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死生契闊
他以為,他們可以一直在一起的,活著的時候時候相守一生,死去後相擁長眠。
沿用古老的誓言,“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彼此當年少,莫負好時光。
原來少年時的春光是那麽的美好,美好到讓之後的他竟再生不出喜悅的念頭,在她離去後。
二十年夢一場。
她有著世上最讓人產生無限綺麗遐想的名字,朝歌,商家的朝歌,商氏一族最受寵愛的幼女,也是,他曾經以為會與他相守一生的女子。
她小他五歲。
五歲的時候,他見到甫出生的她,小小的就像一隻沒有睡飽的貓咪,脆弱而惹人憐愛。皮膚紅紅的,眼睛也沒有睜開,旁邊的雲歌對自己的小妹妹的評價是,“像一隻猴子,醜死了。”
可他一點都不覺得,他隻死死的盯著那個還在熟睡中的小巧身子,仿佛她是這個世界上唯一的珍寶。
她出生的時候朝霞滿天,商伯伯笑著對他們說,她叫朝歌。
朝歌,他的,舉世無雙的朝歌。
他一瞬間想起了史書上記載的一段往事,在商朝的國都,朝歌,發生的一段綺麗的往事。或許過程中沾染了太多的血雨腥風,卻依然掩不去那名女子的絕美身姿,舉手投足都自有一股風流,她清然淺笑,眸子裏閃耀著星光。
妲己,傾國傾城的狐姬。
呐,我的小朝歌,你是否也會長成那樣傾世絕的女子呢。
他耐心的等待著,看那個皺巴巴的小貓一樣可愛的嬰孩,從牙牙學語開始,一點點成長到綻放出耀眼的風華,她看他的眼神裏是全心全意的依戀,她最燦爛炫麗的笑容也隻為了他一人。
豪門間將聯姻作為彼此結盟的橋梁,他自小就明白他的婚事隻是壯大家族的手段,可是如果與他相伴一生的人是她,那個他從小看大的娃娃的話,他很樂意接受這樣的安排呢。
可是,他終究還是沒能夠理解,何為“傀儡”,何為“身不由己”,是了,一向順風順水,從來沒遇過半點挫折與波瀾的季少爺,又如何能夠想到,即使同為世家子女,他們的婚事也並非水到渠成。
明白這個道理的時候,他十八歲。
在與他同歲的雲歌的十八歲生日宴上,商伯伯宣布他的長女將在三個月後成為季家的少夫人,他的妻子。
那個笑容璀璨的讓他疼若珠寶的女孩在下一秒白了臉龐,看向他的眸子裏充滿了不可置信的痛楚,他慌然想要找父親問個清楚,為何連商量都沒有就徑直宣布了這樣的決定,他們明明知道自己喜歡的是朝歌啊。
而父親的回答,他想,他這一生都無法忘記吧,時間就是金錢,朝歌小你五歲,而雲歌與你同齡,五年的時間,足以改變很多東西。
原來,他的情意不是沒有人看到,隻是,比起五年的等待,長輩們更願意選擇一個能夠立刻將季商兩家聯接在一起的女子成為他的妻子。
雲歌很喜歡你,你要好好對她。他離開父親的書房時,父親這麽說道。
可是沒有人聽到他心裏的哭泣,他明明與朝歌相愛,他已經等了十三年了,可是為什麽長輩們的一句話,就要生生的拆散他們呢。
朝歌,朝歌,他心心念念的都是朝歌,對他笑的朝歌,因為他沒能陪在身邊而惱怒的朝歌,寵物病死後哭泣的朝歌,腦海裏翻騰的都是他們的過往,鮮活如斯。
可是,已經沒有未來了。那些在他的腦海裏計劃了無數遍的藍圖,在聽到商伯伯宣布的婚訊時,就已經龜裂成碎片,片片成灰了。
他沒有再去商家,一次也沒有。
纏繞入骨的思念幾乎要將他逼瘋,可他不能去,去了,又如何呢。
他將成為雲歌的丈夫,她的姐夫,而她,會在五年後,成為別人的妻子。
嫉妒像毒蛇一樣撕咬著他的心,可他隻能無力的承受著即將失去她的痛楚,無能為力。
當荷花開滿了整個西湖的時候,雲歌披上了白紗,成為了他的新娘。他看見雲歌的眼睛裏盛滿了溫柔與甜蜜,以及幾縷幸福,她那麽的開心嗬,可是,他卻給不了也不想給她幸福。他的心,早在是三年前就已經遺失在朝歌那裏,永遠都拿不回來了。
麵前女子臉上滿溢的快樂,讓他禁不住,恨她。如果,如果她不曾存在,如果她不是朝歌的姐姐,那麽,今日和他站在一起的,就不會是她了吧。那麽,他和朝歌,也就可以在一起了。
