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談合作

這些都讓人很震驚,孫元浩依舊不認為值七萬兩銀子,但他對莊園的大東家很是好奇,臨走時還不忘說道定會再次拜訪。

接下來的時間孫元浩一直待在西州,經過五日的盤算最後認為這座莊園值六萬兩銀子沒問題,至於一直沒有離開孫元乾根本不在乎,兩人來了接近十日見麵都沒有。

當後者知道自己堂哥願意出六萬時便放棄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沒有這麽多銀子,索性直接離去,反正得不到。

“公子,孫元浩說想見一麵。”

“怎麽,此人出到七萬兩銀子了?之前的孫元乾給他的印象不好,不會因此認為整個孫家都是這幅摸樣,這幾日從鄧河口中得知,這個孫元浩一直又興趣而且願意談,做事比較細和堂弟形成鮮明的對比。

這是個明事理的人,梁奕點頭道:“可以。”

第二日兩人在客棧最大的包廂見了麵。

孫元浩這是第一次見到梁奕,他之前聽過莊園的大東家很年輕,不到二十歲。

隨後笑著迎上前道:“梁公子今日一見果然名不虛傳,小小年紀有如此氣魄讓我好生羨慕。”

“孫兄說笑,這隻是小打小鬧而已,和你相比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上。”

“梁兄太客氣,我們還是坐下說話。”

鄧河和梁奕兩人坐下後孫元浩沒有著急提及莊園的事情,讓上菜之後便談論其他的。

酒過三巡之後他才開口道:“對於莊園不知梁兄是何看法。”

梁奕笑了笑:“聽聞前幾日孫兄去莊園裏麵看了看,情況你是有所了解的,我這人做事要做就要是最好,做不到最好就是白用功,莊園是一個開始,是不會有問題的。”

“哈哈,看來還是很有信心的,不過這從何而來,以其規模會把很多人拒之門外。”

“多慮了,試想一下花費兩百文銅錢便可以享受十銀的待遇,花費五銀就可以享受二十銀的待遇,花費十銀就能得到以前不曾擁有的,這對一個商人來說不是問題,我的目標正是他們。”

“可據我所知,梁兄在這莊園的花費上已經超過五萬兩銀子,這樣的做法不知何時才能夠賺回來,到時候做了虧本買賣豈不是達不到要求。”

梁奕搖頭笑道:“五萬兩銀子我是拿的出來,就算全部虧損了就當是買個教訓,盡管有些昂貴,但是卻很深刻。”

聞言一旁的鄧河覺得很正常,要說梁奕真的虧損,五萬銀子還真的行,而他投入進來的其實沒多少,大部分都算在之前的客棧上。

因為時間太緊急孫元浩對梁奕的了解並不多,從鄧河口中同樣沒有套出太多話,但他猜測梁奕的確不缺錢,來之前他已經做好了兩個計劃,都失敗那他無話可說。

“到了這個份上我不再多說,之前梁兄說莊園沒有七萬不賣,我仔細算過之後認為不劃算,最多值六萬兩銀子,不過我願意與梁兄交個朋友,出價六萬三千兩銀子買下莊園,不知意下如何。”

孫元浩已經做出了最大的讓步,莊園到現在花費差不多在五萬五千兩左右,後續還得花費不下於兩三千兩銀子。

梁奕搖頭道:“我之前說過沒有七萬兩銀子此事免談,看來孫公子並不是真心實意想要購買,應該沒有繼續談下去的必要。”

等了幾日說了半天依舊想要講價格,這讓梁奕徹底失去了耐心,莊園所以的事情已經接近尾聲,並且定於五日後開業,沒有時間再與他在這裏扯皮。

聽到被拒絕孫元浩沒有在乎,繼續道:“早就清楚梁兄不會做出讓步,所以準備了第二個辦法,聽聽如何。”

“可以,但說無妨。”

“根據我的了解,莊園被梁兄分為十五股,其中鄧兄有兩股,其他人合計一股,剩下全是梁兄的,所以我想買下三股,即便是這樣梁兄依然是大東家,而我自然會出力相助莊園的。”

聞言梁奕不覺得驚訝,在南齊朝雖然沒有公司之類的存在和關於這方麵的律法,但是這種合夥經營的卻不少見,合夥的這些人通常都處在一個商會或者是商幫裏,因為他們的理念是大致相同的,所以很少會出現問題。

一般合夥都會分為十三股或者是十五股,根據出錢和東西的價值來決定,分好之後還會拿出一到兩股分給那些夥計,夥計們一旦擁有某個店鋪的股才會全心全意的出力,當然他們隻有分紅的權力。

孫家在江南府是最大的商家沒錯,但也不可能壟斷所有的生意,久而久之與其他人合夥就會變多。

而為了防止東家過多容易產生分歧,大多數就是在兩到三人左右,最多也就是五人。

能和孫家合夥對於梁奕來說是件不錯的事情,畢竟孫家在商業這方麵的實力要比梁奕強太多,此事他覺得可行。

隨後又笑著坐下道:“孫兄的這個提議倒也可以,在此之前有幾個問題需要先問一問。”

鄧河同樣覺得這是個不錯的注意,之前孫家想要全部買下,他得到的隻有銀子,莊園和他再無任何關係,現在與孫家合夥對自己沒有任何損失,而且買的是梁奕手中的股和他關係同樣不大。

“有何問題請講。”

“做莊園的東家是你個人的意思還是孫家的意思。”

“之前要買下莊園我手中的銀子不夠,需要讓家裏幫助,自然而然的莊園屬於整個孫家,現在不買了銀子肯定足夠所以便是我個人的名義,與孫家並未關係,契約由我來簽訂。”

孫元浩明白梁奕的意思,如果是整個孫家到時候有了分歧之類的肯定占不到上風,而且會給他帶來不少的麻煩和阻礙,然而這莊園家裏現在根本不知道也不會主動讓給家裏。

畢竟以孫家的名義參與進來,到時候賺的錢要全部上繳,清算過後才會發給他一些,不出意外家裏肯定會拿走大半,自己最後能夠得到的極少,而以自己的名義參與賺的銀子就會先給他,清算過後再把一小部分交給家裏,完全是兩個極端,不用提醒也不準備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