人的影響和要求,在涉及國家層麵的政治和戰略問題上獲得更大的自主權。而各級地方組織的領導人則堅持在本領域內的自主權,例如,在地方政治和地方候選人的選擇問題上獲得更大的自由裁量權。

其次,政治功能。政黨的政治功能主要考察政黨與公民社會和國家之間的關係。在卡特爾型政黨模式中,假定政黨逐漸失去了履行社會代表功能的能力和熱情,而變得越來越強烈地參與執行政府的功能。專業的政黨領導人越來越關注議會舞台上政策決策,而不是在黨的大會上解釋黨的主張或討論政治議題。它們對議會和政府的幾乎獨有的控製使得政黨開辟了新的財政渠道,以及有能力供養組織的工作人員,因此使得政黨能夠相對獨立於政黨成員和捐助者。從政治功能的維度來看,一方麵,卡特爾型政黨成員和利益群體在政黨活動中的參與較弱,另一方麵,卡特爾型政黨強調參與執行政府功能和吸取國家資源。(詳細的情況已經在本文上一部分裏講述)

再次,政黨競爭。對國家資源相互共有的需要改變了政治對手的政黨之間的關係。在社會學習過程中,政黨行動者逐漸意識到它們在“政治同僚”中的共同利益,這是構成它們集體行動的基礎。卡特爾形成過程的兩個方麵:組建卡特爾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選舉競爭結果的影響,基本上通過賦予反對黨一定的國家補助或回報性政治任命來實現這個目的;排他性目的主要在於阻滯新的挑戰者以保障既有政黨的地位。然而,卡特爾型政黨並不是完全封閉的,同意按照既有的規則行事的新的政黨與卡

特爾型政黨的合作將增強卡特爾型政黨的生命力。政黨成員的下降以及選民越來越反複無常,增加了政黨的脆弱性和不穩定性,這又導致了政黨履行社會代表職能能力的下降,使得政黨更加集中關注政府的功能,同時作為競爭對手的政黨為了獲取組織生存所需要的資源而合謀。

不同的政黨模式之間最明顯的區別就是它們所處的社會和政治環境或背景的不同,出現於不同的曆史時間階段。同時,這不僅是對政黨發展產生影響,特定的政黨模式都超越了促使它最初產生的環境和曆史時代。大眾型政黨並沒有完全取代權貴型政黨,而是在普選權實現之後繼續共同存在,甚至在全方位型政黨以及現在的卡特爾型政黨出現後同樣繼續存在。因此,當代的政黨並非完全是卡特爾型政黨,就像以前的時代,也並非完全是權貴型政黨,或完全是大眾型政黨,或完全是全方位型政黨。所有這些政黨模式都是從經驗中獲得的,代表了某一極的政黨類型,單個的政黨或多或少與某個給定時期的政黨類型相似。

隨著時間變化而變化的政黨關鍵特征往往涉及到政黨目標以及政黨間競爭的基礎。在權貴型政黨占主導的階段,政治目標和衝突很大程度上圍繞著特權的分配,政黨競爭建立在其支持者地位的基礎上。當大眾型政黨發展起來後,關鍵的政治衝突開始圍繞社會改革問題,政黨競爭建立在它們的代議能力上。隨著全方位型政黨的出現,政治的目標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意圖的(purposive),但是轉向圍繞社會某方麵改良問題而非全麵整體改革,政黨競爭較少地建立在它們的代議能力基礎上,更多地建立在它們對政策製定的效率上。最後,隨著卡特爾型政黨的出現,政治目標變成了自我參照的參考的(self-referential),政治本身專業化了。有限的政黨競爭主要是在管理效率效果上的競爭。

在不同的階段,選舉競爭模式也有所不同。在權貴型政黨階段,競爭在有效的管理和控製中進行。但是這種模式隨著普選權的實現和推廣,以及建立在群眾動員基礎上的大眾型政黨的出現而受到極大侵蝕,新的選舉競爭模式可以看作大眾型政黨將選民分割成一係列的排他性選民群體的過程,正如李普塞特和羅坎(lipset, rokkan)所指的政黨企圖“細分和縮小選舉市場”,隨著全方位型政黨的出現,選舉戰略在競爭中更為重要,贏得選民的選票對於政黨來說仍然值得重視,盡管競爭的基礎已經不在圍繞大的政治議題,或者圍繞政策效果問題。這種競爭模式在卡特爾型政黨出現後也同樣受到挑戰,競爭再次在有效管理和控製下進行。當然,政黨之間仍然在競爭,但是它們都知道它們的競爭是在維持共同生存的前提下進行的,在一些情況下,能不競爭盡量不去競爭。也許沒有什麽比意大利主要政黨分享政治回報的例子更能說明這個問題,一些共產主義政黨也是如此,盡管表麵上是反對黨。其他比較明顯的例子包括瑞士四個主要政黨分享聯邦議會的議席以及輪值擔任主席,瑞典分享市長任命權。

