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起來,那個傻牛還真是個深藏不漏的強人,擁有牛頭人戰士王中王血統的強悍後裔,此時竟然混的那麽糟糕,實在是讓人有些覺得滄海桑田的幻妙之處。如果初代牛頭人王知道自己的血脈是個這樣的鳥樣兒,恐怕早就要氣的從墳墓裏爬起來吧。想必諾頓這個蠢蛋也不願意讓自己丟臉丟到家,以至於這個秘密被埋藏在心中很久很久。如果不是這一次像個小女人一樣傷感並且比潑婦還要誇張地和沙希利打了個你死我活,恐怕馬老大到死也未必了解到這麽秘辛的東西。
這一切,實在是天意。
“嘿……真是丟人的家夥!”
馬虎臉上盡是譏笑,想來到時候他和兩個死黨又有了不少可以吹牛打屁的談資,至於諾頓這個傻牛,恐怕會在未來的很長一段時間中,被兩頭牲口奚落加諷刺。
嗯,就是那樣,誰又知道呢。
馬老大心中思考著當初他們三個在塔姆薩盧城鬧的天翻地覆的場景,現在想來,當初吉吉鐵匠鋪的那些牛頭人幫工之所以一口答應可以為三賤客幫忙,多半是因為牛頭人諾頓的血統緣故吧。至於什麽狗屁仰慕泰格.豪斯威名的傳聞,隻是吟遊詩人賺一點點飯前,混口飯吃的編排,到了如今,恐怕就是白癡也會多少知道一些小道消息,或者從白牛祭司的活動看出一些端倪。人們的注意力在三賤客身上停留的很久,但是因為泰格.豪斯實在是太過耀眼,以至於人們都快要將另外兩個家夥淡忘了。
如今,恐怕一旦諾頓這個蠢牛被人知道是牛頭人部落王中王的後裔,立馬就會有無數勢力派人來觀察這裏吧。
哈,這或許就是極強影響力所致。
越是強大的人,越是懼怕那種詭秘的過去勢力,並且害怕那些實力重新獲得強大的權力,威脅到他們現在的延續。換個方式來表達,就是如今強大組織和團體的延續,是建立在過去強悍組織和團體的沒落基礎上的。
所以,不論是哪一方,都不會甘心就此簡單地謝幕,哪怕持續一百年,一千年,一萬年,一萬萬年,也不會放手。永遠都不會放棄,這就是任何一個擁有野心之人的信念。
“哼!知道了那麽多,那麽就有很多東西可以利用了。不過看上去如果這一次老子幹的太過過火的話,保不準那頭蠢牛會和老子拚命,到時候,也真是麻煩哈。如果像沙希利那個吝嗇鬼一樣半身不遂,可就真是得不償失了。不過……說真的,有那麽一個死黨有這樣的背景,還真是讓人意外啊。”
馬老大摩挲著下巴,雙眼放著精光,一副老子就是要使奸計的模樣,看得人背後背皮發麻,隱隱有一種冷颼颼的錯覺。好吧,誰又能怪泰格.豪斯的陰險名聲太過響亮呢。這就是現實,不是嗎?好名聲得幾十年,而壞名聲……隻要一次就夠了。
“來人!”
馬老大下達命令。
兩個牛頭人戰士昂首闊步,儼然就是親兵衛士,極為忠誠,雄壯姿態一覽無遺,跨入房屋內,朗聲道:“團長大人,有什麽吩咐嗎?”
馬虎沉思了一會兒,說道:“傳我命令,掛上牛頭人王中王後裔血脈諾頓的旗幟,這一次,我們要做的讓人心驚肉跳呢。哈哈,混蛋家夥們!”
兩個戰士先是一愣,盡管臉上極為疑惑,但是口中還是堅決地回答道:“明白,團長!”
