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拂曉前夕(1)

“整間屋子彌漫著一股刺鼻的汽油味,也籠罩了一層死亡的氣息。她蹲在他的麵前,萬般柔情地凝視著他。她問他,你真的不願意跟我在一起嗎?他望了她一眼,無言以對,兩隻手臂因為長時間反綁在椅子上被繩子勒得痛到麻木,一如他這顆千瘡百孔的心,荒涼得無以複加。他已經被她囚禁了整整七天,今天將是最後一天,他知道。

她用手指輕輕撫摸他的臉,他有些厭煩地躲開,她愣了一下,隨即便用力地扳過他的臉,固定住,讓他不能動彈。他索性閉上了眼睛,留給她一張冷峻的臉。他的態度讓她崩潰,她的眼淚流出來,順著臉頰,一直流進心裏。繼而,她仰起頭開始笑,那笑聲如同被摔碎的玻璃片,散落在房間的每一個角落……她拿起了那根快燃完的蠟燭,緊緊地摟住他,喃喃道,那就讓我們死在一起吧,這樣,我就可以永遠不失去你……她鬆掉了手中的蠟燭,這是第七根蠟燭,也是最後一根蠟燭。頓時,火海一片,火光中是兩具正在燃燒著的軀體……”

夜色寂靜。

我像個吸了毒品的人一樣,叼著一根煙坐在電腦前飛快地敲擊著鍵盤,劈裏啪啦的聲音在這寂靜的夜裏聽起來有些突兀,也有些寂寞。當打完最後一個字的時候,我才感覺徹徹底底地鬆了一口氣,整整三個月的時間,這篇愛情恐怖小說《七根蠟燭》終於完稿,這也是我的第一部長篇,寫得比我預計的速度要慢,因為故事寫到後麵完全不受我的控製,故事裏的每一個人似乎都有了生命、有了靈魂。這是以往寫短篇小說從未有過的體會。

就像這篇小說的結局,我改變不了,同時亦無能為力。兩個愛得死去活來的人,卻注定不能在一起,千糾萬纏,經曆了前生與後世,最終隻能選擇死亡。這篇小說是以連載的形式貼在網上的,所以在創作期間,我收到許多讀者的E-mail,還有文章後麵數不清的跟帖,他們希望我盡快完稿的同時,更多的是希望能有一個圓滿的結局。如今,小說寫完了,以這樣一個殘酷的結局收尾,我不知道讀者看後會怎樣,是譴責,還是無奈?我不知道。但,既然已經寫了,那就這樣吧。

有時候,我是個比較霸道、而且隨心所欲的人。

對了,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七月,名字是父親取的,顧名思義,生於七月,父親有著重男輕女的老思想,所以給我取名字也懶得花心思。他為了另一個女人義無反顧,離開母親的時候我還不到三歲,所以,對於父親我基本上沒有任何概念。母親因為恨他,不讓我跟他姓,也沒讓我隨她自己姓,結果就變成了現在的“七月”,所以曾不止一次地有人問我為何會姓“七”。

其實我知道,母親是深愛著父親的,她常常背著我對著一張黑白照片發呆,照片是我滿月時拍的,全家福。不過父親的臉被母親用刀子挖掉了。愛得越深則恨得越重,這個,我懂。

我從椅子上站起來,沒有穿鞋,光著腳踩在冰涼的地板上,點了一根煙,走到窗邊拉開窗簾,天已經開始亮了,又一個無眠的夜晚過去。我倚在窗戶邊安靜地看自己吐出來的煙霧,傷感突然莫名其妙地襲來,禁不住眼角發酸。有人說,選擇寫作的女人通常都是因為寂寞,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但是這一刻,我覺得落寞,仿佛連呼吸都有了回音,於是,寂寞便開始蔓延,如海洋般沒有邊際。

我吸了吸鼻子,拿起手機給啟凡打電話,那邊響起一個機械的聲音:“您呼叫的用戶暫時無法接通,請……”我摁了掛機鍵,看了看時間,已經六點了。

啟凡是我相戀了四年的男朋友,是個心理醫生,在S市頗有名氣。他的爺爺於昨天深夜心髒病突發猝死,他連夜包了一輛出租車回家了。他的家在與S市比鄰的一座小縣城,距離這兒差不多一個小時的車程。本來他爺爺去世,按道理說,我作為他的女朋友應該跟他一起回去的,可是他的父母不喜歡我,四年了,他們幾乎沒怎麽跟我說過話。