這種新的選舉競爭模式也是政黨資源基礎、政黨運作和競選活動變化的結果。權貴型政黨的大部分資源都來自於個人關係,很少重視競選運動。大眾型政黨,一方麵,建立高度勞動密集型組織,財政來源主要依靠成員的會費和捐贈,而且發展了自己的政治溝通渠道。這在全方位型政黨模式中不太明顯,全方位型政黨的財政以及競選運動也以成員為基礎,同樣開始尋求廣泛的社會捐助,而且開始轉向更資本密集型的競選方式。這些新的政黨很少重視自己獨立的溝通渠道,而是越來越多的爭取進入非黨派的溝通網絡,投入越來越多的資源雇傭專業的公共活動人士和媒體專家。後一種模式被卡特爾型政黨所推動,競選活動有專門的資本運作,更加專業化和集中化,越來越依靠國家所提供的補助和其他的利益或特權。

所有這些也影響到政黨成員的特征和政黨成員與政黨領導人之間的關係,對於權貴型政黨來說,政黨領導人就是政黨成員本身,所以這些問題不存在,大眾型政黨,存在大規模的同質的成員,它們要求有權利控製政黨精英。然而,政黨成員被招錄以及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實質性的義務和責任。全方位型政黨繼續強調成員的重要性,但是政黨等級對它的成員是開放的,不再要求對等的義務,政黨領導人不再隻是對政黨成員負責,而要對更廣泛的選民負責。從這個意義上說,政黨成員更像是啦啦隊隊員,權威模式更像是自上而下,而不是自下而上的。最後,盡管卡特爾型政黨的成員比全方位型政黨的成員擁有更多的權利,但並不擁有什麽特權。由於卡特爾型政黨邀請所有的支持者,包括正式黨員或非黨員都參與它們的活動和決策,政黨成員與非成員之間的區別逐漸變的模糊。更為重要的是,成員行使權利的時候更可能采取直接的行動而不是通過代表來行使,一個代表性的例子是,政黨領導人或候選人的產生通過郵寄投票而不是政黨大會或政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政黨成員可以直接與黨中央溝通,回避了地方組織和地方組織者。實際上,由政黨中央總部來管理所有的黨務也是有可能的。

結果是一個領導人能夠通過在政黨內部或外部贏得廣大被正式授權的成員的支持而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同時,他的自主權也擴大了,因為原子式的成員不太可能通過動員來構成挑戰,作為必要的中間人的地方積極分子的地位也遭到削弱。政黨確實仍然需要而且想要得到地方利益相關者的支持,但是那些主張與國家或中央領導人相反政策或戰略的人也許會給黨中央添麻煩。也就是說,這些地方領導人由於中央領導人直接向單個成員呼籲而失去參與全國事務的積極性;另一方麵,對於地方事務來說,雙方都希望鼓勵地方的自主權。從地方利益相關者的角度來看,總是希望獲得完全自主權,但是從黨中央的角度來看,具有自主權的地方黨組織更有可能積極參與,更有可能增強黨對潛在成員和支持者的吸引力。任何一方都希望鼓勵或允許另一方擁有全權。這樣就導致了垂直分權。

(5)卡特爾型政黨與民主模式

每一種政黨模式都與一種民主模式相聯係,卡特爾型政黨也不例外,它同樣與一種修正了的規範民主模式相聯係。在這種修正的模式中,民主的本質在於選民從固定的政黨名錄中選擇的能力。政黨是那些為獲取政府職位的、在下一屆選舉中為政府績效負責的領導者群體。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是全方位型政黨的擴大形式,或者說精英自由主義的民主模式。民主更像是精英拍公眾的馬屁,而非公眾真正參與政策製定。選民應當關注結果而非政策,因為那是政治專業者所擅長的領域。政黨是政治專業者的夥伴組織,而非為市民謀利的市民聯盟。

