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進行時

“不對,按照你這麽說的話,我應該是沒有機會打掃現場的。所以說,我應該是有留下證據在那邊才對。但如果我真的有留下證據在那邊的話,你們找到我的第一天,就直接將我給定罪了,何至於等到現在?”就在東旭說完停頓一下之後,林傑就在那邊嚷嚷起來了。

“別急,乖乖聽完。”東旭卻是一臉的胸有成竹一般,直接又說了起來。

林傑所住的地方,是沒有監控攝像頭的。確切的來說,的確是有一個監控攝像頭,但那一個,隻不過是用來擺設的而已。換言之,有跟沒有,是一樣的。ァ新ヤ~⑧~1~中文網ωωω.χ~⒏~1zщ.còм

林傑在回去的時候,刻意讓自己的腳步放大一些,急促一些,並偽裝了自己回到家的開門聲。其後,就是在房間裏麵布置一切,讓左鄰右舍的人,誤以為,自己還在房間裏。在那之後,林傑又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

這一次,林傑的腳步聲很輕,再加上也沒有人看到他,所以,沒人知道他出去了。此後,他又專門走了一條攝像頭沒有照到的路線,重新回到了案發現場。

將案發現場給清理一遍了,確認沒有留下了自己的證據之後,這才將那一封信,留在了現場。在那之後,他就直接離開了。但他並沒有就這麽回家,而是直接趕到了郊區去,在那裏,找到了劉邙。

緊接著,林傑威脅了劉邙幫他做了後續的事情,並威脅他,完成之後,就可以去死了。做完了這一切之後,林傑才裝作是沒事人一樣,直接回到了家裏。在那之後,一直等待著警察的上門。

“你不覺得,你的推理有很大的問題嗎?”這一次,林傑倒很是鎮定地看向了東旭。

東旭淡然地笑道:“哦?你說說,我哪裏的推理出現了問題?”

林傑攤開雙手,淡定地說道:“很簡單啊,證據啊。你說了這麽久,但還是沒有說有什麽證據存在啊。”

“證據,當然是有的。”東旭說完之後,看了一眼一旁的侯啟天,接著,侯啟天微微點了點頭,將自己身前的一份文件,遞交給了林傑。

“你知道的,人體的頭發,是會自然脫落的。這一種脫落,因為沒有痛覺的關係,所以,往往人們並不知道脫落了。那一天,你的確是將所有關於你的證據,都清理掉了。但是,天意卻是讓你的一根頭發掉落了下來,留在了現場。”

“原本,我們並不以為你是凶手,所以,我們並沒有用這一根頭發去和你對比dna。一直到,我意識到你很有可能是那個凶手的時候,你猜,這比對結果,是什麽樣的?事實證明,你去過了案發現場。”

東旭在那林傑拿起那文件,翻開之後,在林傑的臉色一邊變得凝重、難看的同時,緩緩述說著一切。

“嗬嗬,別以為我不知道,我壓根沒去過案發現場,我怎麽可能會有毛發落在案發現場?而且,那地方是在室外,離我家有一定距離,但並不算遠。真要是有啥毛發從我被風吹到案發現場,也不是不可能的,不是嗎?”林傑嗬嗬冷笑道:“當然了,也並不排除,你這是專門來陷害我的。”

“也罷,那就讓我們來說說第二樣證據吧。”東旭倒也不慌,在林傑說完之後,輕笑著指了指他的身體說道:“不管你那時候到底是什麽時候去的,但如果你如我所料的一般,脫光了衣服再殺人的話,你的身上,肯定是有白芷的血跡殘留吧。”

林傑反問道:“那按照你所說的,如果人真的是我殺的,那我為什麽不把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的,再去下手呢?先不說這天氣這麽冷,我脫光去殺人,我有病?就單單說,我完全包裹得嚴嚴實實的,殺完人之後,再把衣服給扔了啊。”

東旭搖頭厲聲說道:“因為你做不到!”

其後,東旭講述了林傑為什麽做不到的原因。第一個原因,林傑的身材問題。雖然這麽說,有點人身攻擊的意圖,但不得不說,這也是一個原因。

的確,誠如林傑所說的,把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的,殺了白芷之後,再把染血的衣服扔掉。這不是不可行,但以林傑的身材,穿上那麽多衣服的話,也是會行動不便的。

此外,第二個原因,那就是扔哪裏?要知道,有血跡的衣服,是要盡快給扔掉的。但是,在案發現場周圍,並沒有什麽可以扔的地方。

當然了,真想扔,隨意找一個地方扔了就是了。但是,這樣一來,第二天,不,可能不用第二天,當天晚上,就會被人發現了。

至於帶著這衣服,跑到遠處去扔?但是,穿著這一身衣服在大馬路上招搖過市,怕是不用第二天,也會被人發現了。而如果是把衣服換下來,把衣服放進袋子裏麵,伺機找個機會扔了,也不是不行。

但問題的根本是,這一袋衣服扔在監控視頻下麵的話,很快就會被東旭他們發現。而如果扔在監控視頻拍不到的地方的話,林傑也是相信東旭能推測出他的行動路線。

至於第三個原因,則是來不及。因為衣服上麵要出現血跡的話,肯定是要在第一次遇到白芷的時候。而那時候,白芷還沒死。但同樣的,林傑也隻不過是剛剛出門去吃飯而已。

試問,一個尋常人又怎麽可能出個門出個飯,隨身攜帶著一套換洗的衣物呢?先不說麻煩,就單單說,這麽奇怪,肯定是會讓其他人多注意兩眼的。

更何況,之前林傑為了自證清白,是直接從監控錄像那邊跑過去的。如果他出門的時候,帶著一套換洗衣服,但回來的時候,身上穿著這一套換洗衣服,原本的衣服卻是不見了。

偏偏,在某一處地方發現了他的染血衣服的話,那他這嫌疑,豈不是更大嗎?

所以,東旭更傾向於認為,林傑殺人的時候,是脫光衣服去殺的。殺完之後,穿上衣服,假裝回家。等回家之後,再把衣服換了,之後,剩餘的衣服,才會被他帶到其他地方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