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今天奧克瑞斯的出現是因為秦歡歡每天晚上都會去奧克瑞斯的別墅去拿血袋,今天一直沒去,奧克瑞斯就怕她被何凱堵到或者遇到什麽危險,便去她樓下等著她了。

隻不過,奧克瑞斯並沒有覺得這件事情有什麽可向秦歡歡說的,所以就隻是默默將血袋給了秦歡歡,然後一個人回了別墅。

兩天時間一眨眼就過了。

這天,周日。

因為奧克瑞斯不喜歡去特別熱鬧的人群,所以兩人八點多就從學院出發了。

寒冷的冬日,一般十點多街道上才會有閑逛的人,因此秦歡歡和奧克瑞斯去到步行街的時候,整個步行街都空蕩蕩的,蕭條的不行,甚至有很多自營的店家,都還沒開門。

好在秦歡歡看準的那件風衣也算是個大牌,店鋪開門的時間也相對比較準時,兩人去到的時候店鋪就已經開了門了。

“就是這件風衣,好看嗎?”秦歡歡指著櫥窗裏男模特穿著的那件老綠色的風衣,一副求表揚的模樣。

“嗯,不錯。”奧克瑞斯選擇順毛。

“那……服務員,拿件185的給他試試吧。”秦歡歡心滿意足地對著站在一旁腦子還沒完全清醒的服務員說道。

秦歡歡和奧克瑞斯可謂是男帥女美,兩人穿的也極有品味,服務員當然不會覺得兩人買不起這個風衣,趕緊就去後麵倉庫找了一件185的拿了出來。

秦歡歡接過來遞給奧克瑞斯。

奧克瑞斯停頓了一下,才伸出手接過來。

說實話,他生活了這麽幾百年,所有的衣服都是血族裏的人專門為他定製的,穿人類的,還是這麽低檔的衣服,還真是他的第一次。

不過,看在這件衣服還是很不錯的份上,他試試也可以。

這麽想著,奧克瑞斯就跟著服務員去了屋內的換衣處。

幾分鍾之後。

“哇——帥呆了!”秦歡歡坐在椅子上,雙手捧著下巴,完全的迷妹模樣。

奧克瑞斯本身長得就特別帥,皮膚也十分白淨,穿上這件常人難以把控住的老綠色風衣,簡直帥到沒朋友!

“這位小姐真是有眼光,您的男朋友穿上這件衣服,簡直比我們的模特還有型,真是太合適了。”導購小姐十分真誠地說道。

雖然秦歡歡知道導購這話的意思就是趕緊買吧趕緊買吧,但卻不可否認,奧克瑞斯穿上這件風衣確實比那歐美的男模特帥氣多了。

付錢!

秦歡歡都忘了問奧克瑞斯的意見,直接讓導購小姐把這件衣服給包了起來。

見秦歡歡這麽爽快,導購也更加親切了,就差沒拉著秦歡歡叫親姐了。

這件衣服在歐美十分流行但是在c國銷量卻始終不高,因為c國人的黃皮膚根本就不適合這款衣服,穿上隻會給人一種老土的感覺,現在,她居然銷出去了一件!這件衣服的提成可是很高的!她又可以出去大吃一頓了!

等到刷過卡之後,秦歡歡便拎著袋子準備和奧克瑞斯一起回學校了。

隻是……

兩人剛出店鋪的門,就看到何凱和淩綺兩人,在街道上拉拉扯扯的,好像發生了爭執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