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碳酸飲料喝多的淩晨

比試結束,杜若等到那些老兵被謝飛帶走了,才朝著莫驕陽走了過去。

莫驕陽與沈暘並肩而立,目光深邃而幽遠的看向剛剛被他射過的靶子,周身盈繞著訴不清的往日情懷。

杜若緩步朝著小山坡上走,快走近的時候,與轉過頭的沈暘目光相對,看到他眼裏揚著調侃的笑,然後低聲對莫驕陽說了句什麽,便朝她走了過來。

擦肩而過,沈暘頑皮的眨了下眼睛,語帶促狹的笑著說,“嫂子,那槍裏還有幾發子彈,有興趣,讓頭兒教教你。”

杜若眼睛亮了一下,還沒來及說什麽,沈暘已經大步走了過去。

幾步之遙,莫驕陽站在高處看著杜若,手上的槍似乎還彌漫著火藥的味道,神情卻不見剛才的冷毅,或許這會兒附近沒什麽人吧,深邃的眸底浸染著無限的柔和,左手微抬,示意杜若上前。

莞爾一笑,杜若又走近了幾步,搭上莫驕陽的手時,任他拉著,與他並肩。

“睡好了嗎?”男人低沉又附有磁性的聲音隨風飄蕩在杜若的耳邊,裏麵還夾裹著隱隱的笑意,不濃,卻不會被忽略。

杜若麵皮一紅,心裏想著還不都是你的傑作。

隻是這樣的話,隻能在心裏腹誹,卻不能宣之於口。

眼角的餘光悄悄的打量著莫驕陽提在手裏的槍,眸光微轉,帶著好奇。

“想試試?”莫驕陽握槍的右手隨意的往起一提,遞到了杜若的跟前,“這是我在部隊的時候一直用的,有好幾年沒摸它了。”

語氣裏不乏有思念之意。

“真的?”杜若看著被莫驕陽舉到跟前的槍,忍不住抬手去觸摸,冰冷的鐵器,或許被男人握在手裏的時間長了,也多了一絲溫熱,有點像男人的臉膛,堅毅卻不失溫暖。

莫驕陽點了點頭,寡淡的語氣裏,透著淡淡的追述,“以前,大夥拿槍的時候,總會說這就是自己的女朋友,要是這輩子沒人願意嫁,那就一輩子摟著槍過。”

軍人的槍,就像是護士的手術刀,一個在槍林彈雨裏,鑄就輝煌,一個在手術室裏,閃耀光芒,各自使命不同,卻又殊途同歸。

隻是軍人的生活要比醫生孤寂許多,再加上各種約束,杜若大抵能猜到那些戰士說出這種話時的心態。

不過,還是輕聲笑了,“估計他們娶了媳婦之後,就沒有人再抱著槍說這樣的話了。”

“嗬嗬……”一聲低沉的笑從莫驕陽的嘴角漫延,瞳仁閃動著別有深意的光,看著杜若,勾起了嘴角。

杜若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自己那句話,說的有多曖昧。

臉,再度被紅霞浸染,心裏卻忿忿的想著,這男人的目光要不要這麽惡劣啊?

“接著。”莫驕陽像是聽到了杜若默念在心裏的腹誹,所以更是把惡劣發揮到了極致,招呼也沒打就把手裏的槍放到了杜若的手臂上。

“好重啊。”

一聲低呼,措手不及的杜若整個膝蓋都被帶的一彎,往前趔趄了一下。

還好莫驕陽良心及時發現,一手拖住了她的胳膊,才拉著她重新站好。

“還想試試?”

杜若那句謝謝還沒出口,就被莫驕陽瞧不起人的挑釁勾起了嘴角,一副我是大爺,我怕誰的樣子,哼道:“不就是瞄準射擊嗎,跟拿手術刀對著病人的身體開刀,也沒什麽區別,視力好就成了。”

咳咳……

一聲虛咳被莫驕陽用手心擋住,眼裏是滿滿的興味,挑高的眼角似乎在隨時等著看杜若出瞅,而且兩手抄兜,完全是一副不準備幫忙,隻看熱鬧的樣子。

杜若嘴角一抽,逞能逞成她這樣,會不會自食惡果?