從某種程度上說,卡特爾型政黨民主模式與以前的民主模式是根本不同的。以前民主模式的核心是政黨輪替或公職輪換——不僅哪些政黨是執政黨,哪些政黨是在野黨都很清楚,而且對可能被選民從公職上拉下馬的擔心是政客對選民負責的主要動因。在卡特爾型政黨模式中,沒有哪個主要的政黨是絕對的“在野”,結果,選舉民主越來越讓人感覺到成了統治者控製被統治者的一種手段,而不是被統治者控製統治者的手段。由於不同政黨的政綱越來越相似,以及競選運動更多地朝著一致的而非有分歧的目標,選舉結果似乎很難決定政府行動。而且,那些在政府中的政黨與政府之外的政黨界限變得模糊,選民似乎很難對普遍不滿意的政黨實施懲罰。民主變成了追求社會穩定而非社會變革的工具,選舉則成了政體中“享有榮譽”的部分。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民主不再是公民社會給國家施加限製和控製的過程,而變成了國家提供給公民社會的一項服務。政治領導人需要新老交替,選舉則是實現這種交替的和平方式。如果統治者要想組建贏得廣泛接受的政府,那麽反饋是必要的,競爭性選舉能夠反映選民對政策及其結果是否滿意,因而提供了這種反饋。這樣,國家提供了競爭性選舉,由於民主的競爭性選舉至少按現在的理解是需要政黨的,因此,國家又提供了政黨。最終,執掌權力的政黨也就是國家本身提供了這項服務,這樣,政黨自身保證了它們的生存。

政黨政治作為專門職業需要得到認可甚至鼓勵,一些以前關於民主的觀念已經過時。這些關係對於卡特爾型政黨來說,不管是看作前提條件還是可能的結果,都是淺顯易懂的,盡管如此,它們隱含了政黨和選舉關係的根本上的重建。最為重要的是,政客們感到越來越有必要降低選舉失敗的損失。當然,這是一個普遍的願望,在一些選舉政治不夠完善的國家常常因此導致選舉的中斷。在西方國家,這很清楚不是可行的選擇,替代性的辦法是對所有的政黨提供補助和支持,使得不同的聯盟在不同的層麵和部門擁有公職。結果之一就是降低了競爭的程度。而且,政客們追求長期的職業生涯,他們把政治對手看作專業同行,這些人同樣是為了穩定的工作,遭受同樣的壓力。穩定變得比勝利更為重要,政治與其說是使命不如說是工作。

政黨領導幹部的產生方式和政黨候選人的選擇模式對於政黨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不同的候選人選擇模式表明政黨三個層麵不同的關係模式,考察卡特爾型政黨候選人選擇可以發現候選人選擇在不同政黨模式中的發展過程和政黨組織的功能。權貴型政黨的候選人往往是基層的政黨的領導人,即使存在中央的政黨,它的作用也僅限於協調作用,候選人的選擇主要在基層的政黨中進行。大眾型政黨作為階級階層或利益團體等社會某個部分利益的代表,候選人的選擇必然隱含了選舉代表製的民主思想,必然要求公職中的政黨的產生必須在中央的政黨的統一旗幟下在民主決策的基礎上產生,然而事實上,中央的政黨作為基層的政黨的代理人,常常成為自主者和主人,難逃米歇爾斯的“寡頭鐵律”。全方位型政黨的出現增加了候選人選擇的問題。候選人選拔不隻是有關個人和政策界限的問題,而是影響到政黨根本結構以及政黨在民主秩序中的位置。卡特爾型政黨是由專業型政客領導的政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政黨領導人具備政治專業技能,二是政黨領導人以政治為職業生涯。作為全方位型政黨的完美階段,卡特爾型政黨已經不再是社會某個部分的代表,而是追求社會整體的利益,政黨成員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為了尋求更廣泛的支持,卡特爾型政黨的候選人選擇程序和選民將更加具有包容性,更多的人參與到候選人選擇過程,甚至一些不具有黨員身份的人參與進來。社會主義大眾主權論、一致多數論、參與民主論、發展社區主義民主論等一係列民主理論都十分強調政黨內部民主的重要性,與自由民主強調政黨之間的競爭形成鮮明對比。卡特爾型政黨對黨內民主的重視至少可以減輕“寡頭鐵律”的支配力和影響,並迫使政黨領導人關注和解決一些突出的問題,促使他們兌現競選時發表的冠冕堂皇的承諾,這是在卡特爾型政黨模式下改善民主的最可行的方式。

