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鬆還真的沒去過銀行調取過東西,李某的案子,他曾經見過銀行流水,因此他了解這個情況,他也知道這個工作確實很可能忙活很久一無所獲,但是這個想法一旦出來,就揮之不去。

最終,白鬆還是說通了王旭,一起給魏所匯報了這個想法。

所辦案隊最近的工作其實少了不少,這案子所裏能做到大多都是基礎性工作,筆錄起了幾十份也沒什麽進展,因此魏所就答應了白鬆的請求,分兩撥人開始對一些特定人員的銀行交易進行查詢。

中午快到兩點鍾才調取完錄像,王旭說請白鬆喝正宗的羊湯,兩人把車上的便服換上,就去了一家羊湯館。

據王旭說,這家店已經有四十多年的曆史了,王旭的師傅小時候就在這邊喝羊湯,十分正宗。

十元一大碗,湯、麻醬、辣子隨便加,燒餅八毛錢一個,素什錦、燴牛肉頭,地道的清真吃法。

喝上一口麻醬色中帶著些許紅油的熱湯,半天的寒冷一下子驅散了大半。

白鬆用勺子攪拌著羊湯,濃鬱的湯汁在勺子的攪動中翻騰起一個小漩渦,“旭哥,你說,這兩個人,有沒有可能,壓根就沒跑?”

“沒跑?”王旭有些不理解。

“我們排除掉很多很多的不可能,可不可以這樣理解。這兩個人,在大光裏小區還有其他的住處,當他們殺完人,去對麵的平房扔掉了一些口罩之類的東西,換上了衣服,接著又回到了大光裏小區他們的住處,一直等著警察全部查完才出來?”白鬆道:“隻要不離開這片平房和大光裏小區,監控錄像就基本上捕捉不到他們,畢竟這兩個地方之間沒有攝像頭。”

“嗯……你這麽說倒是有可能。”王旭若有所思:“躲避監控錄像是現在犯罪嫌疑人的基礎技能了,現在電影那麽多……咱們所攝像頭差遠了,要是跟三林路派出所那樣的就好了。”

“那咱倆一會兒再去一趟現場?”白鬆問道。

“好。”王旭點點頭。

吃完飯,兩人回到了大光裏小區附近,走到了孫某死亡的房屋門口,這裏還是大門緊鎖,一看就知道這些天也沒人來過。

“首先,從房頂的痕跡來看,嫌疑人是從樓頂進入的房屋,采取的殺人方式是投毒,初步分析,嫌疑人先是藏了起來,然後等被害人聞了並喝了含有氰化氫的水之後才出現,接著跟被害人吵鬧一番,後來被害人中毒倒地,兩人開門逃跑,並帶走了容器。”王旭說道,這是目前最合理的解釋了。

“嗯,有幾個問題”,王旭自言自語地分析道:“第一就是,現場沒有打鬥痕跡,但是有吵鬧跡象,從情理中說,孫某應該和這兩個人認識;第二就是,如果他們是從樓上下來的,那麽固定點在哪裏?又是如何取下的繩子?”

“有沒有這樣的一種可能”,白鬆道:“這兩個人,其實隻有一個人與孫某認識,而且我們不掌握。進入這個房子裏的,其實隻有一個人,而且很可能是個子矮的那個,個子高的其實沒有進來,他在樓頂用身體拽住了繩子。等待矮個子的人作案成功,又收拾了一下東西,一起離開。”

“嗯?”王旭說道:“這麽說能解釋樓上的繩子問題,那麽,樓上的人為什麽要等樓下得手以後和他一起走呢?他在樓頂要是待得時間太長,不怕被發現嗎?”

“這種樓層,很少有人上去的,如果樓下這個人得手速度比較快,也不是不可能。”

“那如你所說的話,這兩個人裏,還必須至少有一個人和孫某認識,而且還是比較熟悉的那種,不然誰家裏突然進了個人,哪怕是朋友,估計也得打起來吧?”王旭說道。

“如果你這麽說的話,比較熟悉這個層次都不夠,得是親朋才行。你假設一下,哪天你在家,你沒開門,突然看到我出現在你們家,嚇也把你嚇死了對吧?估計你都能把我打出去……”白鬆吐槽道。

“這裏疑點確實是多,咱們下樓。”王旭道。

“嗯,我們重現一下犯罪現場,我們倆這樣下樓以後,鄰居就已經開門,看到了孫某倒在了地上,這個時候你我二人已經下了樓,一起往外走,然後鄰居反應了過來,從窗戶往外看,正好看到咱倆往外走。”

白鬆站在了大光裏的空地上,抬頭看著六樓的窗戶。這種老小區的樹木挺多的,要想從六樓能看到下麵的人其實並不容易,這也就是發生在十二月份,如果是六七月份的事情,樹木枝繁葉茂,根本就看不到樓下的人。

“咱們下來的時間,是一分半,鄰居能看到咱倆的地方,就隻有這個區域”,白鬆比劃了周圍的一小片區域。再往前走,就離開了視野,而後麵和兩邊,從六樓都很難看到,得把頭伸出來才行,但是鄰居並沒有伸出來頭,直接站在樓上就看到了。

“從DNA、身高、腳印等來分析,兩名犯罪嫌疑人很符合鄰居所指認的兩人的身體情況,我們就假設,這兩人就是殺人犯,那麽,從樓裏走到這裏,就不太對了”,白鬆比劃了一下:“這個單元的門口,想去對麵的平房那裏,不需要往這邊走,直行就行了,既然沒有直行,而是先往右拐彎走到了這裏,那麽說明他們一出來,第一時間,並沒有急著先去平房那裏換衣服。”

“這可能是他們對這附近不熟悉吧?”王旭反駁道。

“如果是來討債的人,**殺人,把孫某捅死,你說的情況我相信,但是這兩個人,行事周密、謀而後動,周圍的監控估計也提前研究過,怎麽會不熟悉呢?”

“嗯,有道理”,王旭點點頭:“既然這麽說,就說明這倆人並沒有第一時間去平房?”

“不,他們肯定是去了平房那邊,而且一定是在那裏換了衣服的。我問過鄭彥武,他說的時間段,與殺人案發生的時間很接近,所以,這兩個人應該是第一時間就去換了衣服。”白鬆說道:“我有一個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