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 走不進那道門
家裏這邊的破事兒算是抹平了,另一邊,艾默多少還是有點兒逃避。她沒辦法細想,隻知道,維持著現在這種狀態就對了。
艾默也沒再去追究Evelyn耳環的問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嚴雨和Evelyn什麽都沒有發生,那就當從來沒有見過那個人。生活必須要繼續,有多少雜音,也是該怎麽過還是要怎麽過,主旋律在那裏就成了。
就像每天早上太陽公公準時上班,晚上準時下班,不會為了什麽停留改變。誰和誰在一起了,誰和誰分手了,誰在發瘋,誰在生氣,誰在嫉妒,誰在心虛。隻要不是自己,誰又有那多一份的精力去關心。最好,就是能隻為自己活著。
隻是艾默突然有種感覺,身邊的人貌似都變了。
又或者大家都沒變,是她之前太自以為是,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裏,用自己的想法去揣測身邊的人。而這個世界其實並沒有她想的那麽簡單。
她是隻從實驗室裏走出來的火星人,在外漂泊了那麽多年,回來了這個本應該是屬於自己地界的城市,卻發現十五年間,汙濁的不隻是空氣。
晚上的聚會,艾默本不想參加的。昨天的鬧劇,過去是過去了,人的心情卻無法那麽快調試回來。宛若那一包煙的尼古丁,殘留在身體內的雜質依舊讓她胸悶頭疼得很。又要麵對經年,又要裝出那一副不鹹不淡,不近不遠的樣子。虛偽不是她擅長的事,隻讓她覺得心裏很累。如果能躲開不見該有多好。
但是王曉軍清楚明白的告訴艾默,“今晚的聚會誰不去都行,但是你不能不去。”那態度語氣堅決的讓艾默差一點兒以為今晚是自己的生日聚會。
艾默架著車在大大小小的街上轉,像隻沒頭的蒼蠅。國內的路實在是太奇妙了,完全看不懂標示。剛回國三個月不到,雖然平時有開車,但也就隻是從家到公司,現在還是不知道哪裏是哪裏。
好在蹭車的陳蕊多少還認點兒路。隻是多少認識點兒,比艾默這個路癡多認識了那麽一點兒。就一點兒。而且這個乘客實在是嘮叨,一路絮絮叨叨的,“下個……那個下個路口……”
“下個路口怎樣,左轉還是右轉?”
“那個……沒有,好像不是。”
艾默翻個白眼,如果自己看地圖去找,說不定都會更快些。
有一個念頭從腦海裏劃過,也許命運注定她在周圍繞來繞去,找不到聚會的地方了吧,這樣就不用去麵對他。
事實說明,人是不能有僥幸心理的。這個念頭餘溫還未散盡,陳蕊突然大叫一聲,“金鼎軒。”嚇得艾默差點兒一腳急刹下去,後邊兒的車狠狠地按了她喇叭。
遲了半個多小時。艾默反而不著急了,晚一分鍾是一分鍾,緩慢的找車位,息了火,拉了手刹,對著鏡子補妝。陳蕊早跳了下去,繞到這邊敲窗子,“總監,快走啦,我們遲到了耶。”
艾默開門下車,“遲都遲了,多遲一分鍾也都是遲了。還不是你這路指得好。”
“呃……”陳蕊抓抓頭,無語了。
該去還是要去。為什麽做人就不能自我點兒。在必要的時候任性妄為一次,逃避一次,又能怎樣。
但是艾默既沒有麵對的勇氣,也沒有逃避的勇氣,於是隻能被動上前,走一步算一步。聽著自己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回音,艾默的頭皮都在發麻。
“艾默。”熟悉的聲音叫住她。艾默訝異的回頭看從大廳沙發上站起來的書恒。
“於總助。”陳蕊在艾默身後點頭哈腰的打招呼。書恒衝他笑笑,“你先上去吧。我和你們總監有點兒事情要說。”
書恒走過來俯視著艾默,她的神情看似淡然,但眼中還是流露出疲憊和茫然。他覺得自己應該是來對了。
“書恒,你怎麽來了?我以為,這個聚會隻是技術部門……”
“來給你做擋箭牌。”
艾默愣了一下,歎了口氣,嘴角微微彎起,笑的苦澀,“你還真是有心。”
“他已經到了。你確定你要上去麽?”
