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晚年風波 第三十一回 得寸進尺退田須退過半 心灰意冷崇佛行善積德(5)

一個在宦海沉浮四十多年的人,一個曾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人,而今成了一老人,雖然滿腹孔孟之書、陽明心學,不料想卻成了崇佛的善信,著實令人傷感。

退田事未了,疏浚吳淞江的奏本已然允準。海瑞以應天十府之財力,自籌工程費用,不動分文國帑,朝廷焉有不準之理。

經過緊鑼密鼓的準備,隆慶四年(公元1570年)正月初二,疏浚工程啟動,征集來的二十餘萬民工,在吳興、吳江、昆山、青浦、嘉定五縣全長八十餘裏的吳淞江一字兒排開,以排山倒海之勢清淤、挑泥、築堤,嗨喲嗨喲的號子聲響徹雲霄。海大人親臨一線指揮,足跡遍布吳淞江全線,掐進度,查質量,沒日沒夜工作,熬紅了眼睛。曆時四十七天,到二月二十日,疏浚工程全麵告成。一不做,二不休,海瑞調過頭來,組織民工北開白茆河,到三月底,白茆河全線疏通。太湖之水,得以奔騰入海,倒塌民居,得以修補,災民複歸,補種蔬菜雜糧,隻盼收獲了。

應天府尤其是蘇鬆兩府百姓歡欣鼓舞。但是反對海瑞的聲音也響起來了。

隆慶四年(公元1570年)春,刑部都給事中舒化,起而彈劾海瑞拘泥固執,不切實際,不通人情世故,不達政體,不適合處理地方事務,應該安排南京的清閑職務“養起來”。

隆慶帝沒有采納舒化的主張,首輔李春芳是個好好先生,擬旨讓海瑞“撫地方如故”。一浪剛過,一浪又來,緊接著,給事中嘉興籍的戴鳳翔又奏了一本,論海瑞“不諳吏事”,“庇奸民,魚肉縉紳,沽名亂政”。同時列舉海瑞諸多不近人情的事例,兩任妻子先後被休,七個月前,家中一妻一妾同時去世,疑似謀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家也不齊,何能治國?

應天十府是國家賦稅重地,大明嘉靖時,這十府的賦稅占全國十三道(省)的二成半強,應天一亂,國家財政命脈受到威脅。此時高拱剛由張居正薦重返內閣兼掌吏部。高拱對海瑞並無好感。因為海瑞對自己的政敵徐階草擬的兩詔十分讚賞,此人官居大位,於己不利,就擬旨道:“看得都禦史海瑞,自撫應天以來,裁省浮費,厘革宿弊,振肅吏事,矯正靡習,似有懺懺為國為民之意。但其求治過急,更張(政變)太驟,人情不無少拂(違背),既經言官論劾前因,若令仍舊視事(任應天巡撫)恐難展布(展開工作)。”就是說,不宜留任了。

海瑞氣極,上書自辯,稱戴所指責“無一事是臣本心,無一事是臣所行事跡”,純屬“誣妄”。還把一腔怒火,燒向朝中眾大臣,怒斥“今舉朝皆婦人也”。首輔李春芳自我調侃說:“滿朝都是女流,那我不就成了老婆子了?”

自辯上奏,引來滿朝文武的憤慨,大臣們聯名彈劾,高拱擬旨批複稱海瑞“詞稱請歸(辭官),意甚快憤(泄憤),且固執偏見”,“禦史官見其輕噪,連名糾劾,誠非過舉”。

海瑞坐在府院正生悶氣,吏部的文書已到,調海瑞南京糧儲,即刻赴任。怒氣衝天的海瑞疾書辭官。海瑞離開江蘇時,沿路百姓歡送,但南京的官吏、鄉紳,卻以手加額,彈冠相慶。對海瑞的應天新政,後人津津樂道。海瑞罷官叫得響,種種傳說不脛而走,離曆史的真相愈行愈遠,豈不可歎!

其實海瑞何曾被罷官?朝廷認定他“不諳吏事”,調任糧儲,避開了複雜的人際關係,維護他來之不易的良好名聲,也算是一種嗬護。況且身為都察院右僉都禦史的正四品大員,調任戶部所屬南京糧儲,實乃平調,但海瑞倔勁上來,他“乞賜臣回籍,永終田裏”。

海瑞在應天功不可沒,整頓賦役弊端,推行一條鞭法,澄清吏治,疏浚吳淞江、白茆河,減輕百姓負擔,這些政績,可圈可點,然負麵影響也頗深遠。他審理土地所有權的案件,不做翔實的調查取證,僅按“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官”的思路行事,連買賣已過五年的田產也強判大戶退還,難免不公,引起新的冤案。他勒令大戶退還“占奪”之田,蘇鬆常鎮四府鄉官眾多,不加調查,以政令代替法律,致江南經濟秩序缺失章法,引起動蕩。水災期間,他又下令佃戶不準向東家交租,債務人不準向債權人還債;責令富戶鄉官留足口糧,餘糧貸於饑民,以致饑民包圍富戶鄉官,索貸糧食,刁鑽者甚至借貸多家謀利,還指富戶存留口糧為餘糧,強行借貸。這些都成了朝中給事中們的彈劾口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