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老人李春根

李春根出生的時候,正好是春天。他作為哥哥,比弟弟先出生了幾分鍾。他們一起長大,一起淘,一起被學堂的先生罵。他們從沒有分開過,好的跟一個人似得。

李春根在娘胎裏的時候,搶了弟弟的營養,出來又壯又健康。而弟弟李春發又瘦又小,三天兩頭小病個沒完。李春根覺著自己是哥哥,得護著弟弟。誰敢欺負弟弟,他就打回去。好吃的,好玩的,都給弟弟。大事小事,大災小禍,隻要能頂,他李春根就替弟弟去頂。

好日子過了沒多久,一場瘟疫帶走了哥倆兒的爹媽。弟弟李春發身子骨原本就弱,這一病就病的去了半層皮。眼看著弟弟要活不下去了,隻有十歲的李春根也顧不得了,就學著去偷。偷來的糧食,養活了兄弟倆。這日子苦熬了幾年,李春根手快被一個小混混看中,做了個慣偷。而弟弟李春發卻被一個教會的修女可憐收養,在教會當了一個門童。從此,兩兄弟的日子就過得天差地別了。

跟著小混混,李春根偷、搶、騙,什麽都做。他人小,手快,常常剛一貼身,東西就到手了。小混混對他很器重,偷來的錢一夥人平分。後來李春根大些了,偷就不那麽容易了。在一次被人抓到,險些被打斷手之後。小混混就不讓他再偷了,教他學會了賭,也就是出老千。賭局一場上下不少錢,而李春根聰明,沒人看得破他出千,漸漸的也就過上了好日子。可他沒忘了自己的弟弟,時不時的給弟弟送錢。隻是從沒告訴過弟弟,自己做的是什麽行當,隻說自己跟了個商人,學著做買賣。

而弟弟李春發入了教會,跟著修女認字識禮,變得文質彬彬。平日裏靠著給人寫信寫春聯什麽的掙錢,吃喝都在教會,偶爾也會跟著修女上街去傳教。怕哥哥在商人哪兒吃不飽,每次吃飯,都想法子留出一盤。倆兄弟見麵,一個給吃的,一個給錢。

後來,一次意外,讓李春根的謊言被戳穿了。

教會是外國人的教會,那會兒都被叫成假洋鬼子,是在中國燒殺搶掠的壞人。街麵上有勢力的幫派老大看上了教會的地皮,可無論給多少錢,教會的修女也不同意賣。這事就鬧僵了……幫派老大的麵子下不來,就想了壞主意,到處散播教會的謠言。說教會是假洋鬼子拐賣孩子的幌子,做的都是喪盡天良的事。這一傳十十傳百,激起了民憤。雖然有警察維持秩序,鬧不到哪兒去,可來教會的人卻越來越少了。再也沒人聽修女傳教,也沒人找李春發寫字了。可修女還是沒打算賣地,最後幫派裏就有人給出了主意,說跟修女賭一把,若是修女輸了,地就歸幫派老大。要是修女贏了,幫派裏的就再也不惦記地皮,還要給教會辟謠。

一提到賭,小混混就想起了李春根。李春根不知情,隻當是要去賭一把大的,贏了錢就能給自己安置個小房子。教會修女信教,遵守誡命不願賭。而李春發為了教會,為了修女,為了這個棲身之所便替修女賭。

等兩人坐到賭桌上,才知道對賭的是自己的兄弟。

“哥,你不是說在跟人學生意嗎?”

“我……”

“所以,你給的錢……都是這麽來的?”

“我…”

從不會賭的李春發輸給了沒有出千的李春根。

教會被鏟平,成了一個歌舞廳。李春發和修女搬到了一間破房子,而李春根也打斷了自己的手,發誓這輩子再也不賭。倆兄弟冰釋前嫌,再聚到了一起。李春發依舊寫字畫畫賣錢,而李春根去了碼頭,當一個扛包苦工。日子過的雖然苦,可他們心裏甜。太平日子過了幾年,兄弟倆都十七歲了。

戰爭,開始了。

那會服兵役都不是自願的,要麽是窮的不行為了軍餉去的。要麽就是在街麵上被人當壯丁,抓去的,李春根就是被抓去的。

上戰場之前,都會給這些人規整規整,訓練訓練。李春根以前賭,出老千,自然有恨他的。這下好,進了軍營,全碰上了。去的第三天,他就被人打斷了腿。腿斷了,可四天後就要去前線。當兵的不管你死活,反正人數肯定要湊上,別說腿斷了,就是腿沒了,報了名你也得去。否則就是逃兵,按軍法逃兵就是個死。

