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小區不算老舊,但至少也是十年前的小區了,與當下的高尚小區相比有著不小的差距。

其中最為明顯的一點,便是人車未分流,停車位緊缺。

小區內道路的一側畫了停車位,以彌補車庫停車位的不足。

慕遠徑直走到一輛黑色轎車前停下,看了一眼車牌,便對萬教導道:“萬教,你看能不能找一下這車主?”

萬教導先是一愣,仔細瞅了瞅這輛車,忽然臉上一喜,道:“要找車主還不簡單?”

說完,拿起自己的手機擺弄起來。

不到半分鍾,萬教導找到了車主的聯係方式。

“喂,你好。我是派出所的,有件事情想麻煩你一下……謝謝,麻煩現在就到你停車的地點來。”

掛斷電話,萬教導讚賞地看了慕遠一眼,也沒多說什麽。

隨後他便轉身對當事雙方說道:“你們剛才所要的證據,很快就會有了。”

慕遠不經意地觀察了一下金先生和那位李女士的表情,內心穩如老狗。

當事雙方和圍觀群眾不乏腦子比較靈光的人,看到剛才的一幕,都大致猜到了萬教導口中所說的證據是什麽。

一時間大家也不爭吵了,雙方當事人沉默不語,內心作何想法隻有他們自個兒清楚。

至於周圍的吃瓜群眾,則在低聲議論著。

反正看熱鬧又不用給錢,他們比當事人更期待結果快點出來,如果能更具有戲劇性和話題性,就更完美了。

那位車主在近百人的殷切期盼中來到了現場,他看到眼前密密麻麻的人群時,有些懵。

不過他還是朝著這邊走了過來,手裏握著自己愛車的遙控鑰匙,輕輕一按。

“嘟嘟……”

伴隨著輕響,轎車車燈閃爍了幾下。

瞬間,無數目光集火。

車主傻眼了,他陷入了嚴重的自我懷疑。

我是誰?我在哪兒?我做了什麽?

下一秒,他回想起自己之所以到這裏來,是因為一位派出所的警察叫自己過來幫忙的。

是時候發揮自己的光和熱了,他覺得自己此刻的氣場絲毫不比走紅毯的明星弱。

在這樣的高光時刻,車主都快忘了自己是來幹嘛了。

“咳咳……”慕遠咳嗽一聲,迎了上去,道,“這位大哥,剛剛這裏發生了點事情,我看你車上安裝有行車記錄儀,而且攝像頭的電源指示燈是亮著的,應該是采用的ACC電源供電吧?”

“我是直接接在車子的電瓶上的。”車主呆萌地應了一句。

“這就對了。”慕遠道,“麻煩您回放一下剛才的視頻,時間點是……白哥,事情發生時間大概是什麽時候?”

“半個小時前。”

車主又瞅了瞅周圍的情況,忽然發現情況似乎不太對。

貌似……要得罪人啊!

都是一個小區的,這樣不好吧?早知道就不來了。

可惜,現在來都來了,總不能溜走吧?

至於撒謊說行車記錄儀壞了,如果眼前是為老民警,或許還能忽悠過去,可慕遠一看就是很精明的樣子,這就不好整了。

彎著腰鑽進車內,車主迅速地將存儲卡取了出來。

他是沒打算在這裏回放了,萬一惹得當事方不高興,把自己車砸了怎麽辦?

“帶回所裏去看吧。”萬教導很體貼地說道,“把雙方當事人也都帶回去。”

慕遠微微一愣,他可是想著當麵打臉呢,若是帶回去,沒了周圍的圍觀群眾,效果可就差多了。

可現在領導吩咐了,慕遠也不好反駁。

說到底,警察處警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發泄自己的情緒。

正在這時,一個急切的聲音從外圍傳來。

“讓開,讓開!欣欣,你怎麽了?”