政黨變革是一個辨證的過程,卡特爾型政黨是對全方位型政黨的揚棄,並不是政黨模式的終結,它的產生本身又蘊育著進一步變革的因素。卡特爾型政黨一方麵限製了政黨之間的競爭,但又不能完全壓製新的反對黨,這種自我保護的機製導致了卡特爾型政黨的內部矛盾。一些新的政黨無法加入到卡特爾型聯盟分享政治成果,因而隻能走向極端以博得少數人的堅強支持,一些極右政黨就是在這種環境下產生的。卡特爾型政黨模式下,政黨之間競爭的減弱為政黨腐敗提供了便利條件,如何防止和控製腐敗是卡特爾型政黨麵臨的重要問題。針對卡特爾型政黨模式的脆弱性,有學者提出了後卡特爾型政黨模式(post—cartel party),卡特爾型政黨模式中的政黨已經從公民社會移動到國家裏麵,成為國家的組成部分,脫離了公民社會。後卡特爾型政黨模式重新重視政黨與公民社會的聯係,重新發現人民的重要性,加強政黨與公民社會誌願團體的溝通和聯結,培養和增強社會成員的政治認同。

3.西方政黨轉型理論視野中的中國共產黨轉型

西方政黨轉型理論是近年來西方學者在政黨研究方麵的最新成果,不僅為政黨理論研究提供了有用的分析框架,還為政治實踐中政黨的發展和建設提供了有意義的視角和途徑。近年來我國政治理論和實踐中都提出了不少新的理念和名詞,這些理念和名詞反映了我國近年來政治領域的最新變化和發展,也為執政黨的治國理政提供了新的思路。然而,在我國的政治話語和國際學術話語之間似乎有一條橫溝,有些各說各話的架勢。如何實現兩種話語的對接是我國學術研究的重要任務。加強兩種話語的溝通不僅有利於為學術研究提供更豐富的素材,促進學術研究的繁榮,更重要的是可以在世界學術視野中看清楚我國政治實踐的發展進程。筆者試圖在西方政黨轉型政黨理論分析框架下,根據我國政黨發展的實際情況,運用國際學術話語詮釋我國近年來有關政黨的新的政治話語。

3.1 “三個代表”與全方位型政黨

從政黨組織變革的角度來看,“三個代表”思想的提出標誌著中國共產黨由大眾型政黨向全方位型政黨的轉型。全方位型政黨模式揭示了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引起的政黨模式變化的軌跡,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打破了工業化初期形成的以資本—勞動為基礎的社會分化,傳統的社會集團的集體認同不斷減弱,傳統階級對立不斷緩和,福利政策的普遍實施更加模糊了階級立場,一般選民的政治取向並不簡單地取決於人們的集團或者階級歸屬,政黨有可能製定主張為大多數甚至全體選民利益服務的政策綱領,而不僅僅是代表某一特定階級或者階層。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雖然始終堅持以工人階級作為階級基礎,但是在不同的曆史階段所代表的具體階級階層或集團聯盟的利益是不同的,在民主和民族革命時代,共產黨總要代表社會的一部分去鬥爭另一部分,甚至在建國以後,仍然未能改變這種思維定勢。改革開放以後,共產黨逐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開辟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麵。現代化建設取得巨大成就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共產黨不再帶領社會的一部分去鬥爭另一部分,而是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領導全國各族人民齊心協力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大眾型政黨向全方位型政黨的轉型反映了西方國家政黨的轉型軌跡,雖然我國的政黨發展曆史與西方迥然不同,但是其中蘊含了一些共同的內在趨勢。“三個代表”的內容之一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黨章》中關於黨的性質也相應地修改為黨不僅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而且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全方位型政黨模式表明政黨不再強調隻代表社會某個特定階級階層的利益,而是謀求社會整體或最廣大群體的利益。“三個代表”的提出表明中國共產黨已經清楚地認識到這種內在發展需求和趨勢,並主動順應這種時代潮流。

