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歪在辦公室的椅子裏,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偵探》雜誌。正看到羅素·丹瑟爾的一篇私家偵探小說,門開了,羅素·丹瑟爾走了進來。

生活中時常有巧合出現。幾個月前卷入“卡丁和尼克爾斯案件”①之後,我就認識到了這一點。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現時還是會嚇人一跳。我張開嘴,合上,眨了眨眼,隨即站起身。來人關上了門。

“嗨,偵探先生。”他招呼道,隨即越過屏風,邊走邊好奇地打量著四處散落的紙板箱,然後撲通一聲把手提箱扔在為來訪者準備的椅子上,“還記得我嗎?”

“還記得你嗎?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寫的一篇小說呢。”

“開玩笑吧?”

“絕對不是。”我把雜誌遞給他看,“雷克斯·漢尼根係列小說中的一篇。”

“你從來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嗎?”

“隨你怎麽說。過了這麽多年,我一個字也不記得了。”

我記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離海岸一百英裏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樹灣的村莊。一位名叫朱迪絲·佩奇的女士雇我跟蹤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周末總是不見蹤影,所以她懷疑他在和別的女人約會。佩奇把我帶到了柏樹灣,在那裏我陷入了一起凶險可怕的三重謀殺案。這起謀殺案涉及往昔歲月中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以及丹瑟爾二十年前寫的一本平裝版懸疑小說。盡管丹瑟爾沒做錯任何事情,那本小說卻差點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懷抱美女、暢飲美酒慶賀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小說,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濱小木屋裏,那他必死無疑,因為那晚有人縱火燒了小木屋。

“我從來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寫過的東西。”他說,“而且,我所有的小說都被那場大火燒了,記得嗎?”

“沒有。”

還是那個老丹瑟爾,我心想。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滿自嘲,還有些自暴自棄。他曾經非常用心。讀一讀五十年代之前的漢尼根係列故事,你就能看出這一點,看出他曾經多麽才華橫溢、前途無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輩子那麽久。在那之後發生了種種隻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讓他變得越來越糟。

我心中的想法一定流露在了臉上。丹瑟爾衝我撇了撇嘴,毫無幽默感地笑道:“可憐的老家夥,是吧?”

如果說他現在還對什麽事情用心的話,可能就是金錢和美酒。現在他看起來很清醒,但呼吸中仍有股淡淡的波本威士忌酒味,說明他午飯時喝了酒,也許下午茶時也喝了酒。他的麵容帶著所有喝過酒的標記:鼻頭和臉頰泛紅,膚色灰白,灰藍色的眼珠充滿疲憊,眼白上遍布血絲。他比我印象中至少瘦了十五磅,灰色頭發也變得稀疏。他今年大概六十歲,而他看起來的的確確就是這個年紀——在他身上看得出每一個艱辛、不快的年頭。

“你不必說出來。”他又聳了聳肩,“所有的作家都是酒鬼,你知道。將要成為酒鬼、基本算是酒鬼、十足的酒鬼、徹頭徹尾的酒鬼、改過自新的酒鬼,總之是其中一種。全都是酒鬼,我們他媽的每個人都是。”

“為什麽這樣?”

“沒有比這更難過的了。五個月來我沒賺到一分錢,或者說四個月來我幾乎沒寫出任何東西。不是因為我寫不出東西,而是因為我賣不出任何東西。”

“離那裏很近。詹姆斯堡。但她也不是特別有錢。如果我不能賺點錢回去的話,遲早她會把我掃地出門。”

“市場緊縮。從上到下,競爭非常激烈,大部分像我這樣的老一代碼字工都被擠出來了。是有很多作品不斷出版,但要麽是簽約的大部頭垃圾,要麽是批發商生產的東西,要麽是出版社雇用文人寫的俗套作品。現在我沒機會進到那些出版社。平裝書編輯全都是二十五歲左右的英語文學專業畢業生,上班前從來沒看過一本該死的平裝版小說。他們構建起自己固定的作家群體,隻用那些正奮力往上爬的作家。我的經紀人現在正跟其中一個談——驚心動魄的成人西部小說係列,要價三千塊。但不會有這種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