弟弟李春發為了哥哥的命,就頂了他,去了前線。最初的一兩個月,還能收到些音信,後來就斷了聯係。一過數年,戰爭結束了。

李春根成了個孤家寡人,他幹脆跟著去上山下鄉,就認識了現在的妻子。他的老伴兒這輩子為了他沒少受罪,可她從不埋怨,倆人這一輩子平日裏倒是有個拌嘴逗趣,可沒紅過臉沒吵過架。兩個兒子孝順,學業事業結婚生子樣樣都沒要他們老兩口操心。如今日子好了,老兩口也住上了電梯房,有了退休金。可老伴兒的身體,卻不行了。李春根不敢想,他不敢想一年後沒了老伴兒自己的日子怎麽過。這個女人跟了她一輩子,如今該享福了,卻等不到了……不,不能這樣,不該是這樣的。

李春根找了六道交換所,換了老伴和自己一年的健康。一回到家,他立刻收拾起來。他給自己寫了個單子,上頭都是老伴以前想做卻沒做成的事。老兩口高興的像兩個孩子,興奮了一夜沒睡。他們決定出去旅遊,趁著這一年的時候,好好看看外頭,見見世麵。兩個兒子本想反對,卻被李春根說服了。

辦上護照,兩個老人報了個旅遊團。第一站就去巴黎,看那個塔。

導遊一看倆人這麽大年紀,本來不同意。後來李春根把事情的原委都說清楚,旅行社和導遊就同意了。一路上,他給老伴兒拍照,給她買冰淇淋吃,兩個人帶著米老鼠的頭箍逛商場。他第一次給老伴兒送花,小心翼翼的選,看著店員仔仔細細的包。他其實知道,老伴兒一直喜歡這個藍色的玫瑰,可太貴她自己一直不舍得買,也不準他買。他們結婚那會,說聲好,點個頭就完事兒了,也沒婚紗照、也沒鑽戒,這次他都要好好給她置辦齊全了。

兩個老人上了埃菲爾鐵塔,李春根老臉一橫,當著一旅遊團的麵兒,求婚。

“你……你個死老頭子…做什麽,你快起來……哎呀你快起來,你別讓人笑話。咱們都什麽歲數了,你快起來。”

“年紀大怎麽,年紀大就不能浪漫了。老伴兒啊,這麽多年了,我知道你不容易,我都看在眼裏。咱麽今兒也時髦一回,我老頭子給你也浪漫一回。來,戴上,咱們拍婚紗照去!”

在周圍人的起哄聲中,兩個老人擁抱在一起。

李春根將積蓄拿了一大半出來,找了個巴黎有名的婚紗設計師,給老伴量身訂做了一條婚紗。

“老伴兒啊,我知道,你喜歡這些亮晶晶的,你瞧,我讓這設計師都給你鑲上去了。還有這個,你看這個,這個頭紗你戴可美了。”

“瞎說,我一個老婆子了,還美什麽。”

“怎麽是瞎說,你在我眼裏,那就是最美的。”

他們一起拍了婚紗照,一起在西餐廳吃了牛排,一起在巴黎的街頭坐著看日落。

“老頭子,你跟我說實話,是不是我快不行了。”

“別瞎說!你好著呢,你能長命百歲呢!”

“老頭子……你別瞞我了。我不傻,我都知道。我啊,這輩子,沒後悔嫁給你。要是……要是咱們還能有下輩子啊,我還要嫁給你。等老了,還要叫你老頭子,你還得給我買冰淇淋。”

“好,下輩子,下下輩子,你要多少輩子都行!”

李春根本想著這一年就到處走走看看,可老伴兒卻想家了,想兒子了。他們在巴黎待了一個月,就回了自己的家。李春根又給老伴兒辦了一場婚禮,讓她風風光光坐了一回八抬大轎,穿了一次鳳冠霞帔,兩個人還一起喝了個冒泡的香檳酒。來參加婚禮的有兩個兒子兩個兒媳婦,還有些親戚朋友。他還請了六道交換所的小夥子,請了那個長的很像自己胞弟的老兄弟,請了那個俏皮的姑娘。

這些,花光了李春根老人大半輩子的積蓄。

可後來旅行團的人把他倆的團費退了,那個設計師把設計費也退了,就連六道交換所的大老板都給他送一份大禮,那個紅包是真厚實。他不好意思要,都給人還回去了。剩下的日子,剩下的錢就是他們倆的平淡生活,就是他倆晚年的幸福。隻要老伴兒在,窮、富也沒什麽。李春根已經滿足了,他知足了。剩下的時日,他就守著老伴,帶她去吃臭豆腐、遛鳥、看場電影、給她買一個水枕頭,給她剪一次頭發,給她好好的做一頓飯。

下輩子,下輩子他一定還娶她,隻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