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辰聽完就笑了,這特麽不是網上的段子嗎?

張四海這老匹夫居然還真信了。

不過,話說回來,他也確實該信。

誰讓他老婆才四十歲,還長得好看又**呢。

他自己都沒有信心她會給他守寡到死,不信才怪呢。

“王律師還真是會尋找張四海的弱點啊。被你這麽一說,他現在肯定是寢食難安。”楊辰誇讚道。

王立紅:“哈哈……在他死之前先讓他受夠折磨,否則就太便宜他了。那我先回家整理文件,回頭弄好了再發給你。”

楊辰:“嗯。我等著。我還真想看看他自己說的跟我查到的是不是吻合呢。”

王立紅:“啊?你已經查清楚他名下所有的資產和賬戶了?”

楊辰:“嗯,差不多吧。但是我不敢保證查幹淨了,正好你弄來了他的口供,我可以對照著看看有沒有查全了。”

王立紅:“沒想到楊董這麽厲害,真是出乎我的預料。我隻當楊董掙錢厲害,沒想到還有這麽多人脈資源可用。佩服,佩服。”

“哈哈……你就別恭維我了,趕緊去辦正事吧。我這邊也有事要做,不跟你說了。掛了。”楊辰笑著說道。

王立紅嗯了一生,掛斷了電話。

楊辰趕緊回去繼續跟王凱旋等三人商談合約細節。

傍晚,王立紅給楊辰發來了整理好的清單。

楊辰趕緊打開白子畫和穆子寒查到的信息,兩者對比著看看。

除了瑞士的幾家銀行賬戶沒有查全了,其他的資產全部對上了。

楊辰非常滿意白子畫和穆子寒的辦事能力。

就她倆這情報能力,給國家效力都行。

楊辰給王立紅回了消息。

“對上了,應該都是真的。”

過了一小會,王立紅回了消息。

“收到!希望能對你們的調查有幫助。我們繼續兵分兩路努力,爭取這次必須把張四海辦掉。”

可是事情沒有那麽簡單,也不可能那麽順利。

好幾天沒有聯係楊辰的王市長打來了電話。

楊辰接通電話,笑著問道:“王市長這個時候給我打電話,是不是有什麽好消息要跟我分享啊?”

王市長那邊跟那些部門負責人之間聊的怎麽樣,也該給楊辰一個答複了。

王市長嗬嗬笑了兩聲,一聽就不太對勁。

楊辰立馬就不高興了,道:“說吧,結果怎麽樣?我可已經放出話了,也付出了這麽多,不管他們是誰,我絕對不會放過張四海。”

王市長沉默了幾秒鍾,隨後回道:“出來見一麵吧。去你的官府菜,我請客,咱哥倆簡簡單單喝一杯。”

看樣子事情很不順利,否則他也不會這樣。

見麵說就見麵說,當麵說得清楚。

楊辰便接受了王市長的邀請,立刻趕去了官府菜總店。

楊辰先到店,要了幾個簡單的小菜,拿了兩瓶酒,等著王市長到來。

十多分鍾之後,王市長來了,手裏還拿著一包花生米,還有一瓶茅台。

楊辰開玩笑道:“你這下飯店都自己帶酒菜啊?帶酒水已經夠過分了,你還帶下酒菜,你是一分錢都不想讓我掙啊。”

王市長哈哈大笑,道:“我這不是覺得每次都白吃白喝有些不好意思嘛。我尋思著也得自己表現一次,要不以後你不帶我吃喝了。你看你又搞了一桌菜,還開了酒,我多不好意思啊。”

楊辰笑著招呼他坐下,道:“你就別跟我貧了,趕緊坐下說。”

王市長笑著點點頭,趕緊把花生米盒子打開,又親自倒上了酒,這才坐下。

“你看你搞這麽客氣,我心情更糟糕了。你越是客氣,越是說明事情不順利。我說的對不對?”楊辰似笑非笑地說道。

王市長尷尬地笑了笑,端起酒杯,道:“咱們先喝一杯,然後再聊正事。”

楊辰點點頭,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隨後倆人一飲而盡。

王市長又趕緊倒上酒,然後笑嗬嗬地招呼楊辰吃花生米。

花生米配酒,孤獨男人的標配。

楊辰可沒心情吃花生米配酒,道:“酒也喝了,花生米也吃了,咱們還是說正事吧。您不著急,我可著急啊。我下午剛簽了收購協議,把紅日建材等三家公司買了下來。我要用這三家公司擊垮趙新年他們三個的公司。我花費了這麽大的代價,不管誰說情都不行,張四海這次必須得依法判處死刑。若是我采用非法手段弄死他,你們不同意還情有可原。現在是要依法判處他死刑,你們若是還不同意,那我可就不同意了。”

王市長趕緊問道:“你收購了紅日建材?另外兩家公司是做什麽的?”

協議都簽訂了,楊辰覺得沒有必要隱瞞什麽。

所以,他便一五一十都說了出來。

聽完之後,王市長苦笑一聲,道:“其實我早該想到的,你有仇必報,肯定會想盡辦法打擊報複跟你作對的人。隻是你這麽做真的有必要嗎?以你今時今日的地位,跟他們那種小角色斤斤計較,真的沒有必要啊,太掉價了啊。”

楊辰嗬嗬一笑,道:“如果有一天,你帶著爸爸和姐姐出門,被人圍住說要弄死你們,你可能比我更瘋狂。別說花錢了,你就是動用自己的權力也一定會讓那人付出代價。不是嗎?人啊,就是這樣。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永遠都無法感同身受。”

王市長點點頭,道:“你說的都有道理,這些我承認。不過,你不要太強勢,有些事情不是非黑即白。非得讓事情按照你的想法發展,那你就有點太過分了。張四海的結局應該交給法院審判,而不是你想方設法要找證據判他死刑。明白嗎?”

這話聽著有點別扭呢?

楊辰很激動地說道:“我隻是尋找證據,注意,是尋找,而不是創造。隻有他確實做過的事情,我才能找出來證據。如果他沒有做過,我又怎麽可能找得到證據呢?我之前跟你保證過,一定不會誣告他,我交出去的證據一定有證明,絕對不會模棱兩可,甚至是汙蔑。我也跟你說過,一定會讓法律來審判他。法律判他死刑,他就該死,這不是我能左右的事情。如果讓他活著,那就是對那些被他害了的人的最大侮辱。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