“為什麽不?我和他,已經沒有什麽了。”這些天,不是一直保持著適當的距離,處理得很好麽?
“那就走吧。”書恒笑著,心裏想,我倒看看這出戲你怎麽演。
書恒帶著艾默上了電扶梯。聽著背後嘩嘩的水響,艾默禁不住打了個冷戰。這裏太空蕩,空調太冷了,冷到雙手冰涼,可偏偏腦袋還在發熱,不會是要生病了吧。
KTV包廂,一桌子的啤酒和一堆整日忙碌到不見天日,好不容易盼到假期的人。噪雜熱鬧的不亦樂乎。
經年坐在包間的沙發上,和身邊的人有一句沒一句的聊著,眼睛又一次掃過手機上的時間。已經過了40多分鍾了,她還會來麽。就算她不來,也是意料之中的吧,自己到底在期待什麽。
陳蕊推門進來,被一群人抓住,遲到了要罰酒,摁在那裏沒頭沒腦的就灌了三杯。
王曉軍抽了個空問他,“你們總監呢?”
陳蕊都給灌暈了,“噢,在樓下,馬上就上來了。”
“任大專家,你怎麽不唱歌啊。”亮羽把話筒遞給正在愣神的經年,他推辭道,“我不會唱。”
“大男人的,別扭捏。”
“對啊對啊,任大專家,唱一個吧。”美女帶頭,總有人樂於幫著吆喝。
於是,書恒和艾默走到包廂門口,就聽見熟悉的聲音,在哼唱著一首更加熟悉的歌。
“我將真心付給了你,將悲傷留給我自己
我將青春付給了你,將歲月留給我自己
我將春天付給了你,將冬天留給我自己
我將你的背影留給我自己,卻將自己給了你
愛是沒有人能了解的東西,愛是永恒的旋律
愛是歡笑淚珠飄落的過程,愛曾經是我也是你……”
書恒看著艾默停在包廂門口低頭不動,沒有催她。這個女人呀,真不知道說她什麽好。這兩個人都是,墨跡矯情的讓他這個旁邊看戲的都快要發瘋了。
舊情人重逢的戲碼不就那麽些,要麽冷冰冰的視若無睹,要麽不共戴天倆看倆相厭,要麽幹柴烈火舊情複燃。隨便選一個來順著戲路走下去就好了,像他們這樣算是什麽?
艾默轉身往外走,“書恒,我去下洗手間,你先進去吧。”
又是逃避。這個外表堅強,內心懦弱的笨女人,真是拿她沒辦法。書恒有種衝動,把她打暈了帶走了事。
艾默躲進洗手間,看著鏡子裏的自己,臉色白得嚇人。
至於麽,不就是一首歌。一首老歌。他給她唱過,在很久很久以前。
學校操場的看台,一對兒穿著寬大校服的孩子,他在她背後唱著這首歌,而她,靠在欄杆上,遙望前方。她那時候太年輕,自私的享受著被人嗬護關心的感覺,卻又故意以一葉遮目,看不到他的用心。一門心思隻有想著怎樣從那裏走出去。
他會唱的歌不多,選到這一首,正好讓她聽見,一切隻是巧合。來這裏聚會本來就是要來唱歌的啊。況且她又不在現場,經年又不是唱給她聽的,幹嗎要心煩意亂呢?
