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嘭,嘭,厚重的門板傳來劇烈的敲門聲,小茅屋裏,躲在破舊棉被安睡的格林瞬間被驚醒,腳下冰冷的麻木讓他倒吸了一口涼氣,格林卻不敢耽擱,喊道:“來了。”

顧不得已經快凍得失去知覺的雙腳,格林麻利穿上自己的破舊衣衫,抄起蓋在破舊棉被充當第二件棉被的皮衣,打開了木門。凜冬的冷風一吹,夾雜著冰渣,格林被刺激的身體一震。門外,老漢姆蜷縮在破木馬車上,一手拿著皮鞭,一手拿著煙袋砸吧著,馬車在坑坑窪窪雪地裏留下了兩道車痕。

“快點,今天路不好走,遲了可要挨訓。”老漢姆狠狠砸吧了一口煙袋後,朝著格林念叨著。

“哦,知道了。”格林掩上木門,手腳麻利的上了馬車,一切習以為常,基本上自從跟著漢姆大叔攬了這件穩定差事後,每天都會聽見他念叨一句。

漢姆沒有太多的話,最後砸吧了一口煙袋後,狠狠一揮鞭子,老馬悶哼哼一聲,拉著馬車繼續在坑坑窪窪的雪地裏前進。而格林則靠在破馬車護欄上,看了看黑蒙蒙的天,再次閉上眼睛。因為根據以往經驗,這種雪天,老馬車最少要半個多小時才能到城裏的子爵府上,那時候天也差不多快亮了。

靠在馬車上,格林聞著熟悉的旱煙味,從內心對老漢姆十分感激。

自幼格林就是孤兒,經常跟著一群孤兒在畢瑟爾城裏混跡,過著食不果腹的乞討生活,直到一天老年無子的漢姆看見格林頗為激靈,一想到自己膝下無子,便把格林領了回來,嘿嘿笑道:“我死了,這兩間茅屋和老馬就是你的了。”

說實話,這兩間鄉下茅屋和老馬車真不值幾個錢,卻讓格林對老漢姆充滿了感激,視為再生父母。

至於老漢姆和格林得以為生的活計,就是每天早上天亮之前,趕到畢瑟爾城裏子爵府上,把高高在上的貴族老爺們狂歡一夜散去後殘留的大片垃圾清理完畢,送到城外清理掉,然後再到子爵領地采購好所有的第二天夜晚狂歡物資。

這一來一回,差不多就是大半天過去了。

半個多小時後,咯噔咯噔,路麵開始光滑,地麵上鋪了石頭路。在馬車上打盹的格林不用老漢姆叮囑,馬上清醒了過來,知道已經到畢瑟爾城,馬上就要到子爵府了,趕緊胡亂掃了一把身上的雪,算是整理了一下儀表。

雖然說往往每日格林和老漢姆到的時候,城裏在子爵府狂歡一夜的貴族們大多早已散去,即使偶爾有零星沒有離去的,那高高在上的貴族老爺也不會多看這兩個低賤的仆人一眼,儀表什麽的根本沒有任何用處。但子爵府的老管家卻是個難纏的角色,總是為難格林這下打雜的仆人,等著撈些好處,不止一次就用儀表不整這種低劣的借口勒索了老漢姆銀幣。

子爵府門口兩個人高馬大的騎士衛兵經過一夜守護,早已經疲憊不堪了,掃了老漢姆和格林一眼,幾年來已經熟得不能再熟悉,沒有理會。老漢姆賠笑了一下,格林則跳下馬車,低著頭進了子爵府,不敢多看,直奔每日都必須仔細清掃的那個奢華大廳。

本來無精打采的格林和老漢姆突然感覺今天的氣氛似乎不太一樣,隻見大廳門口子爵府老管家陰沉著臉,一雙狠辣的三角小眼朝著格林和老漢姆狠狠瞪來,一陣小跑後來到兩人身邊,低聲喝道:“在這好好候著,堵住你們的耳朵,閉上你們的眼睛。”