牛皮好吹,實際操作卻難,半分鍾的時間,杜若就明白了這個道理。

這槍跟手術刀,還是有區別的,關於怎麽把子彈從槍鏜裏發出去這一課題,好像專業課老師真沒給她講過,就連軍訓的教官,也沒給她們這些武盲上演過。

不過跟莫驕陽在一起時間久了,她多少也學會了幾分即便求人,也不會主動張口,而誘著別人把話說出來的道行,就像這會兒,眸心一轉,立時來了個主意,一雙眼睛狀似做賊心虛的打量著四周的空地,小心翼翼的問著莫驕陽,“那個,我拿這東西,沒關係吧?”

那種感覺,就像是陌生人拿著武器闖進了軍事重地,分分鍾都會上演槍林彈雨。

莫驕陽縱容的搖了搖頭,輕易的捕捉到了女人眼裏閃過的狡黠之色,看著她明明擺弄不明白,卻又咬牙裝硬氣不低頭的樣子,失笑出聲,“沒關係,原本就給你留了幾發。”

啊?

也就是說,沈暘那句話,不是心血**的促狹,還有剛剛莫驕陽的態度,分明是拿她當老鼠一樣戲耍著。

不過誰讓她宰相肚裏能乘船,大人不計小人過呢,既然男人有心討好,她就全權笑納了。

杜若眉眼彎彎的笑開了花,一掃之前的鬱悶,用力托起槍托,一邊找著平衡,一邊任目光遊移在不規則排列的靶子間遊蕩,隻覺得那些靶子離這裏最遠的,好像也有二百多米吧,近的,至少也得有三、四十步的樣子,要是按一步一米的話,差不多也要三、四十米呢。

偏頭看向莫驕陽,有些心虛的問道:“哪個是讓我打的?”

莫驕陽對杜若的小動作,小表情了若指掌,看著她目光已經落向了距離最近的一個靶心時,順著她的意,指了過去,“差不多二十米,是專門為你留的。”

靶心上一個子彈眼兒也沒有,杜若不知道,部隊訓練最近也要三十米,所以這個二十米的靶子,的確是莫驕陽為杜若準備的。

不過二十米的距離,對於一個連槍都沒摸過的生手,又是個體力不如男人強勁的女生,似乎,的確還是有些困難的。

第一槍打出去的時候,除了沒發現子彈飛到了哪裏以外,杜若還被槍的後作用力推的往後仰了一下,要不是莫驕陽站在她身後,用兩手捂著她耳朵,估計耳膜也要被震一下。

杜若糾結的想著,要是聽到身後的取笑,也隻當沒聽到,反正誰都有第一次,熟能生巧,打著打著就會了這種想法,被她很好的運用到了自我安慰上。

“還不用我教?”

莫驕陽不徐不緩的聲音從杜若的耳邊傳來,手也自作主張的從她耳朵上拿開,第一槍,是讓她適應射擊的聲音和後作用力,第二槍,自然要教她如何射擊。

杜若心裏一邊嘟囔著你想做什麽,是我讓或不讓就能阻止的嗎?耳朵裏卻一絲不落的聽著他耐心細致的講解,哪怕她隻有在最後一槍是因為莫驕陽的幫助,才射中了靶子,可還是因為這份高興,彎起了眉眼。

在部隊住了兩晚,第三天下午,莫驕陽開車帶著杜若回到了市裏。

車子一出山區,兩人的手機就相繼的開始跳動短信提示音,杜若坐在副駕駛上把兩部手機擺在一塊翻閱著,最後總結出有四十來條短信,五十來個未接來電,都出自一人之手時,忍不住抬手揚了揚,對開車的莫驕陽打趣道:“咱倆不會欠淩晨錢了吧。”

三天不到的時間,這是在追債的節奏啊?

話音剛落,還沒等到莫驕陽一個眼風,莫驕陽的手機就再次響了起來。

杜若看著上麵跳動的淩晨二個字,真想說一句,淩少,你這是打算把更年期往前提多少年啊?