平複亂了鼓點的脈搏。打開水龍頭,微涼的水潑在臉上,降低了些許的熱度。好在妝都是防水的,不會花掉。隻是被冷水一激,原本蒼白的臉,更加的沒有了血色。艾默用紙巾輕輕沾掉了水珠,拿出腮紅,掃了上去。
“書恒?你怎麽沒進去?” 艾默一轉過轉角,就看見書恒一副慵懶的模樣靠在走廊裏,有經過的女子衝著他拋媚眼送秋波,他自然毫無興趣,無動於衷的讓她們參觀膜拜。
“丫頭,我本就是來陪你的,你如果要臨陣脫逃,我還進去幹嘛。除了王曉軍那家夥,我和技術開發部門的人又不熟。”
“別告訴我你和他也有一腿。”
書恒上下打量艾默,“還懂得開玩笑,看來我們是不需要逃跑了。”
艾默沒有回答他,隻是走過去在他胸前錘了一拳。認識這樣的朋友,真是三生有幸。有書恒在身邊,心裏的確塌實了很多。至少,給了她勇氣去推開那扇門。
經年放下話筒,靜靜的坐回角落裏。他知道自己並不怎麽會唱歌。開始有心聽的人,聽了兩句也都轉移了注意力,去繼續玩鬧了。
沒有掌聲,沒有人注意,他還是把歌唱完了。那曾經是他很喜歡的歌,不怎麽聽歌的他,為了那個人特意去學的。
都說人是經不起念叨的。腦子裏剛想到,門就開了。那個他期盼的身影,身後還跟著於書恒。
看來這兩個人的友誼還是那麽堅固。他們陪伴在彼此身邊二十多年了吧。經年和他們還是初中同學的時候,班裏就傳過他們在一起的。結果呢,自己這個真正和她接近過的人,終成陌路,而書恒這個朋友,卻長久恒遠的,依然在她身邊。
那句話怎麽說的,愛情是茶,越衝越淡,友情是酒,越陳越香。早知如此,自己當年會不會放開手腳去追求她。不如就做個朋友,至少還留下一份交情。
但如果事情真的可以重頭來過,經年應該還是會邁出那一步。因為心中的感情一旦過了界,是收不回來的。
書恒進來的第一眼,就是看向經年,眼神深邃,意義非常。反而是艾默,和書恒一起被一群同事拉去罰酒。經年的目光就一直跟著她,可是她,卻一直沒有看過來。哪怕是不經意的一瞥都沒有。分明是刻意的忽略。
“對不起,我不會喝。”艾默拿著酒杯推辭,大家自然不依,她越是推辭那邊兒越是起勁兒。WXHJ本來女子就少,終於有了這幾朵花,自然一個都不能放過,能有機會折騰就要折騰下。尤其是書恒麵不改色的連幹三杯之後,大家更是把注意力都集中到艾默身上來了。已經微醺的亮羽總算找到人可以讓她欺負,抓著艾默的手腕就往她嘴裏灌,艾默看躲不過,便隻好認命的喝了下去。
三杯酒下肚,胃裏很不舒服。她本就沒吃什麽東西,酒量又不太好,很快就開始感覺暈眩起來。
艾默知道有一道目光一直看著自己,她自動屏蔽。好在包廂裏人本來就多,書恒又在她旁邊,還不至於太尷尬。
幾個男人吼完《死了都要愛》之後,就把愣神的艾默給揪了起來。她還沒有搞清楚狀況,無數雙手就已經把她給推上了小舞台。
還好,《千年之戀》,是她會唱的歌,隻不過是對唱,難度太高,沒人主動來陪。她唱了兩句,正想要找借口下去,一個清亮的男聲突然響起。書恒握著麥,從人群裏走出來,在包廂頂燈閃動的光線裏,一步步向她走來。搖曳的光影讓他臉上的表情難以捉摸,不同以往,讓略有些迷糊的艾默有點兒恍神。
書恒走上台子,站在她的身邊,探身拉起她的手,替她唱了“風狠狠地刮,誰在害怕”然後捏了捏她的手,艾默才又重新元神歸位。
