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吳局長看來,十來號人,一頓飯下來不會超過一千,這根本不算事。

就算奢侈一點,稍稍超點標,那也不會超過一千五。

畢竟,下午事情還很多,不能喝酒不是?隻吃飯,能用掉這麽多錢,就算是很不錯了。

然而,當一桌人真正開吃的時候,吳局長才發現自己太幼稚了。

有能力的人果然都有些特殊的怪癖……

而慕遠的怪癖,就是能吃!賊能吃!特能吃!

再想想這家夥居然還懂得屍檢——呃,總感覺畫風不太對。

一般來說,請客吃飯,特別是吃這種中餐,一開始就會將菜給點好。

可這次吳局長足足補點了兩次菜,才算是將這頓飯給吃完,著實有點小尷尬……

而最終結賬之時,那超過兩千的金額,讓吳局長哭笑不得。

雖說對於一位縣區公安局局長來說,這種不過四位數的金額根本不算個事,可……這也太能吃了吧?

以至於在去殯儀館的路上,吳局長等一幹青禹縣局的大小領導都會不由自主的往慕遠身上瞄。

倒是馮局,早已習以為常……

……

屍檢的過程泛善可陳,林教授也不愧為是這方麵的專家,一個多小時後,有關於那一袋子碎屍的檢驗報告便出來了。

當然,這並不是正式的報告,那種有蓋章簽字的報告還需要幾天才能做出來,可對於檢驗結論,林教授卻是可以提前告知的。

結果……自是比慕遠和之前那幾位法醫的檢驗結果更詳細,理論觀點也有更多的數據做支撐。

隻不過當馮局長聽了林教授的講述之後,內心卻是充滿了震撼。

在部分關鍵性的屍檢結論上,林教授的檢驗結果與慕遠所說的大同小異。

其中最關鍵的便是屍塊在河水中的浸泡時間,林教授給出了15-20小時的結論,這無疑是對上午鎖定陳師傅車上那位乘客為嫌疑人的最有力支撐。

不僅如此,林教授還給出了屍體被進行過加熱處理的結論,目的自然是加快屍體的腐敗速度。

如此也就可以判斷出,被害人的死亡時間,肯定沒有半個月——甚至,可能案發時間還在十天以內。

馮局長的震撼,自然不是因為嫌疑人的狡猾,而是因為慕遠的推測居然是正確的。

這麽說來,慕遠這小子……在屍檢方麵也有一定研究?至少理論知識是有的。

可以說,在警察這一職業中,法醫應該算得上是最具有專業性的一個職業了,可慕遠這小子竟然也有涉獵。

他不由得懷疑:還有這小子不會的事情嗎?

“看來小慕的潛力巨大啊!回頭得好好挖掘挖掘!”

有了想法的馮局也沒點破此事,當務之急,還是根據現有的信息,對案件做進一步的偵破。

一行人回到縣局,林教授也拿到了自己的那份酬勞,高高興興地開著車走了。

而此時,馮局帶著慕遠,與青禹縣局的一眾刑警,一起研究著一段段的行車記錄儀錄像資料。

這也可以看出青禹縣作為小城市的好處了,僅用了小半天的時間,就將當天晚上經過合豐大廈的大部分車輛給找到了。

雖然找出來的這些並不是全都安裝了行車記錄儀,但卻也有不少有著監控視頻的。

刑大的辦事效率很高,拿著一塊塊移動硬盤,就將這些視頻全給拷貝了回來。

由於之前已經確定了目標出現在合豐大廈門口的時間,現在再查看這些行車記錄中的視頻,就簡單了許多。

隻需要完全按照時間軸往後推就行了。

整個過程中,馮局都在一旁看著……

原本像這類具體的辦案事務,馮局是不用參與的,甚至於——要是領導“懶”一點,當個吉祥物就行了。

可馮局是屬於認真負責的那一類,再加上慕遠的存在,他心頭有一股好奇,想看看慕遠到底能不能把這個案子破了,所以對有慕遠參與的環節,他也同樣全程參與了。

不到半個小時,警方確定了一件事情。

他們跟蹤的那個目標,確實沒有進入合豐大廈,而是坐車離開了。

其所坐的車,同樣是出租車。

這無疑也增加了目標的可疑程度。

要是正常人,大半夜的,會打車到某處地方,然後什麽事都不幹,再打另一輛車去另一個地方?

