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10 超級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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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朱赫的疑問,馬克開始一個一個向他解釋。
雷班納?威廉姆斯是“卡多卡瓦集團”的最大領袖,實際上這個集團就是他們家族多年經營起來的家族企業,前一任大BOSS就是雷班納的父親,即小天的爺爺,大家都稱呼他為“老威廉”。相應的,雷班納一般被人成為“大威廉”。
他實際上有三個子女,大兒子叫肯?威廉姆斯(KenWilliams),二女兒叫蕾娜?威廉姆斯(LenaWilliams),三兒子就是小天了。肯現在被稱為“小威廉”,他比小天大五歲,現在已經在集團裏擔任著一個重要的職位了,是家族裏重點培養的對象,未來,不出意外的話他就是下一任的大BOSS了;而小天的姐姐蕾娜,現在也比肯差不了多少,也是集團裏麵一個重要的幹部,很能幹。
正是因為有著這兩個哥哥姐姐的存在,小天才能夠過上現在這種整天“無所事事”的生活,就像是古代的皇室一樣,如果皇室裏有一個相當厲害的太子,很多事都是由他來做,下麵的各個皇子就會活得很清閑了。當然了,對皇子來說這不見得是一件好事,因為他們無事可做就意味著他們沒有權勢,一輩子也就那樣了。但是對現代人小天來說,這卻是一件極好的事,因為他從來就沒想過要做一個大商人。小天的人生理想,是在藝術方麵的追求。
從小就沒有被規定要學習什麽東西的小天從來都是按照自己的愛好自由地生活,他學畫、學書法、學鋼琴、學吉他、學架子鼓、學舞蹈、學賽車、學潛水、學跳傘等等等等…短短二十二年的人生裏學了太多的東西,雖然都不精通,但是在每個方麵也還算有兩把刷子。同時他也極其熱愛幹一些不同尋常的事,他十八歲的時候就已經一個人不帶錢獨自遊遍整個帝國,他去過雨林探險,去過全球最危險的海域衝浪,他甚至還曾經跟隨一支小商隊經過了天狼戈壁到達弗瑞曼尼,途中遭遇過一次天狼土著的打劫。
而在全國最繁華的其中一條街道扮作一個乞丐要錢,也是他幹的不同尋常的事情之一。按照他的話說,他是想體驗不同的人生,體驗各種不同的經曆,他說他以後說不定會成為一個作家。
另外,關於馬克是如何和這樣一個富家子弟認識的,其實很簡單,他們在中學是同學。小天根據自己的意願沒有進貴族學校,進了一個普通的中學,和馬克同班,兩個人雖然家境差別巨大,但是Xing格愛好什麽的都臭味相投,所以從認識開始就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
順便一說,關於艾恩市(或者說整個甲作州)的名字問題,想必你已經注意到了,艾恩市的人們的名字大都偏西化,有的是東式與西式的結合,如“史提芬?周”,有的則全都是西式的名字,如“馬特裏卡?馬克西姆”,造成這樣一種情況的原因和艾恩市的興盛是離不開的。歸根結底,艾恩市是由西方人帶頭發展起來的,曾經在這裏居住了相當多的西方人,發展到今天,這個城市(乃至這整個甲作州)都已經和西方文化割離不開了。
…
在一下子接受了關於金屬最大化幾個工廠的情況,現在朱赫又一次Xing地獲得了關於威廉姆斯家族的大致情況,他腦子裏不斷地清理思路,盡力把這些信息消化並儲存。
而這時候,馬克已經帶著朱赫來到了一條小街上。
這裏是艾恩市的E區,是一個住宅區,準確來說是一個平民住宅區,生活著的都是和馬克相似的中層階級的居民,不太有錢,但也不至於窮得連房子都租不起。而小天,則是住在G區,那是一個非常高級的住宅區,一般人根本住不起。
E區是建在一座山上的,具體來說就是將那整座山都給完全覆蓋,除了頂端修建了一個小小的花園以外,別的地方全都是密密麻麻的住房,中間縱橫交錯地分布著各條街道,除了豎的就是橫的,此時馬克就帶著朱赫走在一條半山腰位置的橫街上麵。
