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的別克車比進來的少一輛,其他顏色的進出數量均相同,唯一銀灰色的少了工商所的一輛。這個結果……”電腦那頭,徐策在微微沉吟後,立即肯定地說,“你們的調查有問題。”

“有問題,不會吧,每個調查步驟我都派了不同的人,反複查了,怎麽可能有問題?”高棟似乎不滿徐策對他手下能力的質疑。

“必然是有問題的,按已知條件建立數學模型的結果是唯一的,不會出錯。出問題的可能性有兩點。第一種情況,數學模型的建立條件是錯的,服務區並不是完全封閉的,或者客車區和貨車區之間有通行的辦法。如果是這裏錯了,那麽‘盒子’模型的產生條件就不存在了,別克車消失有多種解釋。第二種情況,如果前麵的幾項調查是確認無誤的,問題還是出在進出別克車的數量上,你們統計錯了。”

高棟鼻子呼出口冷氣,他對手下的能力絕對信任。這不是信任某一個人的能力,因為這幾項調查都是派了不同的人反複多次查證的,如果這都能出問題,那他手下集體都是廢物了,還破什麽案?

他甚至後悔今天晚上又給徐策打了電話,徐策不但沒有給出更好的建議,反而說是他的人調查有問題。

徐策又接著道:“剛才聽你說,林小峰的犯罪證據已經確鑿了?”

高棟有些不情願,但考慮到已經跟徐策聊了幾次,他對這案子細節也知道很多,對幫助自己也挺上心的,還是開口道:“是的,今天我的人搜了他家和單位,也詢問了很多人,得知他是個性格內向的家夥,極端犯罪者大都是性格內向的人,總是把事情累積在心裏,對很多事就是放不下,看不開,走上不歸路。根據他老婆筆錄,他從去年10月份開始,整個人就顯得有些異常,悶悶不樂,心裏似乎裝了很多事,但問他,他就是不開口。他的上網記錄也證明了這點,他過去是個挺熱衷網絡聊天的人,但去年10月份以後,網上聊天頻率明顯少了,他的心情簽名也隱晦可見他當時的情緒想法。另外還從他單位裏搜出一瓶迷藥,更確信了他犯罪的嫌疑。”

“迷藥?是吃下去的那種嗎?”

“對,通常犯罪分子會加在飲料酒水中,誘使受害人喝。”

“真有這東西嗎?我不是很清楚,盡管看過媒體報道,但我總懷疑是不是誇大其詞。”

高棟解釋道:“有些報紙上說的確實誇大其詞了,其實迷藥的主要成分是安眠藥和製幻類的成分,如果服食的量不是很大,並且你個人意識堅定,就是不肯睡覺的話,會感到頭暈,但還能堅持住。就像普通劑量的安眠藥對頑固性失眠作用有限。所以犯罪分子常常選擇酒吧之類的場所,混在酒精裏讓被害人服食。但如果大劑量服食,效果就很明顯了。人的意誌抵抗不了大劑量的藥物作用,尤其是本人並未有所防備的情況下。”

徐策道:“我剛網上搜索了一下有關報道,被害人服食迷藥後,醒來連發生過什麽都記不得了?”

高棟笑了笑:“不會完全記不得的,頂多服食的成分裏製幻類的成分過多,他會迷糊,就更人喝醉酒或者吸毒的結果一樣。”

“這藥物服食後,馬上就起效嗎?”

“這得看你的馬上是多久了,服食迷藥後,首先進入消化係統,再經血液循環作用到大腦神經,這個過程有長又短,視不同劑量,也看不同人的體質反應。我聽法醫說,通常起效的時間在十五分鍾到半個小時。”

“十五分鍾到半個小時?”徐策突然道,“等等,讓我想一想。”

“想什麽?”高棟不解。

過了片刻,徐策道:“我記得你當時告訴我,你們一開始從監控裏看到那輛別克車時,清晰地看見駕駛座上是林小峰在開車,旁邊副駕駛是所長王紅民,當時一切正常,顯示車子進服務區時,並沒有被人控製的跡象。”

“沒錯,是這樣。”

“我記得你還說過,車子進服務區後,不到十分鍾就出事了。”

高棟愣了一下,豁然大驚,顫聲道:“十分鍾之內,藥物不會起作用!”