好吧,這樣的情況也不是不存在,隻不過剛好這麽巧合地出現在他們的調查目標身上,想不引起注意都難。

“估摸著,十有八九,這人就是拋屍的嫌疑人了。”

這幾乎是大部分心中的想法。

接下來兵分兩路,一部分警力繼續跟蹤嫌疑人乘坐的出租車,以確定其下車地點,然後找出其落腳點。

另一部分警力,則繼續在思明巷一帶進行走訪調查……

慕遠屬於第二組的——編外人員。

他不需要搞走訪調查,隻需要帶著二毛到巷子裏去轉悠一圈。

對於二毛是否可以嗅出嫌疑人的行蹤,馮局長等人不敢報太大希望,可雖然是這樣想,內心卻總是忍不住有那麽一點點希冀——萬一嗅出來了呢?

無疑,思明巷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因為那袋子就是目標從這裏麵提出來的。

要是之前的推論完全成立,那麽思明巷內,很可能就是案發現場,至不濟……也是第二現場。

所以,能反向跟蹤目標,確定對方是從哪個房間裏把袋子提出來的,對於案件的偵破至關重要。

甚至於,隻要找到了這個地方,說不定就能確定這人究竟是不是嫌疑人了。

十多分鍾後,穿著便裝的慕遠出現在思明巷口,動作悠閑而又瀟灑。

而在他腳邊,則是一隻小狗……小哈士奇。

這小家夥就差在腦門上刻上“懵逼”二字了,左瞅瞅、右看看,仿佛對一切都充滿了好奇。

這次馮局沒有陪著慕遠過來,其實他自己是想過來的,但考慮到自己過來的話,估計青禹縣局的一幹領導也會陪著,在現在案件尚未偵破的情況下,如此大張旗鼓的行動,明顯不利於案件偵辦。

不過青禹縣也不能讓慕遠一個人過來忙這事兒不是?經過綜合考慮,他們派出了一個警花小姐姐。

嗯!確實是警花——這從慕遠有些羞紅靦腆的老臉上就可以判斷出來。

原本……慕遠是不會有這般神色的,怎奈臨出門的時候,吳局長一句話,讓慕遠腦子裏總會忍不住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

“小慕同誌,藺晴可是我們分局的一張名片,現在也還是單身呢。”

慕遠總覺得,吳局長在說這話的時候,語氣有點意味深長。

為什麽吳局長要重點提對方是單身呢?難道吳局長有意撮合撮合?

可吳局長為什麽要撮合呢?嗬嗬,這個問題其實是不存在的,像自己這麽優秀的人……

一輛車把二人送到思明巷口,就直接開走了——這是慕遠要求的,因為他不確定需要多久才能完成這一任務。

眼下,慕遠身邊除了二毛,就隻有這位警花小姐姐了。

慕遠一本正經地觀察著周圍的環境,二毛則有事沒事在警花小姐姐纖細勻稱的腿上蹭來蹭去……

好吧,其實——也沒蹭到腿,誰讓二毛的個頭太小呢?最多,也就是在鞋幫子上蹭了幾下,想蹭到腳踝都有點難,畢竟警花小姐姐穿了一雙比較個性的運動鞋……

“慕遠,你確定你這小家夥能嗅出嫌疑人的行蹤?”警花小姐姐目光一直放在二毛身上,越看越覺得懷疑。

慕遠正色道:“放心吧!它很靠譜的。”

然後……二毛又湊到小姐姐狡辯蹭了蹭,身子還像小貓那般弓了一下下……

慕遠臉頓時一黑,低啐了一句:“你這慫貨!還不快去幹正事?”

二毛抬頭瞅了慕遠一眼,一雙小眼睛帶著點委屈,然後邁開小短腿朝前麵跑去。

藺晴滿臉的不可思議。

“走吧!跟上去。”慕遠說了一句,目光在藺晴那如朝霞映雪的臉上停留了一秒,然後扭頭便朝前麵走去。

藺晴雖然完全不相信這隻會裝可愛的哈士奇能跟蹤,但領導的指令是讓她配合慕遠,總不能扭頭回去吧?所以,也隻能跟上去。

思明巷並不是隻有一條巷子,而是指一片區域。

這裏麵小巷四通八達,全是那種老式的居民樓。

接下來,藺晴驚訝地發現,那小哈士奇竟然真的在周圍東嗅嗅、西聞聞,動作還真像那麽回事。

一開始,藺晴也沒怎麽說話,她以為慕遠作為一名帶犬人員,“警犬”執行任務的時候,他總得下達指令什麽的吧?

結果她發現慕遠完全就像是散步一樣跟在二毛身後,一副“聽狗由命”的姿態。

走過三個岔路口,藺晴越發地懷疑了,這小家夥是不是在找吃的?

“慕遠,我們就這樣一直跟著?”藺晴向身邊距離自己不到一尺的慕遠同誌問道。

慕遠猶豫了一下,道:“我們也可以找地方坐會兒,等二毛找到地方後,我們再過去。”

藺晴溫柔地深吸一口氣,壓下內心的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