經年看著台上的兩個人,想起初中時的聯歡會,艾默在教室中間,那一首爆發力十足的《我要和天一樣高》,曾激起當年一群少男少女熱烈瘋狂。現在站在那裏,臉色緋紅的小女子,還是那樣衝勁十足的嗓子,依舊那樣充滿感染力的歌聲,包廂裏所有的人都開始興奮起來,經年感覺自己身體內的酒精也開始燃燒,熱血沸騰。
艾默沉浸在音樂裏,酒有些上頭,被震耳欲聾的聲音搞得更加暈眩,都沒注意書恒就這樣拉著自己的手在鋪天蓋地的口哨聲,掌聲,歡呼聲中走下小舞台。
唱高音很費力氣,艾默隨便找了個空位就坐了下去,靠在沙發上,努力讓自己度過一陣陣的眩暈。書恒見她閉著眼睛靠在那裏的模樣,便把過來勸酒的人都擋了回去。
陳蕊湊到艾默身邊,顯然已經喝茫了,“總監,沒想到你好會唱噢,比戴愛玲不差哦。是吧,任先生。”
艾默怔了一下,腦子清醒了些許,這才發現原本坐在自己左手邊的人已經不知道什麽時候離開了。經年靠在角落裏,靜靜的看著她,臉上掛著一個溫和的微笑。
有那麽一下子,艾默沒有緩過神,直到經年開口講話,“的確不錯,艾小姐,很有大將之風。”
“我出去透透風。”艾默感覺包廂裏的空氣憋悶得讓人窒息,她掙紮著站起來,被誰的腳拌了一下,頓時失去重心,東倒西歪的摔了下去。有人眼明手快的撈住了她,她觸電一般的匆忙推開,穩住身形,搖晃著走了出去。
服務生看多了喝醉的人,幫她打開了側門出去。否則艾默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困在旋轉門裏出不來。
夜深了,風有些涼。艾默打了個哆嗦,頭清醒了些許,卻依然很暈。路上有經過的出租車,看她站在門口,很有眼睛見兒的轉了過來。艾默突然很想回家,看門兒的小哥也都準備好了下去幫她開車門。她看清楚腳下的台階,剛要抬腳,一件帶著體溫的西裝外套卻披了過來。
那麽大一件,似乎要把她整個藏了進去。
艾默轉過身,仰頭看著經年,看著他清冷剛毅的臉,一麵是橘色燈光映照下的明媚,一麵是黑色夜幕籠罩下的陰暗。他被分成了兩半,站在那裏猶豫不決。誰能告訴他現在應該向哪邊轉身。明亮,還是黑暗。
他的眼神為什麽那麽亮,像點了一團火,映在他眼中的自己,在等待什麽?不要這樣看著我,艾默想,你有什麽資格這樣看著我。探出去的觸角一瞬間收回,她迅速躲進自己的殼裏。
“謝謝你的好意,我不冷”,艾默抬手要把肩膀上的衣服脫下。
經年看著她滿是防備的眼神,低頭苦笑,“你是不是覺得我對你有所圖?”
難道不是麽?
經年壓住她的肩膀,“外麵冷,咱們進去聊吧。”
“現在不是上班時間,我不想談公事。”
“我們不談公事。”
“那我不覺得我們之間還有什麽私事可聊的。”艾默在心裏想,這可是你的原話啊,經年。
“一定要搞成這樣麽?”經年看著她一雙泛著水光微醺迷蒙的眸子,心神跟著蕩漾起來,“不可以做回朋友麽?”
“你覺得我們還能做回朋友麽?”艾默反問,“何必強求呢?”
“你在逃避什麽?艾默,如果你真的不在乎了,為什麽不能做回朋友?”
心頭湧出一陣酸澀的感覺,擋也擋不住。艾默發現自己站在這個男人麵前,會心虛,會腿軟。酒精麻醉了她一向頑強牢固的心防。那些被她好好的隱藏了多年,連自己都以為不再存在的感覺在他的注視中慢慢複蘇。
經年看著艾默躲閃的眼神,終是問出了那句話,“還是說……你依然還在乎?”
