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重回柳護城2

再一次站在柳護城的城門口,柳護已沒有當初的風景秀麗,連最具價值的柳樹也隨著這次的災難消失殆盡,或許柳護城的柳樹已經消失了,但柳樹曾給予柳護城的幫助真正的擔起了這個城名。

“大人,不進城?”十三見淳歌一直站在城門底下,時間也過去了好一會兒淳歌就是沒有動靜,十三這才出言打擾。

“想,看看柳護城。”淳歌眼中有一絲散光,沒人知道他在想些什麽。

“大人,這柳護城經過地震,還有什麽好看的啊。”阿九不解的四處張望,若說當初的柳護城是個風景名勝,那現在就隻能說是個破落的小山溝,他著實不明白淳歌還能看出個什麽樣的花。

“當日我初到柳護也曾被它的秀美所吸引,我記得我笑了,可如今風雨過後故地重遊,我是想笑的,但有的卻隻是潸然淚下。”淳歌最後還是笑了,笑得不是那麽燦爛,卻也真誠,他記得青山村在那年,也如風中漂泊的浮萍,是他親手將他深愛的土地化為灰塵,當年的他什麽都做不了,隻能用淚水祭奠他失去的家。

“大人。”淳歌深重的感情十三等人是不明白的,可他們都察覺到了淳歌的傷口,但也隻能化為一句最為常見的呼喚。

“我沒事兒的,我高興。”淳歌的解釋似乎是蒼白的,他往這眾人疑問的眼神,淡淡說道:“真的。”

“我等不知道大人想起了什麽,但請大人記得,過去的是過去,如今是如今,我們不知道大人失去了什麽,可現在有我們。”十三麵不改色,但這話卻是極其感人的,不得不說十三是將阿奴的木頭精髓學了個遍。

“嗬嗬嗬”淳歌一掃先前的悲傷,打趣般的對十三說道:“原來我們十三最擅長的是安慰人啊。”

“大人。”十三就知道,隻要淳歌恢複了。第一個開涮的一定是自己,瞧瞧當事人與周圍那些人,都笑成了啥樣,十三還真有幾分惱羞成怒的感覺了。

“解元,解元,解元公。”正當淳歌一行人其樂融融的時候,一聲低喃傳進了淳歌等人的耳中。

淳歌轉頭一看,是個四十好幾的大叔,淳歌並不認識,但本著公眾人物的職業素養淳歌還是朝著大叔走去,預備著打招呼,未曾想淳歌的前腳才剛出去,那大叔後腳就像打了雞血一樣往後,跑了。

淳歌眉毛一挑,這是個啥子情況啊。不久在離淳歌的不遠處傳來了一聲巨響啊。

“解元公回來了,解元公回來了。”

“撲哧”十三一群人都笑了,調侃般地看著淳歌,一副看大戲的樣子。

淳歌隻得無奈的笑了笑,他也不知道是個什麽回事兒,怎麽就稀裏糊塗的眾人皆識了呢,話說他還沒準備當一個知名大人啊。

就在淳歌幾人不明就裏的時候,方才跑走的阿叔已經領著四五十個人衝到了淳歌身邊,這大叔倒不是受過淳歌恩惠的人,可他在淳歌力克百來學子的時候就在現場,因此認識了淳歌。而在聽說了淳歌在地震中的所作所為更是佩服不已,這不一眼,就認出了淳歌。如今的淳歌在柳護城的呼聲,若說比當今皇上還高,倒還真的不過分,畢竟誰人會像淳歌一樣,舍己為人,好吧,連淳歌都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被百姓定義成了,大公無私妾本嫡出全文閱讀。

一大幫的百姓見了淳歌就是磕頭下跪,那叫一個整齊,一聲聲的叫著,解元公,解元公,聽那語氣似是要將天上的星辰給淳歌摘下。

“各位,有話好好說就行了,何必行此大禮呢。”淳歌急忙走進人群,將一個挨著一個的人扶起,他倒是想不到柳護城的百姓有這份感恩的心,也算是個意外的收獲吧。

“大人對柳護城的恩情,咱們一輩子都記得,大人不要客氣。”那些個被扶起的百姓,就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順眼,無論淳歌怎麽說,都是福音啊。

雖說淳歌的臉皮自幼時便是極厚的,但他也實在是頂不住這幫人如斯炙熱的眼神,弄得他渾身的雞皮疙瘩都冒了出來。

“大家的盛情,我都是知道的,可是不巧,我今日有急事,待到我辦好了事情,咱們再說行麽?”淳歌的背後出了一身的汗,這大冷天的,難得他還能出這一把汗。

“哦,哦,那我們就不打擾大人辦事兒了。”百姓們也都是老實人,自是不會去想這話是淳歌的托詞,一個個都是很迅速的讓出了一條路來。

“多謝,多謝。”淳歌擦了擦額間的小汗珠,作揖說了句感謝,便要朝著城內走去。

“大哥哥,大哥哥。”忽然間,從人群中跑出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娃,這姑娘紮者羊角辮,一身半新不舊的衣裳,兩隻大眼睛撲閃撲閃的,甚至可愛,她正抬著她的兩隻小短腿,向淳歌跑去。

淳歌估摸著,這姑娘就這麽衝過來一準會摔跤的,故而,他便蹲了下來正巧接住了那姑娘的,瞅著這麽可愛的小家夥,淳歌的心情也是極好的,他咧嘴笑道:“小妹妹,有事兒嗎。”

“大哥哥。”那姑娘很固執的叫著淳歌,左手拉著淳歌的衣袖,右手拉著淳歌的手,說道:“娘說,等到花兒頭發長長了,就是大人了。大哥哥,若是花兒頭發長到了這裏。”這姑娘指著自己的腰間,繼續說道:“大哥哥能娶花兒做娘子嗎。”

小姑娘真摯純潔的眼神,就這麽映射在淳歌的臉上,淳歌難得的尷尬了,他還是第一次被求婚啊,何況對象還是個毛都沒長齊的小姑娘啊。咱們的解元公頓時就風化了。

可是小姑娘還是很認真的在等著答案呢,並且大有‘你不答應,我就哭’的預兆,淳歌隻得硬生生擠出個溫和的笑容,說道:“小妹妹,這個事兒對你來說還是太早了,咱們來個約定好不好。”

“什麽約定啊。”花兒,撓了撓腦袋,帶著朦朧的眼神問道。

“咱們等十年,若是十年後,你還沒嫁人,大哥哥也沒有娘子,那麽大哥哥便來娶你,怎麽樣?”淳歌揉著花兒的腦袋,微笑著說道。

花兒還是個半點大的孩子,怎麽能聽得懂這話,但她倒是聽懂了,大哥哥便來娶你的意思,加之淳歌又露出這麽一副迷人的模樣,她早就分不清東西南北了,隻是紮著眼睛,點頭答道:“嗯,嗯。”

淳歌這才算鬆了一口氣,那姑娘的母親這會子也趕來而來,賠笑著將這娃子接到自己懷裏,一個勁兒的對著淳歌說道,小孩鬧著玩的之類的話。

好在淳歌也全當是逗逗小孩,並不是十分在意,可他不知道的是,就因為他的不經意,導致了整個東南在這幾年都盛行著一股曖昧之風。女子說的皆是,待我長發及腰,哥哥娶我可好,而男子均是回答,若是十年之後,我未娶,你未嫁,我便鋪上十裏紅妝相迎。

等到淳歌這個當事人,知道了有這麽一回事兒的時候,他本人已是所有女子的夢中情人,所有男子膜拜的情場高手,而淳歌卻隻是無辜的眨巴眨巴眼睛說道:“這事兒,不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