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品牌代言

格倫·卡馬拉坐在自己的辦公室裏正等待著客人的到來。他是雨果博斯北美地區的執行總裁。而他要等的客人是準備想要簽下的形象代言人。

雨果博斯。英文名HugoBoss,是世界知名的奢侈品牌之一,源於德國。目前的主力消費群體是城市白領。

德國總部今年剛製定了新的產品開發計劃,是將Hugo和Boss分開成兩類。代表以女性,高貴,性感,柔美為主題的Hugo品牌,主營女性的服裝和香水。代表以男性,陽剛,霸氣,好爽為主題的Boss品牌,主營男性的西裝和手表。同時用新的品牌係列全力開拓除了北美以外的其他海外市場。

Hugo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已經選好,是曾榮獲得奧斯卡影後的格溫尼斯帕特洛為其代言。本身格溫尼斯帕特洛在北美的認知度就非常高。加上去年剛剛上映的《鋼鐵俠》。讓她的人氣在全球範圍內再次火爆了一把。這也讓雨果博斯為了簽下她付出了不小的代價。

但是Boss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在人選上一直沒有確定下來,有人建議簽下位好萊塢的老牌巨星或者動作硬漢,但是這些人不是已經有了類同的產品代言就是辨識度有限,無法起到開拓它國市場的作用,還有就是代言費的問題。

在簽下格溫尼斯帕特洛後,雨果博斯在這個產品代言預算上,已經有些超支嚴重,所以在Boss係列的代言人上。在代言費的預算上需要向“廉價”這方麵考慮一下。

上周周末。格倫在家裏看電視。他本身就是一個NBA球迷。剛好觀看了這場小牛隊與掘金隊的比賽。當他看到王大春將肯揚馬丁連人帶球按在地上,後站起來居高臨下看著肯揚馬丁的特寫鏡頭時,腦子裏麵突然一動。

王大春的這一連串動作。絕對有著陽剛,霸氣的味道在裏邊。當時他倒沒有想找王大春作為Boss的產品代言人。隻是留了下心。

回到公司和企劃部一群高管再次研究Boss的代言人。在爭論了半天依然沒有確定人選後。格倫突然想到了王大春。於是就讓市場部對王大春的人氣進行了調研。對於他來說這是一種備選方案。

市場部的效率很快,兩天之後就收到了王大春的市場相關報告。王大春在美國的人氣除了在達拉斯當地以外。也是也就在美國部分的華裔群體裏人氣比較高。但注明了一點,就是這個群體的基數比較大。

當看到市場部報告中,顯示王大春在中國的人氣和海外認知度上非常高時,讓格倫有些吃驚了。而市場部給出的王大春前景預測更讓他吃驚。

報告上顯示如果王大春以現在的身體條件,按照目前的軌跡繼續成長。成長為全球知名的體育明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如果將王大春現在簽為形象代言人的話。不僅性價比非常高,而且對雨果博斯在中國的市場拓展會有很大的幫助。

格倫立刻將本部的市場調查意見和王大春的相關資料發往總部後,德國總部很快回複了決定,那就是“簽”!

王大春走進雨果博斯美國總部的時候。弗蘭克已經在這裏等他了。

弗蘭克看著王大春穿著是給他定做的那一套休閑西裝。心裏才鬆了一口氣。

王大春出發前他特意打電話囑咐過。一定要穿休閑西裝過來。他真是害怕王大春又穿著小牛隊的隊服來這裏跟人談代言。

在和王大春電話中確認過,王大春也想接這個代言之後,他已經和雨果博斯這邊的人進行接觸和意向談判。

這一段時間王大春在比賽場上的穩定表現。已經有不少商家對他產生了興趣。想找王大春做代言。

但大多公司都有打劫的心思或者是,代言的產品明顯對王大春的形象有損。

弗蘭克大多都直接幫王大春推掉了。除了幾個勉強還算可以洽談,但是接觸後發現,有的要求太高有的是誠意不足,在和王大春商量之後還是拒絕了。

目前隻有雨果博斯給出的初始條件和簽約意向是最有誠意的。今天和王大春一塊過來,除了格倫總裁需要和王大春交談一下,就是進行二輪談判,如果沒有問題,今天就可以直接簽約。

雨果博斯目前給王大春的條件是。五年450萬美元的品牌代言費。每年90萬美元。要求王大春必須在有媒體的正式場合穿戴由雨果博斯提供的Boss品牌設計的當季新款服飾。包括休閑裝和西裝,同時佩戴同係列的手表。領帶。和皮鞋。

王大春需要每年能夠保證配合出席該品牌四到五次的指定地點宣傳。每季最少需要拍攝兩次當季新款服裝的廣告照和電視廣告。

雨果博斯除代言費外。每季為王大春量身定做最少兩套以上,當季新款的服裝,包括同款的手表。領帶。和皮鞋。

王大春和弗蘭克在電話中聊過。也知道了雨果博斯到底是怎樣的公司。對於他來說能接到這樣的大的代言還是相當不錯的。

其實他除了看重合同金額以外。更看重的是。每季都有人給自己專門量身定做衣服。讓他覺得能省很多事情。

不過這個每年需要配合的宣傳和廣告的拍攝。王大春覺得有些多。希望弗蘭克在這方麵幫他能談得次數少一些。

弗蘭克自然很重視這次代言的談判。還從自己父親的公司。專門請來了兩位資深的律師。他怕自己一個人鎮不住場子。

和總裁格倫的前麵。雙方都還談的不錯。格倫也近距離觀察了下王大春。前文我們提到過王大春的體型,如果沒有參照物在旁邊。身材是非常標準的。

尤其他今天穿的是休閑西裝。近距離給人一種很大的壓迫感。畢竟身材那麽高。格倫也是對自己的判斷和眼光更加有了信心。

在格倫和王大春倆人聊天的時候。弗蘭克正在和雨果博斯派出的代表。兩方進行著商業談判。

弗蘭克對雨果博斯的條件給予的回複是,王大春為雨果博斯產品代言。簽約時長可以是五年時間。但合同金額是600萬美元。每年120萬美元。

而且在簽約兩年後,根據王大春的市場價位。作為產品代言人的王大春有權提出議價合同。

王大春隻會在穿同類服飾的場合下。選擇穿著雨果博斯提供的服飾品牌。包括手表。領帶和皮鞋。王大春每年最多隻保證出席兩次雨果博斯指定地點的宣傳。每季最多拍攝1次當季新款服裝的廣告照和電視廣告。

這是弗蘭克根據王大春目前的市場定位所能爭取到的最大的利益。而雨果博斯提出的要求肯定也有談判的餘地。

經過雙方的扯皮。最後弗蘭克在合同金額和議價年限上做出了讓步。其他要求一步不讓。

最後確定王大春與雨果博斯品牌代言簽約時長為五年。合同金額為500萬美元。每年100萬美元。簽約後第三年王大春有權提出議價合同。

雙方確認無誤之後當天就完成了簽約儀式。王大春也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個品牌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