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正值晚上11點,不得不說,在這半夜看命案案情,確實有些慎得慌。

慕遠的心倒是蠻大的,沒多少感覺。

這是一件發生在樂雅市轄區的一件命案。

七年前的淩晨,有一個老人在馬路邊上的一堆草叢中發現了一具屍體。

無頭屍體。

倒不是說這老人視力好,而是因為那屍體已經開始腐敗變質,空氣中彌漫著一股子臭味。

當時老人可嚇壞了,撒腿就跑。

跑了很遠,方才驚魂未定地報了警。

警方第一時間趕到並封鎖了現場,很快確定……這並非第一作案現場。

理由很簡單。

這屍體的腦袋可是被砍下來的,可現場並無噴灑血跡,這已經很好地證明了這隻是一個拋屍現場。

這條公路是一條省道。

當時因為案發地所在的縣尚未通高速公路,所以省道上過往的車輛還是非常多的。

而由於這屬於農村道路,七年前的監控建設非常落後,為了破案,警方將周圍十餘公裏、可能經過這處地點的沿途卡口數據全給調走了。

不僅如此,警方還對周邊進行了大量的走訪、摸排。

當時的一個縣局,近半數的精幹警力全都投入到這個案子中了。

可如此調查近半年,那無頭屍體仿佛從天而降,任何一絲線索都沒查到。

這就很頭疼了。

畢竟,這案子的性質極其惡劣,當時在社會上也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對普通老百姓來講,你說一普通的殺人案,聽著最多讓人感慨一下又有人被殺死了,然後……也就沒太多的感觸,可聽到殺人分屍案,那感受卻是截然不同的。

可案子就擺在那裏,警方也確實費勁了心思,可就是破不了。

警方也很絕望啊!

他們也不可能一直將所有精力都放在一個看不到希望的案子上不是?於是隻好逐步削減專案組的警力,最終,這個案子也就被放下了。

這裏所說的放下,並不是說直接束之高閣不予理會了——命案,在任何一個辦案部門,永遠都是排在第一序列的。

警方在做出這樣的決定的時候,其實自身也是非常難受的。

這個案子,每一位偵查員的都清楚,每一個細節都了如指掌,甚至當時參與案件辦理的偵查員,心底也都憋著一股勁,一旦有任何新的線索,那又將是一場硬仗。

慕遠看完案情介紹,這裏麵雖沒有詳細說明當地警方當時偵破任務的艱辛,但從裏麵羅列的證據資料可以判斷,當時警方肯定是做了大量工作。

可哪怕是做了如此多的工作,案件還是沒能破獲。

慕遠眉頭緊鎖!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一塊被啃過、但卻沒有留下任何牙印的骨頭,可見其硬度之高。

接手這樣的案子,慕遠也不敢說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破案。

一切脫離實際的打包票,都是耍流氓。

雖然僅僅隻是看了案件的簡要情況和部分證據線索清單,但慕遠心頭也有了他的想法。

慕遠完全讚同之前警方的偵察方向。

發現無頭屍體的地方並非第一現場,嫌疑人將屍體帶到這裏完成了拋屍。

而根據周圍環境以及現勘的情況判斷,嫌疑人肯定是駕車拋屍。

這點很重要。

如果嫌疑人是徒步到達現場,路線不可避免的具有多樣性,而駕車就不一樣了,駕車必須要有路不是?

之前警方費了這麽大力氣調取周圍十多公裏的車輛卡口數據,也就是出於這個原因。

至於為何如此肯定嫌疑人是駕車拋屍的,道理很簡單,屍體是被拋棄在距離路邊七八米的荊棘叢中的,而除了馬路這邊的草叢有踩踏的痕跡之外,其他地方完好無損。

嫌疑人帶著這樣一具屍體,總不能從天上飛來的不是?

唯一可能的便是從馬路這邊進入拋屍現場。

既然嫌疑人是從馬路這邊過來的,他總不可能扛著一具無頭屍體在馬路上走不是?

要知道這是省道,馬路上過往車輛很多,哪怕是夜間,也是時有車輛經過。

這種情況下,誰敢扛著屍體在路上走?就算嫌疑人對周圍環境不熟悉,也幹不出這種事情來。

根據這般推理,嫌疑人使用交通工具進入現場也就合情合理了。

然後再按照這條線展開偵查……

接下來的方向有兩個。

一個是車從很遠的地方開過來的,這就是調取卡口數據的意義。

隻要確定所有的道路都封控了,每一輛車都插翅難飛,嫌疑車輛就肯定在調取回來的這些數據中,難就難在如何把它揪出來。

第二個方向,則是假定車就是附近住戶所有,換個說法就是車並未經過那些卡口。

這樣一來,就需要對周圍的情況進行地毯式摸排,哪家有車?什麽型號?案發前後到底在什麽地方?