“是,是。”格林和老漢姆連忙應付道。

大殿內隱隱傳來吵鬧的聲音,雖然聽的不太清楚,卻能依稀分辨出是個女孩子在大吵大鬧。本能的,格林和老漢姆知道,應該是個大人物。

大約等了將近半個小時,天已經完全亮了,雪地裏格林和老漢姆冷得直跺腳,瑟瑟發抖,本來在大廳門口守候的老管家一臉陰沉的走了過來,低喝道:“受不了明天就別來了。”

格林和老漢姆變了臉色,老漢姆掙紮了幾次後,從破麻布衣衫裏拿出了一枚銀幣,塞在了老管家手裏,連連陪笑道:“受得了,受得了。”

“哼。”老管家熟練的把銀幣塞進自己的口袋,不再理會兩人,在大廳門口一臉焦急的等待著,不時向裏麵探望。

格林忍不住低聲道:“可惡,前些日子才從我們這裏拿了好處,現在又要!”

“哎,算了,忍忍吧,有大把的人想幹我們這差事呢,老管家巴不得我們走。”老漢姆歎了一口氣。人老了,快進土了,也就不再像年輕人那般火爆脾氣了。

正在這時,大廳裏飛快衝出一個女孩,穿著華貴的貴族衣衫,精致的麵龐卻布滿淚痕,跑到格林和老漢姆身邊後停了下來,向大廳裏喊道:“我隻要我的艾隆哥哥,我不會去什麽莉莉絲小屋,更不會成為什麽巫師!”說完,女孩似乎還不解氣,狠狠地掏出一本書扔了出去,大步跑出子爵府。

“反了!反了!你們兩個還愣著什麽?還不給我快去追?”一個大肚子的貴族老爺氣得滿臉通紅,朝著身邊兩名穿著鎧甲的騎士咆哮著,然而讓格林不敢置信的是,平日裏高高在上的子爵老爺此時竟然滿臉無奈,賠笑的站在這位大肚子貴族身邊,低聲勸說著什麽。

“哼,她懂得什麽?為了那個小情郎竟然放棄我花費巨大代價請來的巫師?要知道,半年以後就是……”火急火燎的,子爵大人跟著這位大肚子貴族離開了子爵府,根本沒有看過格林和老漢姆一眼。至於那個老管家,同樣火急火燎的跟了出去,臨走前把兩名門衛全都帶了走了,消失在雪地裏。

轉眼間,院子裏變得空蕩蕩的,沒有聲息。

看周圍沒人,格林本能的要撿取前麵地上的那本書籍,老漢姆卻一步走上來,煙袋敲了下格林的手,低喝道:“不要命了?”

格林疼的一咧嘴,低聲道:“應該沒事吧?到時候要是有人追問,我們就說打掃垃圾扔了,反正是剛剛那位貴族小姐扔在地上的。”

老漢姆想了想,又抬頭看了下周圍確實沒人後,點了點頭,算是默許了格林。格林把書籍進衣服裏,然後就若無其事的跟著老漢姆打掃起大廳,大廳裏經過貴族老爺一夜狂歡後留下的巨量垃圾,全部清掃進了馬車裏。一直到臨走前,也沒有人追問那本書籍的下落,格林也就沒有在意了。

畢竟往日來說,常常垃圾裏會混雜一些貴族老爺雖然看不上、仆人們卻歡喜之極的寶貝。

咯吱咯吱,裝載著滿滿一車垃圾的馬車緩緩離開了畢瑟爾城,坐在裝載一車垃圾的馬車上,格林也沒有了睡意,突然想到了什麽,從懷裏拿出了那本撿來的書籍。

皺著眉頭,像格林這種給貴族老爺賣力的仆人,一般來說是不認識字的,倒是因為老漢姆年輕時候曾經給一家酒樓當過會計學徒,雖然後來那家酒樓關閉了,卻也學了認字,這幾年交給了格林。

不過,格林之所以皺眉頭,是因為這本書籍封麵的字跡日常生活實在不常用,是一些陌生字,想了好久,格林才辨認出這幾個字。

“《獵鼻改造與氣味圖譜》?這是什麽東西?”格林瞪著眼睛,本以為是一本吟遊詩人的傳記小說,這也是那些貴族小姐、公子最喜歡的書籍,卻沒有想到剛剛那名貴族小姐扔了一本這麽奇怪名字的書籍。

等等!

