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樣,有其他發現嗎?”李衛平雙手插腰,臉上寫滿了焦急,把旁邊幾個搜查隊員都招呼過來。

一名偵查員手裏牽著一條大狼狗,擦了下額頭的汗心,憤懣地搖頭:“一直在找,周圍沒發現任何線索。”

李衛平看了其他人,答案都寫在臉上。

他皺著眉,分析道:“車上還有兩個人找不到,隻有兩種可能,要麽這兩人是凶手或其中之一是凶手,要麽這兩人被凶手抓走了。”

他身旁的刑偵隊長道:“是凶手不太可能,犯下這麽大案子鐵定跑不了,他們工商所的人放著好日子不過,哪會去做這種事。可要說被抓走,凶手殺了車上的五個,抓走另外兩個算什麽道理?凶手也沒繼續給我們打電話做更多的威脅呀。”

另一名隊員道:“有可能也已經遇害了。”

刑偵隊長道:“如果也遇害了,何必不直接殺在車上,還把人帶走了?”

“或者失蹤的一男一女,男的是凶手,把女的抓走強暴了。”

所有人都歎氣加搖頭,各種可能性都有,瞎猜也沒用。

李衛平思索了一會兒,問:“這附近有人住嗎?”

一名縣局的偵查員搖頭:“沒有,幾十年前更裏麵的山上有幾個村子,沒幾戶人,老早都搬出來了,我們附近山上找了,一戶人家都沒看到。”

李衛平咬咬牙,問:“現在搜索過的範圍有多大?”

搜查組長回答:“大概方圓一公裏內都找過了。”

李衛平不滿道:“怎麽才方圓一公裏,這進度太慢了吧!這是公安部點名的案子!”

搜查組長無奈解釋:“昨天剛出的案子,我們縣自己的搜查人員隻有四五十號,早上市局的兩隊人剛趕下來一起找,昨天高總隊特意跟我們交代過,案子太敏感,隻安排刑警搜山,不動員其他人,我們總共就這麽點——”

李衛平生氣打斷道:“好了好了,人手不夠是客觀條件,要今天再沒找到其他線索,我找高總隊安排市局的刑警明天再來幾組。現在咱們人手不夠,地毯式搜索來不及,重點分析下可能的情況。”

眾人聽著他的安排,他接著問:“這條路再過去一直能通嗎?”

“不行,再過去塌方更嚴重,路上大塊石頭很多,車輛通行困難。再過去兩公裏的地方,路塌方了一半,另有幾塊大石頭堵住,車子完全過不去。”

李衛平點點頭,道:“好,我們假設失蹤的兩個人都不是凶手,現在可能情況要麽是已經遇害,要麽還被控製在凶手手裏。還被繼續控製著的可能性不高,凶手這次綁架不是為了錢,已經殺死五個了,沒理由繼續抓著兩個活人。很可能,很可能另外兩個也遇害了。凶手會選擇在這條廢棄的山區公路動手,表明對方對縣裏的地理情況很熟。咱們先把這段公路的範圍全部摸查清楚,如果還是找不到其他線索,再想另外辦法。咱們就以前麵公路無法通行的地方為界,從那頭開始往外搜查。”

一名隊員道:“李局,如果凶手上山了怎麽辦?這段公路還有多條通向山上的小路,如果跑上山,範圍就太大了。”

李衛平想了想,道:“通到山上的小路都是泥路吧?”

“對。”

“那好辦,這裏長久沒人來過,泥路上不會留腳印,如果發現不是我們自己人的足跡,再按足跡搜查。大家按我說的,從裏往外搜,不管有沒有,盡管出一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