別以為這隻是幾個問題那麽簡單,如果在前麵加上幾百上千戶這個數量詞,工作量足以嚇死人。

更何況這些住戶並不是住在一起、或者是住在一條直線上的,他們是分散在很大一個區域內,周折往返、爬坡上坎,這都是常事。

這兩個偵查方向,樂雅市警方都做了,而且做得非常細致,隻是這結果……

有句話說得很好,就算你很努力了,結果也可能就隻是個屁。

這句話將案偵工作可謂是刻畫得淋漓盡致。

慕遠現在倒是不需要再去做走訪調查、再去調取車輛卡口數據——這些工作都已經做了,而且哪怕他現在要去做,也沒有任何意義。

他給自己定下了目標,盡快把警方調取回來的所有資料和走訪記錄翻閱完畢,看看能不能有所收獲。

慕遠先在案件管理平台上查看了一下,結果……讓他有點小鬱悶。

平台上沒有顯示任何的偵查資料。

這其實也是可以理解的。

雖說現在要求將所有案件信息在網上錄入,不論是法律文書還是證據資料,但這裏麵並不包括案件偵辦過程中所搜集獲取的信息數據。

一件案子,最終真正有價值的資料是一,那麽偵查過程中收集整理的資料可能是一百,甚至可能是一千、一萬。

你讓偵查員把這些東西也錄到網上?那除了占據存儲空間外,沒有太大的意義。

當然,在辦案部門內部,肯定是有存檔的。

慕遠再看了平台上的資料後,心頭有了打算。

去樂雅市一趟。

雖然前幾天才剛從樂雅市回來,但所為的事情不一樣不是?慕遠自個兒也不介意多跑兩趟,相信樂雅市警方也肯定不會介意的。

如果說慕遠有什麽顧慮,那就是擔心自己破不了案子。

畢竟,自己這一去,肯定給樂雅市警方帶來很大的希望。

可若是結果……沒有結果,樂雅市警方肯定得失望啊!

但作為一個警察,如果擔心失敗就畏首畏尾,那就別當警察了。

就在他做了決定後,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自己怎麽去呢?

從人事管理的角度來說,自己歸屬於西華市局管理,負責轄區也是西華市轄區。

之前去樂雅市,那是接到了省廳的指令,算是被抽調支援的人員。

可現在呢?自己是請假去呢?還是申請出差?

請假……還是算了吧,這是公事,肯定不能算請假。

可申請出差,向誰申請?

市局?這恐怕有些不妥,市局派自己前往樂雅市協助偵破案件?這不管是從權責方麵、還是清理方麵,都說不過去。

那就隻有向省廳申請了?

嗯,就這樣幹了。

慕遠猶豫了一下,拿起手機便給林副總隊長撥了過去——不是他不想撥給其他人,而是那邊熟悉的就林總隊長。

“林總隊……”

沒等慕遠說完,林副總隊長便熱情地招呼道:“小慕啊!這大半夜的,還沒睡啊?”

慕遠疑惑地看了看時間——呃,快12點了,確實有點晚。

“快睡了!”慕遠隨口說了一句。

“小慕啊,熱愛工作是好事,但也得勞逸結合,注意休息。”

“明白了。”慕遠說道,“林總隊,有個事情想要麻煩你一下。”

“什麽事?”林總隊有點迷糊,能讓慕遠打電話請求幫忙的事情,恐怕不多吧?私事還是公事?

慕遠道:“一件案子,我剛剛在平台上看到了一起案件,想試著看看能不能破。”

他沒將話說死,留了後路。

“呃……你這幾天不是破了上百件案子了嘛。”林副總隊長說這話時,有一種看到兒子成才的老父親的欣慰感。

慕遠無比平靜地說道:“那都是些普通案件。”

林副總隊長先是一愣,接著領悟過來,驚訝地說道:“你說你這次準備攻克的案件是一件特殊案件?”

慕遠說道:“對,命案!”

林副總隊長有種難以言喻的激動,不過沒有持續太久,便又壓製住了。

“有把握嗎?”

他有這樣的擔憂,也是很正常的。

慕遠能以橫掃之勢破獲無數普通案件,是因為警方不可能在這些常規案件上花費太多的精力。

可命案不一樣,這是盡可能地集中優勢力量攻克的案件。

一般最終沒能破獲的案件,基本上已經可以肯定是破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