明知道,她也不過是聯姻的犧牲品,他卻不能控製的去恨她,一千遍一萬遍的告誡自己,不能原諒。
他怎麽能原諒啊,正是自己的無力,讓那個如光一樣明媚的女孩失掉了全部的快樂,她的笑容全都消失不見隻餘下痛到極點的悲傷。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最終也隻能是他們年少時的美好向往。
他從商伯伯的手中接過了雲歌的手,盡了最大的努力讓自己不至於狠狠的捏下去,麻木的說完“我願意”後,他唯一想做的事情是尋個無人的角落大哭一場。
可他不能。
原以為一生也就那麽過去了,結婚一年後,他做了父親。
雲歌抱著孩子滿足的樣子,他看在眼裏,隻覺得離自己好遙遠。想到那個小小的孩子,會慢慢的長大,然後繼承和他一樣的命運,為了家族而獻出一切,連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的資格都沒有,他隻覺得有一股涼氣從腳底竄上,直入心間。
可是,就算他不忍又如何呢,世家子弟,誰又能逃的了那樣的宿命。
他自嘲的笑,隨即回到書房繼續與公文奮鬥。
歲月如梭。
再一次看到朝歌的時候,她已出落成一個絕美的女子,十八歲的她擁有這世間最閃耀的光華,美好的讓他屏息。原來相見不能相守的痛苦那麽的深重,重的讓他無力負荷,天知道他有多想緊緊的擁抱她,將她柔軟的身子嵌入自己的骨子裏,可是,他卻什麽都不能做。他早已經,沒有了愛護她的資格。
而雲歌,在角落裏,盯著她的妹妹,滿眼的怨毒。
命運,永遠以玩弄局內人為樂。
發出這種感歎的時候,他剛剛從宿醉中醒過來,渾身未著寸縷。屋子裏滿是□□的味道,而他的身邊卻空無一人。
原隻當是酒後一場夢,卻不料,十個月後,一個小小的嬰孩出現在他的視線裏,該死的和十八年前的她一模一樣。
於是他知道,那個和他春宵一度的女子,竟是他心心念念的愛人,可是,看到那個孩子,他也明白,朝歌,已經不在了吧。
不然,那個倔強的女孩,又怎會放棄她和他的孩子呢。
無視雲歌的驚痛與反對,他將孩子納入季家族譜,將他視為自己的繼承人帶在身邊悉心教養。現在的他早已不是當年那個任人擺布的玩偶,已經掌控季家大權的他自然能夠決定自己的繼承者。更何況,無論是哪個孩子,都流是季商兩家的血,長輩們根本沒有反對的必要,而你,雲歌,也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了,不是麽?
他和朝歌的孩子一天天長大,看著那張和當年的朝歌一般無二的稚嫩麵孔,他時時陷入沉思中,已過而立之年的他想起那曾經在他和朝歌記憶中堅定而脆弱的誓言,痛徹心扉。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朝歌,我的朝歌,我終究還是沒能做到,握著你的手,和你到老。
他的生活依舊如同死水一般沒有半點波瀾,他和朝歌的孩子是他生活唯一的重心,他想將最好的一切帶給他的孩子,他和朝歌生命的延續,朝歌用生命換來的珍寶。每每看到孩子的進步,他總是在想,如果,如果朝歌能夠看到這些,該有多好。
雲歌的不滿與怨恨日益增加,他看在眼裏,心想她不知何時會爆發出來,不過,他會保護好他的孩子的,任何人都休想傷了他。
隻是他沒有想到,當女人瘋狂起來,會是那麽的可怕。
他將兒子小小的身子緊緊護在懷裏,心裏平靜的近乎於安寧。
劇痛襲來的瞬間,他的腦海裏突然冒出了一句話,死生契闊。
生與死的距離。
呐,朝歌,我就要和你團聚了呢。
這一次,再也不會放開你的手了。
用盡最後一點力氣,低頭確認他的兒子還完好無損,他滿意的笑了。
無殤,我的孩子,你要快樂的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