“喂,我是杜若。”跟莫驕陽打了招呼,便替他接起了電話,反正淩晨打來,估計她倆誰接都一樣。

果然,電話那端的男人真是生冷不忌,鹹淡不挑啊,一聽到電話那邊終於有人聲了,當即怪聲怪氣的哀怨道:“哎喲,小若若,我說你跟驕陽跑到什麽鳥不拉屎的地方玩浪漫去了?不會是人跡罕至之地吧,電話連個信號都沒有,發短信也不回,要不是知道你們是一塊行動的,我一準都要報失蹤人口了。”

呃——

杜若想著,淩家大少,你能再把嗓子掐的更細一點嗎?估計一次再拍《新龍門客棧》,一定會找你去演那位東廠還是西廠的大太監,瞧瞧這一揚一挫的聲調,要能再擺個蘭花指,絕對是顏值爆表的太監style啊。

杜若把電話從自己耳邊拿開一些,生怕自己一個不注意被帶壞了,說話再走了音,“我們沒去哪兒,就是跟驕陽回了一趟部隊。”

絕對是輕描淡寫的語氣,平靜的像是每天早上都要喝一杯白開水樣。

可是哪成想,這杯白開水在淩晨這加了碳酸,早著汽泡,灌進嗓子眼兒的時候,直接就成了紮人的利器啊。

“啊?他帶你去部隊過的十一?”尖銳的驚訝,絕對是碳酸飲料刺激嗓子過度的直接反應。

杜若偏頭看了一眼淡定開車的莫驕陽,拿著電話點了點頭,“是啊,部隊挺好的。”

比起那些被踩遍的旅遊景點,部隊三日遊,絕對是不容易被效仿的。

杜若有點小驕傲,小下巴情不自禁的往上揚了揚,有點像驕傲的孔雀,隻不過少了尾羽。

透過後視鏡,莫驕陽無奈的看著杜若小得意的表情,啞然失笑。

淩晨心裏啐著,這對男女真他媽奇葩,人家出門度個假,旅個行,都選個海濱啊、沙灘啊、小島啊,那種隻要躺在床上,閉上眼睛都覺得自己被浪漫的氣息層層包圍著,再不濟還有名山大川,斷橋驛站的,想像著自己也能穿越一回,實在不行,想挑戰極限,遠離城市,也可以走走沙漠,騎騎駱駝什麽的,哪一樣說出來,都能被人津津樂道一回不是,可是這兩人,再次撫額,他怎麽就忘了莫驕陽一貫不走尋常路的個性了呢。

連連搖頭,嘖嘖兩聲,淩晨覺得他好不容易逮著這兩人,原本他還準備了好多節目,沒成想,這兩人消失的無影無蹤,他那些節目也暴廢了。

今天好歹是這兩人最後一天假期,好容易被他逮著了,不能這麽放過,再說,他還想探探這對奇葩男女的部隊之旅呢。

淩晨覺得這主意真他媽不錯,整個人都從沙發上躥了起來,嘴裏還咬著剛剛送進口的水果,語態不清的對著電話那邊的杜若盛情邀請著,“小若若,你和驕陽還沒進市區吧,我在金皇七號留了位置,你們別回家了,直接過去,大夥本來要湊到一塊過十一的,哪成想你們倆跑的太快,這樂子就一直沒湊成,正好,今兒晚大家再鬧一鬧,總不能你們快活了,大夥憋悶著吧。”

淩晨也不給杜若拒絕的機會,說完這話,就按了掛斷鍵,接著就一邊串的往下按數字,一個一個的打電話通知,耗時五分鍾左右,終於消停了,才想起來,沙發上還坐著個女人呢。

周鬱手裏拿著水果盤,上麵擺著三、四個銀沏的果叉,或紅、或綠的水果呈塊狀被果叉牢牢的固定著,似乎隻要淩晨一開口,她就能麻利的把需要的水果遞上去,送到嘴邊。

隻是這會兒,瞧著淩晨快速的脫著家居服,準備換衣服出門樣子,淡定自若的起了身,笑了一下,“我去給你拿那件新買的粉色條紋襯衫吧。”

沒聽到淩晨反對,周鬱想了想,又說道:“這種天氣一早一晚會有溫差,不如,再加件外套吧,要是晚上回來的晚,穿了外套也不會感覺到冷。”

