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林母這麽生氣, 林薇就有點不敢告訴她,信其實是宗父後娶的妻子寫的了。而林母在罵過宗父後,也想起來問:“他給你們寫信幹什麽?”

林薇搖頭說:“不知道, 宗紹隻看了第一封信,看完舊shigG獨伽後他心情挺不好,也沒告訴我內容,隻說以後這個地址寄來的信不要收,直接退回去。”

“就該給他退回去!”林母恨恨地說, 又道, “小宗這孩子還是有良心, 比他爹強多了。”

雖然通過親媽和宗紹的態度, 林薇對宗父印象不太好, 但那怎麽說都是長輩, 這話她一時不知道該怎麽接,停頓片刻問:“我公公婆婆離婚,是因為宗紹他爸對不起他媽嗎?”

林母冷哼:“何止是對不起!”

“他到底做了什麽?”林薇等了一會沒等到下文, 不得不再次開口問,問完見她媽還是不想說, 便道, “你也看到了,他們隔三差五寫信來,宗紹一直不回, 說不定哪天他們就上島了,我什麽都不清楚,到時候人來了, 我都不知道該怎麽接待他們?”

“還接待?打出去就行了!”林母眉毛一擰, 說完後又長出一口氣, “本來我想著,你跟小宗雖然結婚了,但他爸媽早離婚了,親家我是隻認杏蘭的,不跟那混蛋來往,沒必要讓你知道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林薇問:“那位怎麽說都是宗紹親爹,您能不跟他來往,我是兒媳婦,我們難道還能不認他?”

林母並不是不懂人情世故,隻是兩個孩子結婚那會好友還活著,有她在,那人沒臉來打擾他們。好友去世後,她也擔心過一陣,但那人沒找過來,她就放下了這事,一直到今天。

想著閨女的話,林母歎了口氣說:“這件事吧,說來話長。”

林母本名將張二妮,和宗紹母親陳杏蘭,還有宗紹父親宗平是一起長大的,他們的父母佃著同一個地主家的地。

宗家本來不是佃農,他們自己有地,但那年頭就算是有地的人,日子也不大好過。

因為田地賦稅重,而且上頭管事的年年換,甚至上半年這個人管事,下半年那個人就打來了,賦稅一年收兩遍是常有的事。許多有自耕地的農民被高昂的賦稅壓垮,被迫賣掉土地,成為佃農,宗家就是如此。

但宗家還要慘一些,因為宗平父親在這期間瘸了腿,走路一瘸一拐起來。地主佃租土地不是為了做慈善,而是想掙錢,一個四肢健全的人和一個瘸子,他們當然願意將土地佃給前者,宗家差點連佃農都當不上。

之所以說差點,是因為有人幫忙求情,而這個人,就是陳杏蘭父親。

陳家雖然也是佃農,但陳杏蘭父親早年跟著私塾先生讀過兩年書,認識些字,再加上他為人正直,樂於助人,在佃農中很有威信,因此跟地主家的管事也能搭上話。

他以前就跟宗平父親認識,見他日子艱難,就幫著說了幾句話,才讓他有了地種,不至於賣孩子。

陳父不但幫宗家佃到了土地,還幫他們在自家隔壁搭了草棚,兩家正式成了鄰居,而陳杏蘭和宗平也得以認識。

隻是好景不長,宗平父親因為傷腿的時候沒能得到好的治療,瘸了的那條腿經常疼痛難忍,有一次他去田裏幹活,走著走著腿突然痛起來,他一時沒防備,直接栽進了水溝裏,腦袋撞到了水溝裏的石頭,直接一命嗚呼。

宗平母親本就病懨懨,丈夫去世後,她沒能為母則強,直接病倒了。臨死前,宗平母親跟陳父提出讓兒子入贅陳家的事,隻求他們能將他養大。

陳父答應將宗平養大,卻沒答應入贅的事,隻是在宗平母親的哀求下,給兩個孩子定了娃娃親,說等他們到年紀,就讓他們成婚。

於是宗平就在陳家住了下來,陳杏蘭從此多了個童養夫。

林薇問:“那時候他們感情好嗎?”

“那會當然好,你看小宗模樣俊吧?”林母突然問,見閨女點頭,繼續說,“宗平年輕時候,長得比他還俊,那會我們村差不多年紀的小姑娘,沒有不羨慕杏蘭的。”

“那他對我婆婆呢?”

