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那年,我在書上看到一幅很精美的畫,那本書和原始森林有關,名字叫《真實的故事》。畫裏有條大蟒蛇正要吞食野獸。這裏是那幅畫的副本:

書上寫著:“大蟒蛇會把獵物整個吞進去,完全不咀嚼。然後它們就無法動彈了,要花六個月的時間邊睡覺邊消化。”於是我的思維飛到叢林裏去探險,最後用彩色蠟筆畫出了處女作。我的第一號作品。它是這樣的:

我把我的傑作拿給大人看,問他們怕不怕。但他們回答說:“帽子有什麽好怕的?”我畫的又不是帽子。我畫的是正在消化大象的蟒蛇。然後

我把蟒蛇的內部畫出來,這樣大人就可以看懂。他們總是需要解釋。我的第二號作品在這裏:

大人建議我最好別再畫大蟒蛇,不管是肚皮敞開的還是肚皮閉上的,我應該專心學習地理、曆史、數學和語文。就這樣,在六歲那年,我放棄了成為大畫家的誌向。第一號和第二號作品的失敗讓我很灰心。大人自己什麽都不懂,總是要小孩來給他們解釋,這讓我覺得很累。

所以我隻好選擇別的職業,學會了開飛機。我飛遍整個世界。地理知識對我確實很有幫助。我看一眼就能分辨出中國和亞利桑那1。如果在夜間迷航,這是很有用的。

後來我在工作上和許多重要的人有過許多交往。大部分時間我生活在成年人之間。我非常仔細地觀察過他們。這並沒有改變我對他們的看法。

每當遇到在我看來頭腦還算清楚的人,我就會用隨身攜帶的第一號作品來試探他。我想知道是否有人能真正地理解這幅畫。但答案總是:“這是帽子呀。”如果對方這麽回答,那我不會再提起大蟒蛇、原始森林和星星。我會遷就他的水平。我會跟他談論橋牌、高爾夫、政治或者領帶。這些大人會很高興,覺得他們結識的這個人真是通情達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