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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忠受封退下之後,劉宏說道:“眾位愛卿,是不是覺得朕剛才的行為過激了?”
“這不是廢話嗎,你身為皇帝,在早朝上竟然和大臣打起來了,這都不算過激,什麽才算過激啊!”
不過眾大臣雖然這麽琢磨,卻不敢直說。而且,眾大臣也不清楚,劉宏為什這麽說。
“難道小皇帝,還不想放過那個找事的家夥?”現在眾臣是一頭的霧水。
看到眾臣不說話,劉宏也不在意,又繼續說道:“朕剛才之所以那麽激動,因為如果朕任由朝中出現那種言論,對我大漢會出現大危害。”
聽著劉宏的解釋,眾大臣暗道“果然,小皇帝是還不打譜放過那個給他添亂的家夥。不過那家夥也是活該,挺好的事情,你出來添什麽亂。”
“可能眾位覺得不以為然,覺得朕小題大做,可是朕要說的是,這件事情真的不是小事。”
“唉,攤上一個小氣皇帝,真是沒辦法。”所有的大臣都暗自搖頭。
劉宏不知道眾人的想法,繼續說道:“眾位想一下,如果今天的事情不是朕,還能出現什麽結果?”
眾人一片茫然。
見眾人不說話,劉宏又繼續問道:“如果今天不是朕,劉忠肯定會白白的損失造紙術和印刷術,不會得到任何好處,這又意味著什麽呢?”
聽了這話,已經有人開始沉思了。
“有了今天白得人家技術的例子,以後就會成為慣例,短時間朝廷會得利,可是時間一長會出現什麽情況呢?”
這時,大多數人感到,劉宏的話另有深意。都不由自主的,順著劉宏的思路,思考了起來。
劉宏沒有理會思考的眾人,繼續發問:“時間一長,人們就會知道。發明創造,隻會白白搭上無數的時間和金錢,成功之後就會被迫奉獻,什麽好處也得不到。那樣,還會有人繼續搞創造嗎?所有的人都不搞創造了,我們的社會又會怎麽樣?”
不等眾人有所反應,劉宏看著剛才那個家夥說道:“那樣,我們的社會就不會再發展,甚至會倒退,那樣我們就會被四周無數的外族超越,甚至會被外族踩到腳下,真到了那時候,我們再後悔也就晚了。”
聽到這裏,有些人雖然覺得劉宏實在是有點兒危言聳聽,可是細想一下,多少也有那麽點兒道理。
看到有人暗自點頭,劉宏就知道他的言論得到了一些人的讚同,就又說道:“為了避免類此事件的發生,為了保護創造人的利益,朕覺得,我們應當製定一個律法,專門保護創造人的利益才行。”
說了這麽多,劉宏就是想弄出專利法。如果不把專利法弄出來,發明創造者的利益就無法徹底的保障。別的人,保不保障的,劉宏倒是不太在乎。可是這幾年,劉宏弄了太多發明出來。如果發明者沒有保障的話,他的那些發明,早晚都會白白的便宜了別人。
“陛下,為了這麽一件小事,就專門製定一部律法,是不是有點兒小題大做了?”
劉宏知道,這個時代的人,沒有幾個重視這個的。他們看不起工匠,將那些技術斥之為奇技銀巧,這是時代所決定的,不可能輕易地改變過來。不過為了他自己不受損失,這個事情無論如何都要做成。
想到這裏,劉宏首次有了想要掌握權力的想法了,“如果我不是傀儡皇帝,這件事情還會這麽費勁嗎,直接下道旨意就行了,誰敢反對我就把他直接叉出去,哪用得到這麽麻煩!”
理想是豐滿的,現實卻是骨感的,這樣的事情,暫時他也就隻能想想而已。
“怎麽會小題大做呢,這根本就是未雨綢繆!”為了出台專利法,劉宏拚命地忽悠,“眾位愛卿,你們想想,如果你們是那個發明人,攤上這種事情會有如何想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啊!”
雖然不知道,劉宏為什麽這麽堅決的,要製定這麽一部律法。可是眾大臣卻知道,劉宏畢竟是皇帝,雖然上麵還壓著個太後,可皇帝畢竟是皇帝,他要是鐵了心想給你穿小鞋,你想躲過去還真不容易。
在仔細的考慮過之後,眾大臣沒有發現對他們不利的事情,就算製定這麽一部律法,對他們也沒有什麽壞處,甚至還有不小的好處。所以,就有大臣開始表示讚同了。
事情就是這樣,有第一個就會有第二個。先不要說宦官一黨現在正在拚命地巴結他呢,就連劉宏自己,在朝堂上也暗自拉攏了不小的勢力。所以在他鐵了心,要弄這部律法之後,眾大臣也就紛紛的同意了。
律法的製定就好辦了,不用弄得太複雜,隻要能夠保護到他的利益不受損就行了。一次姓搞太多,容易節外生枝,隻要有了這部律法,反正他是皇帝,以後要想增加什麽內容,還不是他一句話的事情。
所以天下第一部專利法很是簡單,劉宏為了省事,直接就把後世專利法簡化了一下子給弄出來了,而且總共也就隻有五條。
第一條: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等,受法律保護。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二條:專利權需要向朝廷申請,由朝廷統一受理。
第三條:專利權允許買賣,如果有專利涉及到國家安全需要保密,由國家收購,並給與獎勵。
第四條:如果多人或多組織一起研發該發明,除另有協議的,專利權歸所有參與組織或所有的參與人共有。
第五條:如果兩個人都對一項發明提出申請專利權,如果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該發明是自己創造,那麽就由提出申請曰期早的獲取該項專利權。
除了這五條簡單的律法,就是如何保護專利權人的利益了。這方麵也不是很多,隻是些懲罰措施,其他的,需要等以後具體實施之後,在慢慢地補充了。
這麽一個簡單的律法,沒有碰觸到任何人的利益,所以很容易的,就被眾臣通過了。可是等他們知道,劉宏以後申請了無數專利,得到了無數利益之後。他們才知道,為什麽劉宏一定要弄這麽一個專利法了,即便無比的簡陋他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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