很快,在波爾察馬的牛頭人都知道這一次塔姆薩盧城的軍隊打的旗號不一樣,儼然就是牛頭人酋長王中王旗幟,那種革新一些,立刻複興的王族氣派,被人宣揚的惟妙惟肖。而那些牛頭人又都是一些天生的吟遊詩人,根據王中王閣下編撰的歌曲至少有五百首,每天聽到這種詩歌,別說是牛頭人戰士,就是普通的少年牛頭人,也是能夠耳熟能詳,吟唱上一兩句。
而那位傳說中英明神武,並且戰功彪炳的傳說中後裔,似乎在塔姆薩盧城中,等候著他們忠誠衛士的朝拜。
天呐……
泰格.豪斯真是太卑鄙,太無恥了……
白牛祭司們此時內牛滿麵,而周圍諸多小國立刻噤若寒蟬,來試探的意圖都打消的一幹二淨。
等到這個消息傳達到塔林城的時候,愛沙尼亞國王拉夫特三世頓時一副老子崩潰致死的模樣,久久說不出話來,他實在是想不明白,那個混蛋男人到底還能拿出些什麽大事件出來。擊敗戰錘撒克遜也罷,挑戰剛.科爾傳奇地位也好,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塔姆薩盧的那支傳說是維和部隊的軍團,能夠一次次勝利的緣故。
拉夫特三世不明白一件事情,同樣是人,為什麽在愛沙尼亞邊防軍中,那些士兵就是沒有在黑老虎傭兵團中的士兵來得堅強和悍不畏死呢?
這種疑惑,恐怕連大多數黑老虎傭兵團內部的幹部都弄不明白吧。
唯一知道的,也隻剩下馬老大自己了。
牛頭人的狂信徒們看到了某個魔鬼的冷笑,盡管那個混蛋一再表示他喜歡露出一個迷人的微笑。但是他的笑容在大多數的人眼中,從來都是和微笑不掛鉤的。要麽是陰笑,要麽是冷笑,最不濟,也是淫笑……(達芙妮內牛滿麵……)
“塔姆薩盧!”
馬老大高聲大呼。
“萬歲!!!”
戰士們都這樣怒吼著,宣揚著自己的忠誠,仿佛即將為這個城市顯出自己的最強實力,為這個城市這個團體,創造更多的價值和神話,就像他們現在做的那樣。
幾百年的祭司神權,到了如今,瓦解起來,和一推就倒的爛泥牆絲毫沒有區別。這似乎,就是強大的魔王實力?到了如今的地步,也就越發的體現出這個尼羅勇士的神秘力量。他是如何做到這一步的?至今沒有人給出一個合理的答案,但是很多人心中其實也在期待著這個混賬男人到底可以走到那個地步,不論是怎樣,見證一段傳奇的建立,那也是極為榮光的事情。
因為或許在很多年之後,和別人提起這段往事的時候,會很興奮,很舒服的樣子。
“波爾察馬的情況怎麽樣了?”
馬老大帶著他的人馬離開塔姆薩盧已經有三個星期,二十天來,諾頓這個白癡每天都在打聽著南方的消息,盡管每天的傳令官都準時在早上九點鍾抵達塔姆薩盧,可是諾頓還是喜歡這樣問沙希利。
唯有這位維京大漢用不屑的眼神,並且一邊挖鼻孔,一邊惡心地說道:“情況?你這個白癡不是還在我的麵前裝純潔吧。牛頭人酋長王中王,王族血脈。狗娘養的,你這個王八蛋還挺厲害嘛,這種秘密都藏在心裏,你真是個賤人。鄙視!”
諾頓白了他一樣,道:“我一向很純潔……”
“幹!”
一根筆直的中指豎立在那裏,對著諾頓,很是一陣無語,無恥這種東西,一旦有人使用的上癮,怕是最後也會變得超級無恥,這就是有些混蛋能夠這樣牛叉的原因。好吧,其實並沒有人說泰格.豪斯那個家夥,但是不管怎麽說,這個混蛋確實很強,強到已經兩個國家幾乎成為了過去式。
而且,似乎沒有人懷疑他能夠做到這一點。
從波爾察馬傳來的邸報,卷首隻有幾個字:牛頭人王的偉大複興!