“也好,要是他對杏蘭不好,大家也不會這麽羨慕,杏蘭也不會等他那麽多年。”林母說著垂下眼簾,隻是她現在想想,卻已經分辨不出他那時候是真心對陳杏蘭好,還是為了恩情,不得不對她好。

“我婆婆等了他很多年?”

林母點頭,繼續往下說:“我們十七歲那年……”

他們十七歲那年,石城來了夥解放軍,宗平見了大受鼓舞,回家就跟陳杏蘭說想參軍。

宗平的決定,陳杏蘭向來無條件支持,甚至還想跟著一起去當兵。

但陳父陳母知道後堅決反對,雖然他們敬重解放軍,卻不希望女兒去冒這個險,宗平也一樣,他們年紀不小了,陳家已經看好日子,準備讓他們結婚。

陳家因此鬧了一場,過程林母不清楚,但她知道最後的結果。

宗平走了,陳杏蘭則留了下來。

宗平離開的頭半年還有家書寄回來,但漸漸的就沒了消息,不知生死。陳杏蘭到年紀後,她爸媽想給她另說一門親事,但她堅決不肯,要等宗平。

這一等就是十年,她從十七歲等到了二十七歲。

“我們都以為他死了,但他最後還是回來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杏蘭哭得那麽厲害。”林母回憶著說。

林薇算算宗紹的出生日期,問:“他回來後他們就結婚了?”

“嗯,不過結完婚,宗平就又走了,那會還沒那麽太平,他還要去打仗。”

說起那些事的時候,林母一直眉頭緊皺,這會臉上倒是露出了一絲笑,“說起來,你小的時候小宗可喜歡你了,杏蘭每次帶他來咱們家玩,他都抓著你的手不肯放,走的時候還要哭一場。”

林薇完全不記得這些事:“有嗎?”

“當然有,不過你那會年紀小,可能不記得了。”林母笑著說,“就是看你們倆好,我跟杏蘭才商量說給你們訂個娃娃親。”

不過當時她們都隻是開玩笑,誰也沒當真,卻不想多年以後,這樁親事還真成了。

林薇則咕噥說:“是真不記得,而且他應該也不記得了。”

“那時候他也年紀小,兩歲不到三歲吧,就跟著杏蘭去了北邊,中間十幾年沒回來過,直到杏蘭離婚。”

林母說了那麽久,到這才算進入正題,林薇問:“他們為什麽離婚?”

林母繼續說:“杏蘭隨軍去首都不久,宗平說有個戰友去世了,戰友妻子隻生了個女兒,在老家日子過得十分艱難,跟她商量能不能把人接到家裏住一段時間,等給她安排好工作再搬出去。”

“然後呢?”

“杏蘭聽說去世的人生前和宗平有過命的交情,就答應了,把人接到了家裏,宗平則給那人安排了份工作,還想辦法讓她們單位分了間屋子給她們。”

直到這裏,宗紹父親的所作所為都算合乎情理,但林薇覺得她媽既然重點提了這對母女,肯定不是無的放矢,便繼續聽著。

“杏蘭心軟,見她們孤兒寡母的可憐,對她們多有照料,在她們搬出去住後,也經常邀請她們到家裏玩。”說到這,林母臉上流露出一絲厭惡,“宗平那個混蛋騙了她,那個女人根本就不是什麽戰友妻子,不,不對,她是跟他的老戰友結婚了,但他之所以幫她,根本就不是為了什麽老戰友,而是因為那是他的老情人!”

哪怕過去了好幾年,陳杏蘭已經去世,林母想起她說起那些事的痛苦模樣時,仍忍不住恨得咬牙:“杏蘭等了他那麽多年,可他倒好,打著仗還不忘談情說愛!那年他回來跟杏蘭結婚,我們都以為他是專門來找杏蘭續前緣的,但其實不是,他以為杏蘭早結婚了,那次回來,是為了祭拜父母,順便把之前的親事說清楚,好娶別人。”

林薇問:“那他最後怎麽跟我婆婆結婚了?”

“看到杏蘭等了他十年,不敢說了唄,要不是杏蘭爸媽,他說不定早就死了,他要是敢說自己跟別人好了,不被人戳一輩子脊梁骨!”林母罵道,“那就是個偽君子!為了自己的名聲,害了杏蘭一輩子!”