格林突然想到了什麽,瞪大了眼睛,充滿了不可思議!這該不會是一本巫師記載神秘魔法的書籍吧?

巫師,向來是貴族老爺們才有資格談論的話題,尋常人甚至一輩子都見不到一次行蹤詭秘的巫師。在普通人眼中,巫師掌握著神秘莫測的魔法,充滿著邪惡、神秘,常常有傳聞巫師幹一些大片屠戮普通人,甚至食用小孩眼睛,拿普通人做邪惡魔法實驗的事。卻因為巫師能夠輕易殺死普通人乃至騎士的非凡力量而偉大,讓人敬畏。

甚至格林都不止一次幻想過,那些神秘偉大的巫師,到底是依靠什麽掌握那些神秘偉大的力量呢?為什麽普通人掌握不了?如果自己成了巫師,掌握了那些神秘偉大的力量,就不用再看那些貴族老爺的臉色了吧?誰再敢說自己是賤民就直接幹掉他。

帶著不可思議的神色,格林快速翻起自己得到的《獵鼻改造與氣味圖譜》書籍,一個字一個字的開始品讀,有時候遇到陌生字,還要細細想一下甚至暫時跳過,慢慢的,一抹震撼在開始在格林臉上出現,仿佛打開了一個全新的世界大門!

所謂的氣味,是通過生物嗅覺係統分辯空氣中不同物質的揮發分子,刺激性最強的臭味占據生物能夠分辨味覺的一半。

按照《氣味圖譜》上所說,正常人類大約能夠分辨出30種到400種不等的氣味,偶爾一些功能特異的人,能夠分辨大約600種氣味,可是這種氣味分辯相對於其他一些生物,簡直低的可憐。

比如嬰啼雞,一種能夠發出像人類嬰兒哭啼一樣的雞類生物,根據實驗,這種生物至少能夠分辨出6500種以上的氣味。

再比如陰蝶,一種隻能依靠采集臭味生存的神奇生物,能夠分辨出8200種以上的氣味……

書中提及,已知能夠捕捉空中氣味最多的生物,名為三頭犬,這是一種很多巫師都不敢招惹強悍的生物,足足能夠分辨出從空氣中巫師能夠分離的已知任何氣味,共17852種,簡直到達一種不可思議程度。

《獵鼻改造》,講述的是根據巫師自己的身體情況,利用某些生物的靈敏嗅覺改造自身,達到對嗅覺的完美進化,其中所謂魔法實驗涉及到眾多奇怪材料,還有至今為止格林根本沒有弄明白書籍中出現的最多的一個詞,細胞?

“格林,格林!”老漢姆足足喊了兩聲後,格林才從魔法書籍的奇妙中回過神,手忙腳亂收起魔法書,幫著老漢姆開始傾倒馬車上的垃圾。傾倒完馬車上所有垃圾,格林跟著老漢姆開始按照往日規格收購子爵領地上的貨物,用於那些貴族老爺們今天晚上的消耗。

足足忙到傍晚,老漢姆和格林才把所有貨物運到城裏子爵府上,然後拿著十幾個銅板,趕回鄉下,馬車上格林依舊忘我的看著那本《獵鼻改造與氣味圖譜》。

老漢姆回頭看了格林一眼,歎氣道:“你這孩子,今天真是著了魔了,這書有那麽好看麽?”

格林嘿嘿一笑,沒有多說什麽,隻是心中對這個神秘的巫師世界充滿了向往與震撼。世界上真的有會移動的大山生命?從天上流下的河?還有那些異域世界到底是怎麽回事?巫師掌握強大魔法力量的原理是什麽?

一連串的問題浮現在格林腦海,卻沒有人能夠回答。

“哎,轉眼都十七歲了吧?嗯,明年把房子翻修一下,看看能不能從附近找一戶合適人家的丫頭給你當婆娘,希望的我老頭子埋了前能看一眼自己的孫子。”老漢姆念叨著。

格林頭也不抬隨意嘟噥道:“瞎說什麽呢?您老人家長命百歲,千秋萬代,一統江湖根本不是個事。”

“嗬嗬……”老漢姆被格林逗樂了,繼續駕著馬車返回那條熟悉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