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麵我們對“解釋三”模型的分析來看,“解釋三”模型把馬克思何時超越費爾巴哈的異化論當作劃分早期和晚期馬克思的標準。在馬克思思想分期問題上,這的確是一個頗為有力的標準。但是,本書卻不想采取這一標準。本書是以“從個人到社會”的視角轉變來劃分早期馬克思和晚期馬克思的。
當然,這一標準與“解釋三”並非毫無關聯。本書所主張的“解釋二”模型也將擺脫費爾巴哈異化論視為馬克思思想轉變的一個標誌。但是,“解釋二”與“解釋三”在對超越費爾巴哈的理解上略有不同:“解釋三”模型認為費爾巴哈異化論的根本缺陷在於它的人道主義,這種人道主義由於用抽象的“類本質”去說明人與社會的本質,會導致一種“隱性的曆史唯心主義”(張一兵語),因此,超越費爾巴哈意味著超越曆史唯心主義;“解釋二”模型認為費爾巴哈式的異化實際上是一個孤立人的自我異化邏輯,這種自我異化邏輯在說明人和社會的本質時訴諸的是個體的內在本質,譬如類本質、自由、理性、實踐等,而不是外部的經濟關係或者社會關係,因此,超越費爾巴哈意味著馬克思從孤立人的主客關係轉變到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視角。當然,從外部的經濟關係來說明人和社會是曆史唯物主義的根本要義,這一視角轉變同樣意味著超越曆史唯心主義,在這個意義上,“解釋二”與“解釋三”並不矛盾。
“從個人到社會”是對巴黎時期馬克思思想轉變的總體概括。它還包括一些具體的轉變,其中最重要的是:(1)從費爾巴哈到黑格爾;(2)從國家到市民社會;(3)從異化勞動到交往異化。如果說“從個人到社會”是轉變的第一級標誌的話,那麽這三個轉變可視為第二級標誌,它們共同促成了“從個人到社會”這一全局性轉變的完成。由於“(1)從費爾巴哈到黑格爾”跟上述超越費爾巴哈異化論問題直接相關,這裏我想再作一些展開說明,至於“(2)從國家到市民社會”和“(3)從異化勞動到交往異化”這兩個標誌,我們將放在本書的其他章節中予以說明。
眾所周知,青年馬克思是從青年黑格爾派中走出來的思想家。而青年黑格爾派是以批判黑格爾為己任的。在1841年《基督教的本質》發表以後,費爾巴哈事實上成了青年黑格爾派的思想領袖,按照前述恩格斯的說法,馬克思當時也成了一名“費爾巴哈派”,那麽,再從費爾巴哈轉向黑格爾,就意味著對自己的思想母體青年黑格爾派的背叛。但是,不轉向黑格爾,馬克思將永遠無法擺脫青年黑格爾派的羈絆,更無法創立唯物史觀。那麽,為什麽黑格爾會有如此重要的意義呢?這是由黑格爾哲學所具有的先進性決定的。
過去,我們往往隻將黑格爾視為客觀唯心主義的代表,把它當作唯物主義的反麵教材,但實際上,在對近代社會的認識上,黑格爾要比他同時代的任何一位哲學家都深刻。因為,他的哲學是建立在對國民經濟學吸收的基礎上的。我們知道,國民經濟學作為“市民社會的解剖學”,它是通過對商品、貨幣和資本等的研究,反過來揭示人們之間的經濟關係的典範,盡管是無意識的,但其中包含著個人與社會的辯證法。馬克思本人是意識到了國民經濟學的意義,並通過對國民經濟學的批判而創立唯物史觀和剩餘價值學說的。黑格爾在寫作《精神現象學》以前的法蘭克福時期(1800年前後)和耶拿時期(1801—1807年)也曾洞察到國民經濟學所包含的新的社會原理,並認真研讀過詹姆斯·斯圖亞特的《政治經濟學原理探究》和亞當·斯密的《國富論》等著作,將勞動、所有、分工與交換等經濟學範疇改造成了哲學範疇,創造了反映近代社會現實的辯證法,即異化辯證法。這一成果集中體現在耶拿《精神哲學》草稿、《精神現象學》和《法哲學原理》當中。在這個意義上,黑格爾曾在馬克思之前做過與馬克思類似的工作。
最早發現黑格爾辯證法與國民經濟學之間這一聯係的是盧卡奇,他在《青年黑格爾》中曾這樣指出:“黑格爾不僅在德國人中對法國革命和拿破侖時代有最高和最正確的見解,而且他同時是曾認真研究了英國工業革命問題的唯一的德國思想家;隻有他把英國的古典經濟學問題與哲學問題、辯證法問題聯係起來。”[21]這是黑格爾遠遠高於包括費爾巴哈在內的、同時代思想家的卓越之處,他的辯證法因此也是那個時代最傑出的社會認識。對於馬克思而言,正如他本人和恩格斯後來曾多次表示的,黑格爾哲學的意義遠遠高於費爾巴哈,黑格爾的辯證法才是他們創立唯物史觀時所倚重的方法論。相對於其他思想家而言,黑格爾才是馬克思成為馬克思的必然的中介,是早期馬克思思想形成的最為關鍵的一環。
因此,就當時的馬克思而言,早一天轉向黑格爾,也就意味著早一天接近唯物史觀。那麽,馬克思是在何時發現了黑格爾,或者說促使他重新認識到黑格爾意義的契機是什麽呢?按照恩格斯晚年在《費爾巴哈論》中的說法,“這個超出費爾巴哈而進一步發展費爾巴哈觀點的工作,是由馬克思於1845年在《神聖家族》中開始的”[22],其結果是對黑格爾的“革命方麵即辯證法”的接受[23]。阿爾都塞也認為,盡管在《手稿》的“最後關頭”馬克思也曾“破天荒地向黑格爾求助”[24],但他真正轉向黑格爾是發生在1845年的“斷裂”時期。
我以為,馬克思的黑格爾轉向並非發生在1845年,而是發生在被阿爾都塞喻為“這部可以比作黎明前黑暗的著作偏偏是離即將升起的太陽最遠的著作”[25]的《手稿》當中。他是通過對國民經濟學的學習和吸收,改變了對黑格爾的排斥態度。前麵說過,黑格爾的辯證法是建立在對國民經濟學改造的基礎上的,在這個意義上,辯證法與經濟學具有同根性。在巴黎時期,馬克思的工作重心是對國民經濟學進行研究,在研究內容上也與黑格爾頗為相似,譬如關注私人所有的普遍性、貨幣和價值對於實現個體向整體過渡的意義等,當他熟悉了國民經濟學的內容以後,再回過頭來思考自己曾讀過的《法哲學原理》和《精神現象學》——這兩部著作恰恰是黑格爾在研究國民經濟學的過程中而撰寫出來的——時,開始領悟到其中的奧妙。其結果,就是在《手稿》的“最後關頭”,加進了[對黑格爾的辯證法和整個哲學的批判]一節,轉而對黑格爾給予了積極的評價。一句話,馬克思是通過對國民經濟學的學習而間接地意識到黑格爾辯證法的意義的。
總之,馬克思對費爾巴哈和黑格爾態度的逆轉過程並非始於1845年,而是發生在巴黎時期,具體說來,是始於《穆勒評注》和《第三手稿》。在這一點上,我與恩格斯和阿爾都塞的認識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