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取槍

王芳擺擺手:“我都安排好了。有人配合你行動,有人掩護你撤離,萬無一失。”

曹寧心中罵道:“配合你媽,掩護你奶奶!你的配合就是我單兵深入,你的掩護,就是讓我炸死。要不是提前知道你的計劃,老子可真的是有去無回。”

不過,曹寧的表麵上沒有異常:“是!什麽時候行動?”

“今天晚上。這是目標的照片。”

王芳遞過來一張照片。

曹寧接過照片,看了幾分鍾後,將照片退還給王芳。

王芳將照片燒掉:“這次行動,使用無聲手槍。晚上七點半,在大舞廳的對麵的書店中,你去找一本厚皮書《風雲》,槍就在那本書內。”

說完後,王芳便離開了小店。

王芳走後,曹寧在想,王芳會用什麽辦法在自己的身上安放炸彈。

對於一個受過特工訓練的人來說,是不會輕易地讓人暗算自己,那麽王芳不可能偷偷塞東西在自已身上,那樣的話,自己就能發現。

隻有用一個合理的方法,才能讓東西留在自己的身邊,這樣的話,她就能在完成任務後,引爆炸彈。

於此來說,這個東西應該會合法的交給自己。

什麽東西能做到交給自己而不被自已懷疑呢?

突然,曹寧想到了一件事。

槍。

王芳不是說,要給自己一支手槍嗎?對,是無聲手槍。

當然,執行暗殺任務,是不能讓槍聲去大肆宣揚。無聲手槍能夠神不知鬼不覺地殺人,當然是最好的武器。

一般的情況下,曹寧是沒有無聲手槍的。

王芳給無聲手槍曹寧執行任務,是合理的。

一下子,曹寧馬上清楚了。

到了晚上,曹寧對自已作了化裝。

化裝後的他,已經不象真正的自已了。

化裝後的他,就是一個紈絝子弟。那斜揚的嘴角,那色狼的兩眼,那一身名牌,向世人宣告:別惹我。

按照事先約好的,曹寧來到了藍帶大酒店。

藍帶大酒店內,設有藍帶大舞廳,專供有錢人娛樂。

很方便地來到了藍帶大酒店對麵的一個書店,這個書店叫王氏書屋。

曹寧來回走了一趟,確認在藍帶大酒店的對麵,隻有這一家書店,於是他進去了。

曹寧進書店時,櫃台那邊的老板看了曹寧一眼,便又低下頭,去看書去了。

書店中,有三四個客人,他們分布在各處,借著燈光,在看書。

曹寧向著後麵的書架走去,一路找著,都沒有看到《風雲》。

這時,靠在後麵書架上的一個男青年,正準備向著書架放書。而且,故意讓曹寧看到。

那本書就是《風雲》,一本厚封麵的厚書。

曹寧走到了那男青年的身邊時,那人說道:“拿著書直接走,不要去收銀台。”

曹寧一楞,馬上明白,這人是送槍的人。

他一直都拿著那本書,是不想書放回書架,會被其他的讀者翻看。

直到曹寧來了,他才裝著將書放回書架。

曹寧馬上伸手,拿起了那本《風雲》。

這本書很沉。當然,一把槍帶手彈,不會輕的。

在那個男青年走的時候,曹寧馬上知道了他是誰。

王芳,女扮男裝的王芳。

曹寧熟悉她的身上的香味。這個香味,是不容易抹掉的。

王芳向著櫃台走去,手上拿了一本書,應該是去交錢。

曹寧則是向門口走去,走到門口時,曹寧對門口的一個店員晃了晃手上的書:“這不是書店的書。”

店員看了看曹寧手上的書:“知道。我們店沒有進這書,先生慢走。”

書店的老板也看了看,之後便不理會,正好這時王芳要求買書,他忙那去了。

曹寧拿著書,向著書店的左邊走去。

那裏有一個公共廁所。

廁所內沒有人,曹寧便打開書封,裏麵有一個被挖掘的深孔,深孔中,藏有一支手槍。

槍是勃郎寧手槍,槍的口上套有一個消音器。

除了這兩樣外,再也沒有發現其他的東西。

曹寧將檢查過的書丟進了廁所的便池中。相信很快,那書會沉下去。

再一次觀察,發現廁所外麵沒有人,曹寧便掏出了手槍。

這支槍很正常,消音器也很正常。

曹寧拆開彈夾,發現彈夾中有子彈。

曹寧將子彈一顆一顆拆下,發現裝有七顆子彈。

突然,曹寧感到有一顆子彈的重量不同。

這顆子彈是彈夾中的最後一顆子彈,它的重量要重於其他的子彈。重很多,這才讓曹寧發現。

有著兩世經驗的曹寧,馬上知道這是一顆爆彈。

爆彈,就是特工們留在槍中的最後一顆子彈。緊急情況下,脫不了身,隨時會被捕,特工就可以開槍走出這顆子彈,引爆了壓縮炸彈,可以讓方園一米內的人死亡。

這種子彈,在前世,主要是日本特務使用。到了四五年後,隨著日本投降,這種子彈,才暴露出來。

如果曹寧不是活過了一世,那麽,他肯定不會知道有這爆彈存在。

王芳可能有兩種打算,給曹寧七顆子彈,也許曹寧會將這彈夾的子彈打光。那麽,打到最後的一顆子彈,就會引爆。那麽,曹寧就會死去。

曹寧估計,王芳可能還有另一手。她不是說由她引爆嗎,那麽,這顆子彈,可以接受外部的引爆。

這顆子彈,對於曹寧來說,是一個隨身炸彈,時刻威脅到他的生命。

幸好,後世的人想到了對付這種爆彈辦法。

曹寧馬上從身上掏出了一個小瓶子,那裏麵有曹寧配置的膠水。叫做絕緣膠。

這顆子彈的彈座上,有一個擊發點。如果將絕緣膠水塗在上麵,就可以絕緣,不產生火花,不引爆子彈內的炸藥。

這個方法在45年後便被研究出來。許多的特工,身上帶有這種子彈,為了防止意外,他們便用膠水暫時封住擊發點,到便用時,再去掉膠水。

在廁所中做完了這一些,也就幾分鍾的時間。

相信王芳看到了曹寧去廁所,那是正常的。曹寧拿了書,不可能直接去藍帶酒店,那樣會被人懷疑的。哪有來玩的人,手上還帶著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