“對,這是疑點。”

高棟緩和了一下,道:“也許車子還沒進服務區前,林小峰讓另外六個人喝了混有迷藥的飲料,進服務區後,這些人發作昏迷了。或者是迷藥劑量大的話,起效時間更快,會在十分鍾以內,畢竟十五到三十分鍾也是我手下法醫憑經驗說的,不是實驗的準確結果。”

徐策道:“你說的這兩種可能聽著似乎可行,可是細想一下,現實不太會發生。首先,假如車子是在進入服務區前,車上人喝下了飲料,林小峰是怎麽做到呢?他在開車,他總不能在高速半路停車,告訴大家車裏有飲料,可以倒出來喝。開車時,車內倒飲料很麻煩,會灑出來,相信其他人也會說到服務區後再喝。其次,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凶手並不能確保所有人一定會去喝。就算所有人都去喝了,每個人喝的多少不同,昏迷的時間也不同。第三,就算飲料裏的迷藥濃度很高,稍微喝些就能起作用,對凶手還是有巨大風險,你剛剛說了,不同體質的人,對迷藥的反應快慢,反應強度也是不同的,凶手無論怎麽做,都不能保證所有人在同一刹那同時昏迷了。昏迷間隔必然有先後,也許隻差幾分鍾,但車內人一旦見同伴出現異常,肯定會做些什麽。即便沒有第一時間懷疑是飲料的問題,也會按照正常人習慣,要求停車、開窗、查看。任何一種動作,都會宣告凶手的計劃直接破產。如果林小峰發現別人已經有所察覺時,想要強行控製住人,車內空間就這麽點大,兩側都有門,他沒辦法製服一車人。總之,我的結論,迷藥這個環節,不管怎麽做,都將會以失敗而告終。所以,我認為,林小峰抽屜裏搜出的迷藥,絕不是控製一車人的辦法。”

高棟深深吸了一口氣,徐策的這段分析極盡嚴謹,他找不出任何可反駁的地方。

迷藥有反應時間,有產生反應的必要劑量,不同人對迷藥的耐受力也不同。

無論林小峰用什麽辦法讓他們喝下迷藥,也沒辦法讓所有人在同一秒失去抵抗力,在最後昏迷之前,任何人都有反抗力!即便此時林小峰想強行控製,人在危急時刻迅速分泌的腎上腺素,也會打破迷藥的效果!

迷藥是疑點!

可是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

徐策又問道:“迷藥是用什麽東西裝的?”

“一個透明的塑料藥瓶。”

“你們有查過上麵的指紋嗎?”

“查了,藥瓶上隻有林小峰的指紋。”

一時間,兩人都默不作聲了,現在迷藥是個很大疑點,可這能說明什麽問題呢?

有人故意陷害林小峰?可是藥瓶上隻有林小峰一個人的指紋。

他不是凶手,或者他是凶手,另外還有同夥?

高棟一時想不明白了。

過了半晌,徐策道:“你今天一開始說的林小峰犯罪證據確鑿,就是這些嗎?”

高棟瞬時不知該如何作答,隻能道:“嗯,就這些。”

“這些證據夠定罪了嗎?”

高棟想了下,道:“雖然如你所說,有疑點,但恐怕這隻是現階段我們兩人的看法,專案組裏其他人都認定了是林小峰犯罪。從完整的證據鏈角度,現在的證據鏈是有欠缺的,包括犯罪的整個過程尚不清晰,但憑著現在已經查到的物證,按照我多年的司法經驗,這案子直接抓人、結案也無可厚非了。”

徐策笑了下,道:“好吧,光從所謂的證據上說,林小峰犯罪確實夠算得上確鑿了。”

高棟坦白道:“我知道理論上這還夠不上結案,但我們實際辦案中,很多案子證據鏈更單薄,也同樣結案了。相對來說,這案子的證據很夠了。林小峰身高、體重和現場痕跡符合;他當過兵;六個人屍體全部找到,就差他一個;綁架一車人,車外人難以辦到;並且車子一進服務區,就動手控製一車人,自然是有預謀的,旁人無法預知車子會在這個時間點,一定會開進服務區;案發前幾個月林小峰就顯示出異常。堅定的物證方麵,那段視頻是鐵證,今天又發現了這瓶迷藥……”

徐策道:“我們來梳理一下認為林小峰是凶手的根本原因。我想,也許車子出事後,你就在懷疑內部人犯罪了吧?”

高棟承認。

“當五具屍體的DNA結果出來,又找到了朱夢羽的屍體,唯獨找不到林小峰開始,你開始高度懷疑他了吧?”

“沒錯。”

“但真正讓你相信是林小峰犯罪,還是在那段視頻出來之後?”