3.2 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型

由革命黨向執政黨的轉型,並不是指我們黨尚未取得執政地位,而是黨雖然取得了執政地位,但是黨的執政理念和執政方式沒有隨之轉變。革命黨是代表公民社會向國家提出自己的要求,處於國家之外,而執政黨是處於國家之內,本身應該代表國家向公民社會提供服務,政黨所處位置的變化改變了政黨的功能和作用對象。隨著全方位型政黨的出現,執政黨不再是謀求某個特定階級階層或利益集團的利益,而是要維持社會整體或最廣大群眾的利益,換句話說,要堅持和落實“三個代表”思想。卡特爾型政黨的出現,政黨領導人的專業化不斷增強,政治選擇主要不是考驗政黨代表某個社會部分去鬥爭另一個部分的能力,而是考驗政黨代表社會整體利益實行專業化管理的能力。因此,執政黨建設的努力方向不是加強運動式的社會動員能力,而是加強領導和團結社會各界進行現代化建設的執政能力。

3.3 黨政關係與依法治黨

卡特爾型政黨模式是世界許多國家出現的政黨模式或政黨體製。在這種模式中,政黨與國家相互滲透,逐步融合在一起,政黨成為國家的組成部分,或者說政黨出現國家化的趨勢,同時既有的政黨實行合謀,排斥新的可能的政黨的出現以維持其共同利益。我國的政黨體製是典型的社會主義卡特爾型政黨模式,共產黨通過革命手段和途徑建立了卡特爾型政黨模式的政治基礎,盡管我國的執政黨與國家的關係與西方民主國家具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就卡特爾型政黨模式所描述的政黨與國家的融合來看,我國的政黨模式是超級卡特爾型政黨模式。

政黨與國家的融合是一種趨勢,各國並沒有采取措施遏製這種現象,說明這種趨勢具有它的內在規律性。當然並不是說各國沒有對這種現象進行回應。許多國家通過加強法律對政黨及其活動的規定來規範政黨的行為,甚至在憲法中確定政黨的職能,與憲法確定政府部門的職能的方式是一樣的。在我國,依法治國要求實行依法治黨。依法治黨的基本含義就是要依照法律來約束和管理黨。政黨作為重要的政治主體,尤其是執掌國家政權的執政黨,它的內部運作不僅僅是涉及到黨員的權力和義務,而且影響到國家和社會、影響到每一個公民。既然執政黨擁有和行使公共權力,那麽它的內部管理就不是政黨的私事,而是具有一定公共性的政治行為。法治的意義不僅在於統治者要依照公正的法律來實施治理,更重要的意義在於統治者本身應該受到法律的約束。用法律來調整和管理政黨是世界上許多國家通行的做法,一些國家製定了專門的政黨法。依法治黨在我國具有特殊的含義,它不僅包含了國外一般政黨法所調整的內容,還應該規定執政黨內部組織的職責權限。

3.4 黨內民主

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這是根據我黨的曆史經驗和目前麵臨的國內外形勢提出的重要論斷。這與卡特爾型政黨模式下對政黨提出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卡特爾型政黨模式對黨內民主空前重視,一方麵因為卡特爾型政黨與公民社會的聯係減弱,植根與公民社會的大眾型政黨逐步向國家方向移動,政黨更多的依賴國家尋求生存的資源,脫離了公民社會,卡特爾型政黨隻有通過加強黨內民主來增強政黨與公民社會之間的聯係,維係政黨在公民社會中的合法性,而且卡特爾型政黨的黨內民主需要更廣泛的社會成員,甚至非黨員的社會成員的參與,目的是為了贏得公民社會的廣泛支持。麵臨黨員人數的減少,卡特爾型政黨也希望通過加強黨內民主來增強政黨的吸引力,使退黨的人重返政黨。另一方麵,卡特爾型政黨限製了新的政黨的進入,為了給不同意見者開辟利益表達和溝通的渠道,以防止反體製的力量動員起來破壞現有體製,卡特爾型政黨需要黨內民主來緩和不同群體的衝突。中國政黨體製作為社會主義卡特爾型政黨模式,加強黨內民主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三個代表”思想的提出標誌中國共產黨已經向全方位型政黨模式轉型,共產黨代表越來越多社會階層和群體的利益,黨內不同群體的利益衝突也相應增加,為了有效地協調各方的利益,同時維持黨中央在全黨的領導作用,加強黨內民主尤其是黨內基層民主就成為必然的選擇。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模式作為典型的卡特爾型政黨模式,無論從意識形態還是現實政治的角度出發,都不允許作為反對黨的新的政黨的出現,為了開辟利益表達和溝通渠道,將體製外的資源和力量納入到體製內,瓦解和消除反體製的勢力,加強和擴大黨內民主成為最好的選擇,最終有利於在社會轉型時期維持現有根本體製的適應性和穩定性。