雖然林薇沒見過宗紹父親,不清楚他是不是偽君子,但林母的話她是讚同的,宗紹父親的確害了他母親一輩子。

二十七歲年紀不算小,但如果宗紹母親能想開,並非完全找不到人結婚。或許找的人不如宗平英俊,也不如他有能耐,但至少對方心裏不會裝有別人,宗紹母親也不會被騙一輩子。

隻是她畢竟是晚輩,不好跟著林母痛罵宗紹父親,便問:“我婆婆是怎麽發現這件事的?難道他們舊情複燃了?”

“杏蘭聽到了他們的對話,那個女人指責宗平,說當初他答應回來就跟他結婚,如果不是他臨時反悔,自己也不至於為了一口氣嫁給別人成為寡婦。杏蘭聽著不大對,就問了宗平,他承認了。”

“然後他們就離婚了?”

“當時沒有,後來又發生了一些事,杏蘭沒說,舊shigG獨伽我也不太清楚,反正過了有半年,兩人才離的婚。至於舊情複燃,當時杏蘭說沒有,但我覺得八成是,否則怎麽他們前腳剛離婚,後腳那兩個賤人就領證了?”

林薇聽出林母話裏的意思:“您的意思是,宗紹的後媽就是那個女人?”

“她算什麽後媽!”林母說著覺得不大對,問,“你知道宗紹後媽?”

林薇老實交代說:“其實第一封信就是她寄過來的,後麵的信宗紹沒拆,但看信封上的字,應該還是她寫的。”

信是宗紹父親寫的,林母就很生氣了,這會更是氣得直接站起來:“她破壞別人家庭,還有臉給你們寫信?那信你就不該還回去,直接撕掉才好!”

林薇說:“撕掉怎麽行,到時候她沒看到退回去的信,說不定還以為宗紹看了信,隻是沒回呢。”

林母一想也是,點頭說:“反正那夫妻倆都不是什麽好東西,你們少跟他們來往。”

林薇哭笑不得:“還怎麽少來往,我們以前也沒跟她們來往過啊。”

“那就繼續保持,以後也別跟他們來往,寄信過來就退回去,人來了就打回去,反正看宗平這麽多年對你們不聞不問的模樣,眼裏也沒宗紹這兒子。”林母撇嘴說。

雖然以為信是宗平寄過來時,她的第一反應是他怎麽有臉寫信,她也不稀罕宗平關心兩個外孫,但想到他這麽多年的不聞不問,她心裏還是很氣憤。

而林薇雖然對名義上的公共沒什麽好感,也不想和他們來往,但聽她媽一口一個打出去,心裏很有些無奈:“知道了。”

打估計是不可能打的,把人請出去還差不多。

但就像林母說的,宗紹父親這些年對他們不聞不問,不管是他們結婚,還是兩個孩子出生他都沒什麽表示,就連寄來的信,都是宗紹那後媽寫的,由此可見,他對宗紹也沒什麽感情。

因此林薇覺得,宗紹父親會找上門的可能性不大,至於後媽,那更是無關緊要的人,無須在意。

林薇正想著,又聽她媽說:“雖然宗平那賤人不怎麽樣,但歹竹出好筍,宗紹這孩子還是不錯的。當初杏蘭跟那賤人離完婚就回了石城,因為不知道怎麽告訴宗紹,就一直拖著沒說,他放假回到家知道這事後就跟那賤人吵了一架,當天就收拾行李來石城找杏蘭了。”

前半句林薇還沒察覺到不對,等林母說完,她怎麽想怎麽覺得這段話很耳熟,仿佛聽人說過,便問:“爸媽離婚這麽大的事,他怎麽會不知道?”

“當時他剛上軍校,在外地讀書。”

林薇怔住,忙轉頭問:“他來找蘭姨的時候,蘭姨是不是生病住院了?”蘭姨就是陳杏蘭,她和宗紹結婚前,一直這麽喊她,結婚後就改口喊媽了,跟人聊起她的時候就是我婆婆。

“好幾年前的事,我哪記得?”話雖然這麽說,林母還是努力回憶了起來,“不過我記得當時是冬天,快過年的時候,你問這幹什麽?”

林母不記得,林薇卻記得很清楚,那年臨近過年的時候,她婆婆的確病了一場,她媽還帶她去醫院探望過。

也是那一次,她第一次在現實中聽說離婚這件事。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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