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坐上從羊城到崖州島的補給艦前,林薇從沒想過自己會暈船。

她家就住在江邊,小時候沒少跟她媽坐船去江對岸玩,初時她媽上船前還會買片暈船藥備著,但從來沒用上,後來就不買了。

而且來時他們也坐過半天渡輪,從石城到省城,走江路更快些。當時她也半點事沒有,下船後還能抱得起孩子。

誰想早上船開起來沒多久,林薇就開始吐,中晚飯都沒怎麽吃,這會蔫裏吧唧躺在**,手腳都是軟的。

想到明天下午才能上岸,林薇忍不住歎了口氣。

“還在難受?”拿著兩個飯盒從外麵進來的宗紹問。

林薇搖頭:“還好,你去哪了?”

宗紹走到林薇躺的架子床旁,打開鋁製飯盒的蓋子說:“我看你晚飯沒怎麽吃,就找炊事班借鍋煮了點粥。”

他們搭乘的是軍用補給艦,部隊軍紀嚴明,除非有特殊情況,三餐外不供應吃食,自己開小灶弄吃的也不行。

但林薇隻是隨軍家屬,又是頭一回出海,暈船厲害,宗紹借鍋給她煮吃的不算差別待遇。

林薇的確餓了,吐了一天現在嘔出來的都是酸水,肚子裏半點東西沒有。但她又沒什麽胃口,抬眼看過去的動作懶懶的。

宗紹知道她難受,打開蓋子後將飯盒拿到她跟前,給她看裏麵盛的粥和醃黃瓜條,希望能調動她的胃口。

粥是普通的白粥,並不濃稠,但也不算清湯寡水。醃黃瓜條則綠中帶點黃,其中還點綴著少許紅色辣椒。

“哪來的醃黃瓜條?”

嶺南地區的人口味普遍清淡,補給艦上供應的食物也循了當地口味,中晚兩頓飯,她丁點辣椒都沒看到。

“也是從炊事班拿的,一般是早上拌粥吃。”宗紹見林薇意動,邊說邊從旁邊桌子裏拿出個勺子,跟飯盒一起遞給她。

林薇沒矯情,伸手接過飯盒和勺子吃起來。

粥煮好後晾了會,這會喝著溫度剛剛好,很軟爛。黃瓜條則如林薇想象中那樣酸辣脆爽,就倆字,下粥。

她喝粥的時候,宗紹轉身去看另一張**躺著的兄弟倆。

別看兄弟倆年紀不大,這趟出門還是頭一回坐船,他們可比當媽的要爭氣,給他們準備的暈船藥一片沒用上,全進了林薇的肚子裏。

而且因為船上都是解放軍叔叔,兄弟倆上船後一直處於興奮狀態,晚上吃過飯就困了,完全不用人管,特別省事。

給兄弟倆掖好被子,宗紹又坐回林薇床邊,但沒開口說話的意思。

他倆是七零年初結的婚,到現在已經過去四年零三個月,時間不短,又有了兩個孩子,按理來說他們應該感情深厚,但實際上他們真不熟。

他們是包辦婚姻,結婚前兩人隻見過兩次,第一次是相親,第二次就是定親。

婚後也沒能相處多久,四年間他總共回了石城兩次,一次是她生兄弟倆,一次是他母親去世。而這兩次加起來,他滿打滿算也沒在家待夠一個月。

這也是林薇來隨軍的原因,雖然她對愛情沒什麽期待,不介意和宗紹相敬如賓過一輩子,但相敬如賓和陌生人還是有區別的。

相敬如賓的夫妻大多能過得不錯,但陌生人的婚姻卻難長久。

隻是林薇沒想到,哪怕熟悉起來,她和宗紹的婚姻也難長久,因為生離之外,還有死別。

三天前,在省城開往羊城的火車上,林薇做了一個夢。

也是通過那個夢,她才知道自己竟然生活在一本年代文裏。

但她既不是女主,也不是女配,甚至她在小說裏連個正式出場都沒有。不過她也不算無名,因為她的丈夫宗紹是女主求而不得的白月光,而她——

則是白月光的白月光。

她和宗紹指腹為婚,夫妻恩愛,而在她早逝後,他終生都在懷念她,再未娶妻。

以上,是原著中關於林薇的介紹。

剛從夢裏醒來那會,林薇每每想到這段話都很想哭,倒不是因為感動,而是被嚇的。任誰一覺醒來得知自己隻有一年可活,心情都不會太美妙。

但三天過去,她已經冷靜了下來。

一來這夢雖然看起來很真實,但實際上真假未知,反正林薇覺得小說裏關於她的形容前半段內容有誤,接下來一年她和宗紹能有多相愛她不知道,至少結婚到現在這四年裏,她沒覺得他們夫妻有多恩愛。

二來如果夢是真的,她真的命不久矣,林薇覺得既然老天爺讓她窺得天機,那以後她未必找不到逆天改命活下去的機會。

三來高高興興是一天,驚懼難過也是一天,如果必須死,她也希望自己留給孩子們最後的回憶是快樂的。

隻是理智上這麽覺得,感情上林薇卻很難高興得起來。

見她吃著吃著又開始歎氣,宗紹開口說:“船上食物有限,等明天下船就好了。”

林薇回過神來,知道宗紹是誤會了,搖頭說:“我不是為這個歎氣。”

“那是為什麽?”