近年來中國黨內基層民主發展的實踐完全印證了卡特爾型政黨理論關於發展黨內民主的思想。例如“兩票製”選舉村黨支部書記,允許非黨員群眾在黨支部書記候選人選擇中具有發言權,鄉鎮黨委班子直選的預選過程中允許一定比例的群眾享有“公推”投票權,都是卡特爾型政黨擴大黨內選舉的包容性,加強政黨與公民社會聯係,以及增強社會成員的政治認同等有關理論的體現。黨內民主不僅關乎黨內,而且是聯結政黨與社會的紐帶,把黨內民主看作黨的生命是卡特爾型政黨模式對政黨的必然要求。

3.5 西方政黨變革給中國共產黨的啟示

盡管政黨作為大型的組織有著天然抗拒變革的惰性和傾向,但是曆史表明政黨確實不斷在發生變革,而且政黨是政治體製中最經常發生變化的部分,正是政黨不斷的變革與調整才維持了政治框架和體製的相對穩定。各國政黨處在不同的曆史背景和文化傳統之中,所經曆的變革過程肯定不盡相同,但是也可以發現一些普遍性的規律。首先是政黨變革必須維持和增強政治統治合法性。主要表現在:意識形態的變革與轉型,與階級對立時代不同的是,現在各國政黨都強調經濟建設的重要性和階級調和;政黨為了贏得更多的支持,而不斷擴大政黨代表性,擴大執政的階級基礎,一方麵擴大政黨開放性,黨員構成由相對封閉的、排他性的、隻容許特定階級或階層加入,轉變為向更廣的階級範圍開放;另一方麵,政黨盡量代表大多數甚至全體選民的利益,提出讓更多人受益的政策主張。其次是增強政黨能力,對於執政黨來說,就是增強執政能力,西方國家大多數實行政黨競爭體製,政黨要想取得執政地位或者連續執政,必須不斷提高政黨競爭力,提高執政績效。為此,各執政黨十分注重培養和選拔黨內精英,吸引和發展高素質人才充實政黨。最後是加強黨內民主建設,黨內民主不僅對於一黨製國家的政黨來說十分重要,對於多黨製國家的政黨同樣重要,《政黨政治》雜誌在2001年第三期刊登了黨內民主特輯,探討政黨黨內民主尤其是政黨候選人提名的民主化過程,如何推進黨內民主建設是世界各國政黨麵臨的共同問題。加強黨內民主建設,不僅對於增強政治合法性,還是增強執政能力,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國共產黨本身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和轉型,從政黨變革和轉型的理論來看,這是因為中國共產黨順應了世界政黨變革的潮流,完成了共產黨從大眾型政黨向全方位型政黨的轉型,隨著卡特爾型政黨出現,共產黨又采取了一係列的正確的應對措施。當然成就屬於過去,如何進一步適應時代變化的需求,還必須積極應對卡特爾型政黨模式帶來的挑戰。一方麵,黨要進一步加強和擴大黨內民主,實行民主執政。可喜的是,黨對這一點已經充分認識到並高度重視。另一方麵,針對卡特爾型政黨依賴國家而脫離公民社會的弱點,必須吸收後卡特爾型政黨模式的優點,即加強黨與公民社會組織的聯係,鞏固黨在公民社會的根基,增強黨執政的合法性。隨著我國公民社會的逐步成長和壯大,加強黨與公民社會聯係的任務更加迫切,黨在這一方麵還沒有形成係統的認識和足夠的重視。正確的做法就是既要營造一個有利於公民社會健康成長的製度環境,促進公民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麵做出更大的貢獻,又要加強黨對公民社會的引導和對公民社會組織的領導,防止公民社會組織成為執政黨的對立麵,使公民社會組織團結在執政黨的周圍,共同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