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三十四章 疑點

“大人,此事屬下覺得似乎有些蹊蹺。”

“哦?看出什麽來了。”

對於何餘的驚呼,梁奕並未在意,跟隨了這麽久連這點兒疑惑都看不出來反而奇怪。

“大人,如果屬下沒有記錯,律法有規定,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宣判,無需罪犯指認過程,動機以及結果,剛才這位大人已經說過,他手裏麵的證據非常充足,從最開始的安排到最後的手法,結果都很清楚,那麽又為何一直浪費時間等待二人的招供,按理說這樣的律法他不可能不知道。”ァ新ヤ~⑧~1~中文網ωωω.χ~⒏~1zщ.còм

這正是梁奕想要說的。

都到了這個份上直接宣判即可,加上案子本身涉及到張員外家的五條人命,就算宣判了也需要上報道六部後,會最後一次根據提交的證據來定奪,隻要證據沒有問題就不需要他們招供。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等到宣判過後,嘴再硬的人也知道事情已定就會想辦法拚命的求饒,到時候便不攻自破。

“現在之所以不宣判無非是三種可能。”

何餘沒有詢問,接著梁奕繼續說道:“這第一種,那就是他手裏的證據是不足以將兩人定罪,隻不過是些關鍵性的證物罷了,還需要兩人招供後,根據證詞來尋找更多的證物和證據,才可以真正的將兩人定罪。”

“其二,現在所有的證據都是偽造的,裏麵所列舉的事實並不存在,如果真的是兩人所為,在這樣的局麵下根本就頂不住壓力,很快就會招認的,然而一旦並非兩人所為,就可能出現錯判的情況,這並非是真正審案應該用的行為。”

“至於最後一種則是他手中的證據,證物的確都是充足的,並且人就是兩人所殺,這樣做隻不過更為標準的流程,然而這樣有個弊端就是,人可能不是兩人所殺,他們不過是替死鬼罷了,所以哪怕是麵對充足的證據都無法招供,總之,根據當前的情況來看,此案都是有疑問的。”

這話聽得何餘是雲裏霧裏的,隻得小聲詢問道:“大人,哪有這樣審問的,若是不招豈不是還要強行逼供。”

梁奕搖了搖頭道:“不會,我剛才聽過了,自從王東傑來過之後,要求各府,州,縣衙門所有的人在審理案子的時候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才可以定罪,或者是罪犯在主動招供並且能夠提供有力的證據,以及指認具體的犯罪過程才行,意味著官府主動阻止了冤案的出現,此案我們從頭到尾不曾有任何的接觸,所以用什麽樣的辦法,抓什麽樣的人都與我們無關。”

“當然,疑問還有存在的,首先第一個這兩人雖然表現不明顯,但是可以看出一個人左手右上,一個人左腿有傷,看樣子不是最近造成的,而是一直都有,如此說來兩人都有傷的人,又是如何潛入張府並且準確的殺害五人的,由於沒有看見屍體,暫時還無法做出判斷呐。”

梁奕同樣不可能根據這麽點兒線索就想出更多的有用信息來,顯然是不可能的,唯有在接觸屍體後才知道是如何死亡的,才知道凶手可能使用的方式,以及臨死前的一些狀態,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大人,要不要屬下進去稟明一聲,既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想必在這堂上一問便知,正好可以看一看屍體如何。”

聞言,梁奕擺手道:“無妨,這是應天府衙門的事情,我這次說了隻是回鄉不會做其他的幹涉,等此案有了結果再探也行,隻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就是兩人所為,至於如何辦法那是衙門的事情。”

“是。”

梁奕今日到了應天府就絕對不會做其他的事情,除非是到了不得已的時候,即便是有疑問也不會現在就開始調查,等有了結果再說不遲。

又審問了片刻後,兩人還是拒絕招供。

不過此人也沒有逼供的行為,見兩人依然嘴硬,大聲道:“來人,將罪犯押下去退堂,明天再審。”

見此,梁奕笑道:“走吧,我們也回去了,至於此案何餘你盯著即可,若是有異常情況先行解決,實在是難纏的問題再行匯報。”

“是。”

梁奕不深究但不代表就不管此事了,今日的審案有諸多的疑點,這樣的案子一旦審理出現問題,很容易出現假案的情況,若是不知情,不曾遇到就算了,既然遇上了肯定不能不管。

接下來幾日時間,梁奕就帶著劉雨四處遊玩,至於那日所遇見的案子,由於何餘沒有傳回來消息索性就不再搭理,他的能力還是放心的,能夠處理的絕對不會上報。

三日後,何餘回來將自己所調查的情況詳細的說了一遍。

“什麽?還有這樣的事情?”

“是的,大人,屬下調查了幾次確定事情就是這樣,至於屍體屬下同樣潛入衙門看過,雖然有幾日時間,但是現在氣溫不高,所以沒有太大的變化,之前還有些不相信,看過五人的傷口後更加確定此案有疑問,從五具屍體就可以看出不同的三個傷口,意味著至少有三個人同時行動,就算有他們二人存在,那麽應該還有其他的同夥存在。”

何餘能夠看到五人的屍體很容易。

根據規定,凶殺案的屍體都是需要放在衙門保存的,如果能夠短時間內破案,那麽屍體就會還給其親人來領取,如果短時間內無法破案,或者是時間太長,就會請畫師來把屍體原封不同的畫下來,以供日後參考,隻是這次抓住凶手的時間很快,所以就沒有這麽必要了。

梁奕知道何餘肯定不會撒謊,那麽調查的結果就是真的,隨後詢問道:“那兩人現在身在何處?”

“大人,因為判了死罪,這兩人現在還被關押在大牢之中的,在刑部的命令沒有下達前是不會有性命危險,所以屬下趕快回來匯報。”

聽到這裏鬆了一口氣,剛才一時間太緊張竟然忘了這項規定。

在南齊朝,死刑犯犯下了再大的錯誤,也必須要是官府來審判才行,絕對不允許交給其他人,在宣判死罪前,犯人死了雖然會有懲罰,但不會太嚴重,然而上報朝廷後,那麽這些人的性命反而受到了官府的保護,聽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不過就是這樣的規矩,誰都不敢隨意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