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崔宥梨

男人先是沉默了,緊接著他開口低沉道:“那你就去死吧!”

——

案件結束後,刑偵一隊又回複到了往日的清閑。

林覓雖然是葉霖琛的實習助理,但她每天還是要回學校去住,明年六月畢業,在此之前,她還有很多畢業論文都沒寫。

中午吃飯的時候,葉霖琛居然又讓她去買咖啡!

這一次林覓留了一個心眼,直接詢問他喝什麽才去買。

葉霖琛隻是冷冷地回了她一句:拿鐵半糖。

其實這幾天她一直都在觀察葉霖琛,上一次親他,他真的當做什麽都沒有發生過,看樣子是她想多了。

買咖啡回來的路上,一輛黑色豪車猛然間將林覓攔了下來。

從車上走下來一位身穿黑色西裝的男人,男人戴著透明隱形耳麥,來到林覓的麵前,畢恭畢敬地鞠躬行禮:“小姐”

林覓感覺一陣頭疼,他沒想到躲在這個都還能夠被他們找到?

“你們怎麽來了?”

“回小姐的話,是董事長讓我們來接您回家的,董事長知道了您不在學校,而是在警局的事非常生氣,所以特地讓我們來接小姐回家”

“你們回去告訴我爸,我是不會跟你們回去的,我要留在刑偵一隊,我要當警察!”

“小姐,這是董事長的吩咐,也希望小姐能夠體諒我們做下屬的”

林覓一提到自己的父親,就是一肚子的火:“我管他呢!從他娶了那個狐狸精開始,他就不再是我爸!你回去告訴他,有我沒那個狐狸精,有那個狐狸精沒我!”

西裝男人顯得有些為難,畢竟一個是董事長,一個是千金小姐,還有一個就是夫人,這三個人他們都得罪不起!

“這……”

……

就在林覓轉身離開的時候,突然間,她聽到了一個她最厭惡的聲音。

“林覓”

她停下了腳步,或許她這一輩子永遠忘不了這個聲音,因為這個女人,她的母親死了,因為這個女人,連她最愛的爸爸也被別人占有了。

她猩紅了雙眼,不願意麵對她。

可是這個女人卻主動來到她的視線裏。

這個女人叫崔宥梨,是林覓的父親林振森十年前迎娶的繼室,也就是林覓的後媽,但是林覓從來不會這樣叫她,因為這個女人,比林覓也就大個幾歲而已,叫姐姐都不為過。

崔宥梨長得非常漂亮,身材也非常好,難怪林振森當年不顧亡妻阻攔,硬是要將崔宥梨娶進門。

踏著高跟鞋,崔宥梨來到了林覓的身邊,臉上還是保持著笑容:“林覓,好久不見,你又長高了不少,現在變得越來越漂亮了”

林覓不吃她這一套,送她一個白眼:“謝謝,我本來就很漂亮”

崔宥梨溫柔地笑了:“林覓,我再怎麽說,也是你爸爸現在的合法妻子,你就是我的女兒,雖然你不承認,但沒關係,我會等到你承認我的”

林覓諷刺一笑:“那不好意思,我想在你活著的時候,應該等不到了”

“林覓,我也是你的長輩,為何你從來都不選擇尊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