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伴娘 筆仙 青豆

李輝京原本是家裏的老幺,父母縱容,自己也從來沒有想過爭奪繼承權,每天樂樂嗬嗬,追求著自己的女神千頌伊,公司裏的事情也不需要他擔心,他的錢就已經夠一輩子享受了。但是現在,大哥早就被二哥給毒死了,二哥也進了監獄,三兄弟就隻剩下他一個,不得不趕鴨子上架,學習公司的管理運作。

這讓從小逍遙慣了的李輝京著實吃了一番苦頭,才慢慢上手。當然,更重要的還是婚禮的籌備,哪怕累成狗,他也更樂意去布置婚禮。隻要一想到千頌伊答應自己求婚的那一刻,李輝京就忍不住傻笑。

有付出就有回報,婚禮分外的盛大圓滿。因為千頌伊是國民女神的關係,也有男粉絲各種羨慕嫉妒恨的言論,讓李輝京更加自得,十五年的心酸追求路,他終於抱得美人歸,容易嗎?!

婚禮的那一天,在李輝京的期盼中,終於到來了。即便是和善的他,也變得挑剔難伺候起來,他要給千頌伊一個完美無缺的婚禮。這個時候,伴娘的表現也是分外重要。早在前一天,李輝京就親自給都敏俊打了電話,再三確認金仁淑一定會早早到場,不出差錯。

可以說,李輝京還是挺有眼光的,知道都敏俊才是真正靠譜管事的人。

因為剛參加完高考,金仁淑算是徹底解放了,每天睡到自然醒。即便是婚禮當天,她依然在被窩裏睡得酣甜。都敏俊無奈的歎口氣,俯低身子,在金仁淑的耳邊輕聲說道:“仁淑,該起床了。”

濕熱的呼吸噴灑在金仁淑的耳朵上,弄的人癢癢的。金仁淑的耳朵敏感的顫了顫,下意識的用手捂住,擋住外界傳來的噪音,順便翻了個身。

都敏俊好笑的看著翻滾進懷裏的小家夥,去參加別人婚禮的鬱悶也消散了不少。他暗暗心想,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舉辦他們的婚禮呢。

“不是你讓我早點兒來叫你嗎?快點兒起床。”都敏俊的聲音並不是很響亮聒噪,至少金仁淑聽了之後還是如墜雲霧,渾渾噩噩醒不過來。

金仁淑哼哼唧唧,伸出胳膊抱住都敏俊的脖子,努力眯開眼縫發現外麵天好像還是蒙蒙亮,就忍不住嘟囔道:“讓我再睡一會兒,時間還早。”

“你作為伴娘,也是要早去的。”都敏俊賢惠的把薄被拿起來,結果一轉眼的功夫,穿著海綿寶寶睡衣的金仁淑就已經趴在了他的背上。那行動之輕快,若不是可愛的睡衣和睡得紅撲撲的臉蛋,直接可以去拍鬼片了。

“這又是筆仙必備技能嗎?”都敏俊自言自語道,他早就知道了金仁淑的過去,但有時候也想不明白一個筆仙的想法,這讓原本非常富有鑽研精神的他也學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他麵不改色的幫著迷瞪的金仁淑換好了衣服,洗臉刷牙一條龍服務,還趁機捏了捏金仁淑腰間的小軟肉,決定以後還是要監督金仁淑少吃多餐,補充營養。

金仁淑心安理得的聽從指揮,抬胳膊抬腿,分外聽話,甚至還親昵地咬了咬都敏俊的耳垂。她的舉動讓都敏俊渾身一緊,然後才迷糊著眼睛繼續半夢半醒。

“不僅是隻小豬,還是隻小狗。”都敏俊拍了一下金仁淑的小屁屁,把人給像是抱小孩似的抱走了。路過客廳的時候,金純慧已經坐在那裏看早間劇場。對於女兒閨房神奇的出來個都敏俊,她已經學會足夠淡定的點點頭,算是跟都敏俊打了招呼。然後捧著熱茶杯繼續看她的狗血苦情劇。

