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罪完本感言(1/3)

這真是一場痛苦又快樂的創作旅程。

我是說,我還從來沒試過,寫這樣複雜格局的故事。之前我的故事像《出入澳門?人生浮沉》和《奪池》寫的都是小人物的故事,是小人物的愛恨情仇——甚至於說,基本上沒什麽仇,恨也是一些世俗上的小恨,嚴格意義上來說,隻是煩躁而已。

而《秘境詭寶》則是曆史故事的衍生,本身仍舊是小人物的故事,袁帆的性格特質較為堅毅,但仍舊是個混在北京的小人物,接觸到上百萬的錢財都會覺得是一筆巨款。那則故事其實是以探索為中心的,並沒有太過複雜的外部環境設置。所有的動力都是探索。

不過話說回來,其實我是想寫一些複雜的故事的。

但是根據市場行情,一些寫手朋友推薦我添加一些後宮、種馬、主角光環之類的情節,說是這樣會有受眾。

所以,在後來我嚐試了《地球上最後的男人》這樣的故事。

這本故事在市場銷售上是失敗的,但是對於我個人的嚐試而言,卻讓我得到了一個難得的結論。

我沒有能力寫那種長篇。

我是說,主角自帶濃重光環,在後院撿到神奇,養著一個神獸級別的寵物,小說中的所有有些姿色的女主角看到男主角都恨不得

直接脫下**……

可能是我在冰冷的現實中生活太久的緣故吧,也可能是我過了能寫這種文字的年齡。

我是說,當我寫下一個故事,如果這個故事的邏輯無法說服我自己,我是沒辦法把這些文字傳到章節中的。

而那些主角光環流、打怪升級流,很明顯,讓我覺得邏輯上無法讓人信服。有極少數邏輯上能讓人信服的類似作品,無疑是神級作品,捫心自問,我似乎沒法達到那種高度。

為了市場改變自己,結果是既沒有得到市場的認可,也沒有得到自己的認可。

真是可悲呀,這就像一個男孩愛上了一個女孩,為了愛情,把自己強行變成那個女孩想要的模樣,但最後既沒有得到女孩的認可,也沒有得到自己的認可,於是丟失了自己。

自我定位很關鍵。

所以,寫自己擅長寫的故事,然後那些喜歡這個故事的人,自然就會成為讀者,這樣一來,我寫的開心,大家讀的也開心。大家都這麽開心,我少賺一點錢又有什麽關係呢?

本著這個中心思想,就有了《源罪》。

其實這是和我專業相關的故事,我本人,就曾經在代碼和網絡安全的崗位上,工作了相當長的時間。而書中的故事,多半也是取自現實,互聯網

上有很多神級套路和奇巧的操作,讓人看了都覺得歎為觀止,簡直就是天生好情節。既然是天生好情節,那麽為什麽不讓這樣的故事被講出來?

於是,一百零一萬字,我寫完了這樣一個故事。

其實原本沒想到會這麽多,因為我原本想說的故事隻是ABC,但是在詳細查詢ABC的套路細節的時候,我又知道了DEF套路,看了之後心想:居然還有這種操作?於是把DEF的內容也寫了進去,但是寫著寫著又發現了G套路……

於是就越寫越多,寫到了100多萬字。

今天寫下了全文完這三個字的時候,其實我的內心是平靜的,因為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我也知道這不會是最後一次,講故事的路還很漫長,我還會繼續講下去。

或許這說明,我和職業寫手這個職業,更親近了許多,沒有陌生感和興奮感。但無論如何,還是充滿了講故事的衝動——即使剛剛寫完一百萬字,也還是想繼續。

寫手做久了,就改不掉愛吹牛逼的壞習慣了。盡管到現在我還不認為這是一個壞習慣。

寫長篇故事是一種神奇而玄妙的旅程。我很喜歡,所以歡迎大家繼續關注我的其他故事。

謝謝大家。

原梓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