雖然林薇很想找人商量自己為什麽會做那個夢,但想想又不知道從何說起,主要是這事太離奇,她為這長籲短歎顯得太傻。

於是她咽下嘴裏的粥後說:“沒什麽,就是船上待久了有點難受,我們明天幾點鍾到?”

“估計下午兩三點。”

“從碼頭到我們住的地方有多遠?”

“走路十來分鍾,”宗紹想起林薇走路的速度,停頓片刻說,“帶著明明他們可能要慢點,估計要半個多小時。”

想起自家兒子那小短腿,林薇點頭:“那是不遠。”

顯然,林薇並沒舊shigG獨伽有領悟到宗紹的婉轉,倒不是她不自覺,而是她從沒覺得自己走路慢。雖然她走路沒宗紹那麽快,但畢竟身高差在這裏,她上班那會跟同事一起去玩,她都是走得最快的。

林薇吃了兩口粥,又問:“那咱們家是什麽樣的?院子裏能看到海嗎?”

宗紹先是點頭,又說:“就是普通的磚瓦房,有兩層,樓上有兩間屋,樓下是客廳和浴室,廚房廁所都在外麵。唔,廚房頂上是曬台,我回來前拉了兩根繩子,可以晾衣服。”

林薇心想這房子可一點都不普通。

她家是農村的,房子不算小,但也沒單獨的廚房,隻在外麵搭了口灶,廁所就更不用說了,公廁,得去外麵上。

跟宗紹結婚後她就搬去了婆婆那裏,住得倒是寬鬆點,但廁所還是共用的,更別說單獨的浴室,想都不要想。

因此,光聽宗紹的描述,林薇就覺得這房子不錯,心裏忍不住生出幾分期待。

但緊接著她又想起宗紹說過,廚房和廁所都是加蓋的,便笑著說:“你蓋房子花了不少心思吧?”

三林基地建製於五十年代初,早期人少,來隨軍的家屬也不多。

如今二十年過去,不止艦隊士兵人數翻了倍,夠級別隨軍的軍官家屬也翻了好幾倍,這也導致家屬區一再擴建。

目前家屬區的房子基本分為三種,一種是五十年代初建的老房子,這批房子基本在家屬區後麵,出入不太方便,但臨海,而且是獨棟,有院子。

一種是五十年代末批量蓋起來的排屋,兩到四戶共一個院子,但規劃好,屋裏有廚房院裏廁所,而且出入家屬區比較方便。

最後一種也是五十年代末批量蓋起來的,但也是獨棟,屋子大且有院子,大多還靠海,風景好,但這房子是給領導,入住有級別要求。

因此,像宗紹這樣剛夠隨軍級別的,可供選擇的房子其實就前兩種。

而前兩種房子中,排屋更受歡迎,畢竟房子新一些,住著更舒服,所以宗紹申請房屋的時候,排屋已經住滿了,他能選的隻有老房子。

當然,對住老房子的軍官,部隊也不是一點補償都沒有,在房子下來後他們會得到一筆補貼,用作房屋修繕。

畢竟房屋年塵久了,前任屋主愛護還好,要碰上不那麽愛惜的,房子能不能住還是問題。

不過住進老房子的軍官要麽想著以後工作可能會有調動,要麽打算等排屋空出來搬進去,大多數人都不想花太多錢去修繕房子。因此他們頂多將主屋刷白,窗戶破了的修一下,反正囫圇能住就行。

但宗紹覺得既然要住,那就弄好點,這樣家裏人住著也更舒坦,就把裏外都刷了一遍,原本的廚房改成了浴室,然後在院裏加蓋了廚房和廁所。

也因為如此,宗紹打好隨軍申請後,晚了兩個月才回去接林薇。

不過宗紹不是那種做點事就要宣揚得人盡皆知的性格,隻語氣平淡道:“還好。”

林薇哦了聲,又隨口問:“那你蓋這房子花了多少錢?我下船後記下賬。”這是要緊事。

她剛跟宗紹結婚那會,他就已經是副連長,海軍出海又有補貼,每個月七七八八加起來能有六十多。這四年裏他從副連升到副營,工資也從六十多漲到了一百左右。

他在部隊沒什麽開銷,工資大頭都寄了回去,剩下的沒用完就攢了起來,算是私房錢,這是夫妻倆默認的。

雖然林母嚴格禁止林父藏私房錢的時候,林薇無條件站母親,但結婚後林薇覺得這事得特殊情況特殊對待。

宗紹這人別的方麵不說,人品還是很靠得住的,不是那種大手大腳的人,所以她在私房錢方麵管得很鬆。

……她才不會承認自己管得鬆有宗紹工資高,再加上夫妻兩地分居,導致他工資對她不算透明,她怕管太嚴把人逼急了導致雞飛蛋打等多方麵原因。

而事實證明,宗紹這人的確靠得住,攢了私房錢也沒亂花,這次蓋房子的錢除了部隊補貼部分,剩下的都是從宗紹私房錢裏出的。

不過錢雖然沒從林薇這裏出,但記到賬裏還是很有必要的,她心裏也能有個數。

宗紹沒打算瞞著,說了個數。

林薇愣住:“總共?”

宗紹:“刨開補貼之後的支出。”

林薇:“……”

她媽是對的,男人就不應該有私房錢!:)

作者有話說:

因為新婚寫得不太順手,所以調整了時間線,導致開文推遲,為表歉意,開文前十天有紅包掉落~

最後例行求下收藏,拜托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