高棟心裏琢磨了一下,徐策說的一點都沒錯,盡管一開始就有不少刑警包括自己懷疑林小峰了,但那隻是懷疑,屬於猜測的階段,遠沒到認定他就是凶手。可自從第二天那段視頻一出現,當大家都知道了林小峰是毒殺案的真凶後,自然而然對他也是這次犯罪的真凶深信不疑了。

高棟點點頭,道:“你說的很對。”

徐策繼續道:“拋開他的身高、體重、當過兵、前幾個月狀態等等因素,還有那段視頻,視頻隻能證明他是上一回犯罪的凶手。直接證明他是這次案子真凶的物證,隻有迷藥一項?”

高棟想了一下,道:“是的。”

“可是我們剛討論了,迷藥是個疑點。也就是說,沒有任何物證能夠精準地指出他就是凶手。”

高棟道:“話也不能這麽說,並不是所有命案都會留下精準指向凶手的物證,比如指紋、DNA之類的。否則的話,如果凶手清理幹淨了現場的指紋和DNA這些判定身份的證據,豈不是不能判對方有罪了?實際工作中,證據鏈的構成有強證據和弱證據,綜合起來能夠推斷此人是凶手就夠了。”

徐策坦誠道:“是我把你們的偵查工作想象得太理論化了。理論上來說,如果缺少指紋、DNA這些東西,是不能判一個人有罪的,就算有目擊者,那也可能是另一個長相相似的人犯的罪。當然,這是我一個門外漢理想化的命題。不過現在我擔心你這邊的工作會陷入……陷入一種麻煩。現在你們先認定了林小峰有罪,再去搜集和他有關的線索,對他不利的提取出來,作為證據鏈的一環。對此,我保留意見。”

高棟理解地笑了笑:“我也思考過這個問題,這就是辦案時,是該先假設,接著證明或推翻假設。還是直接證明,推理出結論。這是兩種截然相反的方法,兩種不同的方法論。我知道你一定會說,隻有直接證明得出結論才是最科學,最客觀的。先假設,再驗證的前提是假設,也就是主觀的判斷,這會出問題。可是你看,就拿你最擅長的數學,大部分數學上的定理不都是先有假設,再證明出來的嗎?”

“不,數學上的跟你們辦案的方法有本質區別。雖然數學上的定理都是先有人提出假設,再有人加以證明產生的,但這個證明過程是嚴謹、單向,最後得出必然性結論的。舉個例子,我假設一條幾何定理,直線外一點到直線上各點連接的線段中,垂線段最短,我可以用三角形來證明,這個證明結果是必然性的結論。而你們偵查方法中,先假設再證明的情況就不同了。比如你們假設林小峰是凶手,接著把所有和林小峰相關的信息提取出來,來判斷他是不是凶手。如果,跟他有關的信息能夠明確表明他是凶手,你們直接證明就行了,何必用先假設再證明,用這種反證法呢?這隻能說明,和林小峰相關的信息推理他是凶手的‘證據性’不夠強。”

高棟抿抿嘴,他知道徐策說的很有道理,如果直接線索能證明林小峰是凶手,他們根本沒必要用反證法,這說明判斷林小峰是凶手的證據不夠硬。

可是現實辦案和理論辦案是有差別的,沒幾個警察係統學過數理邏輯,大部分情況下都是靠個人的經驗,甚至是所謂的“直覺”,曆來被翻案都是因為當初的證據鏈單薄。可是如果大家都認為現在的證據足夠給林小峰定罪了,高棟該怎麽辦?他能向每個人去解釋什麽是邏輯學?什麽是辦案的世界觀?什麽是偵查的方法論?

不能!

高棟隻能道:“可是現在該怎麽辦,如果林小峰不是凶手,或者還有其他同夥,我真感覺這案子查辦起來力不從心了。”

徐策安慰道:“老同學,不要著急,不要被各種信息幹擾破壞了自己的正確思路。我雖然不懂你們該如何查案,可對這個案子,有一點我看得很清楚,最重要的核心還是回到別克車消失上。所有問題都出在這一環節,其他關於林小峰的一切都是次要的。隻要查清這個環節,包括林小峰是不是凶手,有沒有同夥這些問題全部迎刃而解。抓重點,抓核心,堅持住。在這個環節的調查上,你們肯定出錯了,相信我,數學模型沒有第二種可能,邏輯上無懈可擊的觀點不管運用到生活中,還是你們的辦案中,都是永遠無懈可擊的結論。”

掛斷網絡電話後,高棟陷入了沉思。

徐策講了很多數學的方法論在實踐中運用的觀點,高棟心裏還是認同的。

尤其有一點,徐策說的很對,這案子目前線索看似紛繁複雜,太亂了。

核心是什麽?還是要回到別克車消失這件事上。

一切的疑惑都和這件事密不可分。

難道,真的是某個環節查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