“嗬,你別自作多情了,怎麽可能?”
“也對,我總是自作多情。當年你能那麽決然的走了,就已經說明了一切。你根本沒愛過我吧。”
“愛”這個字太沉重,壓得艾默喘不過氣,她冷下臉來,“是,我是從來沒有愛過你。我隻愛我自己,我是個自私的女人,你不會今天才看清楚吧。如今,你我已經都是有家庭的人了,還要繼續糾纏下去麽?難不成你是沒吃到糖的小孩子,還要記一輩子,有什麽意思?”
艾默轉身離開。經年忍不住伸手拉住她,“那你愛嚴雨麽?”
艾默瞪了他一眼,“這和你沒有任何關係。”
手被撥開,經年站在那裏,看著艾默的背影離開。書恒從門裏跑了出來,停下來看了經年一眼,張嘴想說什麽,忍住了,徑直去追艾默。
經年看著自己的手,手掌還有她殘留的溫度。她說她從來沒有愛過自己呀,嘴硬的女人。不是說人若無情活百年麽,看來他們都不會是長命的人。
“默。”書恒伸手攬住艾默的肩膀,“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家。”
艾默甩掉肩膀上的手,“不用了,我自己開車來的。”
“你是想直接把自己撞死了幹脆麽?” 書恒吼得艾默一哆嗦,看著她可憐兮兮的樣子,也覺得自己有點兒太凶了,忙柔聲說,“丫頭,不行,你醉了,這樣開車太危險了。”順手把站著有點兒搖搖晃晃的女人重新拉回自己懷裏。
“我沒醉。”艾默轉過身,揪著書恒胸口的襯衫,頭一歪,抵了上去,埋在他胸口,唇齒不清的呢喃,“我多希望自己醉了。”
書恒看著胸口微微顫動的女子,幽幽的發香撲鼻而來。他把下巴抵在她的頭頂上,另一支手也環了過來,輕輕撫摸著她的長發。他們就這樣站在角落的黑暗裏,任憑經過的路人把他們當作一對親密的情侶,繞得遠遠的。
書恒敞開胸膛,讓艾默靠得舒服點兒。夜風微涼,經年的西裝外套還半披在她的肩頭。書恒把她裹在那件衣服裏麵,摟在懷裏輕輕拍著,像哄著一個迷路的孩子。
他歎了口氣,心中對這個小女子又是憐惜,又是氣憤。他不禁問自己,她有什麽可憐惜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現在的狀況都是她自己一步步走到這裏的,全是她自己的選擇。他更是氣的是她現在的迷茫和猶豫。
若是換作自己,根本沒有什麽可掙紮的,一邊是並肩奮鬥多年的,如今已然飛黃騰達的男子,一邊是離開許久,早已不再熟悉,至今還在仕途中掙紮的舊人,多麽容易的選擇題。隻可惜,這個女人在感情中的智商是零。
人人都看到她堅強出色的一麵。在學校裏,她是出類拔萃的學生,在實驗室,她是成績卓越的研究員。她似乎做什麽都能做得那麽好,活得有聲有色,瀟灑自我,仿佛了無牽掛。有多少人羨慕著她的才華,天賦,灑脫和個性。
但這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上帝總會在人的身上留下這樣那樣的遺憾。而這個女子,也是如此。
她懂得容忍,遷就,可以和另一個男人無風無浪的生活,可能一輩子也不會和對方爭吵摩擦。但是她害怕改變,麵對一段感情的開始,結束,抑或者是任何的波動,冷靜如她,就會徹底亂了陣腳,迷茫的像個什麽也不懂的孩子。
她缺乏安全感,她害怕改變。經年這樣突然跳了出來,讓她惶恐,讓她想起了曾經的甜蜜,背叛,思念和愧疚。她無法麵對自己,於是便逃避,將頭埋在沙子裏。表麵上好像在理性的思考著,其實思維走過的路沒有一條不是繞著那關鍵的一點而行。
她已經不是小女孩,理性的一麵知道自己應該選擇哪一個人。但是很顯然經年於她,還是有著不可磨滅的影響力。是殘留的愛情,是內心的愧疚,還是錯過的遺憾,書恒不知道。他也不知道自己現在應該做的,是要推她一把,還是靜靜的陪著她,等著她自己破繭蛻變呢?
