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天使與惡魔

拉斯維加斯,內華達州最大的城市。

拉斯維加斯地處內華達州沙漠邊陲,周圍環繞著1000~3000米的高山。這裏的夏季是典型的沙漠性氣候,正午的溫度嚐嚐高達38℃,最高可達45℃。

對於拉斯維加斯,絕大多數人想到的第一個詞就是“賭城”!

其實在拉斯維加斯有名的,除了它的“賭城”以外,還有它的城市下水道。

拉斯維加斯的城市下水道,除了是排汙管道,還是很多人的住所。

或許讓人很難想象,但事實就是如此。

住在城市下水道中的,有各類人,除了流浪漢外,還有醫生、公司高級白領、模特、售貨員等各行各業的人。

在把城市下水道作為自己的住所前,他們是各個行業中的精英,而來到城市下水道後,他們隻有一個身份——賭徒!

一夜之間,他們從各個行業的精英,變成了身無分文的窮光蛋!

如果把拉斯維加斯這座城市形容成一枚硬幣的話,這枚硬幣的一麵是天使,另一麵就是惡魔!

在你窮困潦倒到隻剩下幾美元,走投無路的時候,去拉斯維加斯也許就會鹹魚翻身;如果你錢多到花不完,去拉斯維加斯可能隻需要一個晚上,就能體會到流浪漢的瀟灑。

葉蕭從走下飛機的那刻起,就在打量著這座城市。他沒有來過拉斯維加斯,可是他聽過很多以這座城市為背景的故事,他知道這裏最出名的就是這裏的賭城。

葉蕭曾經一度把周潤發作為自己的偶像,光亮的倒背頭,手指上翠綠的翡翠指環,還有標誌性的巧克力,彈指間,就贏光了賭桌上所有人的籌碼,簡直帥到沒朋友!

葉蕭把那係列的電影看了一遍又一遍,也曾經幻想著自己如果有一天能成為高進這樣的賭神,聞名世界,或許很快就能見到自己的媽媽了。

當然葉蕭也知道這些都是自己的幻想,根本不可能會達成。不過,葉蕭從來沒想到自己有一天真的會踏足這座城市,世界四大賭城之一的拉斯維加斯!

“師父,我們要去什麽地方?”葉蕭對方牧南問道。

“這裏最大的賭城。”方牧南回答道。

“師父,難道你除了是狙擊手外,還有賭神這樣的隱藏身份?”葉蕭看向方牧南的眼睛中,已經是帶著星星了。

“我不會賭,也不會教你賭。”

方牧南麵無表情的說道:“而且我們兩個人身上的錢,還不夠在裏麵玩一把的!去賭城是為了找個人。”

“找個人?”葉蕭皺眉問道:“我們要去找誰?”

“去了你就知道了。”

方牧南沒有再回答葉蕭的問題,閉目養神起來。

出租車從機場開到賭城花了接近三個多小時,方牧南支付了車費後,讓葉蕭拿好行李,下車。

自己麵前燈光璀璨的賭城,就跟在電影中所看到的一樣,讓人忍不住駐足停留。

許久,葉蕭才把自己的目光從街對麵的賭城收了回來,對站在自己身邊的方牧南問道:“師父,我們不進去嗎?”

“在這裏等著就行了。”方牧南抬手看了眼手表上的時間,“再過幾個小時,那家夥就會出來。”

“你怎麽肯定我們要找的人一定就在那裏?”

“因為他每年花在這裏的時間至少有七個月,當然,如果最近他正好有事情外出的話,那麽我們就不知道要等多少時間,才能等到他回來。但願我們的運氣,不會那麽差。”

葉蕭跟方牧南兩個人就這麽站在馬路邊等待著,在等待的這幾個小時中,葉蕭看到了至少有一兩百人走進那個賭城。

他們有些是來這裏結婚的新婚夫妻,有些是在這裏生活工作的當地居民,也有是慕名而來的遊客。

葉蕭計算過,進入賭城的人,跟從賭城出來的人並不成正比。這其實很容易理解,在賭城裏輸了的人想要翻本,贏了的人想要贏更多,隻要上了賭桌,再想要起身離開,就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了。

而那些從賭城離開的人,大多數是因為輸光了所有能輸的,不得不離開。

一個衣著暴露,身上散發著刺鼻劣質香水味的女人從葉蕭和方牧南麵前經過,她駐足停留了一下,打量了一眼兩個人,然後扭著腰離開了,沒有絲毫要向兩個人推銷自己的意思。

時間指向午夜十二點。

有賭徒開始從賭城中離開,方牧南的眼睛在那些離開的賭徒中尋找著。

又等了差不多有半個小時,就在葉蕭昏昏欲睡的時候,方牧南用拐杖對著葉蕭敲了一下,說道:“走了,我們要找的人出現了。”

“是哪個?”

葉蕭瞪大著眼睛,在馬路對麵的人群中尋找著。

“那個穿著白色西裝的白人。”

在方牧南的提示下,葉蕭很快就找到了他們等了一個晚上的人。

那是一個白人,一頭金黃色的頭發打理的很整齊,穿著一身筆挺的白色西裝,腳上的白色皮鞋擦得很亮,隻是這麽看著,就讓葉蕭覺得,這是個很考究的人。

“先別過去。”方牧南攔住正準備穿馬路的葉蕭,說道:“我先試試這家夥的警覺性,也試試你跟蹤的能力!作為一個頂尖的刺客,必須像空氣一樣,不讓人察覺,隻有這樣,你才能舉重若輕的完成刺殺!如果你能跟著他穿過一個街區沒有被發現,在跟蹤這項科目上,你就算過關了!”

葉蕭點了點頭,看著馬路對麵的白西裝。

在白西裝走出賭城,沿著馬路走了有一兩百米的時候,方牧南示意葉蕭跟上去。

因為是從背後跟蹤白西裝,所以,葉蕭“視野盲區”捕捉的能力就運用不上了,隻能憑著他在紅旗學校學到了皮毛跟蹤技術,對白西裝進行跟蹤。

跟著白西裝走了有五十多米,走在前麵的白西裝突然停了下來,從口袋中摸出一盒煙,抽出一支叼在嘴裏,用打火機點燃後,抽了兩口,然後突然加快腳步往前走去,消失在街道的轉角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