一句話就讓諾頓麵紅耳赤,這頭蠢牛還沒有到無恥至極的地步,唯有馬老大這種臉皮不當寶貝的家夥才會毫無顧忌地做著這種令人感到厭倦的事情。但是,誰說不是呢,越來越多來到塔姆薩盧城的牛頭人,都眼巴巴地說是要見識一樣王族血脈的風采,能夠朝拜一二,那就更好不過了。
這讓諾頓忽然感覺到有一種擇友不慎的窩囊,顯然……這比踩到狗屎還要糟糕,尤其是對一個本來就不善言辭的家夥,讓他去接待成千上萬的同族之人,而且一個處理的不得當,很快就是一場大動亂。
而掀起這場運動的某人,居然在波爾察馬的牛頭人帳篷內,和偷偷溜到波爾察馬的某個害羞女劍士幽會。至於每天晚上是否做了一些愛做的事情,就又不足為外人道了。
現在算來,某個混蛋混的這麽風光,貌似也沒有動多少腦筋,他隻不過是做了一些別人不願做的事情,然後很囂張地哈哈大笑,再然後牛叉地消失在了地平線。
這他媽的哪裏是像魔鬼,這分明就是魔鬼。
泰格.豪斯。冰原之虎。
恐怕魔鬼見到這個混蛋,也隻能夠甘拜下風的命,遇到這種極品超人,誰還能夠通過哪種比他更無恥的方式取勝?
絕對沒有。
“老虎——我要宰了你——”
剛剛可以下地活蹦亂跳的牛頭人於是爆發出了驚人的肺活量,吼叫聲繞梁三日不絕,引為奇觀……
不過很多人猜測是不是某個強壯的**被另外一個更加強壯的**爆了菊花,然後鬱悶地發泄著內心的痛楚,但是並沒有人去幻想菊花是不是有痛楚,因為此時的馬老大,正是風光得意,接見和大量的牛頭人,並且很是大方地資助了不少牛頭人前往塔姆薩盧的路費。並且揚言這一切都是為了牛頭人部落的偉大複興……
這聽上去真的很神棍,並且還有些讓人崩潰……
財富、名利、權力,貌似如今的泰格.豪斯一樣都不缺,唯一讓某些人還在持續意淫的,恐怕就是這個家夥從來沒有哪一樣地抵達定點的。
而事到如今的馬虎,有著更多的人來巴結。
當初心有高傲的老馮克,如今悔不當初,如果當初不是他吩咐自己的孫女露絲.馮克要控製住泰格.豪斯,恐怕此刻老老實實和馬老大合作,已經是北方最為富有的商會了。
而不是仍舊是這樣,雖然錢很多,但是家族中連一個爵士都沒有。
混到這個份上,說是蠢蛋到家,也不為過。
而且眼見著三賤客馬上就要將愛沙尼亞王國也要吃下來,到時候不論是和周圍的國家爆發戰爭還是說自己在內部分封爵位,都是極為吸引人的事情,不過老馮克此刻就算是想要降低姿態,馬老大也未必鳥他。這種野心蓋過天的老不死老東西,馬老大根本就沒有多餘的興許和他們廢什麽話,更不會去浪費精力在上麵。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整個團體的強大,而再也不是為了三賤客自己的利益。
因為到了這個地步,三人的所有利益,不論是生死還是財富名聲,都於這個團體精密相關,存在的覺悟,恐怕沒有三個從底層掙紮起來的男人更加深刻。
回想當初因為一張鱷魚皮都不能夠憤怒而起,馬老大現在想起來,竟然有幾分慚愧。
不過轉念一想,連當初略有乖張的伯爵大人都來巴結現在的三賤客,可想而知這其中的憤怒無非就是灰塵一樣的微不足道。得不償失四個字,馬老大還是非常明白的。
“閉嘴,白癡!”