書恒思考再三,選擇了後者。因為他知道,如果他幹預了她的選擇,無論是哪一個,最後都會變成她逃避後續的借口。
書恒拍拍艾默,“走吧,回家了,外麵涼,小心感冒。”
書恒摟著艾默,送她坐進車裏,沒有再說話,傾身幫她係了安全帶,沉默的啟動開車。艾默斜靠在副駕駛座位上,用頭靠著車窗玻璃,涼涼觸感貼著她的腦門兒,暈眩感略微輕了一些。
她現在真的很想喝醉了了事,腦子裏亂成一鍋糨糊。像是有兩軍對壘,萬馬奔騰,塵煙四起,激戰交鋒。一刀一槍一劍一戟都砍在腦仁兒上,嗞啦啦的疼。如果人的腦子可以打開看看,那肯定已經是一片狼藉,屍橫遍野了。
“書恒。”她忍不住開口。
“丫頭,怎麽了?不舒服?”書恒騰出一支手來摸艾默的腦門兒,被艾默推了開去。
“我沒事兒,帶我去哪兒再喝點兒什麽吧。”
“你已經醉了,不能再喝了。”
“書恒,我求你,我還沒醉,讓我再多喝兩杯,否則我今天晚上怎麽也不可能睡著了。你就當成全我這個從來沒有酩酊大醉過的人,想要嚐試一下醉的感覺。”
書恒把車停在緊急停車線上,息了火,回過頭來,很嚴肅地看著艾默,“艾默,你究竟想怎麽樣?你就打算這樣逃避?你想逃避到什麽時候?你今天晚上醉了,啊,明天早上起來問題就解決了麽?”
“我知道,我明白,但是我現在很亂,根本梳理不開,明天冷靜了我才能夠思考。你就讓我把這混亂的時候熬過去,你知道我的,我不會任性胡來,我隻是需要點兒麻醉……”
艾默眼巴巴的看著書恒,他覺得自己快被她的眼神看化了。不過是喝兩杯酒,不過是兩杯酒……
他轉過臉去,重新發動了車子。兩邊單調的景色飛掠而過,燈光在黑色的背景上拉出長長的線。這個城市的夜,依舊燈火通明,無法讓人寧靜。灰色的高速路,似乎總沒有盡頭。前麵車的尾燈撲麵而來,然後急速閃過。
艾默不知道為什麽書恒要彪車,人到了威脅生命的狀況,反而沒心思胡思亂想了。她現在隻能心悸的抓著把手,乖乖的閉了嘴,順便酒也醒了許多。
車最終沒有帶艾默去任何一個酒吧,而是停在了她家的樓下。書恒把車停好,繞過來給艾默開門。她別無選擇,被他“劫持”著,半強迫的送到了家門。
“艾默。”書恒在電梯裏把她的身體轉過來麵對自己,“不要以為你前麵的路還有選擇。你已經沒有選擇了,該選的你十五年前已經選過了。你現在該做的就是和嚴雨好好生活,知道麽?”
嚴雨開了門,和書恒打了個照麵,互相寒暄了幾句。艾默走進屋裏,把身上披著的西裝外套脫下來,放在沙發扶手上。
一不小心還是把他的衣服穿回來了。
她撫摸著那算不上精致的布料針腳。屬於他的東西,仿佛是他現在生活路途的寫照。他原本可以過得更好的不是麽。都是她,全都是因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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