人都說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歡,都敏俊作為例外的情況,在丈母娘麵前可是要好好表現的。不管丈母娘大夏天和滾燙的茶多麽奇怪,他都要裝作視而不見。

夏季的天亮得很早,因為還不到上班高峰期,馬路上除了公交車,還是空空蕩蕩的,路上並沒有耽誤功夫。夏天雖熱,早上的空氣還是比較清涼的,金仁淑“嗯”了一聲,終於清醒了,坐在車座上默念著自己今天需要做的事情。

她突然開口道:“婚禮上會有捧花,對嗎?我查了電腦,上麵說接到捧花的人就是下一個舉辦婚禮的人。”

都敏俊嚴格的遵守交通規則,開車的時候不能交談。他也確實不知道該怎麽回答關於捧花的問題,在他看來,捧花和下一場婚禮之間並沒有嚴格的邏輯關係。地球人總是樂此不疲的將沒有聯係的兩件事情綁在一起,他有些無法理解。

沒有回應,金仁淑也能自說自話:“我都已經是成年人了,比法定結婚年齡還大兩歲呢。這次拿到捧花的話,就是老天都催著我們趕緊在一起。你是喜歡什麽樣的婚禮呢?不如我們去熱帶雨林裏旅遊結婚怎麽樣?一定會有很多有趣的事情……”

“……”都敏俊難道能直接說是你媽媽女控綜合征犯了,死活不願意把女兒嫁出去嗎?不過聽金仁淑難得的絮叨,都敏俊分外的享受,甚至真的準備回來研究一下熱帶雨林,那裏還有很多地方人類都未曾探足。

等到金仁淑自說自話,把兩人的未來都決定好了,都敏俊已經將車開到了作為婚禮現場的大酒店。婚禮共分兩部分,先是西式婚禮,然後是韓式婚禮。在樓上的包間裏,已經有不少人在那裏忙忙碌碌了。有給新娘化妝的,有整理衣服的,有梳頭發的。

都敏俊不方便進來,就先離開了。金仁淑看著眼前走來走去的人,有些手足無措,最後還是千頌伊看到了金仁淑,就像起身走過來。

“嘶。”千頌伊的頭發還扯在發型師的手中,痛得她倒吸一口涼氣,不得不重新坐回椅子上。

“你這丫頭,28歲了,都快結婚了,還這麽毛毛躁躁。”頌伊媽捂著自己的後脖頸,微蹙著眉頭憂愁道:“哎呀,你這個樣子,還怎麽當人家兒媳婦。”

“媽媽,我哪有28,你記錯了。”千頌伊不爽的撇嘴,不知道女人的年齡和體重是不能說的嗎?!抱怨完一驚一乍的媽媽,千頌伊興奮的朝金仁淑招招手,“仁淑,你快來,讓他們給你化妝,然後換衣服,我都快被折騰死了,連飯都沒得吃。”

金仁淑又看了頌伊媽一眼,才坐到了千頌伊的身邊,以前她一直以為天底下的媽媽都是溫柔的,沒想到還有這種的。她都聽到那個人悄悄和化妝師說不要給伴娘畫得太好,要襯托新娘子的美麗才行。

作為陪襯的綠葉,金仁淑隻是畫了一個淡妝,然後換上伴娘的裙子,顏色不能是白的,也不能是黑的,最好是淡淡的顏色。既然不能穿自己最喜歡的紅色,金仁淑就勉為其難的選了粉紅色。然後,結婚戒指就交到了她的手上。

“就算是你自己丟了,戒指也絕對不能丟,知道嗎?”頌伊媽嚴肅而認真的交代,總覺得金仁淑僅僅是比另一個伴娘洪福子稍稍靠譜一點。她恨不得自己年輕幾十歲,親自當女兒的伴娘。不管她如何愛慕虛榮,女兒都是她心中的寶。

金仁淑能感受到這份母愛,所以並沒有生氣,隻是好奇的看著戒指盒,沒想到戒指對於婚禮居然這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