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4章來路不明的巨款

我在酒店裏一直等到第二天中午,淩邪都沒有回來過。眼看著快要到十二點了,我決定先退房,省得還得再多交一天房費——反正淩邪跟我之間的契約是怎麽都斷不了的,不管我在哪裏他應該都能感應到才對。

念念被我叫醒的時候,整個人都是懵的,完全搞不清楚狀況。我也沒有過多解釋,隻催促她洗漱收拾自己,打算盡快下去退房。

淩邪就在這個時候,悄無聲息地飄回來了,開口第一句話就是:“還回去幹什麽,在這住著不好嗎?”

我耐心解釋:“這裏一天一百來塊呢,一個月下來三千多,同樣的價格要是去租房子都能租個相當相當不錯的啦……”

“那就去租房。”淩邪說。

“誒不是,我就隨便打個比方,重點不是這個……”

“租房。”淩邪黑著臉,一副“你別讓我再重複第三遍”的表情。

我悔得簡直想哭,說價格就說價格吧,幹嘛還要跟租房作比較呢,真是自己給自己挖坑。

為了保住自己那點兒可憐的存款,我不得不拿出視死如歸般的勇氣,跟淩邪解釋了一遍自己現在還是學生,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現有的這點存款都是辛苦打工好不容易才賺到的,花一分就少一分,得盡可能花在必要的地方……並且我還非常努力地試圖讓他明白,我們宿舍的條件其實挺好的。

至於他是否真的理解了打工賺錢有多不容易,我並不知道,我唯一能確定的是……他依然認為我們宿舍的居住條件跟豬圈差不多。

我現在覺得帶他來酒店也是個錯誤——宿舍再怎麽好,也沒法跟酒店比啊!

我不得不絕望地承認,他對居住環境的認知,已經歪得徹底掰不回來了。

這番冒死溝通,最終以我慘敗而告終。

淩邪帶著一種“你怎麽能窮成這樣”的無奈語氣說:“錢的問題我來想辦法,你先再住一天。”

“呃……”

就在我猶豫是否該提醒他冥幣在這裏沒法用的時候,酒店前台打電話過來,提醒我該續房費了。我看了眼時間,頓時心頭滴血,十二點十分了……既然已經超時,索性就再交一天的錢,看看淩邪是否真的有辦法弄到錢吧。

其實我根本就不相信淩邪能賺到錢,畢竟他都已經跟現代社會脫節一千多年了,許多現代人的基本常識他都完全不懂,他這麽驕傲的性子又不可能幹體力活,那還能怎麽掙錢?

等他去外麵碰一鼻子灰以後,就該知道我半工半讀還能攢下錢是件多了不起的事情了,看他還敢不敢瞧不起我。

我懷著這份隱隱的期待等了一整天,翌日中午,他竟然拎了一箱子錢回來。

一!箱!子!

就是電視劇裏常見的那種黑色密碼箱,一打開,滿滿當當全是紅彤彤的票子,我當時就傻了。

淩邪的表情相當平淡,仿佛一夜之間弄到這麽多錢根本沒什麽了不起的,他打心眼裏覺得沒什麽好驕傲的。倒是我盯著錢兩眼發直的樣子,讓他同情而又無奈地歎了口氣。

他到底為什麽會對這麽個“沒本事又沒見過世麵”的女人動心呢?他實在想不明白這個問題。

嗯,一定是上輩子留下來的毛病。

我緩了足足有十分鍾,才艱難地問他:“這錢……你怎麽弄來的?”

其實我本來想問的是“這錢你偷的還是搶的”,但話到嘴邊還是改了——不敢問得那麽直接,怕把他惹急了直接撕了我。

“賣東西賺的。”他輕描淡寫地回答,那語氣就像是在說賣廢紙賺了五毛錢似的。

我沒數過這一箱子錢到底有多少,但估摸著應該得有二十多萬。對我來說,這就是個天文數字,我覺得自己十年都未必能攢得下這麽多錢。

他的語氣和態度,讓我有種心髒病即將發作的感覺,也不知道是驚得還是氣得。

“你……你到底賣的啥?”我連話都說不利索了。

“與你無關。”他冷冷地甩出這四個字,再不肯回答任何問題。

於是我認定,他賣掉的肯定不是正常的東西,不然為什麽不敢說?意識到這點之後,麵前這一堆紅票子瞬間就變成了燙手山芋,不,比那更可怕,分明就是正在倒數計時的炸彈!

我甚至能“聽”見滴答滴答的催命之聲。

我顫抖著扣上箱子,膽戰心驚地說:“算我求你了,這錢哪來的就還哪去行嗎?我也不想知道你賣的是啥了,我什麽都沒見過,你趕緊把它拿走,別擱這兒連累我……”

淩邪的眉毛越皺越緊,像是火山即將噴發的征兆。

我視死如歸地仰頭跟他對視,寸步不讓。

這麽多錢可不是開玩笑的,回頭萬一警察找上門來,我說都說不清楚——諸葛踏星的那個鍋我還不知道咋往外甩呢,可背不動更多的黑鍋了。

就在我以為淩邪要爆發的時候,他忽然妥協了,一副“真拿你沒辦法”的樣子,無奈地說:“還是告訴你吧,我賣了點以前的東西。”

我反應了好一會,才意識到所謂“以前的東西”,指的應該是他的隨葬品。

“你……你盜了自己的墓?!”

淩邪臉色一黑:“我去拿自己的東西,正大光明,怎麽能說是盜取。”

“那、那你咋賣的?賣給誰了?”

淩邪雙眉皺得更緊,一副做了丟臉的事情不願讓人知道的樣子。我追問了好幾遍,他才含含糊糊地說了兩個字——

“當鋪。”

哦對,現代也是有當鋪的,而且比古代高端多了,收的都是珠寶古玩之類的東西,像古裝戲裏那種窮人當褲子的那種情節,在現代絕不可能發生——別說是破褲子了,就算是頂奢品牌的衣服,現代當鋪都不收。如果非要收奢侈品的話,他們更願意收名表,容易保存,不占地方,而且也好賣。

但淩邪畢竟是一千多年前的人,在他的觀念裏,仍然覺得去當鋪賣東西是件非常丟臉的事情,因為那證明自己窮得隻能靠賣東西換錢了。

我忍不住歎了口氣,一千多年的代溝,深得根本填不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