“韋叔,我回來了。”走著走著,馬克帶著朱赫來到了街邊一個小小的報亭麵前,馬克一邊伸手拿起一份報紙,一邊朝報亭裏麵坐著的老板打招呼。
“馬克你又翹班了。”見到馬克,那被他喊作“韋叔”的人也笑著向他說話。這個人是個看起來五十幾歲的小老頭,瘦瘦的,背好像還有點駝,不過長得很和藹,很親切。
“沒關係啦。”馬克笑著說話,然後指著朱赫,繼續說道,“這是我的新室友,叫朱赫,也是我們廠的,以後要請你多多照顧了。”然後馬克回頭對朱赫說道:“這是韋叔,住在這裏已經很多年了,還是我們的鄰居,以後如果有什麽事可以找他,能幫的他一定會幫你。”
“韋叔你好。”朱赫也禮貌地向他打招呼。
“你好你好!”韋叔和善地笑著。
這個時候朱赫心裏感覺自己已經被馬克深深地算計了,馬克一開始明明說的是帶朱赫過來看看房子,等朱赫看過之後再做決定,到底住不住這裏。而他在向小天介紹朱赫的時候已經把朱赫定位為“新室友”了,剛才向韋叔介紹時更是直接連“我們的鄰居”這些話都說出來了,看來朱赫現在不住這裏都不行了啊。
打過招呼,馬克帶著朱赫繼續朝前走,沒走一會兒,馬克走進了一棟公寓。
“記住這個位置哦,以後千萬不要迷路了。”馬克向朱赫囑咐了一句,朱赫聞言趕緊向四周仔細環視了一遍,記住了大致的環境,同時也將這棟樓的樓號給記下了。
兩個人走進了電梯,馬克按下了11樓。
“哎?嘖嘖嘖,真厲害!哈哈。”在電梯上升過程中馬克隨意地翻看著剛才在韋叔的報亭買的一份報紙,朱赫看到那報紙的名字是《鋼鐵報?晚報》,而馬克正仔細地閱讀著上麵的一個小小的專欄,似乎是看到了什麽讓他很高興的內容。
“你看的是什麽啊?”朱赫的好奇心被勾了起來,問馬克。
“昨晚飛夜俠又幹了一票,又有一幫人被抓了!哈哈,飛夜俠果然厲害。”馬克笑眯眯地說著,看他的興奮程度,好像這報紙上說的不是別人,而是他本人一樣。
“飛夜俠?幹了一票?”朱赫卻完全不知道馬克在說什麽。
“唉,你這個人…”馬克這才想起朱赫是剛來艾恩市的,而且看他的樣子根本就是剛剛來甲作州的,對這裏完全不了解,什麽都得向他解釋他才知道。今天馬克已經向朱赫解釋了一大堆東西了,搞得他口幹舌燥,不過顯然接下來要解釋的東西馬克很是喜歡,所以他並沒有顯得不樂意。
“那麽我就再向你講一講我們艾恩市的驕傲吧,你可要好好聽著…”當下,馬克就再一次向朱赫講述開了。
…
艾恩市是一個僅市區就居住著兩千萬人的超級大城市,正所謂“林子大了什麽鳥兒都有”,顯然,艾恩市裏麵是充斥著大量各式各樣的人的,這些種類裏麵,“犯罪分子”也是艾恩市人口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艾恩市幾乎每周都會發生一兩起諸如“搶銀行”、“打劫珠寶店”一類的案件,這個城市的警察是很忙的。
而打擊犯罪的人除了警察,還有一個被人稱為“飛夜俠”的神秘人,他行俠仗義,頑強地與惡勢力作鬥爭,始終充當著艾恩市的保護神這個角色。
這是一個“超級英雄”!
沒人知道他的身份是誰,沒人見過他長什麽樣,甚至都沒人知道他到底是男還是女,人們隻知道他一般活躍在夜晚,哪裏有犯罪,哪裏就有他的身影。
他穿戴著一身特製的服裝,或者說是鎧甲,全黑色,極易隱藏在夜幕之下。不過這身裝備的作用可不是這一點而已,它,可以讓飛夜俠飛簷走壁無所不能!雖然沒有人完整地見過飛夜俠全身上下每一個裝備,不過大家已經知道飛夜俠有著可以發射堅韌繩索的護臂,有著可以讓他長距離空中滑行的背部噴射器,有著具有超強爆發力的鞋子…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沒有人能夠在一對一的較量中擊敗他。
三十年了,飛夜俠已經在這艾恩市的夜幕之下活躍三十年了。三十年來無數的犯罪者被他擊敗,無數的犯罪者因他入獄,也有無數的人被他從鬼門關前救下,無數的財產因為他而避免了損失。他是犯罪者眼中最大的敵人,所有犯罪者都想殺他而後快,同時他也是艾恩市所有民眾心中的英雄,無數的少女為他癡狂,也有無數的熱血青年以他為榜樣為偶像。
馬克,就是飛夜俠的一個超級粉絲,飛夜俠是馬克最崇拜的人,沒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