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刺客信條?(1/3)
我心頭的感覺萬分詭異。
大概是戴上麵具演戲過多,我竟然演技超凡,連江湖上這種老油條都給忽悠過去了?
於是我帶上這個小偷,前往唐明宇所在的高檔小區。
但凡出來一個人,小偷都要瞄上幾眼,卻遲遲沒有動手。
我也不打擾他,總覺得他大致是在用“專業知識”判斷,到底誰更好下手。
終於,一個穿格子衫的男人,似乎吸引到了小偷的注意。
他戴著一副****,發型淩亂,還有點頭油。領口別著原子筆,襯衫紮在褲子裏,還背著個電腦包。
一個錢包踹在褲子裏露出一小截,我都能看到露出一角的鑰匙串。
我特麽也不知道為什麽,腦子裏就蹦出三個字:程序員。
關鍵這個男人還在接電話,一副鬱悶的樣子。
聽他說話的內容,似乎是程序出了簡單的BUG。他在教導那邊的人怎麽處理,但那邊的人卻怎麽也搞不懂,弄得他有些煩躁。
男人的注意力還在電話那邊,小偷已經若無其事地和他擦肩而過。
隻是身形交錯的一瞬,小偷已經出手了。
那三指輕夾的動作如此熟稔和自然,小偷甚至都沒有看向那邊一眼,目不斜視,一副再正常不過的擦肩而過模樣。
程序員都沒有發現任何異常,還在急衝衝地走在路上,顧著和電話那頭交談。
我尼瑪都驚呆了。
小偷立即向我招手,讓我跟著他去到拐角處。
“到手,就這麽簡單。”他哈哈一笑,拋了下手裏的錢包,特別得意的樣子。
我心裏總感覺怪怪的,好像很對不起那個無辜的程序員。
小偷打開錢包一看,裏麵就是身份證、銀行卡、十幾張麵值不一的現金、一張工牌。
當然,還有一串鑰匙扣,上麵掛著門禁卡。
他想都沒想,就要把裏麵的錢拿出來。
我拍了他的手腕一下,瞪眼道:“別動。”
小偷一臉鬱悶地看著我,竟然嚷嚷說是他勞動所得。
我
靠,這麽理直氣壯?
我尼瑪都被他的鬼邏輯驚呆了,勞你麻痹啊!
“算我服了你,我多加你一千,別碰他東西。”我有些鬱悶地說著,便掏腰包把錢交給小偷。
現在都是用微信和支付寶,這個錢包裏的鈔票加起來大概也就七八百塊。
小偷奇怪地看我一眼,嘀咕了一聲“神經病”,但還是把錢接過。
他用舌頭舔了下手指,隨後當著我的麵開始清點鈔票、查認真假。
很快小偷便滿意地點頭,愉悅道:“沒問題,我走了。”
我實在沒有和他揮手作別說聲“慢走”的心情,轉身便拿出鑰匙串。
走到小區門口,將門禁卡往感應區一刷,便傳出“滴”的一聲。
我剛通過門禁,它就自動關上了,感覺比地鐵的刷卡感應速度還快。
保安看了我一眼,我也故作平靜,若無其事地通過。
估計他們也就是看看是不是一人一卡通過的,如果不是就需要戶主和跟進來的客人登記一下。
要是小區那麽多戶人家他全認識,能通過口罩的遮掩認定“你不是這小區的人”,那我特麽也是真的服氣,該認栽。
我從前門混進小區,隨後又到了後門,將錢包交給保安。說是撿到一個錢包,應該是我們小區的人不小心丟失的。
保安驚訝地看了我一眼,隨後用身份證上的名字一查,立即給失主打過去電話。
那個程序員聽到有這種好心人,頓時感動得一匹,還讓我接電話。
搞得我挺愧疚的。
就是我讓小偷偷走的東西,不過物歸原主而已,怎麽還被當成好人了?
唉,都說總是套路得人心,看來這話不假。
那個程序員問我聯係方式、怎麽稱呼,說想請我吃頓飯感謝一下。
我連連拒絕,並聲稱:“不用謝我,叫我雷鋒就行了。”
糟了,我成老油條了。
因為在老實人麵前充當好心人,我的良心竟然不會痛!
而且···這大概是雷鋒被黑得最慘的一次。
踏馬的,誰見過雷鋒先給
人製造麻煩,再出來充好人的啊?
我掛斷電話,迎著保安稱讚的感歎話語,頓時覺得有點招架不住。
我故作若無其事地擺擺手,看似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的瀟灑,實則丟盔棄甲潰不成軍的狼狽。
離開保安的視線後,我才皺起了眉頭。
麒麟堂沒有人進過這個小區,不知道唐明宇具體住在哪裏。
每次盯梢都隻能盯到小區外麵,包括最初陰他也是在小區附近的大排檔。
縱觀整個麒麟堂,我就是第一個堂而皇之進入這個小區的人。
不過我並不擔心,因為唐明宇出行必然會開車。有兩輛車保證任何限行時間都能正常出行,這是李華很早告訴我的消息。
就是捅碎唐明宇一顆蛋那個夜晚,李華帶著眼紅的語氣,看著他的蘭博基尼這麽說了一聲。
但我一直銘記於心。
“也就是說,隻要在地下停車場附近等著就行了。”我先前打量過這個小區的格局,完全胸有成竹。
不得不說,高檔小區的綠化真的做得很漂亮。
就在停車場出入口的對麵,就有一大片棕櫚林和環繞的灌木,看上去很有情調。
我得感謝這片綠化帶的存在,讓我藏身在裏麵不會引起絲毫注意。
我深吸一口氣,拿出手機。將它調到靜音模式,隨後放回褲兜裏。
我不知道唐明宇會在什麽時間點回來,隻能做一個最有耐心的獵人,慢慢等待著機會。
趴在棕櫚林中,我透過灌木叢之間的縫隙,眼睛死死盯著停車場前方的景象。
這樣的過程格外漫長而煎熬,然而在站樁的打磨下,我竟然發現自己內心平靜得經不起一絲波瀾。
夜幕降臨,灑下如水般的皎潔月華。透過棕櫚林層層疊疊葉子之間的縫隙,灑落下斑駁光影。
我就像個陰險的“伏地魔”。
又過了三個多小時,我終於看到那輛熟悉的蘭博基尼炫酷地駛入地下停車場。
這一刻,我毅然起身,向著停車場跑去。
懷中,是那把刻著熊貓圖案的開山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