沙希利譏諷地看著諾頓,然後說道:“噢,聽說又有不少女牛頭人美眉前來朝拜,聽說要見一見傳說中的王族血脈的風采,並且她們還有泰格.豪斯團長的特別通行證哦。這真是太讓熱激動了……”
維京巨漢賊兮兮地笑著,很是淫蕩,諾頓則是嘴角抽搐,幾乎都要翻過去了。人能夠無恥到這種地步,恐怕也隻有兩大賤人才做的出來。
而不論是沙希利還是神經遲鈍的諾頓,都感受到了馬老大淫笑的同時,那內心春心蕩漾的惡趣味。
誰都知道諾頓雖然有時候見了女人口花花,可是實實在在的麵對女性同胞無能為力。
嘴笨的像是野豬,說話結結巴巴,若是一個秋波暗送,智商立刻下滑到冰點以下,這一點來說,諾頓簡直就是人間極品,再也找不出哪個男人會像他這樣,哪怕是純情小處男,也不會有他那種超級無敵拙劣的表現。天才嗎?不知道這是在諷刺諾頓,還是怨念著某個在波爾察馬暗爽的賤人。
“哈,生活就是要有這樣那樣的調劑,要不然,可真是太無聊的些……”
某個如今生活超級滋潤的年輕人正在享受著難得的午後時光,然後某個近乎崇拜,眼神中閃亮水潤潤的閨女正在看著他,拱在他的懷裏,很是舒服安心地聽著他的心跳。雖然在不久之前,這個女人還差點兒要拿腰間的細劍給馬老大的胸口或者其他什麽地方來上一劍。
爽到爆棚的事情讓馬老大有些飄飄欲仙,如今麽……自然是讓自己的兩個死黨在塔姆薩盧有些事情做,而不是在這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中,隻是發呆一樣地打發時間。
想來那些牲口們也是很想知道這一切會以什麽樣的驚駭方式收尾。
哪怕是西西裏島的帥哥托蒂,在跟著泰格.豪斯來到這個鬼地方之後,也驟然發現,一旦這群牛頭人成為黑老虎傭兵團的強大戰力,那麽,不論北方有任何險情,都能夠輕易平定,而馬老大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讓這群牛頭人明白這樣一個道理。
看上去,這一切發生的,會很快,並且很轟動。
不過,顯然某個男人做事情總是喜歡這樣風風火火,所以那些老家夥們都感覺自己跟不上潮流了。
北方之風潮,儼然就是一個團體在這裏扇風那裏點火,然後一個個嘴裏吼著要理想不要奴役的混蛋們在塔姆薩盧嘯傲一方。哪怕隻是短暫的聲勢壯大,也比那愛沙尼亞王國一副死氣沉沉國破家亡的姿態要好一千萬倍。
“這個家夥……原來已經這樣強悍了嗎?”
老家夥們喜歡裝逼的原因是,當他們發信自己的名聲就能夠嚇倒不少家夥的時候,根本就沒有必要在去考慮其他的東西。隻需要借著以往的威名,來裝逼裝牛叉就可以了。當然,事情在新人打倒他們的時候,也就劃上了休止符,到此為止四個字,足矣。
“真是喜歡亂來的家夥啊,看樣子這個混蛋很喜歡讓周圍的人心驚膽顫啊。”
老家夥眯著眼睛,身旁矗立著一匹大馬,隻是這匹大馬,長著一雙潔白的翅膀,並且鬃毛金黃,儼然就是火焰燃燒,四蹄虛無,像是踩在雲端一般。
老頭兒右手托著頭盔,腰間的佩劍鋥亮,盔甲像個鐵皮人一樣包裹著他。遠遠地看去,就像是小說中的唐吉歌德,但是這個世界沒有撞風車的傻蛋,隻有一個名聲超強的牛人,他叫做剛.科爾,那位傳說中最強的北方戰士,名聲可以讓眾多年輕後輩望而止步的牛人。
馬老大摩挲著達芙妮的胸前柔軟,雙丸在掌心揉搓著,彈力驚人地充斥在他的手掌之中,弧度完美,羞澀和大膽,占有欲和冷靜,矛盾地充斥在兩個人身上,實在是無法解釋這到底是怎樣一種搭配。
但是,當泰格.豪斯的眼神從迷離回歸清澈的時候,那種殺伐果斷,讓懷裏的達芙妮顯然渾身一顫,儼然感受到了一股氣勢,盡管,事實上根本就不存在那種狗屁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