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謹 想陪一人終老

憨瓜之所以是憨瓜,是因為沒有腦子,不會思索,不會分析,不會掂量。

我沒能說服無邪。

他喜歡持刀,拿起刀就興奮,三日不拿刀捅東西,就急躁。

簡直就是為殺人而生的。

或者他應該去做個屠夫,天天殺豬也掙錢,風險小。掉以輕心時,頂多被豬拱一下,肯定死不了人。

我站在橋頭上,同他說最後幾句話:“聽說了吧,我跟人私奔了。等忙完眼前的事,我就退出江湖,尋一安靜處,有山有水,有花有草,陪一個終老。”

他眨眨小黑豆眼。

“跟我同行的,就是我未來的新娘子,以後你要稱呼她嫂子。”

我得意地笑道:“明天見到她,你要是覺得她好看,就站在馬車左邊,要是覺得她不好看,就站在馬車右邊。”

隻要長著眼睛的人,就能看得到出,傻妞很好看,非常非常好看!我見過那麽多人,從來沒見過比她更好看的人。

次日。

無邪站在了馬車右邊。

我又想打死他。

哪個趕車的,站到車右邊的?

行到半路,傻妞有私事需要下車解決。趁她不在,我對站在馬車右邊的無邪說:“去那邊。”

他站著不動,眨著小黑豆不解地看著我。

我小聲問:“你嫂子不好看嗎?”

他遲疑了一下說:“好看。”

“好看,你為啥站右邊?昨晚不是告訴你,好看要站到左邊的嗎?”

“忘了。”

我還想打死他。

不,讓他再活一會兒,有事需要他幫忙。

“前方樹林裏,應該是有埋伏,統統殺死,一個不留。”

“好。”

單純的殺人,我不如無邪。他揮刀的時候,從沒有絲毫的遲疑。

我不喜歡殺人,不喜歡看到肮髒的鮮血四流,所以我大部分都是用毒,迫不及已才用刀。在用刀的時候,血尚未流出,就趕快離開。

聽到有人議論七夜飄雪太自負,把刀扔在現場示威。誤解我了。一是把刀拔出來,血就有可能會濺到我身上,二是沾了血的刀,我不想再碰。

一刀又值不了幾個錢,隨處可買,幹嘛還要拿它。

總之,刀和血,這兩件東西,我都不喜歡,加在一起更不喜歡。可為什麽就有人喜歡持刀持劍地亂砍人呢?這個問題我特別不解。我盯著小黑豆說:“你想不想去殺豬?”

小黑豆滾了滾。

他要是去殺豬,以後我和傻妞還能有免費的豬肉吃。

“不想。”

大天蒼蒼兮大地茫茫,人各有誌兮何可思量。

我長歎一聲。

隨他了,愛咋的咋的。

傻妞回來後,我們繼續前行。

樹林越來越近,我聞到了飄蕩在空氣中兵戈的腥鏽氣息。

車廂內,傻妞瞪著她迷人的大眼睛問我:“慕容謹,你為什麽喜歡我?”

這問題怎麽回答,沒有標準的答案嘛。我說:“因為你愛撒謊。”對哦,她若無其事撒謊的樣子,特別的可愛。

她炙熱的目光在我臉上掃來掃去。

這是要幹什麽?

我臉上有什麽?有她想要的東西?

隻要她開口,要什麽我都給。在我正要問她時,她摟著我的脖子親了上來。

這時候,我聽到了長刀破空而來的聲音,接著馬車停住了,她也停住了。難得她主動親我一次,我把她摟進懷裏:“認真點。”

白蘭花般的香甜撲個滿懷,縈繞在鼻尖,含在我的口裏。坐著的姿勢不能完全抱緊她,我一手摟了她的脖子,一手撫腰,帶她滾在地毯上。

這樣才好嘛,身體每一處都可以貼合在一起。親密,親密,既要親又要密。

她抬起了頭:“有情況。”

“不用管。”說著,我又向她小嘴湊去。

她推著我,硬著脖子往外看。

我把她困在懷裏。

原本薔薇色的唇瓣被我親吻得鮮紅欲滴,望著自己的傑作,我愉快地笑道:“有我在,你什麽都不用擔心。”

腥氣彌漫,我仿佛又看到了,七歲那年的血流遍地,橫七豎八的殘肢斷臂,死之前未來得及閉上的眼睛……

那是我很久的惡夢。

我所經曆過的壞事,統統都不要她再經曆。

還是讓吳瑜那個短命鬼去死好了,手段太陰狠。

如何對我,這是男人間的鬥爭,即使真被他搞死了,到了陰間裏再與他碰麵,我沒有任何怨言。指不定,我閑得無聊時,還會同他做個朋友。

他這個短命鬼,怎麽能把女人也算計進去呢?還是在如此美妙的時刻。

我不討厭壞人,我討厭壞透了的人。

讓無邪把他們都殺死是對的。跟著壞透了的人混的,都沒好下場。無邪還是不要去殺豬了,繼續殺人吧,把討厭的人殺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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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妃去哪了》這個書名,怎麽樣?

很喜歡小明月,下本書要寫小明月女兒的故事,下下本寫她女兒女兒的故事,哈哈,代代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