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林,你確定你們當時調取的車輛卡口,將進入拋屍現場的所有道路完全封鎖了?”

最後,慕遠忍不住這樣問了一句。

方林苦笑道:“當然確定!當時為了徹底將這個情況給弄清楚,我們不僅派人了親自將這個區域的路都跑了一遍,隻要有岔路,都開車去跑過。同時還向當地村社幹部進行了核實,確定不會有其他道路可以進來車輛。”

“摩托車呢?”慕遠問道。

方林倒是很自信,道:“摩托車也不行!哪怕是用推的都不行。”

慕遠摸了摸後腦勺。

頭大!

就在這瞬間,慕遠忽然靈光一閃……

他腦子裏浮現出了兩張圖片。

這是兩張過車圖片。

來自於不同的車輛卡口。

車是同一輛車,嗯……車牌是一樣的,車型也是一樣的,開車的人也是一樣的,不是同一輛車還能是什麽?

可兩輛車卻還是有區別的。

這個區別的位置就在與駕駛員的後腦勺處。

駕駛員的後腦勺,監控中自然是看不到的,但卻能看到後腦勺位置的靠枕兩側的邊沿。

在慕遠的印象裏,那位置應該放了什麽東西,要麽是衣服,要麽是毛巾什麽的。

時間靠前的那一張照片中,這東西還存在,可在後麵離開的那張照片中,這東西卻不存在了。

這本是很正常的一個情況,放在椅背後麵的東西,又不是縫在上麵的,取下來是很正常的嘛。

可若仔細想想,這個情況似乎就不是那麽簡單了。

首先,該車輛出現在兩處卡口之間的時間間隔,對比兩處卡口之間的距離,可以判斷出他中途幾乎沒做什麽停留。

如果隻是短暫的耽擱,司機在駕車過程中,一般不會去動那種沒有在自己視線範圍內的東西。

若假設那東西是衣服,倒也可能因為司機感覺冷了停車把它穿身上,但實際上它並沒有被穿在身上,兩幅照片前後,司機的衣著並無變化。

“它去了哪兒?”

這是個值得深究的問題。

不僅如此,從車牌上看,這輛車並不是本地車輛,而是一外地牌照。

呃,好吧,外地牌照很正常,因為這是農村嘛,很多人在外地打工,在外麵買車後回來,有一輛外地牌照的車也是可以理解的。

唯一讓慕遠感到懷疑的就是駕駛位靠枕處的那東西。

他覺得有必要查查,哪怕查了之後證明一切都是巧合——這個可能性很大。

但若不查,就什麽都不知道了。

“林A33551這輛車,你們查過沒有?”慕遠忽然開口問道。

方林愣了愣,對方這一開口就冒出一個號碼,讓他有些措手不及,因為他對這個車牌全無印象。

不過方林的反應很快,第一時間查詢起來。

當兩張照片擺在桌麵上後,方林愕然道:“慕支隊,你覺得這輛車有問題?”

“有些可疑。”慕遠淡定地回答道。

此刻,他目光再次落在了這兩張照片上。

雖說他剛才服用了思維風暴藥劑,記憶力好到爆炸,但這終歸與親眼看著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照片中,嫌疑人都沒有露出整張臉,從眼睛下沿部分就被遮住了。

看不到整張臉,自然就不利於分析目標的情緒狀態。

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嘛,眼睛都看不到,就確實不好搞了。

可現在慕遠在特別關注下,他發現了一些不同。

單看一張照片,看不出任何異常。

兩張照片結合起來後,他卻看出了一些區別。

這個區別,在於臉部的線條。

第一張照片,臉部線條比較僵硬,而第二張照片,線條要柔和許多。

這是為什麽?

可以這樣解釋,在第一張照片拍攝時,駕駛員比較緊張,而第二張照片中,他潛意識裏放鬆了許多。

這種緊張和放鬆,不是裝就能裝出來的。

他在緊張什麽?

