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晚飯,高棟坐在辦公室裏焦急等待著法醫組的解剖結果。

門敲了幾下,陳法醫開門進來,高棟連忙起身,道:“結果出來了?是淹死的還是被人殺死的?”

“淹死的,鼻腔和肺部都有較多泥沙,肺泡特征與淹死完全符合。身上皮膚除了部分輕微擦傷外,應該是跳河時本能掙紮留下的,沒有特殊外傷,包括頭顱,也找不出任何的內傷。”

高棟轉過身,皺眉緩緩道:“這麽說,可以肯定是淹死的了?”

“對,投湖自殺。”

“自殺?怎麽看出?”

陳法醫道:“這種情況除了自殺,沒有其他可能了呀。”

高棟道:“如果是被人打昏扔到湖裏淹死的呢?”

“打昏的話顱腦內多少會有傷痕的。”

高棟想了想,道:“如果是其他手段,比如一個水性好的,把他拖進水裏,淹死他呢?”

陳法醫撇撇嘴:“要是那樣的話,我這邊就沒法判斷了,我隻能判斷他是淹死的,身上沒其他傷口。另外,倒是還有其他證據證明林小峰就是凶手,畏罪自殺了。”

“什麽?”高棟表情很嚴肅。

“他們從湖裏打撈上來兩隻皮鞋,和老公路犯罪現場發現的腳印一樣。另外湖邊發現的兩隻手機,其中一隻是王紅民的,另個手機是他自己的,裏麵還有那段綁架電話的錄音,手機裏下載著一個變聲程序,下載時間是1月9日的,也就是他們去旅遊當天,表明那天他用王紅民手機撥通報警電話後,打開自己手機裏的綁架錄音進行威脅。自己手機裏沒有手機卡,手機確認過是林小峰本人的,裏麵有個文檔,就寫了一句話,‘我對不起家人,但也許這樣是最好的’,放在那張全家照上,意義很明顯了。寫這句話的時間是1月12日的淩晨2點,正因為那隻手機裏沒有手機卡,所以他當時開機寫下這句話,我們手機監控也追查不到。看來他應該是在1月12日淩晨2點寫下這句後,跳湖自殺了。”

高棟的瞳孔微微收縮,又放開,沉吟半晌,道:“手機和照片上有指紋嗎?”

“有,他自己手機和照片隻有他自己的指紋,王紅民的手機上,除了他的指紋外,還有另個指紋,我們拿王紅民生前用過的東西比對過,指紋是王紅民的。”

高棟吞了下唾沫,顯然,今天的發現結果,林小峰是凶手的證據更明確了,從頭到尾沒有出現過第二個人,看來,這案子確實是林小峰一個人犯下的,沒有同夥。

高棟也逐漸降低了心中的懷疑和憂慮,也更認可這個結論了。

迄今為止,證據鏈基本已經形成,足夠證明林小峰就是凶手,並且沒有同夥。

案發現場留下腳印,腳印就是林小峰的鞋子。身高體重吻合。林小峰當過兵,擁有扭斷脖子殺人的能力。他是殺害汪海全的真凶,足見他蓄謀已久。他在車內,隻有他有條件控製一車人。朱夢羽掌握他殺害汪海全的犯罪證據,所以他單獨殺死朱夢羽,又砸石頭泄憤。他辦公室的抽屜裏發現一瓶迷藥,上麵僅有他一個人的指紋。他性格內向,容易走向極端。他案發前幾個月的狀態明顯異常,上網情況也是很好的佐證。他投湖自殺的現場,找到王紅民的手機和那段綁架錄音。他寫在手機裏的那句話,以及手機下放了全家照,意義明顯。

不管從哪方麵來說,這些證據鏈,包括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都可以契合鎖定出他是凶手這個事實,並且毫無證據顯示還有同夥。

現在唯一不明確的地方,隻有林小峰的動機和他的犯罪經過了。

陳法醫又道:“隻要等明天DNA比對,確認屍體就是林小峰,我想差不多可以結案,處理善後了吧?”

高棟不置可否地問:“犯罪動機和犯罪經過還很模糊。”

陳法醫道:“犯罪動機嘛,很難說,內向的人可能把自我想象成一個理想主義的英雄,看到工商所這麽多年亂收費,加上自己的積怨,以及朱夢羽的威脅,走上極端的不歸路。犯罪後想到這案子他根本逃無可逃,隻能畏罪自殺。關於犯罪經過,人已經死了,百分百還原經過是不可能的,我們隻能根據已知的調查結果進行推斷。老公路那段還原不難。服務區別克車消失的事,我想可能是我們想象得太複雜了,或許他用了某種我們沒想到的簡單方法呢。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證據鏈完全足夠支撐結論了。”

高棟神色疲倦地默然點點頭,道:“好吧,先等你明天的DNA對比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