我覺得啟凡的父母有點過於偏激,說起來,是兩年前的事了。

那個夏天比以往任何一個夏天都要熱,讓人覺得像是被放在火爐裏麵烤一樣,隨時都會被熔掉。他們選擇在那個時候要見我。中午十二點,也是太陽最烈的時候,他們在一家小餐廳等我,由於太熱,我穿了一件緊身的露臍上衣。飯桌上的氣氛有些僵,我發現啟凡母親的眼睛老往我露出的半截腰上看,我渾身不自在,冷汗直冒,再加上第一次見他們,過於緊張,結果沒一會兒就中暑了,趴在桌子上生不如死。

就這樣,我在他們眼裏的形象可想而知,他們甚至不給我任何討好他們的機會,而是用盡所有的辦法慫恿他們的兒子離開我。但是啟凡一意孤行,他常常安慰我,說要是父母再反對,他就帶我離開這裏。

四年了,我們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可是自從我開始寫這部長篇小說,我們之間便出現了問題。開始動筆後,我心中就裝滿了小說中的人物,我都記不清有多久沒跟啟凡好好地吃過一頓飯了。他總抱怨說,雖然同居在一起,卻更像是他一個人在生活。所以,他這段時間常去酒吧買醉,有時候甚至徹夜不歸。我也懶得搭理他,一心寫作沒功夫顧及別的。

其實說到寫作,不免讓我有些汗顏,我之前從未寫過長篇,都是在給雜誌寫寫短文,大多是恐怖懸疑類的。雖然一直很努力,可上稿的幾率並不大,所以斷斷續續寫了好些年,仍沒寫出什麽名堂,不過我並不灰心,仍樂此不疲地徹夜碼字。有時候,我也是個比較安於現狀的人,但脾氣不是特別好,也許是因為從小就沒有父親的原因,我性格有些古怪,多疑、敏感,還愛鑽牛角尖。當然了,我是不會把這些刻意隱瞞的,因為人非聖賢嘛!

我深深地歎了一口氣,想起啟凡,心裏頓時一片潮濕,過去的一切曆曆在目,他的好、他的寵、他的心疼、他的委屈……我把手掌攤開來,然後再緊緊地合住。如果失去啟凡,我真的不知道要怎樣生活,在這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還沒等我從這種感傷的情緒中緩過神來,一團火紅的不明物體突然從天而降,在我眼前迅速閃過。一股徹骨的涼風撲麵而來,緊接著,樓下傳來幾聲讓人毛骨悚然的尖叫,發生什麽事了?難不成是火星人來到地球了?

我趕緊把頭探出窗子往下看,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氣。隻見一個女子以一種奇怪的扭曲姿勢在地麵上定格,穿著一條紅色的長裙,她的頭發很長,遮住了她的半張臉,一團黑褐色的**在她身下慢慢擴散。

我哆嗦了一下,仰起頭往上看,不知道她是從幾樓跳下去的。

再醒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快十點,又昏天暗地地睡了一整個白天,頭腦發暈,雙眼浮腫,我有些難受,不知道這樣的生活什麽時候才能恢複正常。

剛剛開機,手機就響了,夏小宇的聲音在電話裏聽起來就像是在放鞭炮,劈裏啪啦說了一大串:“該死的七月,你怎麽現在才開機?是不是又在昏睡百年啊?拜托,不要老是通宵寫作,白天不是一樣可以寫嗎?你瞧瞧你現在的生活,已經完全跟正常人脫軌了,女人熬夜很容易老的,不要以為你現在還年輕。叫安啟凡接電話,讓我給他上上課,自己的老婆成天沉迷恐怖暴力的文字,遲早要得神經病的,我看他這些年的心理醫生是白幹了。”

我笑起來,順手點了一根煙,起身去廁所,說:“你這張嘴啊,上輩/book/2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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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聾子呢,什麽話嘛,你在幹嗎?”

我說:“什麽也沒幹,剛睡醒,無聊著呢。”

她開心地笑起來:“哈,有沒有聞到什麽味道?”

我對著鏡子觀察自己的黑眼圈,咕噥著:“神經,這麽遠能聞到什麽?”

“麻辣火鍋呀!來不來?阿炎昨天剛從北京回來了。”她說的阿炎就是把她當金絲雀一樣養著的男人高炎。

“好啊,在哪兒?”