淩晨無所謂的嗯了一聲,車裏有空調,大冬天隻穿襯衫也不是沒幹過。

周鬱說完便去衣帽間給淩晨拿衣服了,粉色的襯衫,白色立領的夾克,淺色係,因為淩晨的皮膚不是那種黝黑型的,偏白,再加上平時注意保養,這種顏色穿在身上,隻會讓人看到朝氣蓬勃,一點也不會有與年齡不合的偽嫩。

幫著他把襯衫的紐扣一粒粒的扣上,感覺這種顏色柔和了他平時精明詭詐,此時看來,更像是一個不諳心機的大男生,周鬱嘴角勾起了淺笑,低眉給他係袖扣時,一邊看著那鑽石袖扣上麵刻著他名字開頭拚音l的標識,一邊調侃道:“以後談生意要是穿這樣的顏色,估計那些競爭對手很容易卸下防備。”

淩晨對這樣的裝扮到是挺滿意的,不是在公司,也不是在正式場合,沒必要穿的太正統,不過對周鬱的話,卻嗤之以鼻,“你以為這是小孩子過家家,人家看你長的好看,就讓著你了?”

商場如戰場,不過是殺人不見血罷了,要是光有長相,沒有本事兒,早他媽被踩死不知幾回了。

換好了衣服,彎腰從茶幾上拿起手機和車鑰匙準備出門,腳步剛換了方向,淩晨才像是想起來什麽,一邊把鑰匙串上的門鑰匙卸下來,重新扔回到茶幾上,一邊公事化的交待著,“這是公寓的鑰匙,一會兒我把門口那把兒拿起來,你自己把這個放好,我平時不喜歡被打擾,也不喜歡屋子髒亂差,更不喜歡有陌生人的味道在屋子裏出現,我的意思,你應該懂吧?”。

周鬱垂眸,點了點頭,她又不是傻子,話說的這麽明顯,她要再聽不出來人家不歡迎她的任何朋友,以任何一種借口出現在這裏,就真的不用再去幹記者了,沒有敏銳的嗅覺,再沒有發現的眼睛,直接就可以打包滾球了。

淩晨隻是交待,並不關心周鬱的反應,車鑰匙在手裏轉了個圈,轉身就往玄關走去,換好了鞋子,因為平時皮鞋穿慣了,幾乎是沒有考慮的就把腳伸了進去。

可是手按在門把兒手的時候,才恍悟今天的外衣是夾克式的休閑裝,也就是說,他應該換一下搭配。

手從門把兒手上拿了回來,又反身在鞋櫃裏找出一雙限量版的運動鞋,好像從買完,就穿過一回還是兩回來著,淩晨已經沒什麽記憶了,不過這會兒看來,熒光黃的顏色,似乎比身上這件襯衫還要搶鏡。

換好了鞋,淩晨滿意的揚起了嘴角,輕快的拉開了門,頭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前幾天新換了一輛馬莎拉蒂,那輛蘭博基尼,好像從買到手就跟他犯別扭,每每開它,總會發生點意外,所以現在被他雪藏在車庫裏了。

金黃色的馬莎拉蒂,像一道靚麗的風景線,所過之年,吸引了無數視線對它投注目禮。

隻是這樣的關注,於淩晨而言,早就司空見慣,入不了眼了。

車子停在了金皇七號門口,心裏估算著莫驕陽和杜若從部隊趕回來,應該未必比他快,所以他不急不徐的開了車門,一邊拔著車鑰匙,一邊拿著火機點了顆煙,在白煙嫋嫋間,淩晨忍不住哀歎,這幫兄弟,現在日子混的慘啊,但凡聚會,有女人在場,喝酒還算將就,這煙,直接列為了違禁品。

“那個,不會是淩晨吧?”

杜若和莫驕陽比淩晨預想的要快的多,這也跟莫驕陽開的車性能好有關,再加上那霸氣狂野的外形,就算是交通擁堵,也如入無人之境,別人一個小時,他們也不過四十分鍾不到,就趕到了金皇七號。

剛一下車,杜若被那那輛黃色的瑪莎拉蒂吸引了視線,隻是誰來告訴她,那個靠在車門邊,手夾個煙頭,穿的一身騷包的男人,真是淩晨嗎?