當然,緊張的原因有很多,任何人都有緊張的時候,可這個時間、這個位置,他的緊張就不得不引起慕遠的懷疑。

沒等慕遠繼續說話,方林便道:“可這輛車通過的時間是白天,從這條路上的車流量來說,在白天停車拋屍,被發現的可能性很大。嫌疑人應該沒這麽大膽的,也不敢去賭這個運氣。”

慕遠嘴角泛起笑容,自信地說道:“這可不一定。從你們給出的現場照片判斷,拋屍地點處的公路屬於一段直路,兩側的視野都非常開闊,嫌疑人將車停在這裏,就算發現有人過來,也有足夠的應變時間。另外,根據嫌疑人從公路進入拋屍現場的痕跡以及經過的距離判斷,他在現場並未待太長時間。這也可以側麵印證他走得很急,不敢在現場停留太久。”

“慕支隊你說的倒也有這個可能。”方林遲疑了一下說道。

後麵有一句話他沒說出來:他覺得這個可能性比較低,甚至覺得,慕遠選定這輛車,純粹有點像是在碰運氣。

其實不僅方林有這樣的懷疑,秦局長和夏支隊也同樣有類似的想法。

隻不過他們與方林一樣,不方便將此說出來。

慕遠無比自信地說道:“你應該表現得更有信心一些。現在……麻煩你查一下這輛車的相關信息。”

方林倒是沒有拒絕,打開相關的數據平台,查詢對應的資料。

這是七年前的照片,車自然也是七年前的車,該車是否已經報廢,誰也說不準。

若是已經報廢,要查相關的資料,可就得去上牌地調取相關的檔案了。

另外,這輛車當時的軌跡信息肯定也是查不到了,對於這些數據的存儲,不可能有七八年之久。

方林花了幾分鍾時間,便將所能查到的東西羅列了出來。

照片中的車是一輛老款的起亞K4,而查到的車也是一輛起亞K4,上牌時間差不多有十年了。

這說明,隻要車不是被套牌了,那這車應該就是原車主了。

這也算是一個好消息,至少這好不容易到手的線索,不至於又斷了不是?盡管這個線索在秦局長等人看來並不是很靠譜。

然後……查車主信息。

可當車主信息呈現出來後,慕遠就有點小失望了。

因為車主是一個女的。

而剛才照片中反應出來的司機是一個男的。

很顯然,直接通過車確定司機的身份就不太現實了。

能否直接詢問這個女車主,問她七年多前是否將車借給別人呢?可以當然是可以的,但卻容易打草驚蛇。

“查一查他的關係人吧!”慕遠說道。

一般來說,能借車的人,關係都非常近,通過大數據上的一些關係人,倒是有很大可能鎖定這男司機的身份的。

查找關係人可就比直接點對點地查車、查人要複雜多了,各種條件、各種查詢模型,都需要仔細推敲的。

看著一條條數據被點開,慕遠認真地看著那一張張照片,秦局長等人腦子有些轉不過彎來。

他們不笨,大致能猜到慕遠在幹什麽。

不外乎通過這些關係人的照片與司機的那半張臉進行對比,以期發現目標。

但那僅僅是半張臉,而且是眼睛以下的半張臉……

更不用說用來比對的素材,一個是通過車輛卡口照出來的人臉,本來就很模糊,另一個卻是證件照。

這具有比對的條件嗎?

可想想慕遠之前表現出的在模擬畫像方麵驚人的能力,秦局長等人終歸是沒勇氣將質疑表現在臉上。

他們看到,慕遠首先就將那女車主的丈夫給排除了,其實就連秦局長,也看出那男的下半張臉與女車主的丈夫不像,被排除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個人這輩子會產生多少關係人?那一定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

但會有多少關係人能被溯源追蹤出來?這個就不太好說了。

慕遠將關係人搜羅了一遍,結果……卻沒有任何收獲。

“慕支隊,這個方向……是不是有問題呀?”方林猶豫著說道。

慕遠沒有立即回答。

他對自己的發現和推論有很足的信心,但這畢竟是七年前發生的事情,如何進行下一步的偵查,確實是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

現在必須確定兩件事情。

第一,卡口所拍攝照片中的車輛是否就是這個女車主的車。

如果第一個問題得以證實,那麽第二個問題就將隨之出現,這開車的司機,到底與車主是什麽關係。

“我準備去一趟林南省,見一見這位馬女士。”慕遠忽然開口說道。

秦局長眉頭微皺,問道:“慕支隊,去林南省是小事。不過你確定這輛車就一定與這起凶殺案有關嗎?”

慕遠指了指還映在牆上的照片,道:“我有絕大部分把握,確定駕駛這輛車的司機,與拋屍有關。剛才我所做的時空分析,隻能算是一點點佐證。真正讓我覺得可疑的,是這人背後消失的衣服和他的表情變化。”

隨後,慕遠很是明確地指出了這兩張照片中的細微區別。

人有時候就是這麽奇怪,但別人沒說的時候,你看不出任何的異常,可隻要稍稍一提醒,就有一種果然如此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