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動手打孩子

那一聲脆響,聽的旁人心裏一震,全都吃驚的看著沈若初,沈若初發脾氣,他們已經很驚訝了,卻沒想到沈若初伸手打了孩子。

連佑沒有抽回手,其實若初姐姐打的是不疼的,別看聲音想,她是彎著手背的,所以連佑沒有抽回手,隻是愣愣的看著沈若初。

沈若初瞧著連佑的模樣,心中也是心疼的,她沒有打的多重,可還是不忍心的,但是為了連佑好,她也希望連佑能夠明白她的苦心。

連佑跟著她回迷城,去哪家,大家會善待他,但是不一定會有那麽多的精力去教導他,大太太就不同了。

她沒了兒子,她一旦接受了連佑,就會把連佑當成親生的一樣,去耐心的教導,對連佑來說是一輩子的福氣,隻是她不知道這孩子有沒有這個福氣,隻能這樣賭一賭了。

一旁一直冷眼看著的大太太,見沈若初生氣也就罷了,居然開始動手打孩子了,瞧著連佑可憐巴巴的模樣,上前,一把將連佑撈進懷裏頭,心底兒的某處被刺痛了。

大太太的臉色微微冷沉了,有些不悅的目光看向沈若初:“若初,不是我說你,你若要把這孩子帶在身邊養著,你就得多些耐心,孩子不是玩具,生氣了打兩下,不高興了罵兩下,這是有生命的,你打他,就不覺得心疼麽?”

她單是這麽看著,就覺得心疼的不行,一個孩子而已,能寫出《采薇》已經很了不得了,有幾個錯字有什麽關係,好好教一教就是了。

一旁的連佑看著大太太罵沈若初,忍不住說道:“是連佑的錯,惹了若初姐姐生氣,我,我隻是在私塾外頭學的,我沒有錢,不能讀書,進不到私塾裏頭。”

這是實話,他不知道沈若初為什麽這麽生氣,但是他不想讓沈若初生氣,畢竟,因為沈若初幫了他,他阿爸阿媽才能重新遷回宗祠。

阿媽在世前教導過他,人一定要讀書,一定要懂得感恩,他是記著這份兒恩情的。

沈若初瞧著大太太的反應,就知道自己這第一步賭贏了,心中歡喜的不惜,麵上卻冷著臉:“我這就是在教導他啊,我要讓他明白,一就一,二就是二,會就是會,不會就是不會,不能胡說。”

一旁的青伶瞧著沈若初,也是有些吃驚的,沈若初一向是好說話的性子,隻要不找惹她,她是不會這樣的,今天卻很反常了。

大太太聽了沈若初的話,一時氣急:“你們這些孩子,真是,懂得什麽叫教導,自己還是個孩子呢,能教導旁人什麽了?”

連佑才九歲,你跟他講這種大道理,他怎麽能聽的懂,簡直是胡扯,若初這孩子別的都好,就這一點不好。

沈若初聽了大太太的話,也不高興了:“大太太若是覺得我教的不好,你隻管帶去教好了。”

在沒人注意的角度,沈若初眼底閃過一絲算計。

大太太臉色更加的冷沉了,斜睨了一眼沈若初,有些氣憤的開口:“我帶回去教,我就帶回去教,孩子跟著你,隻會遭罪而已。”

說話的時候,大太太帶著連佑一起離開了,一旁站著的青伶,忍不住抿了抿唇,這兩人的脾氣是真的像,誰也不讓誰了。

沈若初看著大太太帶著連佑離開了竹宛,嘴角微微上揚,她已經製造了機會,能不能留在大太太身邊,就看連佑的福氣了。

這邊大太太帶著連佑回了自己的屋裏,瞧著連佑穿著的舊衣裳,微微蹙眉,忍不住抱怨道:“就知道教訓你,連件像樣的衣服都沒給你買,算怎麽回事兒,你也是傻的,還願意跟著她。”

你說把孩子帶在身邊養著,你至少給孩子件像樣的衣服,還穿著這破舊的衣裳,還動手大孩子,沈若初教導孩子的方式,她是著實不能理解的。

連佑聽著大太太說著沈若初的不是,忍不住說道:“大太太,若初姐姐打的不疼,她對我好著呢。”

連佑是不懂得沈若初的心思,說的都是實話而已。

可是在大太太聽來,這孩子就是怕了沈若初,心裏一陣兒的心疼:“打的不疼?是不是打死你了,才算是疼了,你這傻子,這種時候,還維護她。”

沈若初也不來瞧瞧,多好的一個孩子,怎麽下的去手?

說話的時候,大太太忽然想到什麽似的,起身去了櫃子旁邊,找了幾件長衫和馬褂出來,遞給連佑,輕聲說道:“連佑,把這個換了,稍晚的時候,我讓人去街上買一些來。”

這是她那苦命的孩子留下的幾件衣裳,都是讚新的,連穿都沒機會穿,人就沒了,瞧著連佑應該能穿的上的。

連佑點了點頭,去內間,把衣服換了下來,再出來的時候,大太太不由紅了眼睛,原本,兩孩子的年紀和個頭就很相仿的。

現在連佑穿著那孩子的衣服,這就更像了。

連佑看著大太太紅了眼睛,上前一步,給大太太擦著眼淚,柔聲問道:“大太太,你怎麽哭了?你不要哭。”

連佑稚嫩的聲音說著,小手就著手背替大太太擦著眼淚,這讓大太太心裏更加的難受,忍不住將連佑抱在懷裏頭。

青伶進來的時候,便是眼前的這副情景,心中說不清什麽滋味兒,弟弟沒了,對阿媽來說,一直是一道無法彌補的疼痛。

可是今天這孩子出現了,阿媽卻同以前不一樣了,眼底多了許多的溫柔,不像之前,總有些不真實的淡淡的。

連佑是中午離開的,沈若初一直等到晚上,人都沒被送回來,想必是大太太留下來了,心中不由高興的不行。

隻希望這短暫的相處,能讓大太太喜歡連佑了。

夜色漸漸的暗了下來,外頭的月亮已經成了半圓的,打在竹子上,映射的,是斑斑駁駁的影子。

沈若初總喜歡在這竹子裏走著,能讓人覺得通身的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