“在我家嘛,外麵好冷,不想出去。”說到這裏,我聽見她隔著聽筒小聲地撒嬌,“討厭啦,別動,在打電話呢。”

我說:“那我不去,這會兒都十點多了,你家離市區太遠了,整個一農村,誰叫你住那麽遠,我不去。”夏小宇住的地方在偏僻的郊區,一幢陳舊的公寓,那幢公寓原本是高炎一個朋友的,後來因為舉家遷往美國,公寓就空下來了,然後,夏小宇就搬了進去。半年多的時間,我總共就去過兩次,因為從我這兒坐車到她那兒要半個小時左右,而且去她那兒很不方便,Taxi不能直接開到公寓的門口,隻能停在路口 ,要上一個大約三百米的坡,旁邊是一排平民區,還有一間破舊的小寺廟。那裏住的都是很有生活規律的人,所以一到晚上十一點以後,基本上都熄燈睡覺了,由於沒有路燈,那條路特別黑。在這樣的情況下,盡管我已經被她提到的火鍋饞得直咽口水,可想到這些,我寧可泡方便麵充饑。

她把對高炎撒嬌的那一套用在了我身上,肉麻地說:“來嘛,七月,人家好些天沒見你了,想你了。”

我堅持著:“不去。”

她的聲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七月!你今天要是不來的話,這輩子也別想再見到我!”

“拉倒吧,整得跟同性戀一樣。太遠了啊,我一個人害怕。”

“安啟凡呢?”

“他回家了。”

“那我叫阿炎去接你,就這樣了,一會兒見。”說完又對著話筒狠狠地“啵”了一聲,也不管我答不答應,直接把電話掛了。

跟夏小宇的相識源於我曾經想寫一篇關於夜總會坐台小姐的恐怖小說,她個性很隨和,沒有心計,大大咧咧的,而且特別能講笑話,結果我那篇小說沒寫成,反倒跟她成了很好的朋友。高炎是她的客人,一家外貿公司的副總,有錢有地位,對她挺好,舍得在她身上花錢,後來便順理成章地被高炎養了起來,也就是時下比較流行的“二奶”。我有時候不是很理解夏小宇的想法,我曾經問過她,為什麽要把自己的青春浪費在一個有家室的男人身上,她笑著對我說:“我愛他,就像你愛安啟凡一樣,雖然他有老婆孩子,那也隻怪我自己在他生命中出現得太晚,而且,他能給我足夠的錢,我不用再去看別人的臉色陪酒、陪笑。你別看做我們這行的整天嘻嘻哈哈,可是有多少辛酸是別人不知道的。這麽跟你說吧,我們就像是寄生蟲,離開了金錢和男人便無法生活,所以我必須去愛一個人,狠狠地愛他,讓他也愛我,隻有這樣,我才覺得自己是活著的,你不會明白的。”

“可是等你老了怎麽辦呢?男人的愛都是很勢利很苛刻的,尤其是像你們這種沒有保障的愛情。”

她揮揮手,有些不以為然:“什麽是保障?結了婚還離婚呢。不過話說回來,我從沒想過他哪天離婚了來娶我,你知道嗎,七月,真正的愛,到最後會變成一種信仰。能找到一個願意對自己好的男人並不容易,如果可以,我寧願做他一輩子的情人,隻要他不棄我而去。”

你聽聽,還有沒有比她更傻的女子?

大約一個小時以後,我聽見樓下傳來按喇叭的聲音,緊接著我的手機響了一聲斷線,我知道是高炎來接我了,於是穿了件外套出門。

高炎坐在Taxi後排,探出頭來禮貌地跟我問好。這是一個四十出頭,臉上刻著滄桑與自信,有些微胖的男人。我朝他笑了笑,拉開前排車門坐了進去:“怎麽,高總?今兒沒自己開車?”

“呃,別叫我高總,你還是叫我阿炎吧,叫老高也成。不好意思啊,臨時有點事耽擱了一下,讓你等這麽久。”

“沒事。”其實我知道他為什麽不自己開車的,他每次去夏小宇那裏都是打的去,他跟夏小宇的關係是埋在地下的,不能公諸於世。我從一開始就對他沒什麽好感,可能跟這個有關係,在我的潛意識裏,對沒有責任感的男人有著一種很自然的排斥,大概是因為我父親的關係。

“聽小宇說你最近在寫長篇,寫得怎麽樣了?還順利嗎?”他問。

“昨晚寫好了。”

他說:“當作家很辛苦吧?其實,選擇這種職業也是需要一種毅力的。”

說到這個,我有些尷尬:“呃,我還算不上是什麽作家,都是寫著玩的。”

“嗬嗬。”他幹笑了兩聲,笑得有點難聽,卡在了喉嚨裏。

一時之間我們找不到話題,司機可能也感覺氣氛有點悶,扭開了唱機,放的是一首沒有聽過的英文歌曲,女人的聲音聽起來像在哭,讓人分外壓抑。我轉過頭對司機說:“換一首吧。”

“沒有了,都是這一種風格的。”

“那就關了吧。”我閉上眼睛不想再說話,車廂裏陷入了一片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