一個女人衝進來,以一種無可阻擋的氣勢跑到了金先生身邊,當她看到小女孩手臂上兩排牙印,其中有兩個還在滲血的時候,整個人怒了,仿佛一頭護犢的獅子。

小姑娘看到這女子,哇哇地哭的更厲害了。

“什麽狗咬的?老娘要將它剁了!”

慕遠:好狂暴……

那李女士一群人似乎也嚇了一跳,這女人,什麽來路啊?

萬教導自然不希望再節外生枝,連忙說道:“這件事情我們正在處理……”

“處理什麽?不需要處理!什麽狗咬了我女兒,我弄死它!”

萬教導:“……”

“這是法治社會。”

李女士心裏有些犯怵,連聲道:“你想幹嘛?你……”

“老婆,先別衝動。”金先生勸道,“……”

“既然敢放任自己的狗咬我女兒,我把狗弄死怎麽了?”這女的很狂暴地盯著李女士,那眼神似乎不是想把狗弄死,而是想弄人。

李女士瞪大著眼,想要硬氣地反駁,嘴唇翕動,卻是說不出來。

旁邊的年輕女子卻也是咬牙切齒,道:“你來弄啊!我倒要看看,你今天敢把我家狗狗弄死。”

“停!”萬教導本是很平和的一個人,這時候也忍不住發火了,都特麽的不嫌事兒大是吧?

“全部帶回去!調查處理。”

說完,萬教導又看向這位新來的暴躁女人,擲地有聲地說道:“你先帶你女兒去打狂犬疫苗!”

“我……”

“我什麽我?難道你想看著你女兒繼續受疼?”萬教導道,“你放心,我們把事情調查清楚後,絕對會依法依規處理。”

“……”

這暴躁女人雖然沒有應聲,卻還是從金先生手中把女兒抱了過來。

在十多位警察站台的情況下,萬教導那不怒自威的表情讓當事人雙方不敢造次。而且萬教導的一番話有理有據,他們想鬧也挑不出刺來。

這時,白敏已經對當事雙方做好了登記,並且留了幾位現場人員的聯係方式,這也是為下一步的處理做好準備。

當下萬教導幹淨利落地招呼著兩方當事人上車,與派出所處警人員一道前往派出所。

慕遠與萬教導同車,這是萬教導要求的。

上車後,坐在副駕駛的萬教導便轉過頭來,笑著問道:“小慕,你小子剛才表現不錯啊!”

“還行。”慕遠靦腆一笑。

萬教導:“……”

他強行壓住吐糟的衝動,好奇地問道:“你怎麽想到找車上的行車記錄儀的?”

就行車記錄儀本身而言,並不算什麽神秘的東西,但絕大部分人在處理這件事情時,最多隻會想到周圍有沒有監控,或者事情發生時有沒有人經過,這是一種慣性思維的作用。

哪怕那一輛輛的車就停在眼前,看到它們的人,意識中也隻會認為這是一輛輛車,而不會想到車上的行車記錄儀。

不僅眼前這件小糾紛是如此,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也是一樣的。

不管再精明的嫌疑人,都不可避免的會在案發現場留下痕跡。

這些痕跡就擺在那裏,能不能發現這些痕跡,考驗的不僅僅是警察的眼力,還有思維。

細致入微這個詞說來簡單,可全世界又幾人能做到呢?

也正因為如此,萬教導才對慕遠剛才的表現如此讚賞。

慕遠道:“這兩天我正在研究現勘相關的知識,當時看了現場的情況,就想著如何才能重現當時的現場,然後就看到了停在路邊的車。”

“這兩天?你不是在辦那件連環搶劫案嗎?對了,還順手破了一起盜竊案,可也沒見你專門研究現勘吧。”萬教導疑惑了。

慕遠訕訕一笑,道:“嗯,就是今天上午起床後研究了那麽一會兒。”

“……”

萬教導開始懷疑人生。

慕遠看了看萬教導,眼中帶著一絲歉意和……幸災樂禍。

好好地工作生活不好嗎?為何偏偏要找刺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